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建设法治国家的目标
2016-05-30周烨
周烨
摘 要:法治国家指整个国家公权力的法治化。要建设法治国家就必须实现依法治国。依法治国是建设法治国的主要目标和任务。
关键词:法治国家建设;依法治国;任务
一、建设法治国家首要前提依法治国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理想目标,就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立法体系不完善、人权得不到法律的有效保护,执法机关滥用职权的情况大量存在,缺乏有效的制约监督机制,所以,建设法治国家之路任重而道远。笔者在此提出关于依法治国的几点构想:
1.完善法律体系
完整、严谨的法律体系是依法治国的基石,是对依法治国在立法方面提出的要求,只有拥有完善的法律体系,才能保证一个国家有条不紊的运行。随着经济的迅速腾飞,我国在司法实践中的问题越来越突出,立法的欠缺直接影响和制约着我国法治进程的发展。一方面是我国在某些新领域的立法空白,立法步伐严重滞后于社会的发展,很多问题都是已经发生,立法部门才引起重视。另一方面是出现大量的法律撞车现象,各部门法之间、上位法与下位法之间出现冲突,反映出我国立法情况的混乱。更为严重的是,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我国司法腐败情况尤为严重,法律没有体现出其本身应有的公平、正义。
2.人权的保障
人权是否受到保护、权利是否属于人民,对于一个国家而言,是衡量法治化进程的标尺。通过人权的保障来增加公民对执政党的信心、对司法制度的维护、对法律的信仰。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首次将“人权”概念引入宪法,明确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尊重和保障人权由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文件的政策性规定上升为国家根本大法的一项原则。虽然《宪法》目前尚处于未能有效实施的状态,但是由国家将人权入宪来看,国家对人权保障的态度可见一斑。
3.权利的制衡和监督
权利的制衡和监督决定了一个国家的机构能否有序、稳定的运行。如果没有立法和司法的制约,国家的权力将陷入一片混乱之中,不受法律约束就不可能有真正的法治国家。目前我国正是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体制,才导致了体制内权力的拥有者滥用权力,贪腐案件频频发生。
4.依法行政、司法独立
依法行政是法治的核心思想,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政府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关键,依法行政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是政府对公共事务的管理要有法律依据并承担法律责任;另一方面主要是行政要公开、透明、规范化。①当下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执法犯法等现象仍然频发在我们的社会生活实践中,一个国家司法尚不公正,何谈法治。
二、依法治国的主要任务
依法治国内涵即是依照体现人民意志和社会发展规律的法律治理国家,而不是依照个人意志、主张治理国家;要求国家的政治、经济运作、社会各方面的活动统统依照法律进行,而不受任何个人意志的干预、阻碍或破坏。②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应当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第一,提高立法质量。首先要制定《立法法》,实现依法立法。对于那些条文过于陈旧、原则规定过于笼统、内容含糊不清的法律条文,就必须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改良方案,立符合社会实际发展需要的法。对于我国尚不熟悉的领域应当向发达国家借鉴经验,抓住立法的重点,制定长期的立法规划,从而提高我国立法的预见性。
第二,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依法行政的主体是行政机关,从事的行为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并依法取得和行使其行政权力,后果是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解决依法行政的难点和关键点是能够有效约束行政自由裁量裁量权以及强化执法监督机制,加强勤政、廉政建设。它是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对政府活动的要求是政治、经济及法治建设本身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
第三,改革现行司法体制,建立冤假错案责任追究制度。首先要认识到我国现有的司法体制的弊端,其次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改革,对于不足和缺乏经验的地方,可以向国外先进的司法体制借鉴,从而对司法体制进行改革和完善。改革司法体制需要注意的主要有四方面内容:①保持司法独立性;②改革司法机关内部的管理体制和工作程序;③提高司法人员自身素质,加强司法队伍建设。我国司法人员的素质普遍偏低,是由于早期我国司法人才匮乏,很多非法律专业人士也进入到司法领域来,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加强对法官、检察官的监督,对于那些明显不胜任的法官,实行调离,同时面向社会招聘符合任职条件的法律人才;④建立冤假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由于我国并没有一套完整的冤假错案追究制,这就造成了在执法办案的过程中,司法人员在没有任何监督的情况下可以抱有侥幸心理。
第四,提高全民法律意识。人民是实施依法治国的受众,所以人民的法律意识直接影响着依法治国方针政策的实施效果。
结语:要建设法治国家,首先应当保障国民的人权不受侵犯,在权利受到侵犯时,有具体的法律条文可以用来维权,如果没有完善的法律体系保障,那么依法办事、依法行使权利就无从谈起,所以法律是一个国家保障国民人权的基本手段。可见,要建设法治国家的根本任务就是依法治国,只有做到依法治国才能保证国家有条不紊的运转、才能保证社会的长治久安。其中宪法实施尤為重要,它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实现的根本途径。它让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让人权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让每一个人都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
要建设政治清明、经济富强、文化繁荣、社会和谐、生态文明的法治中国不是一蹴而就的,它是我国必须长期为之努力的一个远大目标,作为生存在一个国家的每位公民来说,都应当为国家的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注释:
①刘广.试论法治国家的基本特征[D].湘潭大学,2012.
②李晓明.法治国家的行政公开制度研究[D].黑龙江大学,2011.
参考文献:
[1]刘广.试论法治国家的基本特征[D].湘潭大学,2012.
[2]李晓明.法治国家的行政公开制度研究[D].黑龙江大学,2011.
[3]刘晓.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建设法治国家进程的探析与思考[D].中共吉林省委党校,2013.
[4]李清.试论列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构想及其当代价值[D].东北师范大学,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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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王磊.公民意识教育与法治国家建设[D].济南大学,2011.
[7]陶庆婷.在和谐社会构建中推进法治国家进程[D].上海师范大学,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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