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公民素质研究
2016-05-30李卓郭蒙蒙
李卓 郭蒙蒙
【摘要】:如何对高校大学生进行公民素质教育是近十年来学术界和广大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讨论的热门话题。本文从大学生公民素质教育的内涵、大学生公民素质教育意义、大学生公民素质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三个方面对已研究的成果进行了梳理, 以期把此论题进一步深化。
【关键词】:大学生;公民素质/公民素养;高校公民教育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第十七次代表大会上提出“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而现阶段,公民素质教育还处于初级阶段,现实参与度不高。大学生公民是国家建设事业的接班人,肩负着中国未来发展的重担,大学生毕业后将奔赴各个岗位,担任重要角色,在科技发展、法制建设、行政管理等领域做出重要的贡献,这些重要人才的公民素质,将对全社会的公民素质产生重要的影响。[1]
1、研究背景
我国现阶段在大学生公民素质教育方面开展的研究和实践较少,基本停留在关于大学生公民素质教育的意义;大学生公民素质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大学生公民素质教育的内涵三个方面,整体上还处于探索阶段,在此基础上,本文拟从实际出发,对公民教育中公民素质教育进行较为系统的综述,希冀能对大学生公民教育研究有所贡献。
2、大学生公民素质教育的内涵
公民教育的内容从总体上包括公民的智能与技能教育、法律与道德规范教育、身心健康教育。高校大学生公民教育则主要探讨的是公民的道德教育、民主与法治教育、思想教育,另外,还需要对大学生进行世界公民意识教育、环境教育、性别教育等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的现代公民教育。
而对于公民素质教育内涵,有的研究认为,公民素质教育包括公民能力和公民意识两方面,公民意识主要包括法制意识、权责意识、合作意识、美德意识等。而公民能力则包括公共理性、政治参与、正义感等方面。有的研究认为,。所谓公民素质教育,是指在公民教育过程中,着眼的是公民的素质,突出的是公民在国家构成中的意义价值。在这里,人们看到了公民的素质对国家发展的基础作用,因而强调公民素质教育。[2]有的研究认为大学生公民素质教育应包括独立人格意识、权利与义务平衡意识、共同体意识、参与意识,参与能力、批判性思维能力、公共精神、志愿精神。总的来说,公民素质教育其内容就是民主与法治、权利与义务、权利与责任的教育。
3、大学生公民素质教育的意义
3.1理论意义
有的研究认为,加强大学生公民素质教育是培育和构建法治社会的迫切需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不仅需要构建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更需要具有高素质的现代公民。无论社会法律制度公信力和权威的确立,还是公共秩序具体实践运用,都离不开公民的主体意识、权利义务意识、法律规范意识和道德伦理意识,以及公民依法参政议政、发挥监督的能力等素质。正如卢梭所说: “作为主权权威的参与者,就叫做公民,作为国家法律的服从者,就叫做臣民。”总的来说,培养大学生公民素质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深入发展诉求,是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公民素质教育是现代社会对于教育的基本诉求,是我国传统德育的历史性转型。
3.2现实意义
有的研究认为,加强大学生公民素质教育可以使未来公民能够产生维护政治秩序和社会现状的意识,培养人们有效地参与国家和社会公共生活,培养明达公民使之成为参与国家或社会生活一分子必要知识的必要途径。[3]总的來说,高校肩负公民素质教育的重大责任,研究及实践公民素质教育是国家和社会的必然需要。
4、我国大学生公民素质教育存在问题及原因
4.1教学目标宽泛化
我国大学生公民素质教育在教学目标设立上没有统一的指向,主要表现为目标的宽泛化、多样化。目前,各高校在表述公民教育教学目标时,主要表现出以下的几种方式: (1)将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等同于公民素质教育,教学目标政治化; (2)制定教学目标所站的高度存有差异,既有站在国家发展的高度,也有站在高校自身的发展角度; (3)单纯强调学生道德方面的培养.
4.2课程设置缺乏特色,教学内容单薄
我国高校没有独立的、系统的公民素质教育课程,大部分高校没有开设正式的公民素质教育课,一直以来都是思想政治课代替公民素质教育课对大学生进行不全面的公民教育。2005 年,虽然教育部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内容进行了调整,增加了社会主义主流价值观和公民教育的内容,但侧重点仍在传统的思想政治教育之上,教学内容相对单一。由于缺乏对学生足够的公民知识的教育,导致学生缺乏基本的公民技能,很难自主形成公民意识。[4]
4.3师资水平不高,教学模式相对单一
目前,高校没有专业的公民教育师资队伍,大多数老师都是从事“两课”教学的老师,对于公民教育缺乏深入、专门的研究。此外,由于高校公民教育缺乏系统的课程设置,教学目标不明确,也没有明确的教育内容,因此在教学方式上公民教育的内容也只是简单地穿插在其他课程之中。教学方法也相对单一,多采用课堂讲授、知识灌输等“填鸭式”教学,缺乏专题性教学、案例教学以及相互讨论、质疑、辩论等有效的方式,因此,不能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4.4实践途径单一
学校在某种意义上讲并非实质社会生活展开的场景,它只是对现实生活的模拟。通过模拟的场景,学生也可以从中学会简单的参与规则与参与技巧,提高自身的参与能力,为日后参与社会生活实践打下基础。学校里的共青团、学生会、社团组织等都是学生参与的重要组织形式,也是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载体。[5]除了学生社团、学生会、团组织等模拟政治生活外,一些正规的公民行为训练对大学生的公民行为养成以及公民意识的培育也起着积极的作用。比如,有效的组织学生参与本地的人大选举,也可以培养学生参与政治生活与公共事务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但目前高校很大一部分大学生对选举体验不深。公民素质教育实践途径单一,现实社会公民参与度不高。
4.5教育缺乏制度保障
大学生公民素质教育的积极作用只有在一定的制度条件下才能发挥出来。目前,大学生公民素质教育的积极作用未能得到充分发挥,公民素质教育的制度保障不力就是重要原因之一。一方面,高校规章制度中,大多规定了应该怎么做,而缺乏相应处理的硬性法律依据,即使有相关规定也没有得到重视,使得某些制度流于形式,未能起到公民教育保障的作用,未能发挥有效规范和引导大学生行为的作用。另一方面,虽然有的高校重视法制建设,校规也比较健全,但在实际操作中,却忽视了对学生权利的保障,比如学生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话语权往往由于某些制度性保障的缺乏而得不到实现,这也是目前公民意识教育问题的主要原因之一。[6]
5、研究展望
通过综述和略评,笔者认为我国公民素质教育中的问题研究的主要不足可归结为一点,无论是课程,师资或是实践渠道,其核心本质是公民素质教育没有充分认识到大学精神的问题,大学精神是社会进步发展的标志和具体凝结,是大学在自身存在和发展中形成的具有独特气质的精神形式的文明成果,其本质特征可以归结为创造精神、批判精神和社会关怀精神,而这也正是大学生公民素质教育的本质内容。
注释:
[1]张冬力.当代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D].武汉:华中师范大学,2009.
[2]王英杰,臧宏. 论现实维度的大学生公民教育[J].黑龙江高教研究,2013,(1)40
[3]武青青,张雪蓉. 美国大学生公民教育的经验与启示[J].南京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14)111
[4]武青青,张雪蓉. 美国大学生公民教育的经验与启示[J].南京郵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14)112
[5]李萍.公民日常行为的道德分析人民出版社[M],2004:253
[6]焦涛.当代大学生公民素质教育问题研究[D].山东:山东大学,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