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记忆理论和实践研究述评
2016-05-16楚艳娜山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楚艳娜/山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1 乡村记忆理论研究述评
笔者在中国知网(CNKI)上以乡村记忆为检索词进行主题检索,筛选后共有38篇有效文章。笔者通过对38篇文章进行统计分析,发现:第一,乡村记忆这一主题涉及档案学、文物与博物馆学、管理学、社会学等诸多学科,其中档案学是乡村记忆研究的主力学科,相关文章共24篇。第二,乡村记忆主题论文数量总体呈逐年上升趋势,其中仅2016年1月至7月就有9篇论文发表。其中,档案学领域的乡村记忆研究主题涵盖以下三方面:
一是乡村记忆示范基地建设。关于乡村记忆示范基地建设的文章最多,且多为浙江省各地区创建乡村记忆示范基地活动的总结概括。近两年,关于乡村记忆示范基地建设的研究性文章逐渐增多。姜纪云认为,在“互联网+”时代背景下,乡村记忆示范基地的建设应注意“自给自足与争取外援的结合、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结合、注重保护与适度开发的结合”[2]。
二是乡村记忆工程概况、比较以及推进策略。档案界学者主要针对山东、浙江两省就乡村记忆工程的现状、优势与不足展开对比分析,并提出相关建议。其中,王伟霞认为,目前乡村记忆工程仍“缺乏深入的理论研究”“缺少国家层面的统筹规划”[3];张娅认为,推进乡村记忆工程应“争取多部门联合”“档案部门应主动融入乡村记忆工程建设”“建立工程长效机制”[4];丁华东认为,在社会记忆数字化背景下,乡村记忆工程建设应实施数字化推进策略[5]。
三是乡村记忆档案资源开发。开发乡村记忆档案资源对丰富档案资源、保护和传承乡村记忆都具有重要的作用。张燕从乡村记忆展演的要求出发,提出“乡村档案资源开发要立足确保真实性、突出本土性、体现变迁性、强调对话性”,并指出资源开发逐渐呈现新的发展走向,包括“开发主体社会化、开发内容叙事化、开发方式融合化、开发成果影像化”[6]。
纵观目前乡村记忆理论研究现状,仍然存在许多问题:一是研究缺乏深度。论文主题多涉及对“乡村记忆工程”实践的经验总结与概括,对于乡村记忆的概念尚未有明确的阐释;报道介绍性文章较多,理论研究不足,研究水平较低,尚未形成一个完整系统的适用于我国乡村记忆的理论体系。
二是研究内容单一。研究主题除“乡村记忆示范基地建设”“乡村记忆工程”以及近两年出现的“乡村记忆档案资源开发”主题外,其他主题尚未涉及。但从近两年研究状况来看,研究主题有逐渐增多的趋势。
三是理论总结未能充分指导实践。由于“乡村记忆工程”开展时间尚短,理论总结相对不足,未能发挥其指导实践工作的重要作用。相较而言,目前有关“城市记忆”的理论研究更加深入,而且取得的研究成果不断被应用于实践中,尤其是关于保护“城市记忆”的思想在实践中不断被应用和落实[7]。
Your obedient servants Manggūlai (莽古赉) and Hengso (恒秀) present this memorial and hope to receive the instruction from Your Majesty.
表1 我国各地区乡村记忆保护措施一览表
2 我国各地开展乡村记忆实践述评
2.1 我国各地区乡村记忆保护实践措施
在城镇化发展、传统乡村面临巨大转变的背景下,为保护并长久留存乡村记忆,各地开展了诸多乡村记忆保护措施。其中浙江省和山东省实施“乡村记忆工程”的案例,为各地开展乡村记忆保护实践提供了经验。
2012年,浙江省档案局启动“乡村记忆工程”,全力发挥档案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工程主要以乡村记忆示范基地建设为依托,对乡村记忆资源进行深入挖掘和保护,并配套建立乡村记忆馆、乡村博物馆等工程建设。2014年2月,山东省委宣传部、省文物局牵头启动“乡村记忆工程”,工程实施原则为“乡村(社区)自主、专家指导、政府扶持”,实施范围是乡村、撤村并社区、城镇三个层面,在此过程中建立起一批综合性、“活态化”的乡村博物馆、社区博物馆等[8]。随后,其他省份开始陆续实施乡村记忆保护工作,但由于受经济发展水平、政策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各地工作进度不一。
笔者于2016年7月15日通过网络检索,对我国各地区乡村记忆保护措施进行了不完全统计分析,见表1。
2.2 我国开展乡村记忆保护特点
2.2.1 政策导向明显,各地发展不一
以政策为导向,是各地开展乡村记忆保护实践的一大特点。各项政策对发挥各部门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公众参与意识,具有重要的意义。山东省文物局、浙江省档案局、福建省档案局制定了完善的乡村记忆保护政策,在政策引导下,文物部门、档案部门、村委会、相关文化机构、村委会及村民积极参与。山东、浙江乡村记忆实践措施较为丰富、成果颇多。相较而言,江苏、湖南、海南、新疆等地尚未制定相关政策,乡村记忆实践措施较少且不成体系,随意性强,成果影响力较小,工作没有能够全面推行。
2.2.2 实施主体不同,参与主体多样
山东、甘肃实施主体为省文物局,浙江、福建的实施主体为省档案局,二者在制定政策和推行措施的过程中各有侧重。其中,文物局注重保护历史遗迹、修缮传统民居、实施文化遗产项目,档案局注重建设乡村记忆示范基地、乡村记忆档案示范村等。实施主体虽有不同,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的特色项目均产生了显著效果。此外,各省参与乡村记忆保护的主体多样,包括相关文化部门、宣传部门、村委会、个人等,不同的参与主体在乡村记忆保护工作过程中发挥着不同的作用,这对创新乡村记忆保护措施、拓宽乡村记忆保护路径、扩大各实践措施的影响力,都具有重要意义。
2.2.3 工程建设为主,多种方式并进
乡村记忆保护工程建设措施包括建设示范基地、乡村博物馆、民俗博物馆、乡村记忆馆等,这为乡村记忆提供了保存场所,并有助于向公众展示和传承乡村记忆。但这些措施需耗费大量资金,故有些部门在原有基地、馆类建筑的基础上进行改造,充分融入乡村记忆资源,大大节省了费用。除工程建设措施外,开展乡村记忆实体展览、利用影像记录乡村生活、举办摄影比赛、将资源同步至网络并加大宣传、编写村史与村志、开展业务教育培训等,对丰富乡村记忆成果也具有积极作用。
3 档案馆介入乡村记忆保护的路径分析
档案馆介入乡村记忆保护工作,是档案馆承担社会责任、文化责任的职责所在,也是丰富馆藏资源、拓展档案工作内容的必然要求。目前,档案馆介入乡村记忆保护已取得一定成效,且具有一定特色和可借鉴之处。然而,除浙江省、福建省外,其他地区的省级档案馆介入乡村记忆保护工作的案例非常少。就此,笔者根据我国已有的乡村记忆保护措施,结合档案馆自身特点,提出我国档案馆更好地介入乡村记忆保护工作的几点建议。
3.1 政策制定统一化,争取主动权
从表1可以看出,目前我国虽有部分地区制定了相关政策指导乡村记忆实践工作,但这些政策都是地方性政策,具有很强的地域性色彩,而国家层面的统一的政策与规划尚未形成,此外绝大部分地区开展工作缺乏政策指导;目前档案部门和文物部门是开展乡村记忆保护工作的两大主体,二者各自依照自身优势制定政策,致使政策欠缺顶层设计和整体规划。由于没有统一的政策,各地乡村记忆保护工作的水平不一,相互之间缺乏沟通与交流。为此,国家档案局应积极争取主动权,做好乡村记忆普查工作,掌握乡村记忆保护工作的现状,在此基础上主动同政府、文物部门、代表性乡村等沟通联系,共同制定全国性的工作政策,提供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各级档案馆要在国家档案局的统一指导下积极开展乡村记忆保护工作,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
3.2 实施标准科学化,完善监督体系
我国各地区开展乡村记忆保护工作以工程建设为主,在建造或改造乡村博物馆、乡村记忆展览馆过程中,若没有科学的实施标准,可能会产生重复建设、劣质工程等问题,最终造成资源浪费。建设乡村记忆馆、布置展馆等必须遵循一定的科学标准,确保乡村记忆馆可以科学保存乡村记忆资源。为此,档案馆应充分考虑建设地区的地理环境、经济条件等因素,制定完善的实践标准,并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合理实施乡村记忆保护措施。各地可在档案馆的指导下,成立乡村记忆保护监督小组,密切关注乡村记忆保护工作动态,确保资源的合理利用,保证人力、物力、财力发挥最大效力;建立奖惩机制,对乡村记忆保护成果显著的地区加大奖励力度,以此提高有关人员参与乡村记忆保护的积极性,还要加强廉政建设,确保资源有效利用;档案馆定期展示乡村记忆保护成果,并加强与其他地区档案馆的交流沟通,以吸取先进经验,弥补自身不足。
3.3 参与主体多元化,加强多方合作
确保多元化的参与主体、加强同多方合作,是档案馆全方位提高乡村记忆保护工作成效的重要手段,唯有让多元化的主体参与到乡村记忆保护工作实践中,才能实现效益最大化。首先,要加强与其他文化事业单位的合作。充分利用文物局、博物馆的宝贵经验和其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结合档案馆自身优势,创建乡村记忆规范化档案室;加强同宣传部门的合作,利用其宣传平台开展工作宣传。其次,要确保各乡村的积极参与。各乡村的积极参与是做好乡村记忆保护工作的基础,村民们的广泛支持是开展乡村记忆保护工作的保障。各级档案馆应提高各乡村对乡村记忆的认知程度以及对“乡村记忆保护”的重视程度,加强对乡村记忆保护工作的普及和宣传,让村民们真正认识到乡村记忆的重要性,并学会如何保护乡村记忆。最后,要积极引导多学科背景的人士参与到工作中。要充分调动社会学者、建筑学者、特色民俗传承人、民间优秀人才的参与积极性,创新乡村记忆保护形式,增强乡村记忆保护效果。
3.4 保护形式特色化,激发创新活力
各地区乡村记忆资源各有特色,档案馆应充分结合本地特色资源,因地制宜地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公众创造力,激发各地区创新活力。例如,档案馆可依托乡村记忆资源推出一系列乡村记忆文化产品,如书签、陶塑、折扇、画册等等,以全新方式将乡村记忆展现在人们面前,提高公众兴趣;可赋予其一定的经济价值,使其成为馈赠佳品,以此推动乡村记忆的广泛传播,扩大乡村记忆的影响力。还要实现乡村记忆资源的有效利用、积极为公众服务,这是实施乡村记忆保护工作的最终目标,档案馆应创新乡村记忆资源服务模式,努力为公众提供良好服务,满足公众的多样化利用需求。
注释与参考文献:
[1]周林兴.公共档案馆管理研究[M].上海:上海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12,291.
[2]姜纪云.“互联网+”时代下创建乡村记忆示范基地的几点思考[J].档案学研究,2016,02:80-82.
[3]王伟霞.对乡村记忆工程建设现状的思考[J].档案,2015,08:9-12.
[4]张娅.浙江山东两省乡村记忆工程的比较与思考[J].档案,2016,02:54-57.
[5]丁华东.论社会记忆数字化与乡村档案记忆工程推进策略[J].档案学通讯,2015,04:36-39.
[6]张燕,丁华东.乡村记忆展演:乡村档案资源开发的新视角[J].档案学通讯,2016,03:4-8.
[7]加小双,徐拥军.中国“城市记忆”理论与实践述评[J].档案学研究,2014,01:22-32.
[8]苏锐.山东:启动“乡村记忆工程”.[EB/OL].[2016-07-15].http://epaper.ccdy.cn/html/2014-02/13/content_11774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