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配置科技第一资源的前瞻性研究
2016-05-14卢岳华杨柳余自娥王铁钢
卢岳华 杨柳 余自娥 王铁钢
摘要:科技资源在知识经济时代具有第一资源特征。要落实市场在科技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关键是要处理好市场与政府的权力边界,培育科技市场和推进科技资源市场化,以及激活科技人才创新动因,并在市场失灵时,政府应及时补位,充当“守护神”。
关键词:市场;科技第一资源;决定性作用
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重大理论命题之后,全党全国人民全面推进深化改革的热情也被蓬勃地激活和释放出来。然而,我们也不能不同时清醒地意识到,随着许多领域的改革难度、深度和强度的进一步加大,当一些理论目标的实现路径尚不够清晰,有效措施尚未及时出台到位之际,其重大理论蛰伏的巨大能量,则往往还被桎梏在立论的胚胎中难以被释放,以致让一些具体实施的人们或被陷入认识上的模糊,甚或操作上无所适从的状态中。譬如,科技资源也是重要资源,市场如何在其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在科技资源配置过程中,市场与政府的作用边界如何确定?与之相适应的体制、机制又如何形成,等等,这些都是摆在我们大家特别是政府面前需要系统研究的问题,也恰恰是市场决定资源配置这个“重大理论命题”需要破解的具有前瞻性意义的重大实践课题。
一、科技资源在新常态下的第一资源特征日趋凸显
毋庸置疑,改革开放30多年,我国已基本走过了许多发达国家需要上百年才能达到的工业化道路,国民经济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人民生活水平得到了显著改善和提升。但我们不能不同时看到,高投资、高消耗、高污染、低效益的粗放式经济发展模式产生了许多不良的负面影响。环境污染严重、资源消耗过度、投资消费比例失衡、产业结构不合理、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自主创新能力不够强大、地区城乡差距和收入分配差距逐步扩大等,这些都正在严重影响和扭曲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轨迹。
一车厢衬衫才能换一件高科技产品的比喻屡被提及。资源耗费大,产品效益和资本收益低,特别是在土地和资本等重要生产要素尚未完全形成成熟的市场化之前,不少地方政府在GDP崇拜的魔咒下,常常直接干预投资方式和资源配置,甚至既为经济搭台,又替经济唱戏,让一些资源配置难以通过市场的手段实现最优化,以致让市场缺乏内生经济活力和创新内驱力,最后酿成经济效能低下、产业结构失衡、产能严重过剩;同时还由于政府过多干预微观经济活动而出现行政垄断或权力寻租。
因此,胜于雄辩的事实告诉我们,再也不能重走过去那种粗放式经济发展模式的老路了。发展是硬道理,但要把“带血的GDP”请下神坛;经济总量要扩张,但要让质量和效益优先成为标杆。如此方能让我们的发展迈入绿色的可持续的健康的轨道。
马克思曾经指出:“不在于生产什么,而在于怎样生产,用什么劳动资料生产”。不同历史时期的经济形态告诉我们,农业经济时代,是以土地资源处于结构系统的主导地位;工业经济时代,是以资本要素位于结构系统的主导地位;然而到了我们当今的知识经济时代,则应是科技资源居于结构系统的主导地位。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科技资源(含科技人才、科技资金、科研设备和科技信息等)也应是涉及国家发展的具有长远性、关键性、全局性意义的第一资源。当下的世界竞争已不再是单纯的经济之争、文化之争、军事之争,而应是抢占科技、产业、市场制高点与创新的竞争。创新是经济各领域不断发展的催生剂,创新是民族进步的灵魂,而科技资源配置又是以创新为导向的,因而它作为国家社会和经济发展中的重要资源特征得以强劲彰显。
事实也同时证明,我国在以调整经济结构为中心的中高速发展新常态下,以创新为目标的科技资源,在经济活动中的配置潜能正在得到逐步释放和扩张。根据国家科技部和国家统计局2014年的统计报告显示,2013年我国科学研究与创新经费(R&D)支出(1l 846.60亿)与当年GDP之比第一次已达到2.0%(接近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其中企业自主创新与开发能力已明显增强,2013年较2004年总科技研发投入超过近6倍(分别为9 075.8亿和1314.0亿)。科技进步在国民经济建设中的贡献率从2004年的42%提升到52.2%。由于科技投入总量的逐步增加,它作为重要生产要素促进经济发展的效应也在得到不断显现。
当然,我们也不能不同时注意到,除了我们的科技投入才刚刚接近发达国家平均水平(2%左右),与美国(2.79%)、日本(3.35%)等发达国家,甚至韩国(4.36%)的投入水平还相差较大的距离之外,还明显存在着市场和政府协调关系的体制、机制障碍,导致其科技资源尚未完全或充分地服务于国家建设的创新体系中。例如,虽然我国国民经济总量已跻身于世界第二,但我国的自主创新能力还不够强大,特别是许多高科技核心技术,并未掌握在我们手中。如中国的手机、计算机等科技产品占有量业已稳居世界第一,却存在着“缺芯之痛”。由于中国缺乏领先芯片研制技术,仅2013年我国进口芯片额高达2313亿美元(超过我国当年进口石油的用汇总和)。
再如,我国汽车生产量和保有量已居世界前茅,飞机制造和需求空间也属世界前列,但其具有共同特性的发动机质量仍不尽如人意,许多重要的发动机还依赖进口。这些都说明我国具有共同性的核心技术基础研究还十分不够,许多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投入还不到发达国家的一半水平(后面会详细叙述)。
可见,科技投入总量的多寡和科技投入结构的优劣及其体制、机制是否配套,都在一定程度上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国家的经济发展速度、质量和效能。
二、市场和政府的“两只手”在科技资源配置中的理论交叉与协同共伸
在全国推进“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改革时,我们发现其中至少有几组矛盾交织在一起,需要进一步理清。(1)怎样处理好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的“更好作用”的关系?(2)如何发挥好市场与政府分别在微观与宏观层面的不同作用?(3)如何处理好市场“无形之手”与政府“有形之手”的关系,等等。对此,我们认为,要回答上述几个问题,首先需要我们在理论上形成十分清晰的共识。第一,市场决定资源配置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一般来说,市场可最大限度地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破除垄断壁垒,较好地预防腐败寻租;而政府则在规范市场秩序和市场监管方面大有作为,它可以能动地在市场处置中运用导向激励作用和在公共性、共通性、基础性研究方面发挥主体作用。第二,市场和政府在管控方面的分工各有区别,在微观经济领域,如供求关系、市场价格和资本投向与流通等方面,均应由市场说了算,由市场来决定;而在宏观领域,诸如社会总量平衡,部门与地区占有比例,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社会资源的公平分配及涉及国家安全、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领域的资源配置问题,则政府要加强宏观调控和管理,发挥其主导作用。第三,市场和政府二者并不是“水火不容”的敌人,各市场主体之间的配置,一般可通过供求变动和竞争机制及其价值规律来促进效率的提升,完全可由市场这只“无形之手”来自行决定、自行调节,以达到其供求关系的平衡,但在涉及一些公益领域的资源配置上,市场往往会显示自己的缺陷和不足,这时也往往很难依赖市场来调节,更不用说任其“决定”了,只能由国家干预、政府管理和计划调节来矫正、约束和补充市场的不足,用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来弥补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的缺陷。这正如习近平同志所说:“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但并不是起全部作用。”
由于我国曾长期实行计划经济体制,科技资源长期在较封闭的体制中以指令性资源配置为主,各地区、各行业配置分散,体制不顺,结构错位,使有限的科技资源未能得到最优配置,甚至有时还出现资金滞留沉淀和资源短缺的双重现象。现在随着中央“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重大理论命题的提出,逐年增长着的科技资源的配置,就成为了我们全面深化改革的一个重要实践课题。
1.科技资源配置应遵循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一般规律
如前所述,科技资源应属于第一重要资源范畴,那么它的配置也应按市场起决定性作用的总导向来进行。市场是资源配置的主体,政府要鼓励企业紧盯市场不放松,始终以市场为舞台,在不同领域中发挥其创新积极性,充分运用供求关系和价格竞争机制,根据市场导向配置科技资源,让市场这只“无形之手”推动科技资源配置效率的最优化。
2.充分尊重研发者的创新悸动和好奇心,建立直面市场的企业研发主体地位
世界纷繁复杂,市场波谲云诡。人们总会面对未知而充满好奇,直面当下而产生改变和创新的冲动。创业大师比尔·盖茨和乔布斯等都是从创新的原始悸动开始创业的。按市场理论来说,企业和研发者们研究什么,如何研究,在市场各领域的供求关系中,他们往往最懂得拨开云雾,掂量前行,因而政府不宜过多干预研发主体的研究过程和研究方向,而重点在于及时发现、鼓励,并积极扶植具有市场潜在价值的创新苗头,必要时,助以政策杠杆激发其创新创业的发展活力。
3.市场在科技资源配置中也不是万能的
市场从来都是以利益为前提的,实现利益的最大化历来是市场的金科玉律。那么在资源配置上许多涉及国家安全性、共通性、基础性、社会性的公共产品研究,或环境资源保护研究,往往需要长期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而在一定时间段内又难以得到及时回报,甚至根本没有具体的物态利益回馈的这一类研究,一般很难得到市场的青睐。也就是说,此时此刻,市场在资源配置的能动性上是失灵的。但从国家的整体和长远利益来说,我们又不得不发挥政府这只“有形之手”的积极作用。如高端芯片、各种汽车和飞机的发动机等,涉及许多产业链的公共核心技术,政府应握紧拳头,协调各部门合力攻关,集中科技资源打歼灭战攻坚战,以利及时攻克其核心技术,把国家安全和市场的命脉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
当然,在科技资源配置中,市场和政府的“两只手”不是平行而无交集甚至“老死不相往来”的。理论和实践告诉我们,恰恰是在厘清市场和政府的不同作用的边际后,在许多研发链条和环节上又是可以交叉的。例如国家重大攻关项目在通过科技计划或重大招标,确定国家科技资源执行主体后,在调控主体(政府)确保保密和知识产权的法律地位的基础上,项目执行单位也可通过资源共享(如重大仪器设备共享等)的机制,使市场之手交叉于政府之手,实行部分市场转包来进行共同研发,这样既完成了重大项目的科研任务,又运用市场的机制减少了开支和浪费。再则,企业根据市场导向,确立了宏大的研发项目后,当遇到资金抑或是政策上的困难,如果他们单靠市场和企业自身的力量无法解套时,政府也可在评价其前瞻性、战略性、可行性基础上,积极伸出自己的“温暖友情之手”推其前行,实现政府与市场“两只手”的交叉运行,促进科技事业的进步和发展,使之协调共伸,相得益彰。
三、如何让市场在科技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落地生根
既然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两者都不可偏废,那么,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在具体作法上或在体制机制上,我们要如何特别发挥好科技资源的配置效率,如何充分运用辩证法,使科技资源这个第一重要资源在以市场为导向的配置机制中真正得以落地生根,落到实处,使科技资源在生产活动中的杠杆效应得以充分展现,这些都是我们目前亟须开创性探索的重要任务。
1.充分完善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市场体系
市场体系及其体制机制的建立有一定规律。竞争是市场机制的灵魂,而公平则是市场机制得以实现的核心。要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真正起决定性作用,我们必须要在以下几方面再下功夫。
(1)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
我们所述市场在其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应该重点理解为市场发挥主导性的、有相当影响力的、有导向性的、事关长远的作用。那么,与之相适应的市场体系就一定要至少是一个在全国范围内开放的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一定是包括权力平等、机会均等、公平交易、规则公平的一种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这就要求我们在科学技术等生产要素的资源配置中,打破我们过去以行政为主导的资源配置方式,遏制行政干预过多过细的局面,把权力“关在制度的笼子里”,让R&D等资源投入主要由市场和企业自主作出选择和决定,真正让公平公正的市场体系在资源配置中发挥最优配置效率。
(2)打破市场垄断,充分引入竞争机制
由于我国的市场经济脱胎于计划经济的时间还不太长,其市场体系在计划的壁垒中仍处处受到阻碍,其竞争机制也是不完全或不完整的。各地区、各行业在资源配置上仍然存在着市场领地分割的现象,各地习惯于在自己的财政笼子里切上一块蛋糕,继而在全社会科技资源信息披露尚不对称的情况下,各自划分权力所属,进行资源垄断,没有运用规范的市场信息披露制度和没有通过全域竞争的方式进行资源配置,同一类课题在不同领域、不同地区多头设置,重复分配、多头管理,凝聚性和专指性不强,分撒胡椒面,可谓“耗了桐油不见光”,这种垄断过多的竞争机制不完善的状况必须打破。
(3)加强市场约束和监管机制
市场是信奉自由和自然秩序的,但实践证明,市场又必须是有规则的,而不是无政府的、无法无天的。恰恰是完备的、规范的市场体系,才是确保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因此,我们在目前尚不完全成熟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对市场体系的监管显得尤为必要。
如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企业之间的自主流通,科技产品及其服务的自由流向,既要求确保其流动的合法性,又要制订相应的活动边际;既要在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产品进入交易平台上亮起法律绿灯,又要在知识产权保护和科技商业机密的约束上设置红线,让市场的活力和张力在更加健康、更加规范的基础上得到更大的彰显。
2.积极培育科技市场和推进科技资源市场化
(1)着力培育科学技术市场
人们在观念中或理解上,习惯于将科技与市场在空间上划为完全独立的两维范畴,其实在知识经济时代,二者既有平面连接又有立体交叉才是常态。科技资源是第一重要资源,其市场发育和成熟程度,基本上能反映出该要素的市场化规模的占有度。目前,我国还处在科技资源市场化的初级阶段,主要的不足还是体现在市场配置的程度浅,稳定成熟的市场还未系统形成,科技资源与其他资源还未完全构成正常的、平衡的、平等的公平交易关系。因此,随着全面深化改革的步伐,我们一定要开始学会对科技资源进行市场化培育,如开辟科研设备交易和使用市场,巩固和扩展科技信息市场,开发科技产品代理市场,充实科技咨询服务市场,完善科研项目招标市场,强化技术贸易市场以及人才培训市场和交易市场,让科技市场得到充分培育和孵化,进而推动科技经费来源市场化,科研机构开发运作市场化,科技成果市场化和科技研发过程市场化,逐步建立和发挥市场在科技资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
(2)不断规范科技市场体系
目前,我国科技体制还很不适应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还需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促使我国科技体制更加有利于市场化。现在我国的专门科研院所等机构,虽然经适应市场化改革,迈出了根据其不同研究类型(一般分为二类)的分类管理的步伐,特别是让一些接近市场的研发机构,开始触摸到了市场的脉搏,开始真正直面市场,但实事求是地说,我们做得还很不够。除了偏重于基础研究和高精尖的应用研究,或少数公益性研究机构外,还要进一步推进科研院所的企业化市场化运作,“让其多到市场找饭吃,少向市长要水喝。”即使仍需政府全额投入的科研院所,在机构设置、管理体制、机构与政府的关系方面,也要逐步适应市场经济整体发展的调整。
另外,我们要鼓励企业(特别是国有或控股企业)进一步加大科技投入强度,提高科技在经济建设中的贡献率,加大供给侧改革,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使企业真正成为发现创新、提出创新、投入创新、实践创新和享受创新的主体。
(3)积极理顺科技资源的产权关系
目前我国科技资源的产权还不够清晰,特别是科研设备的所有权不明晰和科技成果的产权不明确,由此酿成的弊端较为突出。诸如设备闲置浪费极为严重,谁买谁占有(类似私有),在一个单位内部都往往难以共享;另一方面,正因为姓“公”,大家不心疼,导致蚀损现象也较明显。同时,人们还残留着一种固有认识,科研成果属“国有资产”,不敢也不能随意转让以恐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结果是在科技成果结题后,许多被搁置在成果库中“睡大觉”。对此,我们应根据市场机制的要求,加大其市场化催生。重大和使用性较广的设备要建立设备使用和交易市场,或有偿共享,或适时加以转让;其职务发明的研究成果,要让研发单位和研发人员拥有一定比例的技术股份(实现股权激励制,这点民营企业做得较好)。如按市场评估价格转让后,分别可获得一定的经济效益,不能让其长期闲置,错过适效期而造成浪费。
3.激活动因。让市场在科技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1)进一步支持企业开展技术创新融资
既可尝试成立科技开发银行进行战略融资,或尝试让具有潜在市场前景的成果提前作为创业板上市融资,让股权资本在成果研发阶段就提前进入实体经济建设的环节,这样既为新产品的开发筹募了资金,从而减少或避免了企业因研发经费捉襟见肘时而导致研发夭折,也可使研发风险让企业与投资者共担,减少研发者的风险顾虑。
(2)进一步从法律层面明确部分或全部运用政府科技资源进行研发成果的产权关系
一项由政府支持而产生的科技成果,从立项到研究再到完成,无疑是政府的投入奠定了研发基础,但在其研发过程中,它又是实实在在地凝聚了科研人员的心血和智慧,以及得到了研发单位的支持和协调。所以,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法治社会的大背景下,我们再也不能沿袭过去那种“犹抱琵琶半遮面”的形式去面对研发成果的产权关系了。国家有必要也有责任和义务在其法律层面进一步明晰其产权隶属。并根据不同要素的综合投入比,初步确定其各自的占有比例,让研发单位和研究人员早吃定心丸,早进行市场角色运作,让其研究前“放心”,研究时“用心”,研发后“顺心”。另外,为了保护研发者的正当权益,国家可考虑成立“知识产权法院”,让其研发主体在法治的宏观环境下得到法律的支持和保障。
(3)进一步探索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机制,激活人力资本的研发原动力
在科技创新活动中,科技人力资源是最宝贵的资源。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中,以科技含量为表征的人力资本的权重,到底在分配体系中如何确定?这是我们在全面深化改革过程中,难以绕过且需谨慎探索的难点。在各种科技活动中,人力资源的无穷智慧,恰恰是产生新思想、新理念、新成果、新产品的最具潜力的隐性资本。因此,在知识经济的时代里,科技创新活动中的知识浸注和赋予,理应是对研发成果的资本投入和贡献,重视对最新成果的知识价值的肯定,逐步建立真正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机制,必然会成为激活人力资本潜能的“扳机”和“引信”,并将有力地促进知识奉献到财富拥有的价值链形成,让创新者和科学家们“藏智”也“藏富”,从而有效地激励一大批创新者逐步成为拥有社会财富的科技新贵。
(4)进一步加强科技产品中介服务市场建设
以政府作为科技资源投资主体的研发成果,在市场推广上政府似乎不宜包打包唱,而应在法律的框架内,运用市场的手段把其成果作为产品推介出去。事实上,在这点上无论是政府或研发人员,都似乎心有余而力不足,政府事无巨细地搞“拉郎配”,难免存凿枘之嫌,研究者也往往在专门研究上是把好手,而到市场上却难免“露拙”。因此,稳步发展科技产品交易市场,加大其中介机构的建设,促使其运用市场价格手段或竞争机制,进行有偿搭桥,缩短其从研发到生产链的环节和距离,尽快地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和产业化,让科技资源的市场效应及时得到充分彰显,从而开启了一种促进科技成果快速市场化转换的捷运车。
(5)进一步调整优化研发结构,让有限的科技资源用到刀刃上
2013年,我国R&D经费为11.846亿元,研发强度(研发经费与GDP之比)第一次超过了2%(达到2.08%),接近于国际平均水平,但较日本的3.35%、美国的2.79%、德国的2.98%,还有相当距离。且其研发结构更应引起我们高度重视(见表1)。
从表1中得知,我国基础研究(4.7%)和应用研究(10.79%)的比例太低,分别不到一些发达国家的一半水平,而“试验发展”类投入比重太大(84.6%),大家习惯把大量的科技经费都竞相往所谓“科技进步”筐里装,以致我们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类离国家的实际需要和国际状况相差甚远(以致2014年全国政协会上,有多名政协委员联名提出,要强化或取消政府科技进步奖,以减少政府不当干预)。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消费市场和投资市场,其应用范围极广。应该说只要有好产品,就不愁没好市场。因此,在科研投入的结构调整上,我们亟须精准发力,要在应用研究领域大量投入,力争在3~5年里,将其比例提升到原来的2倍左右(20%)。同时,有导向性地调整研发队伍结构。我国自20世纪90年代末期,高校得到十分快速的发展,有上千所中专升为高职院校,特别是有好几百所擅长培养高级专门应用人才的专科学校升为本科院校,我们可尝试把这类学校的培养和定位全部放在高级职业技术和应用技术的层面上来,除了培养大量应用型人才以外,各相关高校科研的重点和主力均应放到应用型研究上来,极大改善我国多年来应用类研究人员和经费均严重不足的状态,从根本上改变我国尖端科技已可上九天揽月,但应用领域则连马桶盖、电饭煲、圆珠笔芯等技术含量并不太高的产品都还要到国外去竞相购买或进口的尴尬局面。
4.在市场失灵时政府要积极充当“守护神”
市场在经济发展中,通过供需竞争机制和价格机制,固然有较好的自我调节作用,但世界经济发展史告诉我们,对市场顶礼膜拜是幼稚的,市场并不是万能的。市场在宏观层面,在公共公益事业、国家安全、环境保护和基础性研究、社会公平分配方面往往是失灵的。这正如习近平同志所说:“要讲辩证法,二点论”,把政府这个“看得见的手要用好”。否则,政府职能就会缺位和空位。
(1)政府在共通性基础研究领域应大有作为
中国高铁技术的突飞猛进,是在基础和应用研究方面的成功范例。在不太长的时间里,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和创新,使我国高铁技术一举处于国际领先地位,而我国各行业各地区多点零散地引进生产线的汽车工业,却是值得引以为鉴的。各自为政,十个指头分散出手,以致全国汽车生产量和保有量雄居世界前茅,但令人遗憾的是,至今全国没有一款真正拿得出手、且具国际竞争力的品牌和堪与世界先进汽车国家媲美的发动机系统。另外,我国的电子产品生产不少,但高端芯片的核心技术都仍要看他国的眼色,以致每年要拿几千亿美元去国外购置芯片。像此类共通性基础研究,国家一定要发挥主导性和能动性作用,不能任凭市场自由放任,大力调整科技资源在基础和应用研究中的比重,整合全国资源,握紧拳头,协力改善,在不太长的时间里,把一些具有战略性、前瞻性的核心技术掌握在自己手中,冲破国外技术封锁的瓶颈,较完备地促进我国制造工业的良性发展。
(2)政府在某些公共资源配置环节,也仍可适当选用市场的方式去运作
前面已提及,政府在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的过程中不是旁观者,而应是引导市场、服务市场,特别是在市场失灵时的补位者和守护者。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政府的服务,就仅仅定格和局限在财政投入和补偿的决策上。为了宏观资源配置得更加公平公正,政府仍可在一些具体操盘中,不排除使用一些市场的手段促进竞争,以体现其资源配置的公平性。如全额国家预算管理机构,也可通过较为完备的市场化渠道,获得其所需的部分研究与开发经费,增强其研发的活力,还可尝试部分保密层级不太高且具一定应用前景的项目,采用“项目贷款制”,政府采用低息或无息贷款形式进行投入,项目结题后转入应用时,再逐步偿还贷款。以避免一些具有应用前景的项目因研发经费不足而“胎死腹中”。在科技成果通过鉴定后,根据国家、研发机构和研发人员分配比例,迅速进入市场和生产环节,形成研、产、售完整的市场产业链。
(3)逐步清晰政府和市场“两只手”的权力边际
如何配置好科技资源,让市场在其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关键是权力适用边际如何划分。通过研究,我们认为可大致作以下界定:1)凡属科技产品开发研究和部分应用基础研究,原则上交给市场,让市场说了算,只要不违法,就可让市场去管,即所谓“法无禁止即可为”。2)市场决定不了的,如涉及国家安全、生态、军事和重大环保项目的研究主要让政府去干预。3)市场不愿意进入的一些公共、公益性研发投入,国家也不能撒手不管,而是及时敏锐跟进,填补市场缺陷。4)像艾滋病或非典等类似一些新发现的烈性病毒性传染病防治之类的研究,政府应先进行行政干预,确保人们的健康安全,之后待防控疫苗出现后,再转由政府向市场购买服务,政府及时让位于市场。
(4)强化政府在宏观调控中的不可或缺性
当下,我国经济发展突出在两个方面:一是结构调整,二是创新驱动。经济结构特别是产业结构,虽然主要是靠市场来调节,但其突出问题是产能严重过剩,此时市场的作用往往是疲软无力和行动迟缓的,而政府则在宏观调整消化产能过剩的过程中责任重大,如帮助和引导产业通过科技手段(如互联网+),进行升级换代,使之进入中高端生产链环节,并让新产品带动和激活消费,或把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科技产品推向世界(如高铁),来逐步消化和转移国内相关过剩产能。至于创新驱动更是如此。现在国家正大力提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双创”活动,鼓励创造、激发创新,这更是政府引导科技资源导向配置的重要手段。此时此刻,政府这只“有形之手”如运用得好,在与市场微观作用的协调共振中,或可把中国的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推向新的高度,跨上新的台阶,甚至正如“摩根定律”所述,出现“几何级的巨大经济变革”的前瞻或许具有现实可能性。
(责任编校:文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