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干部能上能下精准落地
2016-05-28吴江
吴江
【摘要】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难点,主要是怎样把那些没有大过、没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但在其位不谋其政、能力素质不适应的干部调整下来。攻克这个难点,最根本的是干部管理的法治环境营造。为此,要增强法治意识,要有相关的配套法规措施。
【关键词】能上能下 法治环境 领导干部 【中图分类号】D26 【文献标识码】A
自2015年中办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以来,广大干部群众反响热烈、支持拥护。社会各界普遍认为,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这个长期未能解决的顽症终于有了破解之法。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难点,主要是怎样把那些没有大过、没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但在其位不谋其政、能力素质不适应的干部调整下来。攻克这个难点,有思想观念的障碍,也有问责机制的缺失,更有惩处标准的模糊,但最根本的是干部管理的法治环境营造。
干部管理有三关不好过:一是人情关不好过。但凡平庸者能够在现职岗位上混下去,往往都是人情世故的行家里手。或擅长搞关系,人缘混得好;或能当甩手掌柜,遇事绕着走,不讲是非原则。圆滑就有人照应,“好人”就获得票数。二是待遇关不好过。领导职位与各种待遇福利挂钩,没有职务就等于失去自身利益,干部想不通,组织不忍心,群众也有恻隐之心。熬年头就是熬待遇,待遇下来了,就是白干了,利益驱动上去就下不来。三是问责关不好过。岗位职责规范不明确,何谓称职?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能力素质不适应如何衡量?“大锅饭”的体制很难突出个人问责,出了问题班子集体兜着,责任人人有份。所以,强化干部管理的法治建设,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才有望得以根本解决。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就是要把依法治吏放在突出位置上,《规定》的出台就标志着干部能上能下从此有法可依、违法必究,法治化应当成为解决干部能上能下的新路径。
营造干部能上能下的法治环境,首先要增强法治意识。法大于权、法大于情,从严管理干部的根本措施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不能法外施恩。能上能下不是哪一个领导说了算,也不是靠个人服气不服气说了算,而只能是依法能上,依法能下。法不责众的观念要改,凡是符合下的范围和调整的情形,不论有多少人,都应及时下来和调整,不留死角,不开口子,不搞特殊。“下”的服气关键是人人平等,严格守法。严格遵循《规定》确立的能下的六种渠道,调整的四种情形,调整的程序和方式,以及调整后的使用、复出问题。有了法治意识,干部能上能下才能精准落地。
二是要有相关的配套法规措施。实行领导干部问责制度是推动干部能下的必要途径,加大问责力度,才能促进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形成完善的工作机制和良好的用人导向。同时,有效实施领导干部的谈话诫勉制度,把教育与惩处两者结合起来,使能上能下形成常态,给干部纠错、改过的机会。要改革完善干部考核考察制度,真正把德才兼备,愿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优秀干部选拔出来,让称职的干部越来越多。同时,加强日常考核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及时批评教育,严格日常管理措施,减少不适应现职的情况。还要关心爱护干部,切实解决干部待遇收入问题。推行干部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改革,让更多的福利待遇与职级挂钩,使干部“下”来以后的福利待遇有更科学合理的安排,差距不宜拉得过大,应在可接受的合理范围之内。
三是要通过媒体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舆论导向。干部能上能下是从严管理干部的需要,是因岗择人、正常调整职务的结果。领导干部应树立正确的干部荣辱观,“上”与“下”都是对党的事业负责,也是对干部本人负责。只要有了社会的理解和群众的支持,能上能下机制就能成为激励干部的正确导向。
(作者为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原院长、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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