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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青年生育意愿初探

2016-05-30郑岩

经济研究导刊 2016年10期
关键词:生育意愿政策

郑岩

摘 要: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已经走过了三分之一个世纪,它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得到了质的意义上的修正,“单独二孩”政策即将落实到千家万户。人口发展关乎国家命脉,决定人口发展的是处于婚育年龄阶段的当代青年,因此考察一下当代青年的生育意愿非常有必要。对武汉大学的青年发放调查问卷,对得到的数据进行分析,最后总结本次调查,并指出其中的不足之处。

关键词:生育意愿;“单独二孩”政策;理想子女数目;理想子女性别

中图分类号:C92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6)10-0054-06

一、研究背景

自20世纪70年代起,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实行至今,已有约1/3世纪的时间。计划生育政策作为中国的基本国策,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这一政策有效地控制了中国的人口快速增长的状况,对缓解世界人口压力也做出了巨大贡献;同时,这一政策在过去三十年的时间里,极大程度地减少了由人均资源过少所引起的各种矛盾,给了中国很大的空间和动力来发展经济、积蓄财富。可以说,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经济实现了飞速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得到了很大的提高,计划生育政策功不可没。但是计划生育政策不是完美的,中国是个有着庞大人口和辽阔疆域的多民族国家,国情决定了计划生育政策在不同的地区的实施情况的确有所不同,有的地方实施得好,有的地方实施得不好。因此,党和国家也在不断地调整、修正计划生育政策,努力使之更符合国情、更符合人民实际需要。乔晓春简明扼要地总结了自1973年以来中国计划生育政策的历史,从开始时允许生育两个孩子,到1980年实行“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孩子”政策;由于政策制定得过严,不得不在1984年开始实行“开口子”政策,即允许农村确有实际困难的夫妇生育两个孩子,当时绝大多数省份在农村开始实行“第一个孩子是女孩的夫妇可以再生育一个孩子”的政策,也有些边远省份执行“两个孩子”的政策。除了个别省份以外(比如广东省),各省市自治区1974年以后制定的生育政策一直执行了近三十年,没有进行过大的调整(乔晓春,2014)。伴随着时代的发展与进步而来的,还有我们人口结构的不断变化与更新,因此,对计划生育政策的调整,是使得我们的人口政策能够保持与时俱进的应有之义。正如同硬币有两面,三十年来在全国绝大部分地区都得以有效执行的计划生育政策发展到今天,已经不得不面对它所伴随产生的诸多问题,其中较为突出的是男女性别比失衡问题、社会老龄化现象严重问题、青壮年劳动力供给不足问题、人口出生率低死亡率低增长率低问题,以及其他一系列问题。在这一背景下,计划生育政策亟待调整。2013年11月15日,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决定》正式公布了要在全国实行“夫妇一方为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孩子的,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政策,这一政策被称为“单独二孩”生育政策。这是三十年来计划生育政策在全国范围内的首次大调整,意义与影响将十分深远。“单独二孩”政策立足于解决我国现今存在的一系列人口问题,回归于20世纪80年代前后出生的、现已进入婚育年龄阶段的独生子女这一主体,可以说这一代青年是“单独二孩”政策是否得以顺利实施、起到预期作用的关键点。风笑天曾经提出,一个社会整体的生育水平直接受到两个方面因素的影响:一是国家的生育政策,二是人们的生育意愿(风笑天,2004)。因此本文认为,在“单独二孩”政策即将被落实到全国范围之前,我们十分有必要探究当代青年群体的生育意愿,毕竟人才是生育行为的主体,全社会的生育意愿之加总方能决定全社会整体的生育水平。

二、研究对象与概念界定

本文的研究对象是当年青年的生育意愿,为此首先需要确定当代青年这一研究总体,尤其需要确定其年龄区间;其次,需要确定对生育意愿的研究维度。

在对改革开放后二十年国内发表的50多篇有关我国城乡居民生育意愿状况的研究论文进行分析之后,风笑天发现我们对随着我国改革开放一起成长起来的这一代青年、特别是其中的独生子女的生育意愿及其与同龄非独生子女之间的差异等情况仍然了解不多(风笑天、张青松,2002)。而在人口生育方面的一个基本现实是,我国社会中的生育行为主要发生在20~30岁的青年身上。因此风笑天认为,改革开放后二十年国内发表的50多篇有关我国城乡居民生育意愿状况的研究论文所得到的对生育意愿的调查结果,并不都具有对现实生育状况和生育水平的预测力,因而也不具有相应的政策意义(风笑天,2004)。本文认同风笑天的观点,即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认为,只有处于婚育年龄的青年群体的生育意愿才具有对现实生育结果的影响力和对生育意愿发展趋势的预测意义。但是根据2009年11月1日至2010年10月31日期间的全国城市育龄妇女分年龄状况,20~24岁城市育龄妇女的生育率是3.343%,25~29岁城市育龄妇女的生育率是7.166%,30~34岁城市育齡妇女的生育率是4.068%,这三个年龄段的城市育龄妇女的生育率远高于其他年龄段的城市育龄妇女的生育率,并且其中30~34城市岁育龄妇女的生育率也相当高(冯乃林,2010)。因此本文认为,对现实生育结果的影响力和对生育意愿发展趋势具有预测意义的青年群体,应分布于20~34岁,这一年龄区间更符合当前的实际状况,根据这一年龄区间做出的对当代青年生育意愿的分析,对我们预测生育意愿发展趋势、制定生育政策更有意义。

生育意愿是本文研究的核心概念,它是人们对生育行为的态度和看法,代表着人们对自身生育行为的主观期望。本文认为,衡量一个人的生育意愿的最重要的三个维度分别是理想生育时间、理想子女数目、理想子女性别,其中最重要的维度应该是理想子女数目,其次是理想子女性别。理想子女数目,这一维度相关联的是我们国家未来的人口总体状况;理想子女性别,这一维度相关联的是我们国家未来的男女性别比例状况;至于理想生育时间这一指标,由于前文已经分析得到,处于20~34岁这一年龄区间的青年的生育率最高,所以理想生育时间这一维度与本文研究的相关意义不大。

综上,本文将重点探究处于20~34岁这一年龄区间的当代青年群体的生育意愿,具体从理想子女数目以及理想子女性别这两大维度探究这一群体的生育意愿。

三、研究方法

由上文所述,本文要研究的是处于20~34岁这一年龄区间(即出生于1980年1月1日至1994年12月31日之间)的当代青年群体的生育意愿,两个研究维度分别是理想子女数目以及理想子女性别。本文所依据的数据资料,来自于2014年6月对武汉大学处于20~34岁之间的青年群体的生育意愿的调查。武汉大学的学生数量较为庞大,这些学生是一群从全国各地流动而来到武汉市的青年学生,因此调查样本较能保证样本得以代表总体的多样性和有效性。由于现实因素决定本次调查的时间比较短,所以本文采取的抽样方法是偶遇抽样方法,待到日后时间充裕的时候,将重新修正抽样方法并重新开始调查。具体的调查方法是调查员当面发放调查问卷,当场发放、当场回收,回收之后的数据利用SPSS数据分析软件进行数据分析,并得出结论。本次调查实际发放问卷共有50份,没有不合格问卷,问卷的有效回收率是100%。

四、研究结果与分析

首先,我们对本次调查得到的数据进行一个描述性的分析。在本次调查中,共有50人填写调查问卷。其中包括27位男性和23位女性,男女比例较为均衡。户口是农业户口的有13人,户口是非农业户口的有37人,非农业户口的人数多于农业户口的人数。有25人是独生子女,25人是非独生子女,独生子女与非独生子女的数目比例也较为均衡;在25名非独生子女中,有19人的父母总共生育了2个孩子,有5人的父母总共生育了3个孩子,有1人的父母总共生育了6个孩子。就受教育程度来看,本科生有33人,硕士生有15人,博士生有1人,博士后有1人,本科生人数明显多于其他学生。50人中有47人是未婚,仅有3人是已婚,这是受调查地点处于武汉大学的局限性所致,调查地附近学生较多,因此调查对象大多没有结婚。未婚的47人全部没有生育子女,已婚的3人中只有1人生育1个孩子,因此共有49人没有生育子女,1人已经生育1个孩子,具体情况(见下表)。

接下来要看一下样本群体的生育意愿情况,我们分别问了三个问题,分别是“假设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要求一对夫妻最多只能生一个孩子,绝对不能超生,您理想生育子女的个数与性别比状况”“假设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落实到你所在的省(直辖市),该政策使得你和你的配偶满足生育第二个孩子的条件,也就是总共最多可以生两个孩子,您理想生育子女的个数与性别比状况”以及“假设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彻底放开,即在完全不约束你的生育意愿的情况下,您理想生育子女的个数与性别比状况”。在如果规定最多只能生1个孩子的情况下,有32人选择了“希望生育1个孩子,无所谓孩子的性别是男是女”,可见随着时代的进步,人的思想也得到了解放,认为“生男生女一个样”的人还是占多数。在如果规定最多可以生2个孩子的情况下,有41人表示希望生2个孩子,这41人中有29人希望生育一儿一女,另外12人无所谓孩子的性别是男是女。我国现有的生育政策下,主流规定最多还是只可以生2个孩子,不能再多生。那么首先,我们可以认为,“单独二孩”政策还是比较受青年群体欢迎的,因为如果只能生1个孩子的话,仅有2人表示不希望生育子女,其余48人均希望生育子女,到了可以最多生2个孩子的时候,仅有2人表示不希望生育子女,有7人表示希望生育1个孩子,有多达41人表示希望生2个孩子。也就是说,愿意生1个孩子的48人中,7人是即使有可以生第二个孩子的机会也不生,41人是一旦有可以生第二个孩子的机会就要生。其次,我们可以认为,中国传统的“儿女双全”的观念还是比较深入人心的,因为有29人表示希望生育一儿一女。另外也有12人是希望生育2个孩子,但是无所谓孩子的性别是男是女。最后,在如果规定想生多少生多少的情况下,仍然有25人表示希望生育2个孩子,并且希望是一儿一女。仅有6人明确表示希望生育3个孩子,没有人表示希望生育更多孩子。这是一个信号,即使想生多少就生多少,也很少有青年,愿意拼命生孩子,所以笔者认为即使计划生育政策被逐步放开,也不会再回到中国20世纪六七十年代出生人口爆炸式增长的状况。值得一提的是,有一个调查者没有勾选我们给出的选项,而是在“其他(请具体填写)”处写道:“按照实际具体经济承受能力,1至3个。”我们的调查由于时间、精力有限,没有询问调查对象决定其生育子女个数的因素是什么,但是这个回答揭示了经济状况是决定生育子女个数的因素之一。众所周知,现在生育孩子并为孩子提供好的成长环境是需要一定的经济实力的。而当代青年群体,恰恰是一群自己生存压力都非常大的年轻人。工作、住房、赡养父母、抚养孩子,如果在这个基础上,进一步增加生育孩子的数目,对年轻人来说压力是非常大的。上文提到,笔者认为即使计划生育政策逐步放开,也不会再回到中国20世纪六七十年代出生人口爆炸式增长的状况,经济因素也是我所考虑的重要一点,具体情况(见下表)。

最后,我们讨论一下决定生育子女个数的一些客观因素,为此我们做一个线性回归分析。首先对决定“最多只能生1个”的生育子女个数进行线性回歸分析。但是很遗憾,在对回归方程的拟合优度的检验中,复相关系数是0.369,说明自变量和因变量之间的线性关系较弱;判定系数是0.136,说明所有的自变量总共揭示了因变量13.6%的变化,进一步确认自变量和因变量之间的线性关系较弱;回归方程的估计标准误差是0.946,说明本次调查的数据较为分散。因此,该回归方程拟合优度不高,因变量可以被该模型解释的部分不多。在对回归方程的显著性的检验中,F值对应的概率P值是0.484,这是一个比较大的概率P值,所以因变量和自变量的线性关系是不显著的,建立模型是没有意义的。如果进一步对回归系数显著性进行检验,也会得出同意的结论,各个概率P值都非常大,因变量和自变量之间确实不具备构造回归模型的意义。综上,调查样本的性别、受教育程度、户口性质、婚姻状况、是否独生子女、父母生育子女数以及本人生育子女数,与决定“最多只能生1个”的生育子女个数之间,不具备线性相关关系,具体情况(见下表)。

以同样的分析方法,我们对决定“最多只能生2个”的生育子女个数进行线性回归分析。但是亦无法构建线性回归模型,也就是说,调查样本的性别、受教育程度、户口性质、婚姻状况、是否独生子女、父母生育子女数以及本人生育子女数,与决定“最多只能生2个”的生育子女个数之间,不具备线性相关关系,具体情况(见下表)。

五、小结与讨论

对样本数据的描述统计分析,笔者认为还是具有统计学意义的。但是毫无疑问,对样本数据的推断统计分析,是不具有统计学意义的。究其原因,笔者认为有以下几点:第一,抽样框和抽样方法不科学,应该制定科学的抽样框,选取科学的抽样方法;第二,样本数目太少,应更大量发放问卷,获取更广泛的数据;第三,选取的调查地点有问题,武汉大学的学生独特性太强,不具有对当代青年总体的代表性;第四,因时间仓促,本文行文较为急促,也未有与老师多次沟通、修改,日后有机会,定要再多次请教老师。

但是,笔者认为,本次调查研究还是有一定可取之处的。首先,研究思路是没有错的,对当代青年生育意愿的考察是有意义的,考察的方式也应该以发放调查问卷为主。此外。还可以增加一些研究方法,比如开放式的面对面的访谈,可以更有效地获得调查样本的内心想法。其次,应该鼓励学生多做定量研究的练习,虽然不应该一味鼓吹凡事都要定量研究的风气,但是适当做做定量研究是有好处的,尤其是人口社会学这样的学科,其定量研究是有着科学的统计学意义的;最后,考察当代青年生育意愿这一话题,关乎我们年轻人自身,很贴合我们自身的实际感受,又关乎国计民生,这样的话题应该多做。

参考文献:

[1] 冯乃林.中国人口普查资料[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0.

[2] 风笑天.城市青年的生育意愿:现状与比较分析[J].社会学研究,2004,(4).

[3] 张青松.二十年城乡居民生育意愿变迁研究[J].市场与人口分析,2002,(5).

[4] 乔晓春.“单独二孩”生育政策的实施会带来什么?[J].人口与计划生育论坛,2014,(3).

[责任编辑 吴高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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