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河南省县域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支持问题
2016-05-30朱苗苗王雪垠
朱苗苗 王雪垠
摘 要:“郡县治则天下安,郡县富则天下足”。县域经济既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又是我国经济发展的新动力,也是区域崛起的关键。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第一推动力,是县域经济发展的主要影响因素,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金融业只有继续深化改革,才能更好地服务县域经济,发挥好杠杆作用。
关键词:县域经济 金融 深化改革
一、河南省县域经济发展概述
河南省地处我国中东部、黄河中下游,全省共有108个县(市),县域总面积达到15.2万平方千米,占据全省总面积的90.7%,县域人口为8134万,是全省总人口的81.8%。近几年,全省经济一直在追求高速度、高质量的发展,综合实力明显提高。2014年全省108个县(市)的生产总产值为24454.29亿元,占省域经济总产值的70%,比上年同比增长了9.0%。县域经济无疑已是全省经济的支撑,也是中原崛起的关键。在2015年举办的第十五届县域经济与县域基本竞争力百强县市评选结果中,河南省有三个县(市)进入前100强,分别为新郑市、巩义市、永城市,全国排名分别是第57位、85位及86位。与第十四届相比,虽然百强县的数目没有增加,但是全国排名略有提升,竞争力等级级,竞争力相对比较稳定。
二、金融支持河南省县域经济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由图1可知,从2007年到2014年,河南省县域金融机构的存款额由5018.67亿元增长到16379.48亿元,贷款额由2745.47亿元增长到8346.52亿元,分别增长了226.37%、204.01%,增幅较大。县域金融机构存款每年都有增长,表明了县域金融可转化为投资的资金逐渐增加。每年的贷款总额都在增长,即存的越多,金融机构融资能力越强,那么就能为支持县域经济发展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
图2说明了县域金融机构贷款余额占同期全省贷款额的比重。从2007年到2014年大致呈现先下降后上升的趋势。由于金融危机,2008年县域贷款占全省贷款的比重下降幅度较大,2009年受国家刺激性消费政策、积极财政政策影响,比重有所回升。从2010年至今,县域贷款与全省贷款的比重都在增加,特别是近两年,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河南省加大了对涉农、中小微企业的贷款力度,逐步提高县域金融的服务水平,这些措施都加大了金融对县域经济发展的支持。
存贷差(DLS)用来反映某一地区资金的净流入与净流出的情况,即某一地区一定时期内所有金融机构的存款余额减去贷款余额的差值。如图3,全省县域金融机构的存贷差从2007年的2273.20亿元增加到2014年8032.96亿元,一直呈增长趋势,既说明全省县域资金可以自给,也说明了近几年县域资金存在外流情况,表明了河南省县域金融机构没有很好地把存款转化为贷款来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三、河南省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困境
根据近年来河南省县域经济发展的特点和金融支持作用的状况来看,全省县域经济发展过程中金融支持还存在一定问题。
1.信贷供给不平衡。全省信贷结构不平衡,“抽瘦补肥”现象突出。截至2014年末,县域金融机构贷款占全省贷款总额的30.65%,可见全省对县域的金融支持力度还有提升空间;108个县(市)中,信贷投放量差别也很大,贷款总额最大的新郑市比贷款总量最低的南乐县高出近十倍;经济发展相对较快的县域信贷供给比经济发展较缓慢的县域高出许多,比如2014年郑州辖下各县市的贷款总额为973.71亿元,素有“中原粮仓”美称的驻马店九个县市贷款总额为530.40亿元,高出近90%。
2.县域金融机构服务落后、产品单一。目前,国有商业银行很少在农村设立营业网点,现有的营业网点大多设立在县城区,其贷款对象多是风险小、收益稳定的项目。农业银行虽然还承担着农业发展、小城镇建设等工作,但其非农化趋势明显,农业发展银行的贷款业务仅仅涉及到了部分农副产品的生产;农村信用社作为支农的“主力军”,其贷款期限多以短期为主,不能满足农业生产周期长的特点,金融产品单一,贷款额度也偏低;一些新型金融机构的各种规章制度还不健全,在支农支县方面还有一定的局限。
3.县域各类金融机构缺乏协同效应。从图4可以看出,县域金融中存款转化为贷款的比重较少,近两年都徘徊在0.5。可见,大部分县域缺的不是资金,缺的是把富余存款转化为贷款的机制。作为农业大省,县域存在保险机构深、广度欠提升,担保机制缺失,抵押品少,专业资产评估登记机构缺失等问题。总之,全省县域各类金融机构的协同效应还没充分发挥出来,加大了县域内富余资金转化为贷款的难度。
四、河南省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出路
1.深化县域金融机构改革。结合全省县域的实际情况,应该构建与县域经济发展匹配的政策性、商业性、合作性共存的金融服务体系:加快现有政策性金融机构改革。只有进一步明确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与中国进出口银行的功能定位,才能更好的发挥政策性金融功能,比如可以建立粮食生产的专项贷款,加大对县域特别是广大农村基础设施、農业的信贷投入;构建多元化县域商业性金融体系。目前,县域商业性银行主要有农行、邮政储蓄及地方性商业银行。应加快现有商行的改革进程,鼓励综合实力强的地方性商业银行跨地区或在本地区县域范围内建立分支机构。此外,应稳妥进行农村信用社的体制改革,将县域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地区的农村信用社逐渐改造成股份制商业银行;稳步发展新型县域金融机构。政府应该加大财力、人力、物力,全面推广农村资金互助社、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发展,为全省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做出重要贡献。
2.创新县域金融服务。河南省县域金融机构的主要业务包括传统存贷款、结算、少量代理发行、债券兑付等,中间业务和外汇业务很少涉及到。在互联网金融背景下,县域金融机构要充分利用网络技术,加快电子金融的建设,在县域地区积极引进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尤其在农村地区要增设ATM机,提高金融服务的便利度。其次,应该要简化管理链条,特别是减少贷款业务流程,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县域金融机构可以提高办理贷款的速度和效率。最后,鼓励和支持农村金融中间业务的发展。目前,大部分农村地区只有老人和儿童留守,应结合具体情况,开展代收电话费、水电费、学杂费、代理保险、代发补助款等中间业务。
3.优化县域金融生态环境。一是完善县域信用体系建设。良好的信用环境是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基础,要积极宣传引导,提高县域政府、企业和个人的信用意识,建立信用奖罚制度,对失信行为进行曝光。县域金融机构应该定期举行交流会议,及时更新工作信息,共享企业和个人的信用状况,形成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二是加快建立县域担保体系。省政府相关部门应该积极响应国家政策,激活农村农民的财产要素,充分利用农村有限的担保资源,鼓励县域金融机构对财产权益归属清晰、不违反法律规定、风险容易控制的农户或农企开展动产、仓单、林权等方面的抵押或质押贷款;三是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县域金融要想有效发挥作用,离不开政府的支持。省政府要结合实际,积极运用货币信贷、财政税收、金融监管等各项政策,有效引导县域金融支持当地经济的发展;四是强化河南省县域经济发展,明确县域金融支持重点。经济发展是金融深化的基础。河南省金融业应该结合县域经济发展的特点和要求,集中资源支持重点领域发展,最终达到全面推进的效果。比如,县域金融可考虑向集群企业整体授信等方式全面促进县域集聚区发展,应注重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协同发展,引导资本、人才、科技等要素到县域农村和城镇,提高对城镇建设的资金支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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