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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之过

2016-05-30王宇航

高中生学习·高二版 2016年1期
关键词:无权做人文字

王宇航

5月23日,是同学何xx离家出走的第四天,学校弥漫着不安的议论声。“何xx与父亲发生争执,负气离家,跳河身亡。”班主任老胡用极其低沉的声音宣告消息的真实性。噩耗如晴天霹雳,太多感慨无从说起。

桌面上略有凌乱的书本似乎还保存着他的体温,操场上饭堂间好像依然回荡着他爽朗的笑声,成绩册上的名字同样赫赫在目……永远忘不了,我们每天一起上学一起回家,一起在我家炒鸡蛋饭的欢乐,永远忘不了平日他脸上洋溢着帅气的羞涩……从此,他将永远定格在十六岁这个如诗般的年龄。

很难接受,只在一转眼,一个翩翩少年沦为殇子,一个有着温度的血肉之躯变成了一具冰冷的尸体。我真不愿这么说,无论怎么着,他可是我同一战壕的兄弟啊。无论怎么着,他也是父母的心头肉啊。

兄弟,你怎么能这样啊,你可知道自杀是自私者的行为?体之发肤,受之父母,你无权这样果断地解决自己的生命,无权!从十月怀胎到呱呱坠地,从嗷嗷待乳到蹒跚学步,从跌跌撞撞到懵懂少年,从玩耍到做人……倾注着我们父母多少心血。

眨眼之间,一个鲜活的生命就消失了,多么悲惨的事实啊,叫你的父母如何接受得了。你可知道一个孩子的逝去,足以摧毁一个家庭,你却潇洒地头也不回地走了,留下那样一封沉沉的遗书。从此,那个你叫了十六年的父母再也看不见摸不着你了,如果生活还能继续,他们必将深深陷入不能预知的哀伤中不能自拔。你去了天堂,父母却进了地狱!这难道是你对他们养育十六年的回馈?受之于恩,报之以恨啊。即便不是生养的血亲这做法也难以让人理解,难道你来世上一遭只是为了给最爱你的人以致命的打击?如果这样,你做到了!

同学,你真的错了,不可原谅的错了!我知道,此时再悲伤的语言也无法挽回你年轻的生命,无法祭奠与慰藉你的亡灵。我真想扇你两巴掌,为你父母!你可知道?几百年的轮回才修得一世做人,生命是何等的珍贵,对于它我们该当敬畏与尊重,而非轻视与践踏!

血淋淋的教训,这是教育不能承受之重,父母不能承受之痛,它向社会敲响警钟:生命教育的缺失,受挫教育的忽视,心理教育的盲区……痛定思痛,一个年轻生命的殒落,究竟该谁买单!

我的叩问没有答案……

点评 一个生命的离去,会引起大家的思考;一个高中同学的自尽,更会让人获得更多的疑惑和拷问。这就是本文深刻的地方——他从一个不多见但也发生率略高的个案中思考着生命命题,探讨着两代人之间的沟通问题,值得一读。文章前面的文字稍显单薄,后面厚重的文字因前面的单薄显得有点仓促,倒是结尾单独成段,为文章增色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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