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简字争议之相关问题
2016-05-30董然然
董然然
【摘要】:应科学认识繁简字,它们不是两种字体,只是一种字体的两种体式,虽然繁体字有很大优势,但简化字的一些理据也是合乎汉字构字规律的。繁简字应遵循汉字自身的内在规律以及人们使用的需要而各安其位、各得其所、和谐相处 ,从而去汉字之短,扬汉字之长,让汉字在信息时代仍弘扬光大。
【关键词】:繁体字;简体字;繁简之争
继2009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潘庆林关于“用10年时间逐步恢复繁体字”的提案经媒体报道引起社会热议之后,繁简字的使用问题一直广受人们关注,而近期关于废除简体恢复繁体字问题的争议又再度成为微博热门的话题之一,争论的焦点集中在简化字是否破坏了汉字的科学性和艺术性、繁体字能否逐步恢复等问题上。关于这个问题我们需要立足现实、回顾历史、着眼未来,并且还要联系汉字理论和应用实际,做出最恰当的选择。在此,笔者谈一下自己的有关认识:
一、关于“使用简化字破坏了汉字的‘正统性”
大多数人把繁体字视为是正体字,认为简化字的使用破坏了汉字的正统性,但是“正体字”这一概念的标准却并未形成统一,主张繁体字是正体者认为从古至今传承下来的即可称之为“正体”,但是我认为所谓的“正体” 应该是人类在特定时代及范围内使用的符合标准或规范的通用文字。中国汉字经历着甲骨文、金文、篆书、隶书、楷书的发展脉络,从繁到简是汉字发展演变的总趋势。在不同的时期内人们都曾尝试着实施一些规范汉字的改革,例如秦始皇统一文字实行“书同文”、许慎希望能够“通经致用”而编纂的《说文解字》以及后来楷书的使用,都是希望能够形成正统、广为人们接受。以现行繁体字作为汉字“正统”不过是一个自以为是的伪命题。并未有把繁体字作为是“正体字”明文规定,因此是不存在简体字破坏汉字正统性这一说法的。
二、关于简体字破坏了中华文明的传承
华夏文明是一个涵义博大精深、内容丰富多彩的文化概念,也是一个与时俱进、继承发展的动态过程,并不是一个民族文字就能完全涵盖。将字形的简化理解为是对文明的忽略甚至引申为是传统文明的“死亡”,这无疑是过于的夸大其词、杞人忧天了。虽然,汉字是中华传统文明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五千年优秀历史的见证,但并不意味着对于汉字的简化就是对传统文化的亵渎,反之,从某种层面上来说,正是由于1956年的繁体字简化,解决了繁体字“难读、难写、难认、难记”的缺陷,方便了百姓的识字写字,从而提升了国民的总体文化素质,这不仅无损华夏文明的传承,更有利于文化的传承,增加人们对于传统文化的自豪感与认同感,缩小了国人的文盲群体。
此外,与简体汉字相比,繁体字确实有表义更明确的作用,例如象形字和会意字的使用,使文字的表意功能十分直观,但一些简化字却也充分表现了人们造字的智慧。诚然,简化的“爱”字的确少了“心”,但保留“友”,何尝不是对“友爱”含义的延续?它也同样具有寓义于形的作用。其实,即便是从咬文嚼字的角度考虑,只要契合象形、会意、形声等传统造字方法,就不会迷失以字释义的汉字魅力。作为记载文明发展的工具,繁体汉字与简体汉字都与中华民族的文化和灵魂紧密相连,繁简之间亦存在隔离不断的历史脉络。[1]
三、关于简体字破坏了汉字内部构造的科学性
汉字是记录汉语的工具,它记录的是汉语中的词和语素,它用什么办法来记录汉语中的词就包含着构字的理据。在这方面,繁体字并非个个合理、见形知义,一些简化字的构字理据也是合乎汉字构字规律的。
首先,一些见形识意的象形字,例如:山、水、鱼、鸟等字形经过隶变,字的形体发生巨大变化,象形性遭到严重破坏,仅从楷书、隶书的字形上是看不出字义的来源的,现在虽然大多数象形字已经发展成为记号字、半记号字但无损于人们表情达意的需求。
其次,由两个意符的意思合起来形成一个新字的会意字造字方法,也由于字体的演变,而不能从隶书、楷书直接会意出其字义,而相比较起来,著名文字学家裘锡圭先生赞扬过:繁体字“众”早已成为字形讲不出道理的记号字,简化字“众”则是很好的会意字[2]
由上可见,在由字形反应字义的特点上,虽然繁体字所表达字的意义和用法更由于简体字,却也不能一概而论,完全抹杀简体字在表达字义方面的贡献,因此,所谓的简体字破壞汉字科学性这种说法并不可信。
四、关于汉字破坏了汉字的艺术性
汉字在几千年的发展中,相继创造了甲骨文、金文、篆书、隶书、楷书、行书、草书诸种字体,形成了独特的书法艺术、篆刻艺术等,但这些艺术并非繁体字所能完全代表的, 简体字入书法,书法家创造简体字自古有之,不能从书法艺术的角度排斥简化字,认为繁体字好看、简化字不好看。单以隶书以后的今文字看,传世的竹简、书帖、碑刻等中的隶书、楷书、行书、草书等都有简体字,许多与我们今天的简化字字形相同。例如:史游《急就章》中就有简体字“学”、“与”;皇象《急就章》里有“扬”等等。[3]这些传世之作并未因为用了简体字而影响其艺术成就,简体字也是它们书写艺术的表现对象和载体。如果不根据汉字自身的规律以及人们使用汉字的实际情况,而一味的想要全面恢复繁体字,就需要大众重新学习掌握,需要计算机字库、工具书等进行改动,这将消耗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短期内造成繁简使用混乱的情况,基于此,我认为繁简争议问题大家需要做到:
首先,在对繁简字的认识上,繁体字和简体字不是两种字体,只是一种字体的两种体式,我们做好各个层面的汉字规范化工作,使繁简两种体式各得其所、各尽其能。不一定必须非繁即简,或非简即繁,这种把繁简字对立起来的做法,实不可取。无论是台湾还是大陆,都是炎黄子孙,汉字是祖先留给我们的一笔宝贵的文化遗产,去汉字之短,扬汉字之长,让汉字在信息时代仍弘扬光大,当是中华民族共同的期盼。
其次,不赞成全面恢复繁体字也并不意味着要废除繁体字,可根据使用汉字的需要以及个人的喜好偏爱来自由选择,立足简体,适当接受繁体,把繁体字的使用限制在一定范围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在下列情形下可以保留和使用繁体字、异体字:(1)文物古迹;(2)姓氏中的异体字;(3)书法、篆刻等艺术作品;(4)题词和招牌的手书字;(5)出版、教学、研究中需要使用的;(6)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特殊情况。[4]这一法律为繁体字、异体字的学习和使用保留了一定的空间。但遇到的问题也多了,所以倒不如直接就划分成两个用字层面,形成两种规范,使其各得其所。
繁体字所传承的是古代文化的精髓,而简体字则具有使用上的便利性。如果中国未来在教育上,能够同时并重两种字体的教学,然后在古典文学与历史教材、博物馆导览、电视文化节目中多多利用繁体字(加强古代文化上的传承有助于文明的整体提升),而在一些计算器用语、商业素材、工业制程等快速信息流通的书刊方面则可善加使用便捷的简体字。一般民众则可在日常生活中任意使用自己所喜好的文字,这样一来这两种字体就都能有其使用上的功能了。
参考文献:
[1]、陈五云.恢复繁体字就是恢复民族文化灵魂吗[J].上海师范大学语言研究所教授2009-08-31 10版:新论
[2]、裘锡圭.从纯文本学角度看简化字[J].史定国主编.简化字研究[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
[3]、张书岩等.《简化字溯源》[M].北京:语文出版社,1997:111-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