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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农业司(综改办)2016年工作计划要点

2016-05-30

当代农村财经 2016年3期
关键词:支农试点资金

2016年是“十三五”时期的开局之年,农业司(综改办)将全面贯彻中央系列重要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着眼于补齐农业农村发展这一突出短板,着力于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一重点任务,深入推进财政支农和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破解农业农村发展难题,厚植农业农村发展优势,为保持农业农村稳定发展,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实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目标做出积极贡献。

一、围绕“增加投入、优化结构、创新机制、提质增效”,大力推动农业投入供给侧改革

(一)创新财政投入机制。积极应对财政收支新形势,优先保障财政对农业农村的投入,确保力度不减弱、总量有增加。积极盘活存量资金,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加大涉农沉淀资金统筹力度,进一步拓宽农业农村投入渠道。

(二)创新资金整合机制。多层级、多维度推进涉农资金整合统筹。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的要求,逐步将涉农资金整合为六大类。按照“大专项+工作清单+集中下达”的模式,支持黑龙江省“两大平原”实施第二阶段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在1市3县启动市县涉农资金整合优化试点,从不同层级探索涉农资金整合新机制。在湖南省开展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平台推进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创新资金投入、项目建设和管护机制。立足财政综合扶贫政策体系,研究提出支持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指导意见。

(三)创新资金引导机制。通过基金、贴息、担保等途径,鼓励和引导金融与工商资本投向农业农村。建立健全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组建全国农业信贷担保联盟,指导地方推进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研究中央财政支持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的业务风险补偿、系统风险救助等办法。落实好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贴息政策,依托市场化项目实施主体,撬动金融、社会资本投入,支持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发挥中国海外农业投资开发基金、现代种业发展基金、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基金作用,通过市场化运作,促进农业相关领域发展。

二、围绕“抓住弱项、补齐短板、共享成果、改善民生”,大力推动农业农村协调发展

(一)支持打好脱贫攻坚战。一是较大幅度增加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进一步完善资金分配机制,加大绩效评价和扶贫成效奖励资金的规模。二是大力支持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资产收益扶贫等脱贫攻坚重点工作。出台加强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贴息资金管理有关文件,指导地方建立健全项目融资平台,严格项目实施主体举债,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筹集资金用于购买易地扶贫搬迁服务,切实强化资金监管。扩大资产收益扶贫试点范围,探索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用于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所形成的资产,折股量化给贫困地区贫困群众,帮助其培育稳定的增收来源。三是继续推进少数民族扶贫、国有贫困农(林)场扶贫、以工代赈等工作,实施好彩票公益金支持贫困革命老区项目。

(二)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在河北、辽宁等13个试点省份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鼓励各地以土地股份合作、农业生产经营合作为主要经营形式,因地制宜探索资源有效利用、提供服务、物业管理、混合经营等多种集体经济实现形式,发挥农村集体经济优越性和带动作用。健全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机制,完善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重点向贫困地区倾斜。稳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工作,加强规范管理,充实建设内容,注重提升品质,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多元化投入。创新建制镇示范试点体制机制,加强试点情况评估,总结推广试点经验,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促进镇村统筹联动发展。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支持传统村落保护,研究引导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转让承包土地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的政策建议。

(三)支持推进农垦改革发展。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精神,将农垦全面纳入国家强农惠农富农和改善民生政策覆盖范围,促进农垦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总结试点经验,支持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工作。支持农垦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将农垦纳入现有支持地方相关涉农政策范畴。支持完善农垦社会保障机制,做好统筹解决中央直属垦区养老保险缺口等相关问题。研究启动设立农垦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有关工作。支持农垦创新国有资产和土地管理方式。研究支持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三、围绕“试点先行、综合施策、系统治理、绿色发展”,大力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一)研究出台促进农业种植结构调整政策。按照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保障粮食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的总体要求,研究出台农业种植结构调整支持政策,促进农业生产方式转变。总结粮改饲试点经验,研究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推进东北地区玉米大豆轮作,促进种植结构调整,保护和提升耕地地力。

(二)稳步实施农业可持续发展相关试点。一是推进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治理试点。支持创新管理机制,通过引入社会力量和技术模式,探索出一条可推广复制、防控与治理相结合的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治理路线。二是扩大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试点范围。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河北省试点工作的督导,进一步完善综合治理措施,加大体制机制创新力度,开展试点项目的阶段性评估工作。三是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做好调减25度以上坡耕地基本农田并扩大退耕还林还草的工作,支持落实2016年新增退耕还林还草任务,继续巩固原退耕还林成果。研究退耕还林地区产业发展相关支持政策,促进形成退耕还林地区生态保护和产业发展的长效机制。四是加强湿地保护。认真总结湿地生态效益补偿、退耕还湿试点经验,逐步扩大退耕还湿范围,加大湿地保护补助力度,完善湿地保护奖励机制。五是推进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探索总结出一批适合不同区域、不同土壤类型的黑土地保护综合技术模式和保护运行机制。

(三)完善农林水生态保护政策。一是大力支持草原生态保护。启动实施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印发指导意见,开展动员部署,加强宣传引导,强化绩效考核。二是落实好天然林保护全覆盖政策。完善对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的补助政策,适当扩大非天保工程区国有天然商品林、集体和个人所有天然商品林停伐范围。将天保工程国有林管护费补助标准和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从每年每亩6元提高到8元,进一步提高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三是支持野生动物保护。完善支持政策,继续加大对大熊猫等珍稀濒危野生动物栖息地所在的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投入力度。四是推进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优先实现企业经营职能与森林资源管理、林区社会管理职能相分离。五是支持水生态文明建设和水资源管理。加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支持力度,扩大江河湖库水系连通试点范围,加强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

四、围绕“守住底线、保障供给、深化改革、提升能力”,大力支持加快现代农业建设

(一)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在总结经验、完善政策的基础上,在全国范围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指导各地制定并落实实施方案,加强宣传引导和督促检查,适时开展绩效考核。

(二)支持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发展。进一步健全完善财政政策体系,大力支持各类经营主体、不同规模水平、多种合作形式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引导地方选择最贴近当地实际、最符合农民需要的生产经营方式,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高农业竞争力。继续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推广财政支持农民合作社创新经验。扩大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范围,研究提出中长期试点指导方案,建立中央财政补助资金进入和退出机制。做好农民培训工作,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提高培训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继续支持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三)大力支持水利改革发展。大规模推进农田水利建设,贯彻落实“节水优先”方针,大力支持区域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加大对南疆农业节水的支持力度。深化农田水利改革,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创新农田水利投融资体制,大力支持农田水利建设和运行管护机制创新。进一步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政策,支持做好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以及三峡后续工作规划实施等相关工作。

(四)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在总结经验基础上,加大力度支持开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大力支持粮食及其他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进一步完善管理办法,探索建立支持地方农业发展的综合性措施,赋予地方更大自主权。研究完善现代农业示范区以奖代补政策,进一步明确政策导向,加强绩效评价,真正发挥现代农业示范区示范带动和激励作用。大力支持农业科技推广和服务体系建设,继续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

(五)支持农业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密切关注水旱等灾情,支持做好农业生产救灾以及防汛抗旱工作,支持实施中小河流治理、山洪灾害防治、抗旱规划等项目建设。适应动物防疫形势变化,研究出台重大动物疫病防疫政策调整方案。支持开展气象“三农”服务和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加强气象为农服务体系建设。

五、围绕“转变作风、练好内功、规范执行、保障安全”,大力提高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和支农工作水平

(一)加强和改进涉农资金管理。在江苏、山东、河南、四川4省实施省级涉农资金管理改革试点,探索创新涉农资金管理体制机制,构建系统完整、权责清晰、上下联通、公开透明、简洁高效的涉农资金管理模式。研究印发《关于改进和加强涉农资金管理的意见》。积极落实深化部门预算管理体制改革要求,加强项目库建设,积极推进预算评审和绩效评价,编制农口部门预算三年支出规划,做好预决算编制、执行、调整及公开相关工作。配合审计、纪检监察、财政监督等部门加强对支农资金的监督检查,积极发挥中介机构等第三方的作用,构建财政支农资金安全保障网。

(二)开展重大支农政策调研。认真研究财政支农“十三五”工作,提出今后五年财政支农的政策思路、主要任务和重大项目安排。开展全球贸易格局下统筹国内外农业生产能力、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支持推进农垦改革发展、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推动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引导农民“三权”流转、促进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等专题研究,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支农政策制度。加强与经合组织(OECD)等国际组织的合作交流,借鉴国际经验,探索创新符合中国国情的支农政策体系。

(三)推进支农干部队伍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健全支部党建格局。积极推进学习型党支部建设,加强理论学习,创新和丰富组织活动,以党务带动业务工作,做到相互促进、相互提高。强化内部控制,执行《农业司内部控制操作规程》和各项内控管理办法,将内控意识贯穿于日常工作中。加强青年干部培养,做好干部交流、挂职锻炼等工作。加强战线工作指导,举办财政支农政策、林业、水利、扶贫、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等培训班,采取调研、座谈等多种方式加强与地方交流。编发《财政支农与新农村建设动态》,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加大支农政策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党内监督和自我监督,切实保持廉洁自律。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继续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全面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巩固和拓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聚焦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以优良的作风进一步做好财政支农和农村综合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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