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国有企业纪委书记考核及管理的对策思考
2016-05-16王任杰张晓林
王任杰++张晓林
摘 要:国有企业既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体,也是国家法律规制的重要对象,更是反腐倡廉的重点领域,如何有效发挥国有企业纪委书记的作用,直接关系到国有企业发展的和谐稳定以及社会形象的塑造。本文针对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纪委书记聚焦主业主责、创新体制机制、强化日常考核及管理制度提出对策思考。
关键词:国有企业;纪委书记;管理制度
一、考核与管理现状
近年来,我国国有企业坚持改革创新,突出顶层设计,在制度化推进纪委书记选拔任用和强化监督管理等方面取得新的突破和明显成效。但随着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的深入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加重,国有企业纪委书记日常考核及管理体制机制方面仍然存在的一些不适应不协调的问题,需要结合前期实践探索进行更为深入的思考。
(一)“多重”身份,客观上给考核管理带来诸多困难和不便
目前国有企业纪委书记普遍身兼数职,有党委书记兼纪委书记的,也有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的,还有纪委书记分管其他行政工作的,纪委书记的“多重”身份,导致职责界定不明确,工作定位不清晰,“由谁来考核管理,以什么身份接受考核管理”,客观上给纪委书记的日常考核管理带来诸多困难和不便。
(二)考核评价方法不科学,考核指标不完善
纪委工作千头万绪,任务艰巨繁重,国有企业各单位情况复杂,各不相同,从目前来看,对企业纪委书记的日常表现、工作业绩还没有统一的考核评价标准,尤其缺乏对纪委书记履行职责情况以及工作能力、工作实绩等细化量化、操作性强的综合检查考核机制,不能全面、公正、客观地反映纪委书记的素质和业绩。
(三)考核评价机制不健全,结果运用不理想
在现行体制下,国有企业纪委书记作为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其民主测评、业绩奖惩、薪酬兑现、选拔任用推荐提名等主要还是由其所在单位掌握,与上级纪委的综合考核评定结果并不直接挂钩。同时,考核评价结果同纪委书记教育监督管理结合不紧密,与待遇、评先、晋升等奖惩脱节,难以发挥其应有的激励、教育、管理、监督的综合效用。
二、对策建议和思考
面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新任务,如何进一步加强对国有企业纪委书记考核与管理,笔者在此提几点具体的工作建议,以期对解决问题有所裨益。
(一)加快推进专职化工作,为加强考核与管理奠定组织基础
一是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双重管理,加快推进国有企业纪委书记专职化,落实纪委书记只分管纪检监察和巡视、不分管其他业务的要求,纪委书记的业绩奖惩、职务升降和薪酬兑现“上提一级”进行管理,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书记的考核管理。二是把纪委书记专职化工作与企业领导班子整体建设相结合,落实“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和考察由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要求,把专职化后的纪委书记岗位作为领导干部政治和组织协调能力锻炼的重要平台,切实增强岗位吸引力。
(二)制定科学完善的考核管理方法,力求考核管理评价的准确性
运用综合测评、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价、分析研判等方法,由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书记的政治素质、履职能力、工作实绩、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价。一是细化考核与管理的内容。把纪律审查、贯彻落实“八项规定”以及正风肃纪等情况纳入纪委书记考核与管理评价的重点内容。二是优化考核与管理的评价办法。首先,合理设置量化考评标准,通过实行责任清单、工作清单和问题清单制度,对纪委书记“做什么、怎么做、做的效果如何”进行细化、量化和具体化。其次,在考核评价形式上,将纪委书记完成责任清单、工作清单和问题清单,落实监督责任的情况,作为工作考核和追责的明确具体依据,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并与绩效考核挂钩兑现。再次,在考核评价手段上,综合运用工作写实、定期述职、工作约谈、年度考核等形式,并将纪委书记个人绩效考核情况与述职评价结合起来,形成个人履职情况综合评价,做到日常表现有反映、考核评价有标准、选拔任用有依据。三是构建多维度的测评机制。尽可能地把上下、内外有机结合起来,既听取上级纪委的意见,也收集下级纪检监察部门的看法;既要听取本单位、本部门意见,也要收集监督对象、关联单位的意见;既要由上级纪委会同组织人事部门听汇报、查资料、现场调查等形式考察,也要走群众路线,从不同层次、各个方面具体了解纪委书记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增强考核与管理的全面性、客观性、规范性。
(三)建立健全纪委书记考核与管理长效机制,切实加强考核评价结果的运用
一是建立考核管理评价结果反馈制度,增强考核管理工作透明度。上级纪委要把被考核的纪委书记履职情况综合评价结果向其所在单位的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反馈。同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反馈给组织人事部门,作为纪委书记考察使用的重要依据。被考核的纪委书记要对照考核结果,查找差距和不足,提出努力方向,改进工作。二是完善责任追究制度,严肃认真的推进考核管理工作。以上级纪委为责任主体,组织人事部门、所在单位党委协助配合,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纪委书记的考核与管理。对责任主体因考核失察、管理失职、工作失误而造成考核失真、用人失误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纪委书记履职尽责“缺位、错位、不到位”,造成不良后果的,也要实施相应的责任追究。三是建立工作奖惩机制,注重考核评价结果的综合运用。纪委书记考核与管理的评价结果要纳入绩效考核,并在适当范围内通报,作为对纪委书记业绩评定、薪酬管理、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以达到考核显导向、考核出动力、考核增压力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