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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景实例教学法在法学课程中的应用

2016-05-31郑莉

中文信息 2016年5期
关键词:思辨能力

摘 要: “情景实例”教学法是教师选取和教学相关的实例,并通过多种方式进行还原,将学生带入特定的情景。学生根据自己的立场,通过对证据的分析还原“事实”,并寻找法律适用的教学方法。笔者在多年的法学教学中发现,通过 “情景实例”教学能收到较好的教学效果。

关键词:情景实例 证据意识 思辨能力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2016)05-0253-01

一、情景实例教学法的优势

“情景实例”教学法是教师选取和教学紧密相关的实例,并通过多种方式进行还原,将学生带入特定的情景。学生根据自己的立场,通过对证据的分析还原“事实”,并寻找法律适用的教学方法。情景实例和一般案例的区别在于:实例涉及的情景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和生活紧密相关的,或者较为引人关注的案件;情景再现通过多种方式,如表演、视频、讲述等,由学生自主呈现,而非以往对案情的概括性描述;情景实例再现需要辅助以证据材料,而非已认定的“事实”。这种教学方法有以下优点:

1.情景实例教学的“实例”要按照特定标准,实例再现要求学生参与,这样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实例的选择范围包括:判决书或案例教程、律师实务中的案件,或者媒体和大众较为关注的、有影响力的案件。这些实例有的已经有了判决结果,有的还在诉讼中,有的还没有进入正式司法程序。案例呈现的方式不再局限于由教师叙述或者只给学生简单的案情摘要。而是由学生参与再现案例。再现方式可以通过表演、制作视频或者学生自己叙述讲解。这样能最大限度的使学生参与其中,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2.情景实例教学要求学生“动手”,有利于学生逻辑思维能力和证据整合能力的培养

选取的情景“案例”要求是各种证据的汇总,学生需要“制作”证据去证实事实。继而从证据中剥离出案情,从案情中归纳诉讼请求,从诉讼请求中寻求抗辩,从抗辩中整理争议焦点,围绕焦点推敲法律适用,寻求解决途径。学生在这个过程中学到的法律是“活”的、 “经验”的法律,而这本身是一个系统的逻辑思维的过程。

3.情景实例教学引导学生深入思考,有利于培养学生的逆向思維能力和程序思维能力

情景实例要求学生站在不同的立场对案例进行分析,因为立场不同,因此围绕事实寻找的证据不同、适用的法律不同。“实例”要求把审判结果“弱化”,强调思辨的过程,强调“求异”,强调从不可能中寻找可能。这个过程有利于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和逆向思维的能力,并体会“程序正义”的实质。

二、情景实例教学法的具体应用

在具体运用上,情景实例教学法需要把握以下几点:

1.选取适合开展“情景实例”教学的课程和学生

不是所有法学课程都适合开展情景实例教学。和实务、和生活关系紧密的课程,如民法、劳动法等课程,其中有不少知识点适合作为实例教学的切入点。在学生的选择上,大三的学生已具备一定的基础知识和生活经验,学习自主性增强,有一定的自主学习能力,适合开展情景实例教学。

2.选取适合开展“情景实例”教学的“实例”

实例是为教学服务的,应与知识点相关毋庸赘述。选取实例后要进行必要的“加工”,使之符合以下的标准:一是案情可以通过证据呈现。案情不是平铺直叙的叙述,而是有证据证明的“法律事实”。二是证据类型尽量“多样化”。在实践中,大多数证据是“书面证据”,但掌握不同证据类型的举、质证方法仍然非常重要。三是涉及到法律问题具有争议性。适用法律有争议是双方抗辩的基础和难点,同时是法律逻辑思维训练的重点。四是不要求实例有“标准答案”。允许争论结果开放、不确定,结果的开放性避免固化学生思维。五是情境实例的难度要稍高于学生的知识经验水平。这符合前苏联著名心理学家维果茨基的“最邻近发展区”理论,在学生感觉略有困难的情况下解决问题,有助于学生学习能力的增长。

3.实例的“情景”设置

为保证这种教学方法的发挥实效,情景设置是关键之一。情景设置的方式可以多样化。如可以将学生分组,要求学生选择事件中的一方进行角色扮演;也可以由学生进行叙述,辅之以图片、视频等。不管用哪一种再现方式,都必须强调所展现的事实都必须是“证据”能证实的。这里我们通过以下实例的分析,探讨有关情景化设置的一般方法。

实例:2012年5月22日,债务人李荔向债权人方婷借款20万元,有借据为证。到约定的还款期,款项并没有偿还。方婷曾发邮件催要,并打电话进行了电话录音。后方婷要求李荔的好友李永在当年的12月2日,在原借据上书写:合作如果小李出了问题,20万元还不上,我负责还。由于李荔和李永都无法偿还该借款,因此方婷在2014年7月3日起诉李荔和李淳永偿还所借款项。

首先将学生分为三组。“方婷”组的学生,要站在债权人的角度思考。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作为债权人需要想尽一切办法将欠款追回。因此需要主张“李永”的真实意思是并存的债务承担,或者连带保证更为有利。确定了基本思路后,学生通过模拟证据还原“法律事实”,固定权利请求。在这里“方婷”的证据有“借据”,“电话录音”,“邮件”等。在证据的选择上,允许学生进行一定的“发挥”,如证人证言等。然后根据“事实”寻找权利请求的法律依据,并对法律依据进行深入分析。

而“李荔”组的学生,要站在债务人的角度思考,这笔债务是否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李永的意思是否是债务承担?自己是否可以免责?

“李永”组的学生则考虑,借据上的签名是否是其真实意思表示?是否可以主张一般的保证,享有先诉抗辩权?两被告通过对案情的分析和证据的模拟后,确定抗辩理由,在这个过程中收集证据,确定抗辩权的基础规范并对之进行分析。

这个实例比较有代表性:各方诉讼地位不同,冲突比较大,不同的当事人对法律事实有不同的解读,在法律适用上存在争议。当然情景案例的设置不是千篇一律的,每一次课的情景设置都有各自的特点。这就要求教师运用自己的教育智慧和教学经验精心收集和设计情景实例,使其既符合教学大纲内容,又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同时具有“争议性”,使每一个情景的设置都能达到相应的教学效果。

4.对“情景实例”的解读

学生以小组为单位对证据进行收集整理,确定己方诉求或抗辩理由,并进行证据交换和举证、质证,整理出争议焦点后进行辩论。在整个过程中,坚持学生为主体,同时教师要起到“主导”的作用,如对学生对证据的收集和运用提出建议和指导;各方在进行辩论时,教师需要把握讨论的全过程,及时纠正学生偏离辩论焦点或者出现的错误。但对辩论的结果上,不需要 “标准答案”,但需要对实例进行适当的解读,对法律适用进行明确。如前例中,实际上涉及到保证与并存的债务承担的区别,对此应围绕“证据”,从理论上和实践上给予详细的讲解和点评。

三、情景实例教学法的注意事项

情景实例教学改变了以往的教学方法,实现了教师和实例,学生和实例,教师和学生,学生和学生之间的互动,收到了较好的教学效果。在具体实施中需要注意几个问题。

1.实例的选择需要慎重,实例的选择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这种教学方法的成败。因此选择实例要严格按照前述标准。这需要教师通过多种途径广泛涉猎各种案例,选取适合的案例为教学所用。

2.“情景”的作用是将学生引入案例,使学生带着特定的“主人公”思维去思考问题。因此,“情景”再现要把握度,不可喧宾夺主,要解决好引导提示与发挥学生自主性之间的矛盾。

3.情景实例教学法需注重对案件的分析过程。教师要驾御实例,需要有一定的实务经验,这样才能解读不同类型的“证据”,才能引导学生“像律师那样思考”;同时教师要有较强的理论分析能力,才能对隐藏在案例后面的法理进行深入分析。可以说,这种教学方法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经过实践,情景实例教学能够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建立“证据意识”,提高学生的思辨能力。但所谓“教无定法”,情景实例教学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摸索,进行完善,以促进法学教育的不断发展。

参考文献

[1]张雅娟.《经济法》课堂的情景案例教学法[J].《法制博览》:2013(3)

[2]刘保升. 法学案例教学中的实际情境探析[J].《中国电力教育》:2013(17)

作者简介:郑莉,(1979.4-),女,山西阳泉,硕士研究生,讲师,研究方向:医事法学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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