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布尔什维克化而奋斗
2016-05-30黄金凤
摘要:从团一大至团三大,历届团中央对青年团组织的严密化进行了不懈努力,但仍与其理想状态相距甚远。从青年团的基层组织状况考察,早期加入青年团的绝大多数是青年知识分子。五卅运动爆发后,团中央为适应革命形势之需,急剧扩充团员数量,青年工人成为青年团的主要发展对象。过分追求团员数量的增加,同时又给团组织的布尔什维克化带来了巨大的压力。这一时期的团组织,支部有名无实,团员缺乏有效的训练。同时,青年团经费的匮乏又阻碍了青年团各项工作的开展,增加了团组织布尔什维克化的困难。
关键词:共产党;青年团;布尔什维克化
中图分类号:D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中国共产党素以组织严密、纪律严明而著称。但高桥伸夫、王奇生①等著名学者对1920年代末至1930年代初河南、湖北、广东等地的中共党组织进行研究后,得出的结论居然是:素以组织严密、纪律严明而著称的中共,其时、其地的基层党组织表现为组织涣散、纪律松弛。李里峰以山东抗日根据地为中心研究抗战时期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形态,得出的结论亦极其相似,“抗战时期的中国共产党存在着大量的、严重的问题和弊端”,而且“其严重性有时甚至达到了令人难以想象、难以置信的程度”。[1]
国民革命时期的青年团②组织,罗亦农称颂其“组织比中共严密”,然研究青年团组织形态的成果却极为罕见。③有鉴于此,本文拟以1920年代的青年团为中心考察其组织形态,并与同时期的中共组织进行比较,以揭示列宁主义政党植入中国社会的遭际与调适。
一、组织严密化的追求
1920年8月22日,第一个社会主义青年团在上海成立。继上海之后,北京、天津、武汉、广州、长沙等处亦相继建团。但这一时期的青年团人数不多、思想不统一、分子复杂、组织松散,并无显著的活动成绩可言。这个团体更类似于一个社会主义联合战线的组织,根本谈不上组织的严密性与纪律性,青年共产国际代表达林将其称之为“研究社会主义的激进的青年小组”。[2]20
1922年5月,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召开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颁布了纲领、章程及各种议决案,以列宁主义政党的模式对青年团进行改组。列宁主义政党素以“严密的组织”和“铁的纪律”相标榜。但青年团改组后,远未达到这一理想状态。
1923年,团中央第一任书记施存统在《本团的问题》④一文中,对团组织存在的问题做了一番痛切的剖析:
我们的地方团,除了几个组织比较强固、纪律比较振作的地方以外,大部分都陷于组织涣散、纪律不振的状态。我们同志的活动,除了极少的团体活动(大都限于各种纪念运动,如“五一”“五五”等纪念)外,大部分都是个人的自由活动。我们同志中,不少个人的活动力量很大的人,然而这样的人就更欢喜自由活动,不受团体的拘束。……现在本团竟可以说,上至中央,下至团员,几乎都不守纪律。中央对于少年国际有好多命令没有奉行,地方对于中央有好多命令没有奉行,甚至于不做报告的都有,团员对于地方执行委员会也是如此。……本团现在有一种极其奇怪极其矛盾的现象,就是:一方面中央感着毫无权力,号令不出‘都门一步;同时,他方面地方感着中央太专制,中央权力太大。[3]270
施存统将青年团组织涣散、纪律废弛的原因归咎于青年团的成份大部分是小资产阶级的青年学生,认为“这实是本团的极大危机,亦是本团微弱的重要原因。”⑤对此,贺昌亦有同感:“因为本团充满了青年学生,而他们是最富有小资产阶级的心理和感情——不负责任、不守纪律、自由行动——使本团的组织涣散、纪律不振,虽有一个团体存在而简直仿佛似快要命的人一样。”[3]306
对于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的这种组织状况,青年共产国际也有所觉察。1922年12月,青年共产国际专门通过《青年共产国际给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书》,指出青年团存在的种种问题,如组织薄弱、纪律不振、学院主义等等。认为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团员以学生为多,正是出现这种不好现象的原因,要求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根本改变其工作之基础,即自学生界移向农工青年,于无产阶级青年中大量扩充团员。[4]390同时召开的青年共产国际三大通过《东方运动决议案》,对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提出三点要求:一、集中组织和宣传到工人阶级的青年身上去;二、实行严密的集权制;三、使其机关刊物《先驱》成为青年工农的机关。[3]2131923年8月,青年团召开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决定接受青年共产国际之决议案,“努力集中其组织和宣传到工人阶级身上。在组织上实行严密的集中制。”[3]360
团二大在严密组织上下了很大决心,这从团二大通过的《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第一次修正章程》中可以充分体现。团章是青年团的最高组织规则和行为规范,是其赖以运作的基本组织法则。它由团的全国代表大会讨论并通过,具有最高的权威和最大的约束力。团二大通过的第一次修正章程与团一大通过的章程相较而言,在形式和结构上更完备,在各项规定上更细密,更严厉,更强调集权与纪律。1923年8月团二大制订的《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第一次修正章程》,其蓝本来自1923年6月中共三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修正章程》(该章程是在中共二大颁发的《中国共产党章程》的基础上进行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修正章程》分6章30条,《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第一次修正章程》则为6章35条,内容均由党员(团的修正章程则为“团员”)、组织、会议、纪律、经费、附则6章组成,其基本结构如出一辙,不少条文几乎雷同。
首先从第一章“团员”看,团修正章程明显地对团员入团和出团作了更严格的规定。如团章程规定“团员入团时,须有团员二人以上之绍介,并须由该地方执行委员会通过”,而团修正章程则规定“团员入团时,须有正式入团三月以上之团员二人之介绍,由支部干事会或小组通过,并须由该地方执行委员会批准”,且强调要“报告区及中央备案”。此外,团修正章程更增加了原章程中所没有的关于团员自请出团的有关规定,即“团员自请出团,须经过地方之决定,收回其团证及其他重要文件,并须由介绍人担保其严守本团一切秘密,如违时,由地方执行委员会采用适当手段对待之。”[3]131
关于“组织”,团修正章程仿照《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修正章程》,把原章程中的“小团体”的设置明确改为“支部”,规定“凡有团员三人以上者,即当组织支部”。同时对执行委员会的权限、职责做了更详细、更明确的规定。[3]378
关于“纪律”,团修正章程比原章程规定更严厉,强调团员对于各级大会及各级执行委员会之决议的绝对服从及下级机关对上级机关命令须完全执行,不执行时,上级机关得取消或改组之。对于违反纪律之团员的处分,团修正团章比原章程规定更为细密与严厉。原章程关于违反纪律之团员处分的规定共两条,分别为“团员违背纲领章程或决议案时,得由该地方执行委员会开除之”与“团员无故连续二次不到会或三个月不缴月费者,得由该地方执行委员会开除之。”修正章程的规定共六条,即“凡团员有犯下列各项之一者,该地方执行委员会必须开除之:1.言论行动有违背本团纲领章程及大会各执行委员会议决案者;2. 无故连续三次不到会者;3. 无故欠缴团费三个月者;4. 无故连续二个月不为本团服务者;5. 不守纪律,经各级执行委员会命令其停止出席留团察看期满而不改悟者;6. 泄露本团秘密者。地方执行委员会开除团员后,必须报告其理由于区及中央执行委员会。” [3]133
从总体来看,团的修正章程不如党的修正章程规定严密。如党有预备党员制,团则没有预备团员制。⑥但有些规定则有过之,如团有团证,党没有党证。
1924年6-7月间召开的共产国际五大为了加强无产阶级政党的自身建设,首次提出了“布尔什维克化”的口号,提出“现阶段共产国际活动的一项最重要任务,就是使共产国际各支部布尔什维克化”,“只有随着共产国际各主要支部真正变成布尔什维克党,共产国际才会不是在口头上,而是在实际上变成为贯穿着列宁主义思想的、统一的、世界性布尔什维克党。”[5]1925年1月,青年团在上海召开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贯穿这次大会的中心思想,是要按照布尔什维克的精神加强团的建设。大会决定,将社会主义青年团的名称改为共产主义青年团。⑦并任命新从苏俄回国的任弼时为团中央执行委员,担任组织部主任之要职,⑧以苏俄的组织及训练方法对团员进行训练。会上特别通过《组织问题决议案》,再次强调组织的严密化。该决议案强调了三点:一是厉行民主集权制。严令团员都要在团体纪律之下,从事实际工作,绝对禁止个人的行动;二是要求扩大团的组织到广大群众中。团的组织发展对象从一般的学生转向青年工人、农民、店员、艺徒、低级职员以及中等以下的学生,平民学校、补习学校之穷苦学生,尤其对于青年工农应从宽介绍其加入。并要求在未有组织之地方,如东三省、三特别区、福建、广西、云南、贵州等处,设法建立组织;三是真正确立支部为青年团组织的基本单位。[6]59团三大通过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二次修正章程》,对团员入团作了更为严格之规定。第二次修正章程增加了前两个章程所没有的预备团员制,规定:农工入团,应经过一个月之候补期,学生及职员入团,应经过二个月之候补期。候补期为特别训练及察看时期,遇必要时,地方委员会得延长或缩短候补期。[6]66预备团员制的作用,主要在于考察要求入团者的个人品质及其对团的意识形态信仰坚定与否,藉以防止思想不纯和投机分子混入团内,确保团员队伍的质量和组织纯洁性。
从团一大开始,青年团努力追求组织的严密化,团三大更是按照布尔什维克化的要求强化团组织的建设。在当时的局外旁观者看来,青年团的组织相对于其他政党与团体,确实显得严密。一位由国民党转入青年团的青年称:“CY的组织,我相信任何团体的好组织都比不上他的严密确真,他对于他的团员有整个的训练方法,其最注意的就是以铁的纪律规定团员勤阅书报,这是很好的方法,国民党就因了缺乏这样工作,所以到了现在,许多同志都变成跨党跨团的假党员。”⑨青年团的活力,也引起了当时一些国民党要人的关注。1925年12月23日,邵元冲在其日记中就曾写下“晚阅C.Y.之决议案及组织等,具见其工作之已切近实际,吾党中散漫无绪,各逞私图,尚何言耶?”等词句。[7]223但从当时各地团组织的报告来看,还远未达到布尔什维克化的要求,这与青年团的团员吸纳机制有很大关系。
二、吸纳团员
由于青年团建团之初的成员主要是青年知识分子,所以早期发展团员主要集中于知识界。其时新文化运动方兴未艾,这为知识分子提供了许多活动的空间,使得他们可以利用在新文化运动中建立起来的人际网络,如师生、同学、朋友关系进行政治宣传,并扩大团组织。这一点从包惠僧回忆中可略见一斑:陈潭秋毕业于国立武昌高等师范学校,他就负责吸收武高方面的进步学生;包惠僧是湖北省立第一师范学校毕业,就负责吸收一师方面的进步学生;刘子通在武昌女子师范学校教书,就负责在女师方面活动;武汉中学是董必武办的,陈潭秋也在该校教书,就由他们负责活动。[8]19五四时期各种学生团体发展蓬勃,为青年团吸收成员提供了许多便利条件。这些团体中的一个或几个人加入共产主义组织后,会带动该团体中的其他人也加入共产主义组织。如1922年春莫斯科召开远东各民族代表大会,林育南作为武汉学生代表参加此会议,共存社与共产主义组织发生联系,后来它的主要成员差不多都加入了青年团。这些人加入青年团后,共存社即宣告解散。长沙新民学会也是同样的情形。当毛泽东、蔡和森等人加入共产主义组织后,新民学会的大部分成员也成为了共产主义组织的成员。值得注意的是,当时知识分子加入共产主义团体,并非完全出于意识形态上的信仰,有些时候是出于师生、同学、朋友的介绍动员,一些知识分子更是以过去参加进步社团的心态来看待入团的。以前在各种学会、团体的基础上形成的联系和个人关系对于建立早期的青年团具有很大的重要性。那些从前的师生、同学、朋友们在青年团的建立和早期活动中发展成为团内的同志。
地缘关系在中国传统社会中有着重要地位。青年团在发展团员时,也不得不借助地缘关系的网络。以南京地方团为例,1922年南京地方团建立初期,团员中就以安徽籍居多,于是安徽人介绍安徽人,到1926年还是安徽籍团员占大部分。这种基于地缘关系的介绍,有利于组织的迅速扩充,但另一方面也带来不少弊端。南京地委组织部在工作报告中就埋怨“朋友、亲戚、同乡、同事等中之可介绍入本校者,一经介绍完毕之后,则各人介绍同学之能力便骤然降低”,[9]161以致“本校的组织有时分在地域上及机关内,呈一种不均衡的现象,有时某一地域特别发展,他一地域或竟至没有我们的组织。有时一城市内,许多机关或职业有我们的组织,而有许多机关或职业内则甚至没有我们的同学!因为这个关系,所以每一广大之争斗发生,各地或各业间尚不能起一种普遍的共鸣作用,因而我们的活动始终是偏于一隅或一业,而演成一种孤军奋斗的局面。”[9]160其他各级团组织的情形亦然,团员的发展存在畸形现象。如江浙区的发展仅限于南京、宁波、杭州三地,这三地的团员几乎是全区人数之全体。[10]252在上海,1925年11月发展的300多名团员中,引翔港部委与上大支部约占一半,其余8个部委,平均每部不过20余人。[10]174
除了依靠人际、地缘关系吸纳团员外,另一种方式是经过青年团的外围组织入团。如广东主要通过新学生社发展团员。据赖先声回忆:“在发展和教育团员和社员的工作上,一般说,普通学生先吸收入社,经过一时期考察和锻炼后,够条件的再吸收入团。确实进步的学生,亦有直接吸收入团的。凡是青工,则直接吸收入团。”[11]26在武汉,武汉青年学会[12]195成立的目的之一就是“养成S.Y.(即社会主义青年团之英文略写,以下皆同——引者注)之候补者。”[12]75此外,四川平民学社、杭州青年协进会等也是团的外围组织。
1925年1月召开的中共四大明确提出了无产阶级在国民革命中的领导权问题,这是中共调整国共关系政策的一个重要转折点。自此,中共在组织发展上不再因对国民党有所顾忌而畏首畏尾。会上通过了《对于青年运动之议决案》,要求在数量上尽量扩大社会主义青年团组织。[13]299随之召开的团三大,规定了团组织发展工作的总原则是“深入到广大的群众中去”,组织“扩大遍及于全国,使之真正成为青年群众的团体。”[6]615月7日,团中央发出关于加快发展团员的第45号通告,要求“七月以前,至少每人须介绍新同学一人”,以实现1925年上半年增加团员一倍的决议。通告并明确发展新团员的标准:一、工农青年只要有相当的阶级觉悟,并很愿意做事而勇敢者;二、学生及职员,对于主义有相当的认识,而有活动之才力,且愿遵守团的纪律,接受执行机关之指挥而参加实际工作者即可加入本团。为简便手续,有干事会的特别支部可直接批准,尔后再报中央。[14]37
随着五卅运动的爆发,民族革命运动高涨,为了配合形势的发展,团中央决定大幅度扩大团的组织。入团的标准一降再降,尤其是对青年工人的标准更低。团中央通告强调:吸收新团员时,“条件不要太严”。对于工人,“更绝对不可以明白马克思主义为入校之标准,只要他是诚实勇敢,能活动而服从纪律者即可。就是对于学生,亦应较前从宽。”[15]15两个月后通过的《组织问题决议案》,又一次降低对青年工人的入团标准,指出“只要是忠实于革命的青年工人,即可介绍作为同志”,[6]316不再提及是否具备活动能力与服从纪律之要求。
关于团员介绍人的资格,尽管历次团章上的规定并非完全一致,然都明确规定须有团员二人充当介绍人。⑩五卅后,各地方团为了完成发展团员的指标,不仅团员可以充当介绍人,即便是共产党人,甚至童子团、平民学校、工会的成员均可充当团员介绍人。[10]285介绍手续更加随便。据团上海地委报告,“同志高兴一天将一车间的女工一起领来,不问她是否觉悟,介绍来的时候并没有经过支部的通过,更说不上部委的批准,难保中间不有不良分子,而且同学只问在车间是否听他的话,不问他的家庭,他的历史。”[10]284
为了进一步扩大团的力量,团中央指示各级团组织大力发展团员,尤其是加大青年工农的发展力度,并给各级团组织下达任务指标。[14]37团各区委按照中央的指示,也对属下的各地委下达吸收团员的指标。各地委又同样给各支部下达指标。为了使各级团组织更有效地发展团员,团区委甚至对某地应向某处发展,注意吸收某种分子等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均一一作了详细指示。[16]187为了完成上级分配的指标,各级团组织绞尽脑汁。如团广州地委分配到的指标是1926年12月内应增加1000人,地委组织部接到指标后,即将这1000人分配与各支部,各支部又分配到各小组,再由各小组分配到团员个人。除此之外,团广州地委同时还采用公开征集团员的办法。如经常召集省港罢工工人开大会,公开的演讲共产主义或工人阶级与共产党等问题,“在演讲场中我们分配同志以〔于〕工人中间,并指定六、七个能够说话的同志预备演讲完后,在台下说话站在非同志的地位来赞成讲者的思想、拥护讲者的主义。借此引起一般非同志说话,并赞成与否的举手表决式。如在会场中讲说比较好的或注意听讲的,散会后便分配同志去包围他,并限期于三、四日须介绍其入校。”此外,在新学生社方面亦举行公开演讲,方法与前大同小异,但演讲后还选定“国民革命与阶级斗争”、“共产党与国民革命”、“共产主义与中国”三个题目,交由新学生社各支部讨论,讨论时发言较好的,即分配团员对其进行包围并限期介绍入校。尽管团广州地委使出浑身解数,然还是未能完成发展1000人的任务,最后增加的人数约为800人。[17]18在扩充团员的过程中,为了确保上级分配指标的完成,有些支部甚至对完不成任务的团员进行处分。如陆丰特支对于不吸收团员者,予以留团察看一个月的处分。黄梅特支则规定“无故一月不介绍同学者留校查看,连续三月不介绍同学者开除。”?
五卅运动中,青年团扩充组织主要以青年工人为对象。在近代中国,帮口问题与工人紧密相连,尤其是在上海,表现更为突出。在发展青年工人的过程中,青年团有意识地利用帮口、工头作为发展团员的工具。这种发展方式有利于团组织迅速吸收青年工人,但另一方面也有其负面影响,即这样发展来的团员,往往“只知有姊妹、兄弟的关系,大家抱义气,至于工会,甚至同志的关系,他们是不懂的。结果加入团体的姊妹团、兄弟团完全信仰个人,信仰姊妹,忘了团体。”[10]291因而当上海十四厂的女工与男工发生冲突时,“部委的命令不及姊妹的义气有力”。[10]292此外,利用工头、工会的会长发展青工团员,虽然使工作易于进行,然而很容易出现发展畸形的现象,如“十四厂的二十四人都是周小妹、沈秀英二同学介绍的;纱厂的四十一个女同志都是工会组织员一个女同志领来的;东五厂陈继昆一人包办的。”“因为只是一、二个人的发展,所以发展是畸形的。一厂里甲班有同志,乙班却一个也没有。如七厂、十三厂、东、西五厂粗纱间有同志,别的部分一个也没有,如同兴只有拼线间、洋线间。而且男女同志的发展也不平均,同兴十四厂都是女的,东、西五厂尽是男的。”[10]284
五卅期间,青年工人大量涌入青年团,不少人是出于对共产主义的信仰,但为了解决经济问题,作为谋生之道者亦大有人在。如上海地方团中华工业支部、崇信支部、五和支部,以及各支负责人及失业团员普遍存在一种想法,即以为一经入团,失业后团体必有大的救济。[10]317“同志以为团体是个有钱的团体,把我们团体当着一个养老院似的。”[10]321因而在政治环境反动(封闭工会平民学校),罢工失败(小沙渡、引翔港)之后,就有大批工人团员退团。甚至还有团员以部委不救济失业同志等为号召要另行选举部委,附和者达四、五十人。[18]266
经过五卅时期的“大发展”,至1925年9月,青年团团员人数由1925年1月的2191人[19]96暴增至9000余人,但团中央对这一数字仍非常不满意。为了更大幅度的扩展组织,青年团公开征集团员。11月,上海地方团首先举行列宁征集周,一下子发展了700名团员。[10]207在广东,也有类似活动。由青年团派代表公开演讲共产主义、列宁主义,并当场征求签名入团。?在1926年1月5日的列宁纪念周上,当场便有30人签名入团。[17]1411927年1月值列宁逝世三周年之际,青年团在全国举行“列宁征集周”,公开表示欢迎一切倾向列宁主义的革命青年加入青年团组织。[20]203根据王奇生教授的研究,当时的中共也有过类似的大跃进式的发展时期。[21]128
一方面追求组织之严密、坚固,另一方面又要求深入群众,把青年团发展成为群众性的组织,这本身就是个两难。关于这一点,1925年9月团中央扩大会议通过的《组织问题决议案》作了如下解释:“从团员数量上的扩充,去求质量与数量同时增善……同志中常有以为发展过于迅速而无力训练为可虑的观念,这完全错误,因为本团正是在引导工人阶级奋斗而去训练自己的一种组织”。[6]316然而,这只是团中央一厢情愿的美好想法。青年团为了保证团员的质量,曾于团三大通过《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二次修正章程》,增加了前两个章程所没有的预备团员制,规定:农工入团,应经过一个月之候补期,学生及职员入团,应经过二个月之候补期。然而不久随着革命形势的高涨,大幅度扩充团员的需要,即把候补期改为“工人无候补期,学生候补一月”。[17]51到后来,不少地方团组织为了完成扩充团员的任务,干脆对这一规定置之不理。不得不承认,各级团组织在吸收团员的实际过程中,更强调的是团员的数量,而这是以损害其质量作为代价的。
尽管团中央三令五申,不得“随便乱拉人”入团,[14]52然下级团组织为了应付上级下达的任务,依然不得不“四出‘拉夫,不管三七二十一,拉来充数,这些拉来阿猫阿狗,既不为革命而来,自然过了一个期间,又都一滚而去。”[10]406“五卅”期间加入的团员,具有很大的流动性。在五卅运动胜利开展时,青年争先恐后地入团;在政治环境恶劣的情况下,不少团员因害怕招来祸端而退团。照团上海地委的说法,“团员的数目有时突然增加,有时突然减少,好比市场上洋价及江中的潮水的涨落”。[10]406团员数量的骤增骤减,除了与政治环境好坏与否密切相关外,团员缺少训练,对团体仅有粗浅的认识,往往依靠感情来维系组织,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10]261
由于在五卅运动高潮中一下子发展了一大批团员,团组织日呈松懈,对组织的整顿与巩固势在必行。上海首先开始了“洗团”运动,以“整顿内部,巩固组织”为口号,在1925年9、10月间共清洗出100人。[10]148洗出的团员以工人最多,占洗出人数的92.8%。[10]158广州地方团亦清洗出上百人,约占广州团员总数的1/10。[9]303洗团运动对提高团员的质量有一定作用,但在团组织“大发展”的大政策下,也仅是治标不治本的权宜之计。
三、支部状况
支部是列宁主义政党最基层的组织。党对基层党员的控制,上级决议的贯彻,各项工作的开展,都必须通过支部来进行。支部的重要性对于团而言亦然。1922年5月,团一大颁布《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章程》,其建制大体仿照俄共与中共。青年团各级权力机关自上而下依次为:全国代表大会→区代表大会→地方代表大会→小团体会议;相应的执行机关依次为:中央执行委员会→区执行委员会→地方执行委员会→小团体干事会。?1923年8月召开的团二大,重新修改章程,其各级权力机关改为:全国代表大会→区代表大会→地方代表大会→支部团员大会→小组会议;相应的执行机关依次为:中央执行委员会→区执行委员会→地方执行委员会→支部干事会→小组。团三大通过的第二次修正章程对此组织层级略有修改,在与地方团平行的基础上设立特别支部。?需要注意的是,尽管支部之下有小组之设置,然小组只是在秘密环境中为工作便利而存在,支部才是团组织的基本单位。?正如团三大通过的《组织问题决议案》强调的:“支部是本团组织的基本单位;它是训练团员,分配工作,深入群众,发展及巩固本团组织的最好工具;它是在群众中活动的核心(代表该机关中群众的利益,将本团意思传达于该机关的群众中)。它是建筑在敌人巢穴内的营垒、领导群众与压迫阶级争斗的武器。”[6]61
团三大提出布尔什维克化的口号,强调支部对于组织严密化的重要性,并采取了一系列举措以增强团组织的严密性。然当时各级团组织的报告,几乎无不声称,各地的基层组织支部,多数有名无实。如上海地方团即反映“支部尚未成为基本组织”。[10]236团武昌地委也认为“同学多不明支部组织之意义,所以支部之作用均未实际运用起来,虽有此组织,不过是敷衍对付而已。”[12]202
到会、纳费、阅读刊物及为团体服务是团组织对团员的基本要求,也是增强组织内聚力的重要条件。但根据团武昌地委报告,“同学对于到会、纳费、读刊物及为团体服务等必要条件都未能做到”;“支部会议同学均感无事讨论,平时亦觉无事可做”;“支部干事会都极软弱无力,书记亦多不能尽责做事,关于召集会议,收费,分配刊物等事亦不能尽力做去”;“全体同志缺乏训练与教育,对团体不负责任,无兴趣,对主义及策略均不甚十分了解”;“同学对外活动,均系个人的,团体无计划与指挥。”[12]203在广东,“全区组织状况来看,非常散漫,各地不能按期开会及报告,十居七、八屡函催促,依然如故。”[22]108
检讨支部生活效果不佳的原因,青年团所动员的群体本身的限制是一重要因素。依据列宁主义政党的阶级理论,无产阶级是革命的主力。但是这些群体往往时间、金钱和资源最为匮乏。青年工人是青年团法理上的阶级基础与主要动员对象,然青年工人多半工作时间过长,工作时间又不一致(工作有从早上7点到晚上9点半的,有从晚上7点到早上7点的),周末又没有休息,经常没有机会参加会议与接受宣传动员。
即便是条件容许,他们也多半不乐意参加会议。团湖南区委反映,十分之八以上的支部同志,感到开会枯燥无味。[19]43会议的枯燥是令大多数团员苦恼的事情。团广东区委反映,“支部书记对同志训练,太过死板,如开会时,即把上级机关的通告或教育训练材料,照文读下加以解释。这样很难引起同志的兴趣,因为其所解释完全依照学校课堂上教授的方式,所以每次开会都得五小时以上,其实同志心里真是耐烦的不得了,结果不特一无所得,而且下次会议,或托故不出席了。”[22]234蔡增准巡视安源、萍乡、醴陵、株洲四地后也得出结论,“地方大会开至通宵,在会中做占去二时的数十条的训练报告,甚为不宜。”[23]361在上海,工人团员都有这样的问题:“开开会有什么道理”?[10]404青年共产国际对此提出严肃批评,“有时开会迟延两三点钟,一点系统也没有,没有终止的闲话,不限制发言时间,谁愿说话,谁就说话,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注意力不集中在某个一定问题的周围。写下非常多的通告,有时简直是用不着的东西,大部分通告当中有许多无用的内容。”[24]248
除了会议本身枯燥乏味之外,会议太多亦增加了团员的烦恼,造成厌会情绪。据团湖南区委反映,一些团员认为“会议太多(因国民党亦间周开区分部会一次,C.P.则亦间开小组会,同志都系国民党党员,同时亦是C.P.党员),到会困难,致支部会有时竟有敷衍过场之弊。”[19]43团江浙区委亦反映,“兼团党员对于两方到会,很不愿意。”[18]353假如身为团的干部,开会次数就更多了。据团开封地委书记自述,其需出席每个小组及书记联席会,平均下来每天有三个以上的会议。[25]37
支部状况不佳,支部之上的地委情况也好不到那里。如林育南奉命改组武昌地委时,即向团中央大吐苦水,称改组之前的武昌地委乃“无组织,无训练纪律,无教育宣传,无实际行动之一盘散沙”。[26]8“地委软弱无力,不能指导支部组织及各同学活动。”[12]203“从委会到各支部,都未按章开会;刊物都未照章分配;团费从未交纳;委会从未计划、分配及指挥同学工作;多数同学毫无行动,少数同学个人行动;极大多数同学毫不明校义为何物;决策从未在委会报告及讨论;委会不明各支部同学情况及人数,亦未以纪律裁制同学。”[26]8其他地方团的情况亦不乐观。汕头地方团、梧州地方团连团员的确实人数也不知道。[22]318上海浦东部委也报告说,“本部委究竟有多少人数实在不能说定。在名册上面发现的怪现象很多,有的已在大学(大学为中共的代称,中学为青年团的代称,以下皆同——引者注)里而名册上还有他的名字的,有的是从来没有到过会的,有的名册上没有他的名字而他是到会了,并且经本组同学证明他是同志。”[10]328上海地方团1923年10月份的团员名册上载有109名团员,然经实际调查后,有着落的仅有57名,无着落的有52名。[10]19团二大时,团湖南区号称有十三地方团、千余团员,实际上地方团有名无实者几占半数以上,即团员名册亦不完备。[19]35
支部状况不佳,与组织不是建立在信仰之上,而是依靠个人感情以维系有莫大关系。常德地方团有团员达百余人。这百余团员,皆为丁勒生一人介绍入团。丁以“青年团”三字公开号召,无论何人皆得加入,而加入者与未加入者同样的不知“青年团”为何物,入团后又未经任何训练。故丁勒生一离开常德,此地方团即行消灭,百余团员难寻一人,地委会亦随之烟消云散。[27]1541923年12月召开的团湖南区一大,就曾批评这样的现象,“以前地方事务多有依赖某个人之弊,如新河事务,仅恃六生、靖茄两同志接洽;新宁地方多由蛟池同志接洽;上面铜官,自汉之去后,即涣散不振。此种建筑于个人关系之团体,真是谬误!”[27]112团武昌地委也反映,该地委邮局支部发生意见并欲脱离团体的原因之一是以前介绍入团时,不是基于对青年团主义的信仰,而是由于私人感情,因而当介绍人离去时,该支部对青年团也就日渐疏远。[12]212这种倾向不仅存在于团员个人与支部基层组织中,在各级执行委员会本身亦同样存在。1925年9月召开的团中央扩大会议严厉指出:“本团各级执行委员会之本身组织,多数是非常松懈而无能力的,各部之执行委员,又多不能尽应有之职责,往往一切工作集中在一二人包办,或有机械式分工的错误观念,使各部形成独立的机关,缺乏相互联络的关系,以致完全失掉执行委员会的意义。”[6]318
同期中共的组织情况似乎更糟糕。据中共上海区委书记罗亦农言,上海中共的组织甚至还不如团的组织严密。[28]105中共上海区委的通告称:“党的工作非常涣散,党部与党员的关系很不密切,甚至尚有不知自己的加入者为何种团体之党员。而党部对于所属党员之名数,亦多浮夸不实,至于数月不曾开会之支部,数月不曾到会之党员,更是累累皆然;每次对于上级机关之报告,则临时敷衍,随意欺骗的地方很多很多。”[29]181中共的支部“除传达上级党部之命令外,不能在群众中自动的起很大的作用,不能把其支部所在的整个群众,完全或者大多数拿住在自己领导之下。有许多支部书记,连他应做些甚么工作,在党中负有甚么使命,都不知道,只是听了上级党部的报告,依样葫芦地对各同学报告一遍,或完全像普通官厅中那样隶役式的执行上级党部之临时动令,这已经是好的了,有许多连部委所召集的支部书记联席会也不到,支部会议也不开。”上海区委慨叹,这样的支部,“假使环境的压迫加严,上级党部偶失其活动地位时,则党的势力即可完全消灭”。[29]214
四、经费的来源与运作
对于一个革命团体而言,经费是制约该团体生存与发展的重要因素。青年团的经费主要来源于三大块:一为团员所纳团费;二为所得税与团内义务捐(团内义务捐又分为月捐及特别捐);三为团外协助。
青年团经费最主要的部分来自团外协助,即青年共产国际的拨款与党组织的借款及津贴。中共自成立之初就不能不靠共产国际定期提供的经费援助以维持组织运作。青年团亦然。从任弼时1926年2月2日致加拉罕的信中,可以知道在1925年至1926年间,青年共产国际给青年团的经费预算为每月825元。[30]在此之前,给青年团的经费可能更少。相比之下,中共的经费则较充裕。据杨奎松研究,在中共一大至二大期间,共产国际为中共提供的月活动经费为700元左右。在中共二大至三大期间,共产国际为中共提供的经费为1250元。在1925年3月前共产国际提供给中共的经费预算为每月2250元,1926年以后,共产国际提供给中共的经费预算已达每月6000元。[31]由于青年团的经费极其困难,不得不经常向党组织东挪西借以开展工作。据陈独秀1925年4月9日给共产国际的报告显示,1924年上半年,团中央向党组织借款50美元,团湖南区委与上海地委借款共1833元。1924年7月至10月,团中央、团上海地委、上海店员工会、全国学联等向党组织共借款1991.364元。[31]1926年2月,由于尚未收到青年共产国际拨发的1925年11月至1926年2月的经费,青年团已经向党挪借了约5000元。[30]
由于共产国际与青年共产国际对中共及青年团的经费预算悬殊,造成中共与青年团各地组织的工作境遇不同,党团干部的生活费也不一,难免引发党团之间的矛盾。如团湖南平江特支就愤愤不平:“查P.Y.(P.指共产党,Y.指青年团,以下皆同——引者注)同一性质,不同者工作而已,P.校费用充裕,而Y.校毫无。”[23]68“以此间而论,国校(国校与民校皆指国民党,以下皆同——引者注)每月有费贰拾元,P.校每月贰拾捌元(两人生活费及办公费四元)”,团平江特支每月办公费仅为3元,而且还屡次遭拒,团平江特支满肚怨气,“以工作而论,Y.校亦不逊于P.〔与〕民校,何以对于费用有此分别?”[23]68
鉴于革命形势的迅速发展与青年团经费的极度困难,青年共产国际对团的经费援助有了很大增加。1927年5月前,为中国团组织提供经费援助的预算达到每年2.4万元。[31]由于 “四一二”清党后,中国的革命形势发生突变,国共关系面临全面破裂,大小事件频繁发生。为适应形势的发展,1927年5月后,青年共产国际取消了每年的预算,而改为每三个月提供经费7000元,经费的提供更为机动灵活。[31]
另一方面,青年共产国际对中国青年团的拨款存在严重的拖欠现象,尤其是“四一二”事变后,由于共产国际与青年共产国际对中国革命问题存在严重分歧,因而对中国形势的变动往往难以迅速作出反应,从而使拨款问题变得愈加混乱。青年共产国际代表希塔罗夫对这一问题提出严重不满:“为什么你们一次也不给我寄来薪水?光靠空气是难以为生的,只好东借西凑靠别人恩施。总之,钱的事情令人难以置信地混乱:昨天和前天我们才收到一部分钱,这是四个多月来第一次。你们自己可以想象,没有钱会对团的工作产生什么影响。日子一天比一天难过,尽可能地借着、拖着。各省在这段时期里几乎没有得到一个戈比,有些团委简直是四处逃散,大概是由于饥荒。”[32]30
党组织的津贴是青年团经费的另一个重要来源。1921年召开的青年共产国际二大通过的《关于共产党和共青团相互关系的决议》规定:共产党对共青团有财政援助的责任。[4]200中共对青年团各级团组织的津贴依据其级别与地区的不同而各异。根据粗略估算,五卅前中共对团区委的津贴由数十元到数百元不等,有特别情况时可酌情增加津贴。?对各地委的津贴约在30元至50元上下。此数目大致与团中央对各地委的津贴相当。?1925年由于中共本身组织骤然扩充,而共产国际的经费的增长跟不上党员人数扩充的速度,以致经济极度困窘。中共为了在有限的经费内维持组织的运作,不得不决定对青年团取消全部津贴。[16]55没有党组织的津贴,青年团只好自谋出路。但团组织的所得捐与团费收入甚微,青年共产国际的拨款又经常严重拖欠,如此一来,不仅要维持团组织的日常运作颇为困难,甚至连一些干部的生活亦成问题。[16]167
青年团经费的又一来源,来自团员所缴纳的团费与特别捐。1922年5月颁布的《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章程》规定“团员入团时,须缴入团费五角,并须按月缴常费一角;但劳动者入团费得免缴”。[3]1318月5日,青年团中央执委会发出第十六号通告,“对于失业工人及学徒之团费,地方执行委员会得斟酌情形而减低之,但不能全数免缴。”[3]169团二大通过的修正章程将入团费从五角降为一角。团三大通过的第二次修正章程干脆完全免除入团费。这些规定体现了青年团旨在贫穷工农群体中大力发展的组织策略。
广东作为革命策源地,青年团的经费比起其他地方来说,景况要好很多。然而,即便如此,情况也并不十分理想。“广州市各支部同志,多数能按期缴纳团费,至少有七成以上。各县特别支部比较困难一点。”[33]177如汕头地方团“自成立后没有收费。”[16]16香港地方团对团费的征收“在从前已久不举行”,后在地委的再三敦促下,团费征收“仍未能得到全部的成绩”。[16]110东莞地方团的团费自地委成立开始至1926年4月一文未曾收到。[17]345虽然工人相较学生而言,有一定的生活来源,然工人工资微薄,且不少还需养家糊口,生活反而比来自有恒产之家的学生艰辛得多,故很多时候,学生支部的团费能依期缴纳,而工人支部则常常拖欠团费。[34]228
团费经常无法收齐,一些团员生活窘迫,无力缴费,固然是重要原因,然团组织工作的缺疏似乎也难辞其咎。团湖南区就曾反映:“同志对于团费,大多数都愿意缴纳,只要有人负收集之责,是可收齐,这在收月费的经验上可以证明。但以地委会负专责人太少,因他项事务忙迫的原故,竟将收月费事而未努力进行。故自一九二四年七、八月后结果不甚佳,原故为:未有人努力征收,致累积稍多,责同志反担负不起。”[19]44
所得税与特别捐主要来自收入较高的兼党团员,如恽代英“每月的薪金不少,因他是国民党二大的中央委员,当时的待遇是每月二百八十元以上,另外他在黄埔军校还有薪金”。[35]198但在1924年6月党团分化后,兼党团员所得税与特别捐的收入一律划归共产党。[34]509这对青年团本来就困窘的经费状况而言,无疑是雪上加霜。
团组织的经费本该用于开展革命工作,但团干部多为职业革命家,依仗团组织的津贴以维持生活。在各级团组织的经费支出中,团干部的生活费占了极大比重(见下表)。这并非湖南一区的情况,其他各地团组织的情形亦大同小异。
团湖南区委历届支出预算(1923年10月16日——1925年1月15日)
第一届 第二届 现在
津贴委员生活费 32 30 30
房租 5 6 10
雇工 3 7 7
邮电 5 4 5
交通费 7 2 10
宣传费 8 2 15
农工运动费 2 40
信纸套 3 3
纸张笔墨 3
特别费 3 8
杂用 1 1
共计 60 60 132
资料来源:《团湖南区委工作报告——区委组织及工作,各地方团变迁及概况,经济收支情况等》(1925年1月),《湖南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3,第39页。
青年团自建立伊始,便面临经费短缺的窘境。经费不足,对青年团的组织运作与活动开展形成了严重的阻滞。早在1923年初,施存统就曾慨叹,由于缺乏经费,“一个堂堂拥有三千多团员的革命团体,而竟连一种半月刊的‘先驱尚不能出版,这是何等的奇耻大辱!”[3]280由于经费的匮乏,无法为各地团组织的书记、委员等人承担生活费,以致“地方书记或委员因谋自己生活而致荒废团务”,“各地方团的书记及地方委员,差不多常常改换,人人存五日京兆之心。”施存统不禁哀叹,“如此而欲团体发展,乌乎可得?”[3]291
经费不足还带来其他种种问题。如在湖南,区执行委员会由于经费不足,不能及时派人往各地开展工作,同时通讯费不足又导致文件传递不畅,区委无法准确、及时地掌握各地情形,也无法使中央的意志通畅地传达到下级组织,导致团湖南区委“改组以来,惟长沙及安源二地方略有进步,其余各处,甚少成绩。”[27]145
经费困难是青年团最头痛的问题之一。以团湖南区为例,1923年10月至1925年1月,团湖南区委讨论及通过的议案中,有关经费问题的议案多达48件,占全部议案的8.2%。[19]34为了解决经费问题,施存统认为,合法的手段为“一面应毫不容情地按月收缴团费(团费也当增加),一面又须强迫团员每月认若干特别捐,按月缴纳。同时团员中家庭富裕者,应有设法向家庭取得金钱来供给团体之义务。”[3]293此外,施存统提出不应单限于合法的手段,同时还须用非法手段,即“地方委员会或中央委员会,应设‘特别财政委员会,专以非法手段筹得经费,以老练忠实勇敢、富于社会常识之团员充之。”[3]294但此时,中共与青年团尚未进入武装暴动时期,无法靠打土豪、挖浮财等手段来获得经费。施存统的所谓非法手段,可能是指向各有力人士筹款之意。因为当时青年团员能向社会名人拉得大笔赞助的例子并非罕见。?
为了弄到经费,下级团组织也各显神通。在广东,团区委不少活动在国共合作的名义之下获得共产国际及国民政府资助。如1925年1月,团广东区发起反基督教运动所需经费160元,主要由苏俄代表团提供。1925年2月,团广东区准备成立劳工学校,训练工人,此笔经费由青年团劳委提出计划及预算,交由共产党区委转交苏俄代表团批准,以国民党工人部之名义举办。[33]851925年9月由青年团发起在广州召开的国际青年纪念会,经费主要由国民党中央青年部拨出200元,其余由募捐部向各方募捐,国民政府政要蒋介石、朱培德、吴铁城及俄国代表团等均捐助现款。[16]25在河南,青年团在经费上经常利用团员兼任党的财务工作之便,采取对共产党“尽量揩油政策”以解决经费的一部分困难。[25]51团中央每月固定拨给团豫陕区委的经费为40元,而团豫陕区委每月的预算却达数百元,其余不足之额主要从党组织处取得。[25]88该区委负责人戏称此为对党的揩油政策。
总而言之,经费匮乏是青年团各级组织的普遍特征。由于经费困难,不少团组织大量的报告皆为向上级团组织要钱。“好多地方团(例如杭州、上海、济南),竟有时穷得连买邮票的钱都没有,至于办公费和运动费,那更不用说。”[3]288团衡阳地委因为没钱买邮票,甚至无法向团中央寄报告,自嘲“本地委之穷,全国恐找不出”。[19]353即使是经费相对而言较为充裕的团广东区委,亦经常向团中央报告说:“现在粤区穷到极点,向外发展又很需要款项,同志们甚望津贴费是实,而且渴望早日汇来!”[34]170
罗亦农曾称颂国民革命时期的青年团 “组织比中共严密”,然当笔者对其组织形态进行考察后,同样觉得青年团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与列宁主义政党的要求相差甚远。尽管从团一大至团三大,历届团中央对青年团组织的严密化进行了不懈努力。然从其实际效果来看,仍与其理想状态相距甚远。尤其是五卅运动后团员数量的急剧扩充,给团组织的布尔什维克化带来了巨大的压力。这一时期的团组织,支部有名无实,团员缺乏有效的训练。同时,团组织经费的匮乏阻碍了团组织各项工作的开展,增加了团组织布尔什维克化的困难。
追根溯源,列宁主义政党虽以“严密的组织”,“铁的纪律”而著称,然其组织设计本身存在诸多矛盾之处,这使得列宁主义政党所设计的组织只是个理想化的乌托邦。
列宁主义政党既最大程度的追求组织的严密性,同时又最大限度的追求组织的群众性,这本身就是一个无法同时实现的两难。组织成员多了,组织庞大了,自然无法保证其组织的严密性。但是单纯追求组织的严密性,又会犯关门主义的错误,使之成为一个脱离群众的精英党。为了解决这个矛盾,列宁主义政党一方面大量扩充成员,甚至不惜对下级组织规定发展的指标。另一方面待发展成员的任务基本完成后,又定期对组织成员进行“清洗”(肃反)。“清洗”的过程中,固然会把一些投机分子与不合格分子“清洗”出去,然当肃反一旦被个别领导人利用成为其剪除异己、树立自己权威的有力工具,造成肃反扩大化时,肃反便会成为对组织成员过度摧残、降低政党本身战斗力的一把双刃剑。中国共产党与青年团在土地革命时期,曾经数次发生肃反扩大化的惨剧,无数干部与党、团员成为刀下冤魂。肃反扩大化的惨痛教训使得毛泽东对定期“清洗”以保证政党纯洁性与严密性的做法进行了中国化的创造,发展出延安整风的一套新方法。
与斯大林的清党和肃反运动相比,从形式上看,抢救运动远没有土地革命时期肃反运动那么血腥,抢救运动更强调的是对“异己者”精神上的改造,而非肉体上的消灭。它造成了一种特定的心理环境,即假定每一个革命者都有可能是叛徒,然后再让人在这个假定的前提下,对自己的灵魂进行一次又一次的自我剖析与拷问。最后当他顺利“过关”,被组织重新接纳时,这种自虐式的精神折磨也让他迅速“脱胎换骨”,变成一个对组织毫无保留,而对自己的灵魂却深怀警惕的下意识的共产主义者。通过这种方式,共产主义组织在一定程度上暂时缓解了队伍的纯洁性与群众性的矛盾。
注释:
①(日)高桥伸夫:《中国共产党の组织と社会——河南省,1927年-1929年》,《法
学研究》70卷6号,1997年6月;(日)高桥伸夫:《中国共产党组织の内部构造—
—湖北省,1927年-1930年》,《法学研究》71卷5号,1998年5月;王奇生:《党员、
党组织与乡村社会:广东的中共地下党(1927-1932年)》,《近代史研究》2002
年第5期。
②青年团的名称有一个变化过程。1920年8月22日,社会主义青年团在上海创建。
1922年5月,全国各地的社会主义青年团代表在广州召开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
正式定名为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1925年1月,团三大召开,中国社会主义青
年团改名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5年,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被取消。1936
年11月,代之以抗日救国组织。1949年4月,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正式成立。
1957年5月,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召开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决定把团的名
称改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此名称沿用至今。为行文方便起见,文中除具体
所指外,一律简称青年团或团。
③据笔者有限的阅读所见,仅黄志荣、黄妙珍:《一九二0年至一九二七年上海地
区青年团组织发展概况》(《档案与历史》1986年第2期)、赵云云:《旅欧中国
共产主义青年团组织沿革》对青年团组织作过一些概况性的描述。
④该文洋洋洒洒长达3万余字,以连载形式刊登在团中央机关刊物《先驱》上(《先
驱》第16号至21号,1923年2月1日至6月20日出版)。此外,不少团员亦在《先
驱》上发表文章,对团组织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如一名署名为敬云的团员即
尖锐地指出:“本团最糟心的,是组织问题。除了几处表现得有组织成绩外,
其余的尽是不生不死,命垂一丝。”见敬云:《二次全国大会的几个实际问题》,
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办公厅编:《中国青年运动历史资料(1915-
1924)》,内部发行1981年版,第337页。
⑤施存统指出:团“一大”时,全国合计起来,虽工人尚占多数,然大多数为特
别团员,且局限于佛山、肇庆一二处,故就青年团各地大多数实在情形而言,
还是以学生为中心。到团“二大”召开前夕,肇庆地方团已无形消灭,佛山地
方团虽还存在,尚有一千余人,然与团中央关系很少。存统:《本团的问题》,
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办公厅编:《中国青年运动历史资料(1915-
1924)》,第261页。
⑥1925年1月召开的团三大通过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二次修正章程》,开始
实行预备团员制。见《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二次修正章程》(1925年1月),
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办公厅编:《中国青年运动历史资料(1925)》,
内部发行1981年版,第68页。
⑦据大会的解释,青年团改名是因为社会主义青年团是第二国际领导的青年组织
的名称,而战后第二国际在政治上已向资产阶级妥协,已经不代表无产阶级的
利益,为了表明中国的青年团是真正代表无产阶级利益的,区别于第二国际的
青年组织,所以决定改名为共产主义青年团。
⑧1925年5月,团中央总书记张太雷被调往广州充当鲍罗廷的翻译,总书记一职
由任弼时代理。7月21日,任弼时正式担任总书记兼组织部主任。9月,任弼时
不再兼任组织部主任一职而专任团中央总书记,直至1928年青年团第五次代表
大会止。
⑨张冠英:《由读遗嘱、看书籍、呼口号说到CY》,广州《民国日报》副刊《现代
青年》第64期,1927年3月26日。
⑩团一大通过的《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章程》规定:团员入团时,须有团员二人
以上之绍介。团二大通过的《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第一次修正章程》的规定更
为严格:团员入团时,须有正式入团三月以上之团员二人之介绍。团三大通过
的《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二次修正章程》的规定是:团员入团时须有正式团
员二人之介绍。见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办公厅编:《中国青年运
动历史资料(1915-1924)》,第131页、第377页;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中央委
员会办公厅编:《中国青年运动历史资料(1925)》,第67页。
?《团陆丰特支五月份工作报告》(1926年5月25日),《广东革命历史文件汇集》
甲5,中央档案馆、广东省档案馆1982年编印,第145页;《团黄梅特支半年工
作计划》(1926年3月29日),《湖北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2,中央档案馆、湖
北省档案馆1983年编印,第297页。
?《团广东区委关于九个月来工作的总报告》(1926年6月30日),《广东革命历史
文件汇集》甲5,第284-285页。赖先声回忆:“记得在省教育会礼堂一次宣讲会
中,到会青年听众很多,宣讲人阮啸仙,会中公开号召:凡愿参加中国社会主
义青年团者,可自愿签名加入。我就是在这个场合加入社会主义青年团的。”
赖先声:《在广东大革命的洪流中》,中共广州市委党史资料征集、研究委员会
办公室编:《广州大革命时期回忆录选编》,广东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21页。
?中共从1922年7月二大始即仿照俄共建制,建立了一套从中央至地方的层级机
构。其各级权力机关自上而下依次为:全国代表大会→区代表大会→地方代表
大会→支部党员大会→小组会议;相应的执行机关依次为:中央执行委员会→区
执行委员会→地方执行委员会→支部干事会→小组。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二次修正章程》规定:一地方有支部三个以上,人数
三十以上,经中央之许可,派员召集全体大会或代表会,得宣告成立地方团,
由该会选举委员三人至五人,组织地方执行委员会,并选举候补委员三人,如
委员因事离职时,得以候补委员代理之。如不满三个支部三十团员之处,得设
立特别支部,隶属于附近之上级机关。见《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二次修正章
程》(1925年1月),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办公厅编:《中国青年运
动历史资料(1925)》,第69页。
?关于支部组织的构成,1925年1月召开的团三大通过的《组织问题决议案》中
的支部组织法作了详细规定:凡一机关有团员三人者,即须由地方派员组织支
部,指定书记一人,总揽该支部对内对外职务,计划该机关应做之工作。凡有
十五人以上之支部,必须分组,每组不得过十人。有三组以上,即按人数之多
寡,由支部大会推出三人至五人组织干事会,指定组长,干事会应分设书记、
宣传、组织等职务。《组织问题决议案》(1925年1月),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
中央委员会办公厅编:《中国青年运动历史资料(1925)》,第61页。
?《团粤区委给团中央的报告——各地组织状况、对外工作及青年运动等》(1925
年10月16日),《广东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3,第85页;《团广东区委报告(第
一号)——关于区委改组和工作、经费问题》(1926年5月29日),《广东革命历
史文件汇集》甲5,第185页。
?《梁鹏万致中夏信——关于改香港为特区和津贴等问题》(1923年10月23日),
《广东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1,中央档案馆、广东省档案馆1982年编印,第151
页。《啸仙复实庵信——准备成立团粤区委及各地工作开展情况》(1923年9月
30日),《广东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1,第104页;《啸仙复仁静信——关于粤
区工作发展情况和成立社会学研究会的意见》(1923年11月5日),《广东革命历
史文件汇集》甲1,第169页;《团上海地方委员会报告第三号——上海地方全
体大会经过情形》(1923年11月2日),《上海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8,第19页;
《团上海地委报告第六号——一九二三年十一、十二两个月的活动情况》(1924
年1月10日),《上海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8,第34页;《湖北革命历史文件汇
集》甲2,第4页;《团湖南区委工作报告——区委组织及工作,各地方团变迁
及概况,经济收支情况等》(1925年1月),《湖南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3,第
38页。
?如毛泽东送新民学会会员去法国留学,从章士钊处弄到两万大洋经费。蔡和森
去法国之前亦从曾国藩的女婿聂云台处拉来五千大洋的赞助。见尹钛:《阶级
话语的建构与实践:以1920年代中国国民革命为中心的分析》,中国人民大学博
士论文,2007年,第15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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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黄金凤(1978-),女,广东广宁人,历史学博士,华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讲师。
(责任编辑:杨立民)
基金项目: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资助项目“青年团与中共关系变迁研究(1921-1956)”(批准号:GD15CLS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