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宁津县支行着力“四个”把握助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
2016-05-30王长德
王长德
2015年以来,人民银行宁津县支行在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上同向同时发力,坚持落实两个责任的部署相互配套,同步谋划、整体推进、一体实施,使之同频共振、相得益彰。举措相互衔接,既坚持把落实主体责任摆在首位,结合落实制度规定抓严抓实,又坚持把强化监督责任作为治本之策,突出针对性和指导性,推动形成落实两个责任的目标取向和价值追求的统一,形成刚柔相济、合力驱动的常态,从而收到较好效果。支行强化作风建设、构建廉政风险防控工程体系两项工作做法被分行肯定。在2015年度全县政风行风网络测评中,位列垂管部门第2名。先后被中支评为年度绩效考核A级单位、节能减排宣传先进单位,全行去年有13人次被中支授予先进称号。
强化“两个责任”思想认识,把握一个“深”字。在机关学习宣传栏开辟“贯彻落实两个责任”专栏,陆续刊登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从严治党等方面的重要论述、工作做法和体会文章,学习上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内容作为中心组重要学习篇目。党组坚持季度专题例会制度,就党风廉政建设突出抓关键环节和要害岗位、突出抓制度建设和执行力度、突出抓责任分解和监督检查等事项,进行常研究、常部署、常推动,切实担负起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的角色。坚持每半年召开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意见座谈会,整体把脉、全面体检、集中研判贯彻落实“两个责任”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研究推动两个责任落实的思路、措施和机制,督促“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对潜在的风险和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解决。坚持开展廉政教育,通过收看收听发生在本地的案例回放、先进典型事迹、参观宁津县廉政教育基地、在重要节点、关键时点、事件敏感点及时发送廉政短信提醒、撰写廉政心得等形式,持续不断地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模范引路红色教育、自我修炼自省教育,触及员工思想灵魂,铸牢员工廉政思想阵地不动摇。
推动两个责任落实,把握一个“实”字。制作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内容的图板和滚动屏保,纪检部门每季度督促开展“一把手”廉政授课,党支部每月进行廉政文章荐读活动。强化专项整治,开展“两个加强、两个遏制”专项检查、岗位(廉政)风险专项排查、非法集资专项排查、长期脱岗、离岗、失联人员专项排查、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专项自查、“守纪律讲规矩”集中教育等廉政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开展了“清廉家风传万家”家庭助廉签名活动,动员职工演好“家庭助廉洁”角色,当好家庭反腐倡廉的“宣传员”、“监督员”和“守门员”。立足日常监督,坚持非现场和现场监督并举的方式,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在综合考核中分值比重。印发了《党员干部生活提醒手册》,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充分运用述责述廉等方式,强化自律观念和底线意识。注重做好关键节点和重点部位的预防监督,在重要节日前夕,及时转发、组织领学有关文件要求,制定下发提示提醒通知。安全运行风险监督管理系统,通过会议传达培训、现场模拟操作、问题解答释疑、参加廉政测试等形式,使各部室操作员熟悉工作流程,做到按时检查、及时录入、适时调整。提升廉政文化的吸引力、渗透力,通过春节开展“清风颂”员工文艺表演、新春廉政致词、参加中支廉政书法比赛、参加德州市廉政作品评选等实实在在的活动,激发员工自动勤政、自我廉洁的潜意识。
及时出台相关意见,把握一个“先”字。在制度建设上坚持早启动、做具体、做到位。年初,以党组文件的形式印发了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目标、要求及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责任清单内容,建立了工作台帐,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签字背书”。将贯彻落实分行《两个责任制履职手册》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管理暂行办法》,列入了本行先行学习培训计划。同时,把加强作风建设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切入点,研究出台了《宁津县支行2015年作风建设工作指导意见》,《意见》具体谋划了作风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标准、工作措施等,突出了抓典型、抓深化、抓机制,破除了打“檫边球”的侥幸心理,为全年廉政工作的开展定好基调。建立落实两个责任纪实档案制度,为34名员工建立了2015年廉政工作台账,记好明细账,算好履职效,抓检查、抓约谈、抓整改,形成落实两个责任的合力和抓手。制作了《宁津县支行工作人员廉政失信行为录入标准》,悬挂于各个部室明显位置,使员工时刻铭记头上有标准、有红线,增强了践行廉政规定的思想自觉与行动自觉。实行《宁津县支行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规定了谈话谈心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谈话对象、谈话类型、谈话方式、实施步骤等,先后开展谈心谈话15人次,收集意见建议20余条,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畅通了信息交流渠道,促进了团结和谐、风清气正。
抓好纪律规矩落实,把握一个“严”字。结合运用风险监督管理系统,落实分级分层监督管理职责,定期按层级组织开展再监督、再检查,促进防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一是勤提醒,安排部署抓经常,多次对遵守纪律规矩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提醒,对具体工作进行部署;二是明要求,约束干部有标准,对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等有制度、有标准、有调子、有规矩,有台帐,坚持定期核查不松懈;三是严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不落空。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严格落实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持续纠正“四风”不放松,坚决整治违规违纪问题。同时,党组结合情况反馈,加强跟踪问效,切实领导和支持纪检部门开展工作。纪检部门则从廉洁自律、一岗双责等方面,协助开展责任制考核检查,加强了对责任追究的制度体系、工作程序和保障机制的实践与探索,推动形成了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和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纪检监察部门聚焦主业,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在监督内容上,重点加强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党组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以及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的监督。监督方式上,对权力较为集中、廉政风险较大、群众关注度高的重点事项,由全程参与向重点监督转变,提升监督实效。探索实行了“累错重责”制度,明确对给予通报、诫勉谈话、书面检查等组织处理措施的干部职工,自首次之日起一年内再出现2次及以上的,将组织处理过渡到纪律处分,实行加重问责,真正解决“犯小错不断,组织处理不痛不痒”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