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基层腐败治理
2016-05-14陈翱
摘要:在分析基层腐败现象及其原因的基础上,本文决定从强化党性修养、培育法治精神、完善政务公开、健全监督体系四个方面来着手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问题,从而净化基层政治生态。
关键词:基层腐败;法治精神;政务公开;权力监督
中图分类号:F832.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6)14-0142-02
作者简介:陈翱(1991-),女,汉族,湖南湘潭人,兰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13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
近年来,“苍蝇式”腐败、小官巨腐、“蚁官”巨贪、基层“微”腐败等名词频频出现在公众的视野里,一律指向严重的基层腐败现象。腐败的本质是权力的异化,以公权谋私利。而基层社会紧贴群众生活,基层领导干部本应保持与人民群众的共同利益相一致,为群众权益代言,为他们维护切身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但被政府和媒体曝光出一连串的贪腐案件,严重警告我们应将反腐视野投向基层,将反腐范围向基层延伸。
一、基层腐败现象尤为严重
当今社会,腐败成为了难以根治的疑难杂症,众多国家和地区一直致力于寻找治理腐败的药方,中国也不例外。我国的腐败现象是严峻复杂的,基层腐败作为腐败现象的重点治理领域更是成为我国目前应大力着手的部分,究其原因,此举措的缘由是腐败会成为蛀虫,侵害党和国家这棵大树,使之无法茂密生长,繁荣昌盛。因此,基层腐败治理刻不容缓,而梳理当前基层腐败问题的表现形式更是成为治理腐败的前提条件。
第一,窝案串案频发。窝案、串案是指一名官员落马而牵扯出的一系列贪腐官员的腐败案件。窝案、串案的实质是某些腐败人员为谋求私利,与他人相互利用和相互勾结,形成利益共享和利益均沾,一旦案发,牵涉人员多、涉案金额大、影响范围广,情节比较严重。基层的窝案串案事关群众的切身利益,关乎反腐败的重要举措,必须引起高度的重视。因此,要坚决查处重点领域的窝案串案,扩大办案的规模效应,增强办案效果和震慑力。
第二,涉腐领域扩大。党中央严厉查处腐败案件中,基层腐败性案件所占据的比重不小,2015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80516起,处理91550人,其中,村(居)干部占被查人员比例超半数[1]。腐败性质尤为严重,涉案金额大,涉及领域均发生在与老百姓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关键领域。根据分析以往对被曝光的基层腐败案例的过程中,我们发现基层腐败主要集中在惠农补贴、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流转、扶贫救济、低保医保、旧村改造资金管理使用等重要领域。此侵占行为必会引起群众的强烈不满,也不利于维护党群干群关系。
第三,腐败方式隐蔽。现如今,腐败案件类型多样、腐败性质尤为严重和作案手段层出不穷,腐败手段出现了各种各样的新变化,以此来达到侵吞资产的目的,促进自身利益的达成。
如用其他方式再进行报销买单,或者直接由企图行贿的私企老板进行买单,或者假借开会调研等方式进行公款报销。此外,还有部分基层腐败官员违规发放津贴,虚报、冒领、骗取、套取各类专项资金和津贴、补贴,从而贪污、侵占、克扣各类专项项目资金和津贴补贴。伪造报账单据、虚列开支,造成谋取私利的事实在基层腐败事例中更是比比皆是。在领导干部的用权领域,出现了腐败的另外一种新形式,即为官不为现象。为官不为也是一种腐败形式,这种精神懈怠、消极反腐的为官现象,是不允许存在的,严厉把关选人用人端口,深入开展党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有担当的干部队伍。
二、基层腐败原因多样复杂
透视基层严重的腐败现象,发现其背后隐藏着深层次的原因。
第一,干部党性修养不够。历史经验证明,一旦出现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党性修养不够就会导致思想防线失守,行为失范,最后将会酿成不可挽回的局面。基层腐败现象频繁发生,正是掌权者未能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出现理想动摇,信念滑坡,宗旨意识缺失等危险局面。
第二,干部法治意识不高。由于某些基层干部素质较差,没有形成高度遵守纪律和规矩的意识,从未形成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观念,更不用提及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的培养,所以才胆大妄为地犯下腐败的罪行。
第三,政务公开效果不强。在基层社会,政务公开程度较差,具有极大的随意性和选择性,导致无法收到政务公开的预期效果。在某些地区,地方官员随意地选择政务公开内容和公开时限,此外,政务公开一般只显示数据,不会显示具体的运行程序和执行标准,达不到政务信息真正公开透明,使权力的每一环节在阳光下运行。
第四,基层权力监督不力。基层腐败问题的频发在于权力监督不力,监督制度形同虚设,事实一再证明,权力未能形成约束和监督,就容易成为腐败的根源。
三、基层腐败治理任务繁重
首先,强化党性修养。古人云,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打铁还需自身硬,只有严于律己,不断加强党性修养,才能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增强自我拒腐防变的能力。基层干部需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克己奉公,廉洁从政的执政理念,坚持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另外还需践行群众路线,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其次,培育法治精神。培育法治观念,必须改进法治宣传教育,建立法治教育基地,将法治教育纳入各级干部理论学习中,定期接受法治知识的培训,开展专题讨论,剖析违纪违法案件,深化法治精神的内涵,使之牢固树立法治信仰,不断培育法治情怀和法治担当,也可将法治学习配套相应的考核制度,将其作为学习的检验指标和任用晋升的依据之一。此外,依托现有普法工作平台,注重普法宣传,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宣传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法律法规,倡导依法治腐、廉洁、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注重引导,培育民众的法治精神。
再次,完善政务公开。政务公开将公众参与纳入重要的角色,政府办事内容、流程公开化将促使公众更好地维护自身利益,更有益于监督政府行政行为,这样也将降低腐败发生的概率,加强腐败防控。因此,必须尽快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和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政务公开实践成果上升为制度规范,完善政务公开内容,制定政务公开的流程,细化科学合理的标准,拓宽政务公开的渠道,丰富政务公开的形式,使政府的决策更具民意,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达到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进而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与监督权。
最后,健全监督体系。不断完善群众监督机制,使群众监督成为基层反腐的利器。对基层违规违纪、破坏法规制度踩“红线”、越“底线”、闯“雷区”的行为,要坚决严肃查处。加强巡视制度的建设,不断推动巡视工作向基层纵深发展,充分发挥巡视震慑、遏制、治本作用。畅通信访渠道,健全信访举报制度,在信访举报件处置中,采取定期分析、领导包案、疑难会访等多种形式,进行科学研判,严格查处信访举报案例,坚决做到有腐必反,有案必查,有贪必肃。不以权势大而破规,不以问题小而姑息,不以违者众而放任。必须构建基层权力的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各方面监督的力量,使监督覆盖到权力行使的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真正实现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关下运行。
四、结语
基层腐败损害的是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的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基层腐败给群众带来强烈的不公平感和被剥夺感,削减了群众实实在在的获得感,无法使群众看得到、体会得到、享受得到全面从严治党成果,造成群众对执政党的心理隔阂。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正义是最强的力量。如果无法彻底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彻底查处“蝇贪”现象,将会进一步蔓延腐败现象,失去民心。因此,必须在信息透明、流程监管、强化监督等方面加强制度建设,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问题,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切身利益,不断净化基层政治生态,让权利健康行使,让干部干净干事。
[参考文献]
[1]蓝之馨,魏可非.广州反腐报告:村官腐败频发,窝案串案普遍[EB/OL].http://news.sina.com.cn/c/2014-01-16/02322925409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