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怎样开展教师培训
2016-05-30雷婧涵
甘肃教育 2016年18期
雷婧涵
世界各国都非常注重教师的继续教育,加强对教师进修在职培训,提升教师专业成长。由于国情不同,各国在教师培训过程中也采取了一些不同做法,以保证教师在职培训的质量。
美国:教师进修与获得学位、增加工资相结合
美国不具有学位的教师只要学15个学分,就可以保持教师的资格,不至于失业。如果教师要学位,要提高资格,则需学满30个学分。提高资格可以增加工资,所以,他们进修的目的在于获得学位和增加工资。因为他们的工资是按学士、硕士、博士三个学位评定的,而且他们的职务没有终身保障,教员资格有效期一般是5-10年。为此,要当教师就必须不断掌握新知识,最少也要学完研究院课程的15个学分。这样,教师进修与教师的物质利益相结合,教师自学和参加进修的积极性就比较高。
加拿大:教师晋升靠自主培训
在加拿大,教师上岗实行许可证制度。教师的薪金、职位与其学历、学位一致。教师晋级需要评审,晋级的唯一途径则是自费到教育学院拿新的学位。这种制度把教师知识更新和进修学习有机结合起来,很值得我们借鉴。
瑞典:实行教师指导官制度
在瑞典,教师指导官制度是保证教师进修和提高师资技能的重要措施。教师指导官主要负责巡视各学校的教学工作、指导教师在职进修和能力提升。瑞典全国现有教师指导官200多名,他们一半时间担任某一学科的教学工作,每年必须参加两次由中央教育厅主持的特别讲习。教师培训机关和教师指导官在中央教育厅的直接监督下,一年内要使1万名教师受到再教育,这个数量相当于瑞典教师总数的15%。(摘自《现代教育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