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落实情况问卷调查结果分析
2016-05-26张桃英
张桃英
为摸清各地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简称《条例》)的基本情况,《紫光阁》杂志社联合中组部党建读物出版社于2014年9月启动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问卷调查(简称问卷调查),得到了各级机关基层党组织的热烈响应和大力支持,截至2015年1月20日,共收回有效问卷15817份。以问卷调查为契机,各地掀起了新一轮学习贯彻《条例》的热潮,有力推动了《条例》的落实。
各级机关基层党组织因势而动,顺势而为,狠抓《条例》学习宣传,积极推动贯彻落实,机关党的工作显著增强
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在反馈信息的机关基层党组织中,“部门党组(党委)成员结合分工,建立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以身作则,支持并积极参加机关党的活动,发挥表率作用”的比率高达96%;“部门党组(党委)把机关党的工作列入党组(党委)工作议程,每年至少听取一次工作汇报”以及“各级地方党委常委会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机关工委(党委)的工作汇报”的比例也分别达到94%和93%。这表明,各级党组(党委)对党建工作的重视程度进一步提高,“党委管党建、书记抓党建”的政治责任得到有效落实。通过贯彻落实《条例》,各级党组(党委)抓机关党的建设的认识不断深化,机关党建呈现出“领导重视,认识到位”的良好局面。
针对“机关基层党组织是否督促按期开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是否建立健全充分反映党员意愿的机关党内民主制度和党员定期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等制度,营造党内民主讨论、民主监督环境” “是否实行机关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由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与上级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逐步扩大机关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由机关党员直接选举范围”“机关基层党组织是否搜集党员、群众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意见,如实转告本人或者在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上报告”等4个问题,选项为“是”的占比分别达到96%、95%、92%和92%。反映出党内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功能切实增强,有助于充分发挥党员和各级党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在党内生活中树立起民主意识、民主作风、民主习惯,巩固党的团结统一,增强党的创新活力,形成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另一亮点是,“党员每年参加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少于24学时”和“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参加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少于40学时”的比例分别达到90%和92%,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学习型党组织的建设成效。各级党组织把建设学习型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作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关键工程和重要保证,通过搭建多种学习平台,不断创新和完善学习机制,创造性地开展教育培训活动,提升了学习活力,增强了学习实效。
各级党组(党委)和机关党组织要提高认识,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加大工作力度,狠抓《条例》的贯彻落实
问卷调查中也发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例如,“机关专职党务工作人员的配备,占到机关工作人员总数的1%至2%”的仅占80%;“在设立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的部门,设立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或纪律检查委员”的占84%;“机关基层党组织的活动经费,列入行政经费预算,保障工作需要”的占84%。以上3个数据表明,机关党建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方面,还存在进一步提升的空间。
在搜集到的意见建议中,反映相关问题的占60%以上,主要体现在工作机制不健全、工作难开展、任务难落实。一是机关党组织的隶属关系不清;二是机关党组织设置不规范,工作机构不健全;三是专职党务干部不“专职”;四是党内活动经费难落实。
“有组织、有计划地安排机关党务工作人员与行政、业务工作人员之间的双向交流”的比例是82%。党建工作人手少,任务重,保障弱,工作难出显绩,加之对专职党务干部缺乏有效的评价与激励措施,党务干部与行政、业务干部交流的规定没有执行到位,导致党务工作者流动难,成长难,“出生入死”现象比较普遍。一些中青年优秀党务干部不安心或不热心党务工作,“能者飞,弱者守,快退下的才转口”,人心思走现象依然存在。
“不是部门党组(党委)成员的机关党组织专职书记或者副书记,列席本部门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部门党组(党委)以及本单位负责人召开的所有会议”的只占82%,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监督难、难监督”的问题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推进《条例》贯彻落实、切实加强机关党建的对策建议
增强政治责任感,严格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一是党组(党委)书记要切实负起机关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重任。二是各部门党组(党委)要进一步建立和健全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以责任制的形式确保“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三是各级党组(党委)要把机关党的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讨论研究机关党的工作,定期听取机关党组织情况汇报,对机关党的工作加强指导。四是出台对党组(党委)履行党建工作责任进行考核的指导性意见,把习总书记关于“对各级各部门党组织负责人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的考核,首先要看抓党建的实效,考核其他党员领导干部工作也要加大这方面的权重”的要求落到实处。
把握历史机遇,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的职能作用。机关工委要善于运用《条例》这一武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把机关党建工作推上新的水平。一是要认真抓好《条例》的宣传学习活动,使机关广大党员了解《条例》的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二是要根据《条例》要求,对照检查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抓好整改落实。三是要苦练内功,提升技能,努力增强新形势下做好机关党建工作的本领。
健全机制,增强活力,确保《条例》要求执行落地。一是严格按照规定的比例配齐配好专职党务干部。二是落实好机关党组织的活动经费,将其列入财政和部门行政经费预算,按党员人均标准予以划拨,做到专款专用。三是出台加强机关党务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对机关党务干部特别是机关党组织书记和专职副书记的选配、培训、考核、激励等作出明确而具体的规定,着力提高准入门槛、加大培训力度、强化责任意识、加大交流提拔力度,使机关党务岗位成为能干事、有前途的“香饽饽”。
加强机关工委建设,走活全国“一盘棋”。机关工委是带动机关党建的“火车头”,应该重视和加强机关工委的建设,一是要落实机关工委的职责。特别要落实机关工委参与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管理的职责。二是要规范基层机关工委的设置。目前县市区一级设不设机关工委没有明确的规定,省内同一个市州内有的设、有的不设,设机关工委的有的独立、有的与组织部门合署办公。由于设置不规范,导致县一级直属机关党建工作发展很不平衡,有必要加以规范。三是要加强工委系统的内部交流。长期以来,全国机关党建工作上下不联系,左右不交流。建议由中组部和中央两个工委牵头,组织各级工委每年开展一些机关党建方面的主题培训、交流活动等,推动形成“全国一盘棋”的工作格局。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