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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词在中文播音中的规范原则和方法

2016-05-30张荻

关键词:原则方法

张荻

摘 要:外语词越来越多的出现在媒体中,成为目前播音员、主持人难以回避的问题。外语词播音规范应遵循分类规范和动态规范的原则。规范方法应包括形成规范共识、突出规范重点、完善规范标准、创造规范环境。

关键词:外语词;播音规范;原则;方法

中图分类号:G22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6)03-0046-03

2014年4月11日《人民日报》针对社会生活中越来越多使用外语词的现状做了报道,应邀接受采访的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司长姚喜双表示,语言是国家的标志之一,我们应该树立语言文化自信,以科学态度对待外语词,既要敢于交流、不断吸纳,又要将其中国化,而不是盲目堆砌、无条件直接吸收。①2014年1月7日,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播发《广播电视节目应带头规范语言文字》的新闻,号召广播电视媒体为形成良好的语言环境积极承担应尽的社会责任。

但是,使用国家语言资源监测与研究有声媒体中心“传媒文本语料库”的语料,②对5个热点词汇进行检索发现,2014年“APEC”在333个广播电视节目中出现了1455次,“APP”在258个节目中出现了635次,“PM2.5”在344个节目中出现了674次,“iPhone”在57个节目中出现了111次。外语词越来越多的出现在媒体中,成为目前播音员、主持人难以回避的问题,需要对其规范原则和方法进行探索。

首先,对外语词播音规范的原则和方法进行思考研究是播音规范理论面临的新任务。将外语词借入到汉语符号系统是语言接触的必然结果,也必将反映在媒体报道中和播音语言中。因此,需要进一步发展播音规范理论以适应新的语言现象。

其次,对外语词播音规范的原则和方法进行思考是推进语言规范工作的必然要求。播音员、主持人起着语言示范的作用,其语言影响力较大,规范要求较高,在外语词的使用上,应成为国家语言形象的代表。

一、外语词播音规范的原则

针对外语词的规范,有学者提出“从俗、从简”的原则,有学者提出“不提倡单独使用,不使用在汉语中已有对应的意译词与和外文字母词”的原则,有学者提出“科学性、兼容性、灵活性”的原则,还有学者提出“宽严结合、小范围、特定场合使用从宽,审定从严”的原则。③在语言政策和语言规划上,姚喜双指出,“应该更细一些,更科学一些。既要有统一的规划,又不能一刀切”。④这些规范原则的思考是探索播音规范理论的基础,同时也应当看到外语词播音规范的独特特点:具有领域性,要考虑媒体新闻传播这个领域的特殊语境;具有辐射性,要考虑其广泛的影响作用;具有示范性,播音员、主持人的语言权威形象使其语言具有示范意义;具有日常性,传播内容的多样必然造成外语词的出现更加频繁;具有复杂性,不同时间和空间的播音语境不断变化使其语言使用更加复杂。

考虑到播音创作活动的实际,播音规范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分类规范的原则

外语词播音的规范,应考虑不同的词汇、不同的语境、不同的节目类型的适用性,做到既有统一的规划又有分类的标准。

1.不同的词汇。湖南卫视《爸爸去哪儿》汇集了多地文体界明星父子,一些英文名字也随之被大家熟悉,如Kimi、Cindy、Angela、Joe、Grace、Feynman,这时需要尊重本人的称呼习惯。一些科技产品的名称含有外语词汇,这时需要尊重其品牌文化,但播音时也要做中文解释,如iPhone苹果手机、iPad苹果电脑、galaxy银河系列、note笔记本手机。在以上情况中,外文词汇不能完全避免。但是经常出现在新闻报道中的“GDP(国内生产总值)”和“GNP(国民生产总值)”,本是两个不同的经济学概念,由于在广播电视媒体中不规范地交叉使用中英文,出现了不少混用、误用情况,其中不乏中央级媒体的重要节目,⑤极易影响传播效果,这时就应严格使用中文名称,不使用外语缩略形式。“PM2.5”在2013年3月11日被正式定名为“细颗粒物”,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进行了公布,国务院于2013年9月13日也审议通过了《第一批推荐使用外语词中文译名表》,其中包含“PM2.5”,推荐社会生活各个领域使用规范的外语词中文译名。“PM2.5”属严格规范的词汇范围,但2014年广播电视媒体使用“PM2.5”达674次,使用“细颗粒物”仅55次,规范原则不明确,造成规范情况不乐观。因此,应根据不同的词汇分类规范:一些名称词,如人名、品牌名,以及一些通用的专业术语的规范易宽,其他词类的易严;暂无译名的易宽,已有对应汉语的易严;遵循从宽原则的也应做汉语解释。

2.不同的语境。播音员、主持人的语言地位和嘉宾、被采访者、现场观众的语言地位不同,其规范要求也不同。当主持人的交谈对象习惯夹杂外语词时,主持人既不能立刻纠正以损害礼貌原则,也不能“你说你的,我说我的”损害合作原则。另外,受众的不同也会影响规范原则的确立,如香港曾经使用英语为官方语言,为贴近他们的使用习惯,针对香港受众的节目就应当灵活调整规范原则。因此,首先要明确规范使用外语词的中文译名对播音员、主持人是硬要求,必须遵循更高的规范标准。同时针对不同的语境,也应该有不同的规范层级,对广播电视中进行语言传播的其他人群,要鼓励和引导其使用规范的语言,但规范对他们是软要求。

3.不同的节目类型。不同类型的节目有不同的传播目的,在语言上体现出不同的特点;不同类型的节目也有不同的受众,对外语词表现出不同的适应度。姚喜双在谈到媒体语言的规划时说:“湖南卫视的综艺节目和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新闻联播节目,所使用的语言样态是不一样的,这边可能是聊天式的,那边可能是播报式的、宣读式的。从语言使用者的角度来讲,也不能一刀切,记者的语言和播音员主持人的语言、职业主持和嘉宾主持的语言、新闻联播播音员的语言和娱乐节目主持人的语言的规范要求应该是不一样的,这样才符合实际,才更能够服务于我们媒体语言的现状,体现出政策服务和语言规划服务。”⑥因此,对于外语词的使用,不同的节目类型,语言规范的标准也应该不同。新闻类节目的语言规范程度应最高,专题类节目次之,文化娱乐节目再次。

(二)动态规范的原则

以国务院于2013年9月13日审议通过的《第一批推荐使用外语词中文译名表》⑦为例词,利用国家语言资源监测与研究有声媒体中心“传媒文本语料库”的语料,分别检索2006-2014年各词的外语形式和规范汉译形式在媒体中的使用频次,发现其中的“AIDS”“E-mail”“IQ”在外语形式出现不久就出现了汉译词,因此规范词的使用频次远高于外语词。而“WTO”“GDP”“IT”以及近几年出现的“PM2.5”,在外语词已被熟知并广泛使用后才出现规范汉译词,其规范汉译词的频次就不及外语词。这说明规范的汉语用法推出得越早,其规范效果越好,但新词新语的出现是动态的、不可预知的,这就意味着规范也应该是动态及时的。随着词汇使用习惯的不断变化,规范的标准也是变化的,如曾经一度风靡在报章和银幕上的“伊妹儿”,现在已经寻不到踪影。

张普提出了通过建立流通语料库进行语言知识动态更新的理论,近几年一些学者在此理论基础上开展语言监测,产出了一批对语言规范具有积极作用的研究成果。这些理论思考和研究实践为动态规范的原则提供了学理的依据。

因此外语词的规范原则还应是动态的。动态规范是针对“一刀切”的静态规范相对而言的,其内涵是通过科学的调查、监测和研究,获取语言变化的动态信息,动态地完善规范体系,动态地掌握发布时间,并提供动态更新的规范查询。即实时观察,有效掌握,动态规范。其中,动态监测是手段,动态更新是常态,动态发布是保障。

动态规范是相对的动态,动态规范的目的是实现静态的统一的规划,静态的统一的规划为动态规范提供指导原则。只有动态的规范和静态的规划达到辩证统一,才能使语言规范和谐健康发展。

二、播音员外语词使用的规范方法

外语词的常态化出现,使汉语面貌发生了变化,不仅借音、借意,也有明显的借形特点,使汉语的纯洁健康受到挑战。但是,面对外语词不能谈虎色变,将外语词看成是一种“入侵”。入侵意味着占有和替代,而科学地对待外语词不仅不会被替代,还可以为我所用。因此掌握科学的规范方法才能更好地使外语词为汉语发展服务。

(一)形成规范共识

整个媒体机构需要形成一个共识:语言作为国家形象意义深刻,外语词滥用将产生不良后果,因此外语词的规范既急迫,又重要,媒体面对新的语言问题承担着规范示范的作用,媒体从业者需要形成科学的规范观,自觉维护国家语言文字的健康。

播音员、主持人是媒体语言规范的核心群体。播音员、主持人在尊重语言体系开放发展的同时,更要尊重传播的效果,尊重不同群体对语言标准化的需求。在这样的认识下,播音员、主持人的职业素养要不断得到扩展,既要有规范的意识,又要有规范的水平。在意识上要强化语言规范的责任感,使其成为思想素质构成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实践中,要自觉地用准、用好外语词,有成熟译词的坚持使用汉语,没有替代词的也要兼顾不同受众需要,做到了解词义、适当解释。对外语词转化的意识和水平也在一个维度上体现出了播音员、主持人的业务水平,还应丰富到考核、评价机制中。

(二)突出规范重点

语言的变化具有渐变的特点,因此媒体外语词的规范也是一个长期的任务。突出重点,集中力量才能使媒体规范工作更加高质、高效。要划分重点领域、重点人群、重点词汇、重点节目。在国际国内政治领域,在关系重大的决议政策的发布中,考虑到上传下达的准确性,要规范统一,多种语言、多种说法会造成理解的混乱。经济领域、科技领域不可避免地涉及一些外文表达,可以分步骤规范。媒体中的播音员、主持人是规范的重点人群,规范的要求应从严,要做好语言规范的窗口示范,尤其是一些知名的播音员、主持人,更应率先垂范。对于使用频率高、影响范围广的词汇,规范不及时就丧失了最佳规范时机,要作为规范的重点,知晓度高的词汇,规范的困难更大,也应该是规范的重点。新闻类节目往往涉及大量资讯,对语言准确性要求更高,应作为重点节目规范,知名度高的节目,影响力更大,也应作为重点节目规范,黄金时段的节目受众群更大,辐射面更广,也是规范的重点节目。

抓住重点,更好的发挥他们的带动作用,能有效实现媒体语言面貌的整体提升。

(三)完善规范标准

完善的标准是不断走向规范的保障。完善的规范标准应该是一个标准体系,这个体系以语言规范理论为支撑,以长期的语言规范实践为前提,以全面的规范用法为构成,为具体语用提供了规范依据。其内容要至少囊括:媒体常用外语词词典、媒体外语词规范用法、媒体外语词播音规范、媒体外语词书写规范、媒体外语词字幕规范。

(四)创造规范环境

要为播音员规范使用外语词创造有利的环境。一方面,要向全社会不断宣传和普及科学的语言规范观,创造有利的舆论环境。一方面,要发挥学者、权威机构的组织作用,如2012年1月成立的“外语中文译写规范部际联席会议”。⑧一方面,要让更多有影响力的播音员、主持人加入规范推广工作,倡导媒体从业者形成职业自律。最后,还要编写和开发更多权威的译写查询工具,如外语词查询的网络词典、软件等,并做到及时、权威的动态更新,为外语词规范使用做好配套工作。

外语词播音规范的最终目的,是通过树立科学的规范观,不断完善播音规范理论,使播音员在外语词使用上实现时代特征与语言规范的统一,以树立语言文化的自信,促进我国语言的健康发展。

注 释:

①姚喜双.守护我们语言的纯洁和健康.人民日报,2014-4-11(12).

②该语料库2014年的广播电视语料覆盖92个节目,总字次为67,607,176。

③付义荣.略论汉语中的字母词.南京社会科学,2003,(2):88;郭晓林.外文字母词应规范使用.语言文字应用,2003,(3):126;郭熙.字母词规范设想.辞书研究,2005,(12):15;周其焕.字母词在汉语中的地位及相关问题的探讨.科技术语研究,2004,(3):33.

④⑥姚喜双.新媒体背景下的广播电视语言研究.语言文字应用,2012,(2):44.

⑤中央电视台《第一时间》2008年8月15日:“作为欧元区最大的经济体,德国也宣布了第二季度国民生产总值GDP比第一季度下降。”;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央广新闻》2012年4月3日“《政府工作报告》中将今年国民生产总值(GDP)目标定为7.5%……”。

⑦该词表中的10个词为:AIDS(艾滋病)、E-mail(电子邮件/电邮)、GDP(国内生产总值)、IQ(智商)、IT(信息技术)、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经合组织)、OPEC(石油输出国组织/欧佩克)、PM2.5(细颗粒物)、WHO(世界卫生组织/世卫组织)、WTO(世界贸易组织/世贸组织)。

⑧由国务院批准,国家语委牵头,中央编译局、外交部、教育部、民政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新闻办、新华社、中科院共同组成的议事协调机构。

(责任编辑 姜黎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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