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在杭州开馆
2016-05-31省档案局办公室
浙江档案 2016年12期
(省档案局办公室)
2016年12月4日是第三个国家宪法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中央宣传部、司法部、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在杭州共同举办2016年国家宪法日座谈会。当天,位于杭州市北山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正式开馆。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对陈列馆开馆作重要指示。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王晨宣布开馆,并与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夏宝龙为陈列馆揭幕。夏宝龙宣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并致辞。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信春鹰、中宣部副部长鲁炜、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主任冷溶、教育部部长陈宝生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央和国家有关机关负责同志,省委副书记袁家军出席开馆仪式。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茅临生主持开馆仪式。
1953年12月28日至1954年3月14日,毛泽东率领宪法起草小组成员,在杭州市北山街84号大院30号楼起草了宪法草案初稿,史称“西湖稿”,这为1954年宪法的正式诞生奠定了重要基础。“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面积756平方米,主要由序厅、复原陈列和主题陈列三个部分组成,生动地展现了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实施宪法的真实历程和光辉业绩。中央档案馆和省档案馆为陈列馆提供了大量档案史料和实物展品。中央档案馆副馆长、国家档案局副局长杨继波、省档案局(馆)长刘芸参加了座谈会和开馆仪式。
群众参观“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