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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环境监测质量控制工作思路浅析

2016-05-30沈振华

科技资讯 2016年17期
关键词:环境管理环境监测新形势

沈振华

摘 要:新形势下质量控制工作重点应从实验室向环境监测现场转移,质控工作思路从样品数据分析向前延伸到监测现场的监测条件核查等细节方面,因复杂的现场情况而灵活变通质控手段,合理处置,确保监测工作的代表性、合理性。质控工作思维也要覆盖整个环境管理工作全过程,不能光为了监测而开展质控工作,更要为新形势下赋予环境监测的环境管理和环境执法义务而做好质量控制服务工作。

关键词:新形势 环境监测 质量控制服务 往前延伸 环境管理

中图分类号:X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6)06(b)-0068-02

Abstracts:Quality control work under the new situation the focus should shift to the laboratory for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site,Aspects of quality control work ideas from the sample data analysis extends forward to the monitoring site monitoring conditions and other details of the verification.Due to the complex site conditions and flexible means of quality control, fair dealing.Ensure monitoring of representative reasonable.QC work thinking should cover the entire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the whole process, not just in order to monitor and carry out quality control work.To give more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under the new situation of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and environmental enforcement obligations and work to do quality control services.

Key Words:New situation;Environmental monitoring;Quality control services;Previous extension;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2014年4月24日颁布,并于2015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对环境监测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环境监测的实施主体有3类:一是,作为政府环境监测网络成员的各级各类环境监测站;二是,排污者(排污单位);三是,商业性监测服务公司。其中作为第一类主体的各级政府环境监测站所担负的法律责任和环境责任尤为重要。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明确了法定环境监测的定义范畴,分析了监测主体职责、行为主体定位,梳理了环境监测部门的任务和面临的问题,为各级环境监测站的质量监督管理提出了更进一步的要求。

1 新形式下的环境监测工作的新要求、新原则

1.1 新法赋予的责任

新法要求我们在充分发挥政府环境保护的主体作用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企业、环保组织以及全体人民的环保积极性,鼓励公众参与与监督。充分加强各级环保部门的环境质量管理。如何加强呢?做好新形势下的环境监测质量控制工作是其中的重要部分,它既能为了解环境质量状况、评价环境质量提供信息,又能为制定环境治理措施,建立各项环境保护法令、法规、条例和为执行它们而提供客观的科学支撑,更能为环境管理及环境执法工作提供可客观公正的法律依据。

1.2 环境监测的重要作用

环境监测是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基础和核心组成部分,环境监测质量控制更是环境监测的“生命线”,不仅贯穿于环境监测全过程,更要贯穿于环境管理的全过程。在此基础上,各级环境监测站不仅要加强实验室分析质量控制力度,重视仪器设备管理等环节的质量控制,更应着眼于实际工作特点、重点做好现场监测质量控制,精细化实施质量控制方案,要将环境监测质量控制工作的思路、方法与时俱进,切实提高环境监测质量水平,更好地为环境管理服务。

1.3 新法赋予环境建监测的新任务

在新的形势下,环境监测面临的主要工作任务有3个方面,一是公益类环境质量监测、应急监测、预警监测、资源承载力监测等。二是监督管理类监测,污染源日常监测等。三是执法类、仲裁类监测等。可见环境监测工作所担负的责任越来越大。环境监测质量控制工作的重点也转移到环境质量监测和监督性监测方面来了。这就与传统的环境监测质量控制工作有所区别。传统的环境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技术是保证环境监测数据具有代表性、准确性、精密性、可比性和完整性的重要基础,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各级监测单位做的更多是实验室内的样品分析的质量控制措施,例如:数据比对、加标回收、平行样及密码样测试,方法简单,手段单一,达不到系统性质量管理工作得要求。但如果不能保证监测现场的质量控制工作,后面实验室的质控工作做得再多都是白搭,所以要提高监测人员的现场质量管理责任意识将质控工作前移,加强现场细节质量控制,确保监测结果准确、合理、可用。将质量管理工作渗入监测方案的设计规划中、现场执行中。

2 如何加强监测质量控制

2.1 因地制宜选方法,针对工况核查

要因地制宜对监测采样仪器的校正,同时还要加强对监测环境对象条件工况的核查。环境监测现场情况往往复杂多变,经常与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有出入,这就需要现场质控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在不违反原则的情况下灵活多变,积极采取多种补位的方式开展现场质控工作。下面举两个例子,例1:在开展废气监测采样时,选取采样点位置与监测技术规范有偏离时,应采取增加采样点位加密监测的方式来进行补偿,以尽量减少采样误差。例2:现场通过计算生产1 t蒸汽所需多少热值能量及该企业锅炉的能量转化效率,来核对企业监测时实际工况,而不是听任企业人员报数字游戏或凭经验估值。当实际测算负荷值与企业上报生产负荷数据相差过大时,应立即进行核查,重新监测。务必严格现场管理。

2.2 根据对象变化,调整质控手段

当监测对象由污染企业转变为环境质量时,相应的工况条件核查也转变为对监测采样条件方面的核查,监测布点位置是否具有代表性、监测频次是否具有完整性、监测方法及时段是否具有准确性。一切的目的还是围绕监测数据的代表性、准确性、精密性、可比性及完整性来想办法。要在整个监测过程中实施全过程的质量管理,根据现场情况确定和修改质量管理要求,把质量保证要求融入监测现场工作过程,先调查清楚采样环境情况、污染源类型、污染源扩散情况,采样容器是否清洁洗涤彻底。特别是在环境突发事件中应携带便携式GCMS等仪器,尽早对现场污染物质进行识别,而不是一味地听事件当事人来提供污染物种类资料,变被动为主动。再对当事人提供的情况进行鉴别。

2.3 在新形势下,环境监测更要偏重于为环境管理服务

在新形势下,环境监测还更要偏重于为环境管理服务。相应的质量控制方法和手段都必须要向前延伸,质控工作和质控意识不能再单纯地为了环境监测而环境监测,仅仅保证监测数据的准确性、代表性、合理性。质量控制还要前延到保证监测数据能够为环境执法、环境管理工作灵活方便使用。例如:某地污染企业超标排放污染物硫化氢对周围环境造成了污染,当地环保部门决定对其进行处罚,就派当地环境监测站去对污染企业排放的硫化氢进行采样,按该监测站资质认定范围内所允许的直接显色法分析硫化氢样品并出具了环境监测报告。当地环境监察支队拿着监测报告去对涉事企业进行处罚。结果企业方律师指出监察支队称其超标排放的参照标准为《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规定硫化氢的分析方法为气相色谱法与监测报告中的分析方法不一致。故监测报告不能作为对其超标排放的处罚依据。这就是典型的环境监测质量控制思维未能跟上环境管理执法工作的步伐,导致监测数据未能为环境管理执法工作所用,所以监测质量控制工作不能停留在老思维上,应该根据监测目的制定完善的质量控制工作方案。质控工作应选择满足新形势下的环境管理需求并适用于所进行目的的监测方法。

3 结语

在新形势下的环境监测工作的对象和内容发生了变化,因此质量控制工作也要与时俱进地适应新的工作发展需要,环境监测质控工作的思路和方法应进行必要的前延和扩展。在此情况基础上进行质量控制工作研究。希望能够进一步促进环境监测质量控制工作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刘智来.新形势下如何提高环境监测工作中的质量保证[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5(7):14-26.

[2] 宁小兰.环境监测质量控制工作的完善策略探究[J].资源节约与环保,2015(7):12-13.

[3]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S].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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