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并列结构问题和并列限制条件的探究
2016-05-14吴坤
【摘要】关于并列结构的生成问题,语言学界有不同的观点,并列结构主要有两种构成方式:句子并列和短语并列。在很多语言中也存在非成分并列或不同语类成分的并列,司富珍(2009)中,提到关于不同语类成分的并列问题,实际上是两个句子的并列,其中要经过数学中的提取公因式和合并同类项的操作运算。在X理论的框架下,连词投射缺乏独立的证据,但是关于并列结构的中心语问题,笔者认为是并列连词而不是并列体。另外,笔者认为并不是所有的句子都能够并列,其中需要一定的限制条件。
【关键词】并列结构 中心语 并列体 限制条件
一、概述
在生成语法中最早研究并列结构的是Chomsky的作品《句法结构》(1957),在该书中,Chomsky对并列结构作了简单的讨论,并提出了并列结构的基本要求:1.并列的每个项目都必须是独立的“句法成分(constituents)”;2.所有的并列成分都必须是相同的类型(the same type)。沙科特(Schachter)提出了并列体必须是同一句法类型和同一个语义功能的并列成分条件限制。
二、并列结构生成的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
关于并列结构的基础生成问题,语言学界有两种截然不同的代表性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所有的并列都是句子并列,其它的并列是句子通过省略等派生而来的,此观点的代表文献有:Aoun.Benmamoun&Sportiche(1994),Johannessen(1996&1998)另一种观点认为所有的并列结构都是短语结构的并列,代表文献有:Munn(1993&1999)。笔者认为这两种观点都太极端,应该把这两种观点结合起来考虑,才能更好地解决并列结构的问题。
三、句子并列现象
汉语里绝大多数的并列都可以看成是句子并列而后进行句法缩减的结果。例如:
对嫌犯和服刑人员也要讲人权。(介词宾语的并列)
根据司富珍(2009)的研究方案,这一句话表面上是由两个介词宾语“嫌犯”和“服刑人员”的并列,而实际上这句话是由下面两个句子并列的结果:a.对嫌犯也要讲人权。b.对服刑人员也要讲人权。这两个句子经过提取公因式、合并同类项等一系列数理运算之后,得出了这个句子。下面简单演示一下:
[PP对嫌犯]×[VP也要讲人权]+[PP对服刑人员]×[VP也要讲人权]
=([PP对嫌犯]+[PP对服刑人员])×[VP也要讲人权](提取公因式[VP也要讲人权])
=([PP对×[COP嫌犯+服刑人员]])×[VP也要讲人权](提取公因式“对”)
=对嫌犯和服刑人员也要讲人权。(用自然语言的“和”代替数学语言符号“+”)
上面的例子说明了,很多表面形式各异的并列结构实质上都是句子并列之后经过一定的数学运算得到的。这一方案也能解决研究中的许多难题,例如并列项为不同类型的并列结构问题。如:
John is stupid and a lier.
这句话很多人认为是违反了Chomsky的并列条件:所有并列向都必须是相同的类型(the same type),其实,这句话是有两个CP并列的结果。John is stupid.John is a lier.所以,并不违反并列条件。
四、短语的并列
首先,我们看下面一个例子:
我想找一个秘书兼保姆。[我想找一个秘书]+[我想找一个保姆]。
[我×[想要×[找×[一个秘书]]]]+[我×[想要×[找×[一个保姆]]]]
=我×([想要×[找×[一个秘书]]])+[想要×[找×[一个保姆]]] (提取公因式“我”)
=我×想要×([找×[一个秘书]])+[找×[一个保姆]](提取公因式“想要”)
=我×想要×找([一个秘书]+[一个保姆])(提取公因式“找”)
那么问题来了,上面的(“一个秘书”+“一个保姆”是两个人)而(“一个保姆兼一个秘书”是一个人),所以两者表达的意思不一样。
这一种是名词短语直接并列,并不经过句子运算。
叶雅琴(2013)对汉语的并列结构的动词类型进行了比较系统的调查研究,并将它们与英语等语言中的相应现象做了对比,认为谓语动词或形容词的语义类型可能会对一个并列结构是句子并列还是短语并列产生约束。例如:如果谓语位置上的短语成分是类似于“相像”、“感情融洽”、“打架”、“争吵”等要求主语是复数性成分相配时,一般会是名词直接并列而成。如:
小明和小李关系很好。
John and Mary are similar.
上面两句都不能通过两个句子合并得到。而只能是将主语位置上两个名词短语直接并列之后再与谓语进行搭配。
谓语中心语位置上的动词性成分还可能限制宾语的并列生成类型。有一些动词如“撮合”、“挑拨”、“离间”、“缓和”等,其宾语或相应的副词位置上的介词宾语只能是直接并列,而不会是在句子并列基础上缩减而来。例如:
红娘在极力撮合赵小五和李英英。
他明显在离间小明和小李。
通过上面的讨论,我们知道有例子并列结构,一种是句子并列,一种是短语并列。应该把这两种观点结合起来考虑,才能更好地接并列结构的问题。
五、并列结构的限制条件
我们先看下面两个例子:
a.Some boys walk and talk.
b.Some boys walk and some boys talk.
这两个结构的并列关系稍微复杂一些,(1)当b中的两个“some boys”的语义指称对象相同,我们就可以运用数学中的提取公因式,合并同类项的数理运算得到a句;(2)如果b中的两个“some boys” 的语义指称对象不相同,它们只是表面的语音形式相同,并不是真正的公因式,因此无法通过提取公因式的方法来进行操作,所以结果只能说“some boys walk and some boys talk”,而不能缩减为a句。还有,提取的公因式必须是一个独立的“成分”(constituents),例如:
a.他买了一辆自行车。
b.他买了一辆汽车。
上面这两句话中的公因式是“他买了”,而不是“他买了一辆”,因为前者是一个独立的成分,而后者不是。所以,上面两句话的并列结果是:
他买了一辆自行车和一辆汽车。
*他买了一辆自行车和汽车。
还有这句话中的公共项(公因式)是“他买了”,而关于它的语义指称对象是否相同,如果公因式里的“他”指的是同一个对象的话,上面两句话就可以并列成“他买了一辆自行车和一辆汽车”。如果公因式里的“他” 指的不是同一个对象的话,上面那两句话就不能并列。所以我们在考虑并列问题时,还要看具体语境,看是不是真正的公因式,还是只是形式相同,而语义指称对象不同。
如果把上面那两句话换成:
我买了一辆自行车。
我买了一辆汽车。
这两句话可以并列成下面这句话:
我买了一辆自行车和一辆汽车。
因为这两句话中的公因式“我买了”中的“我”的语义指称对象明确,就是说话者,没有指称不明确的现象。
通过上面的分析,笔者认为并列结构中提取公因式是有限制条件的,笔者试图从数理语言学的角度来分析一下这个我们假设两句话的公共项(公因式)的语义指称对象分别为集合A和集合A:
(1)若A A= 时,此时的公因式只是表面语音形式相同,不是真正的公因式,且两者的语义指称对象不同,所以不能通过提取公因式的方法来进行操做。
(2)若A A=A/A时,此时两句话中的公共项是公因式,且有相同的语义指称对象,所以可以通过提取公因式、合并同类项等数理运算进行。
总结一下,并列需要两个限制条件:(1)所并列的公共项必须是一个独立的成分(constituents);(2)两句话的公共项必须有相同的语义指称对象。
六、关于并列结构的中心语问题
我们知道并列结构由并列体和连接词两部分组成,关于并列结构的中心语到底是并列体还是连接词呢?
兹维科(Zwicky)和哈得逊(Hudson)提出了关于连词作中心语的六项指标:(1)语义论元还是功能符;(2)一致关系的决定语;(3)形态句法的焦点;(4)次范畴体;(5)它所在的短语分布对等性;(6)必须性。斯文呢斯(Svenonius)有补充了三条标准:唯一性,中心语元素和序的决定语。
兹维科(Zwicky)对中心语作了如下的描述:中心语和修饰语的区别归根于语义。在X和Y中,若X是中心语,Y是修饰语,则大略地讲,X+Y描写的是X。
若X是功能词,则X就是语义功能符。在PP中,DP是论元,因而介词是中心语。这就说明下面的这个短语描写的是一种位置而不是一种床。
a.in the bed
兹维科(Zwicky)强调的是语义功能符而不是语义论元。Hudson认为语义功能符是能否作中心语的最重要的特征。
根据X-bar理论,中心语的语法特征和语类特性决定最大映射的语法特征和语类特性。NP,VP,AP分别是中心语N,V,A的最大映射,最大映射的语法特征由中心语决定。
Johannessen(1998)认为中心语的一项重要指标是一个词类投射成最大词类,连接词是并列结构的中心语。而且连接词是并列结构的功能中心语而不是词汇中心语。Johannessen认为并列结构是一个并列短语(CoP),连接词是并列短语的中心语,并列体分别是其限定语(specifier)和补语(complement)。
七、结束语
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知道并列结构有句子并列和短语并列,连接词是并列结构的中心语,并列体分别是并列结构的Specifier和Complement.当然,连接词能独立投射做中心语,还需要更多的证据来支撑。还有,并列结构是有限制条件的,只有满足上述的两个条件才能并列。
参考文献:
[1]Schachter,P.Constraints on Coordination[J].Language,1997,53(1)86-103.
[2]司富珍.并列结构生成的数理基础[J].现代中国语研究(日本),2009.
[3]刘丹青,唐正大.名词性短语的类型学研究[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
[4]李艳惠.短语结构和语类标记:“的”是中心语?[J].当代语言学,2008(2).
[5]叶雅琴.Phrasal Structure or Sentential Structure?[D].北京语言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3.
作者简介:吴坤(1989-),男,安徽临泉人,北京语言大学英语专业研究生,研究方向:理论语言学,句法学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