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专利行政执法能力现状探析
2016-05-30张勤亮
(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广西 南宁 530022)
【摘 要】专利行政执法是政府的重要职能,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有力的支撑。广西专利行政执法工作在“十二五”期间得到快速的发展,但由于起步晚,基础薄,仍然存在专利行政执法机构不全、队伍弱、条件落后、案件结构不合理等诸多问题。为保护发明创造,健全执法机构、加强队伍建设、改善执法条件、提高执法能力、健全执法制度成为广西当前及未来专利行政执法的重要目标和主要任务。
【关键词】专利;执法;能力;探析
【中图分类号】D92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688(2016)06-0014-04
2015年,廣西的区域知识产权指数在全国排第17位,同比上升7位;知识产权产出水平在全国排第9位;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分别为43 680件和13 571件,同比增长35.26%和40.44%;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为30 807件,同比增长38.56%,授权量为4 018件,同比增长107.97%;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2件,同比增长65.44%,在全国排第20位,同比上升5位[1]。“十二五”期间广西发明专利申请量与授权量如图1所示。
1 广西专利行政执法现状
1.1 高度重视,扎实基础
(1)重视发挥执法部门的作用。自治区级和设区市专利行政部门高度重视专利行政执法工作,均有领导主管,有人专负责,各项专利执法职责全面到位,专利行政执法工作有效开展,成效显著。
(2)组建了专利行政执法队伍。自治区、设区市两级均设立了专职的专利行政执法队伍。截至2015年年底,全区持有专利行政执法证的人数为87人,每个设区市都有3人以上。其中,持有专利行政执法证人数最多的南宁市有11人,持有专利行政执法证人数最少的贵港、来宾两设区市各有3人。其中,自治区专利行政部门设有执法与监督处,南宁市专利行政部门设有执法科。
(3)配备了专利行政执法设备。为改善专利行政执法条件,自治区、设区市专利行政部门分别配备平板电脑2台,专利检索软件2套,录音笔1支,移动硬盘1块,照相机1台,电话传真打印多功能一体机1台,并为专利行政执法人员配备了执法工作制服。这些设备为专利行政执法提供了必要的条件,保障专利行政执法工作顺利进行。
(4)重视执法培训宣传教育工作。自治区、设区市两级专利行政部门深入开展专利普法、展会执法工作,举办专利执法行政培训班等,增强了专利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主动性、自觉性和能力,提升企业、个人的专利维权能力和抵御能力。为净化市场环境,促进创新创造奠定坚实的基础。
(5)健全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自治区、设区市两级专利行政部门健全完善了专利行政执法制度,规范了执法行为。各市场主体的管理台账、资料、日志日趋齐全,专利产品来源、专利标志标注进一步规范。通过健全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基本避免了专利执法的不作为和乱作为现象,维护专利权利人的合法权利,确保了专利市场和各项专利事业的健康发展。
1.2 加强监管,规范市场
(1)加大专利行政执法力度。联合工商、版权、公安等部门开展专利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专利行政执法行动,加大对重点流领域专利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进一步巩固并扩大广西打击专利违法行为的成果。2015年,全区开展执法行动共174次,查处假冒专利案件415件,同比增长63%,办理专利纠纷案件27件,同比增长125%[2]。“十二五”期间广西专利案件办案量如图2所示。
涉诉专利行政案件3件,占比不足0.7%。全区市场对专利行政保护的需求不断上升,专利行政执法能力和力度不断增强。
(2)加强重点展会的专利保护工作。组织制定《广西发明创造成果展览交易会知识产权保护若干规定》,在广西科技活动周、广西发明展、中国—东盟博览会期间,组织专利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展会专利执法行动。其中,入驻第24届广西科技活动周的新技术新产品展示交流会、第12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第5届广西发明创造成果展览交易会等期间,共检查展会参展商品6 500件,纠正不规范专利标注行为100件,处理各类展会专利案件10件。
(3)加强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平台建设。实行知识产权举报投诉与专利行政执法工作的有效衔接,在建设中国(广西)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的基础上,推动南宁、柳州、桂林等8个设区市开展维权援助分中心建设,负责辖区内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工作等。2015年,受理专利举报投诉18件,办理专利维权援助案件17件。
2 广西专利行政执法现状分析
2.1 专利行政执法机构不健全
专门的专利行政执法机构还不是设区市专利行政部门的必设的机构。目前,只有自治区知识产权局设有执法与监督处、南宁市知识产权局设有执法科,其他设区市均未设有专门的专利行政执法部门从事专利行政执法工作,而是由其他部门兼顾履行专利行政执法职能。这与当前的市场现状及知识产权保护的需求明显不符,造成专利行政保护不到位、不全面等问题。
2.2 专利行政执法队伍不够强
一是持证在岗专利执法人员人数过少。目前,持有专利行政执法证的在岗人数为41人,占全区持有专利行政执法证人数87人的47.1%。专职执法持证人数不足3人的设区市有5个,占全部设区市的35.7%。由于持证在岗人员占比过低,专利行政执法资源未能得到有效利用和发挥,导致全区专利行政执法力量不足。二是少数专利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不高,业务能力不强,综合执法能力相对薄弱。三是个别单位依法行政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基础性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造成专利执法案件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
2.3 专利行政执法条件不足
自治区、设区市专利执法部门虽然配备了电脑、专利检索软件、录音笔、打印机等,但这些设备配置较低,且缺少执法记录仪、执法专用车及数码成像设备。建有专用口审庭的设区市不足1%。执法条件的不足,制约了专利行政执法工作的长足发展。
2.4 专利行政执法经费投入不足
2015年,43%的设区市没有配套专利行政执法工作经费,47%的设区设配套的专利行政执法工作经费不足5万元。各设区市的专利行政执法工作经费主要来源自治区级专利专项资金或国家的办案补贴,而这些经费相当有限。由于专利行政执法工作经费配套不足,导致专利行政执法工作没有高效正常开展,影响专利行政执法工作条件的改善和持续发展。
2.5 设区市的专利行政执法制度不健全
虽然自治区级建立了相对完善的专利行政执法规章制度,但64%的设区市尚未结合本设区市的实际情况建立本级专利行政执法规章制度,其余36%的设区市所建立的专利行政执法规章制度也仅限于与相关部门签订专利行政执法协议。缺乏有效的专利行政执法制度,部分设区市的专利行政执法工作无法实现常态化。
2.6 专利行政案件结构不合理
假冒案件占比过大且增速快。假冒专利案件占专利行政案件的93%以上,且年均以63%以上的增幅在增加。假冒专利案件主要来源专利行政执法部门的主动查处,未能真正体现专利权人和市场的需求。这反映了专利执法维权的宣传培训不足,社会专利维权意识欠缺和维权经验不足等问题。
3 加强广西专利行政执法的措施
3.1 健全专利行政执法机构[3]
专利行政执法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专利行政执法机构既要承担日常的行政执法,也要充当所在单位,甚至辖区的法律顾问和专利侵权判定咨询机构。设置专利行政执法机构,使专利行政执法机构成为各级专利行政部门的必设机构。通过在设区市、县专利行政部门内部设立专利行政执法机构承担本级专利行政执法职能,加强专利行政执法力度,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有序的专利市场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3.2 加强专利行政执法队伍建设[4]
一是保障岗位和人员。各级政府应当为专利行政执法增编增岗,专利行政部门可以通过组建专利执法总队、支队或大队等形式为专利行政执法设岗定人,加强专利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二是提升专利执法人员能力。首先,各级专利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专利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教育工作。通过举办专利行政执法培训班、专题讲座等方式加强法律法规和专利业务学习,使专利行政执法人员成为高水准的专利技术人员和法律专家。其次,根据各设区市、县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专利行政执法培训工作。既要确保专利行政执法水平、能力协调发展,又要体现各地的执法特色,适合专利市场的需求。然后,通过开展专利行政执法案例分析、现场观摩、交流学习和标准化案卷评查等活动及印发《专利行政执法文件及案例汇编》《专利行政执法法律法规手册》等,进一步提高专利行政执法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等。三是加强对专利行政执法的指导。自治区专利行政部门根据设区市、县专利执法工作需要和办案人员的业务能力,有针对性开展专利执法业务指导。四是加强专利行政执法交流学习。设区市之间、县(区)之间、设区市与县(区)之间开展专利行政执法经验交流会。同时,采用“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有计划地组织专利行政執法业务骨干到专利行政执法工作开展得比较好的省、市调研学习,或请专利行政执法专家到现场指导。
3.3 增加经费投入,改善执法条件[5]
一是将专利行政执法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明确专利行政执法经费适用范围,实行专款专用,形成自治区级财政划拨,设区市、县财政配套的模式,保障专利行政执法经费有稳定、充足的来源。二是更新完善专利行政执法设备。“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有计划、有步骤地采购配备先进的专利行政执法设备,更新落后的专利行政执法设备,为专利行政执法提供现代技术支持,保障专利行政执法高效进行。三是建设专利侵权纠纷口审庭。重视专利侵权纠纷口审工作,有条件的专利行政部门建设专利侵权纠纷口审庭,没有条件的专利行政部门加强同本级司法机关合作,通过引进派驻法庭(巡回法庭)的方式达到组建专利侵权纠纷口审庭的目标,为专利侵权纠纷口审和听证等提供有力的保障。四是配备专利行政执法专用车辆。加强同相关部门的沟通与调协,把专利行政执法纳入大的行政执法范畴,争取专利行政执法专用车辆编制,根据专利行政执法工作需求,购置专利行政执法专用车辆。
3.4 加强专利维权宣传培训
开展各类专利行政执法培训,提高专利执法保护意识,增加专利行政执法维权能力,丰富专利执法维权作经验,全面提升专利行政执法维权保护能力。提高广西各级专利行政部门执法水平,加强专利行政执法保护,鼓励发明创造,为广西全民发明创造保驾护航。加大专利维权宣传力度,提升专利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鼓励专利权人和社会公众同专利违法行为作斗争。
3.5 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并重[6]
坚持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治病救人”的方针。充分发挥12330举报投诉平台和专利侵权判定咨询的作用,严格按照《专利法》《行政处罚法》等规定处理专利违法案件。做到宽严相济及依法执法,充分尊重和保护专利权人和违法行为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专利行政执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效统一。
3.6 建立健全专利行政执法制度
依据《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专利执法办法》《广西专利条例》等,制定《广西专利条例实施办法》《广西专利行政处罚量化标准》等,为专利行政执法工作提供统一、可操作的执法依据。
参 考 文 献
[1]曾心茁,王智.申请专利要做哪些准备(上)[J].企业科技与发展,2010(5).
[2]广西科技信息网.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状况[EB/OL].http://www.gxsti.net.cn,2016-04-21.
[3]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加强专利行政执法工作的决定[EB/OL].http://www.sipo.gov.cn,2011-06-27.
[4]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加强专利行政执法工作的决定[EB/OL].http://www.sipo.gov.cn,2011-06-27.
[5]于智勇.加强专利行政执法 护航创新驱动发展[J].中国发明与专利,2014(2).
[6]孔祥俊.论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一项基本司法政策的法理分析[J].法律适用,2005(1).
[责任编辑:邓进利]
【作者简介】张勤亮,男,广西来宾人,硕士研究生,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维权援助部部长,从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