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校预算管理中绩效指标构建的思考与探索
2016-05-14李婧
李婧
摘要:预算管理是高校财务管理的核心,随着国家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引入项目库的概念,将绩效管理嵌入到预算编制当中,并贯穿项目从立项到执行的全过程,如何建立科学的预算绩效指标就变得尤为重要,本文思考当前高校预算绩效指标构建中存在的问题,探索预算绩效指标构建的合理途径。
关键词:高校;预算管理;绩效指标
随着近年来财政教育资金投入格局转变,项目专项经费拨款占高校财政拨款的比重越来越大,而且加上财政部、教育部对直属高校预算执行情况监管力度逐步增大,项目专项经费预算管理已经成为高校财务管理的一项重要构成。
自201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4年主席令 第十二号)重新修订以来,国务院各部委分别下发了一系列相关政策文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央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工作,其中特别强调对于专项项目经费管理引入了项目库的概念,将绩效管理通过项目库的建设嵌入到预算编制中,贯穿到项目建设“预算、评审、执行、决算、绩效评价”的全过程,而绩效指标的设定是部门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绩效指标即是项目评审的要点,也是部门预算审核的重要内容。
一、高校在绩效指标构建中的问题分析
目前高校在具体落实项目经费绩效指标构建中存在的问题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项目立项缺乏预算绩效管理意识
近年来国家加强了对公共财政预算项目经费的拨款投入,已经成为教育部部属高校收入的重要经费来源,但是专项经费的项目管理,包括预算申报、经费使用是一般由高校中的项目建设的职能部门掌握,大多数高校为了争取更多的经费来源,往往重视专项项目的事项申报,但由于经费预算绩效管理意识较为淡薄,会忽视预算绩效编制的重要性,只重视项目事项内容,没有全盘考虑项目投入产出的绩效指标。
(二)绩效指标设定缺乏科学性
在项目库建设时,绩效指标的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已经确定,三级指标和指标值需要项目立项单位根据项目特点设置。因为各个项目建设资金属性和支持方向不同,三级指标的科学化设计就显得极为重要。但在实际操作过程当中,高校在项目库建设时经常以共性指标代替个性指标,不能很好的体现不同项目的特点,在绩效指标设定时缺乏科学性。
(三)绩效指标值缺乏可鉴性
绩效指标的科学性一方面体现在需要根据不同项目特点设立符合项目本身的个性化的绩效指标,另一方面则体现在绩效指标值可鉴性。一般而言,绩效指标值设立时应通过对项目建设本身的特征、行业标准化指标值以及参考往年数据进行具体的分析,设计相应的占比权重后,进行合理化测算,并在制定指标值后,通过专家论证、评审或者调研取证后最终确定。目前,大部分高校在绩效目标指标值设定中缺少特定的测算和专家论证环节,会让指标值缺乏可鉴性。
二、高校项目绩效指标构建探究
(一)完善管理制度、构建科学的预算编制体系
高校在项目预算编制过程中,要充分结合项目本身特点进行科学化的项目预算编制,在校级层面对多部门管理的专项类经费管理制度进行梳理和完善,建立一整套规范化措施,在项目立项前期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一方面通过搭建专项经费管理信息平台,通过信息化手段嵌入对项目从预算申报到项目执行的控制;另一方面加强部门间的沟通与反馈,建立预算编制与职能部门、项目执行单位三级联络制度,构建信息畅通的信息网络。
(二)建立个性化的绩效指标
绩效目标的设定要根据实际支持专项项目建设的不同属性来设定。不同的专项所属性质不同、经费支持方向不同,各专项经费之间存在较大的差异,绩效目标设定不具有横向可比性。以教育部的两个专项经费为例,“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经费主要支持的是学校房屋修缮、基础设施改造、以及教学实验室设备采购;“重点实验室经费”主要支持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包括开放运行、基本科研以及大型实验室设备采购;因专项经费支持的方向不同,专项经费在绩效指标设定时不能采用相同的绩效目标,要根据专项经费实际支持的方向采用定量或者定性的量化体系来设定,突出不同项目类型的个性化特点。即使在相同的专项绩效指标构建时,也存在因学科建设的差异性、项目建设的特殊性需要差异化对待。
(三)科学编制绩效指标值
绩效管理的和核心是绩效目标的细化和量化,只有在设定绩效指标值时具有可以衡量的数量化指标时,才能为项目的绩效考核提供数据支撑,最终实现绩效管理的目标。因此在三级绩效指标值设立时要采用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相结合,并且以定量指标为主。此外,综合考虑行业标准、历史数据、专家意见,在合理范围内预计因价格波动等外在因素带来的影响,进行科学化的指标值编制,增强绩效指标的可鉴性。
参考文献:
[1]马超.试论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中如何有效构建绩效指标体系[J].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09):91-95.
[2]张逸林.高校专项经费管理及绩效评价研究[J].中国总会计师,2015(08):146-148.
[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央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Z].2015-5-21.
(作者单位:南京大学财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