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好学生”不能异化为“教‘好学生’”
2016-05-14汪明张睦楚
汪明 张睦楚
作为教师,要竭力教好每一个学生,这既是其职责所在,又是教育公平之现实诉求。我国21世纪第一个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也多次强调:教师要“教好每一个学生”。为此,教师要不偏不倚,对全班同学一视同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学生观、人才观以及成才观,要充分尊重、相信班上的每一位学生,相信每一个学生都能成才,并竭尽全力教好每一个学生。
然而现实中我们却发现,不少教师把“教好学生”变成了“教‘好学生”。这些教师只关心那些所谓的“好学生”,对这些“好学生”不仅和颜悦色,耐心解答其学习困惑,还主动嘘寒问暖,甚至给他们开小灶;而对那些所谓的“非好学生”则不管不问,只要你上课不捣乱、不影响班上其他学生学习,爱干嘛干嘛,睡觉、看课外书、逃课都无所谓。甚至遇到“非好学生”来问问题时,教师也往往满脸的不耐烦,敷衍了事。现实中,这种“教好学生”沦为“教‘好学生”的现象很常见,广泛存在于不少中小学中。
如果我们稍加留意就会发现:现实中这些老师眼中的所谓“好学生”不外乎两种,一种是那些学习成绩好,有望考上重点中学、名牌大学的学生;另一种则是那些有家庭背景的学生,这些学生的父母或亲戚非富即贵。在老师眼中,这些学生都是好学生,是需要、也值得自己花费时间和精力的。说到底,这些所谓的“好学生”,其“好”在能给教师带来好处。前者学习好,作为教师有面子,尤其是考试成绩好,教师更有业绩和奖励;而后者有家庭背景,把这部分学生“伺候”好了,家长也是明白人,懂得“投桃送李”,如此一来也会给教师带来数不尽的好处与利益。
“教好学生”异化为“教‘好学生”是不对的,这不仅有违教师的职业道德,同时也不利于教育公平。教师不能为了一己私利而将学生分为三六九等并功利对待,对于那些能给自己带来好处的学生尽心尽责、呵护有加;而对于那些不能给自己带来好处的学生则不管不问、不负责任。可以说,“教好学生”沦为“教‘好学生”的做法是不对的、影响是恶劣的、后果是严重的,我们要重视这一现象并积极设法应对才行。为此,一方面,我们要加强师德建设,涵养并提升教师的教学伦理素养;另一方面,我们要加强学校制度建设,严禁教师假“因材施教”之名行“因才施教”和“因财施教”之实。此外,还要加强监管力度,校长或学校其他相关领导不能整天坐在办公室,要经常去下面看看,同时也要广开言路、设立渠道,多听听学生的“抱怨”与“心声”,对于那些将“教好学生”做成“教‘好学生”的教师要及时制止,并根据实际情况酌情予以教育、警告,甚至处罚。
【责任编辑:白文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