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科研经费全过程监管研究
2016-05-14陈明磊
陈明磊
摘要:近些年来,我国高校科研事业得到快速发展,各种科研成果有效地推动了社会的进步。高校科研经费的利用情况也被越来越多的人所关注,针对高校科研经费开展的全过程监管工作对高校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本文中,笔者就高校科研经费全过程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应对措施。
关键词:高校科研经费;全过程监管;财务管理
在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过程中,高校科研经费是高校最为重要的资金来源。提升高校科研经费全过程监管水平能够提高高校的综合实力,从而促进高校的可持续发展。我国政府部门对高校科研经费的监管工作非常重视,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与法规来规范监管工作。高校科研活动的监管工作涵盖科研项目与科研经费两方面。科研项目是科研经费的主要来源,很多学者都选择科研项目作为切入点,进而对科研经费的监管情况展开研究。科研经费的监督工作贯穿整个科研项目的进程中,可以依据项目的进程将其划分为项目预算阶段的监管、项目实施阶段的监管及项目决算阶段的监管。
一、高校科研经费全过程监管存在的问题
(一)经费预算阶段存在的监管问题
预算能够有效地规划项目资金的使用,促使科研活动中各项资金的使用趋于合理。预算的目的是科学地配置各种资源,确保资金能够被最合理的单位与项目所使用。当前,高校在开展科研经费预算工作时存在如下问题。
一是项目预算编制不科学。很多高校所编制的预算无法客观地体现出科研项目所需要的各种费用,这是由于很多项目负责人并没有意识到预算工作的重要性,对各方面的开支没有进行科学预估,带有严重的“重立项、轻预算”的思想;很多科研工作者并不熟悉预算工作,其无法全面地开展编制预算工作;相当一部分高校对预算中的直接费用审核不到位,尤其是那些横向科研项目,高校对这类项目的预算审查非常宽松,往往只流于形式。这些情况下,高校科研项目的预算工作往往缺乏客观性与真实性,难以发挥应有作用。
二是外协经费的监管工作不到位。在高校科研活动中,外协单位已经成为非常重要的角色之一,外协经费在整个项目经费中占有重要比例。由于难以有效界定科研外协的相关工作内容,加之在选择外协单位时多依赖负责人的主观看法,所以高校与外协单位所签订的合同往往不规范,具有非常高的风险。很多单位将外协经费视为科研项目经费的固定组成内容,外协单位参与财政资金的分配,致使项目立项存在问题,相关的预算工作违规。
三是预算规定的有关事项没有实施。很多高校并没有严格依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中的要求来开展预算工作,相关的手续没有被认真履行,程序上出现严重漏洞。
(二)经费支出环节存在的监管问题
当前,高校科研经费具有来源多元化的特点,在高校总收入中占有非常高的比重。但是很多高校的经费监管制度都存在问题,难以科学地分配各项资源,使得投入与产出无法对等,具体问题包括如下几点。
一是在经费追加的过程中,浪费的现象非常严重。在物价整体上升的过程中,科研经费的支出也不断增多。很多项目的实际支出情况和批准预算之间存在非常大的出入,经费利用率不高,浪费的现象非常突出。个别项目团队过分追求最先进的设备,相当一部分设备还没有被充分利用就被淘汰了;很多项目涉及面广泛,需要多个学科的研究人员共同参与,但各个学科的财务核算体系独立,导致重复购置设备与仪器的现象出现。
二是科研项目转包次数过多,经费利用率不高。项目承接单位对外协单位的监督力度不够,导致项目转包次数过多,实际用于项目研发的资金比较少,致使项目科研经费不足,难以顺利开展相关科研活动。高校在与外协单位签订合同时,并没有明确技术标准,外协费用缺乏核定依据,弹性内容过多,致使科研经费的利用率不高。个别外协单位私自扩大经费使用范围,甚至将经费挪为他用。
三是预算执行与项目的实际情况脱离。科研经费在使用的过程中要经过多个部门,在缺乏有效沟通的情况下,这些部门难以统一协作,导致项目资金的监管工作与实际使用情况脱离。项目超支或预算执行缓慢的情况难以在第一时间被发现。有的项目负责人没有意识到预算工作的重要性,难以科学地预估项目成本,导致预算无法发挥约束作用。
四是在经费报销的过程中存在不合理的现象。虚开发票与虚假报账的情况非常常见。相关工作人员并没有重视报销审核工作,造成原始凭证缺失。很多科研项目的经费由外协单位控制,高校无法展开监管工作。
(三)经费结算方面存在的监管问题
一是科研经费的核算存在问题。一般来说,高校科研工作者既要从事科研工作还要承担教学任务,其收入由教育部门统一负责。然而科研工作者在科研项目中投入了大量的精力,其劳动成本并没有在项目成本中体现出来。除此之外,相关监管部门还没有就项目的间接费用进行全面规定,高校对科研项目的支出缺乏必要的参照依据,科研项目所消耗的资源无法进行科学计算,这些都导致核算结果出现偏差。
二是存在严重的结题不结账问题。财务部门没有及时与科研部门沟通,双方缺乏协作,无法第一时间结账;部分项目负责人将剩余的科研经费据为己有,在结题后将科研经费挪用的现象非常普遍;高校对结余经费的监管工作不到位,对这部分资金的使用并没有做出详细规定。很多高校将这部分资金用作项目启动费用,或者用于报销之前所不能够报销的内容,如招待费、加油费等。
二、改良高校科研经费全过程监管的策略
(一)优化组织结构,加强统筹管理
高校应强化体制改革工作,打破当前各部门沟通不畅的局面,积极促进科技与财务部门实现信息共享,从而实现资源的合理分配。政府部门应针对高校科研活动的实际情况,积极出台全国统一的科研法律法规,从法律层面来提升高校科研经费的监管水平。
(二)完善高校内部科研经费全过程监管制度
一是事先监管环节。高校应根据相关法律要求,构建合理的预算体系,制定科学的预算标准;科研工作者的智力劳动成本应被充分重视,应对其加大绩效奖励;高校应协调多个部门共同参与到科研经费的监督工作中,构建科学的审核制度;针对外协部门的实际情况,高校应从经费审批环节入手,加强经费外转过程中的监督工作;高校应从科研项目的预算编制工作切入,加强事先监管控制工作。
二是事中监管环节。高校应加强科研项目的信息化建设工作,实现相关信息资源的多部门共享;财务部门应积极将科研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上报给相关部门,确保科研经费的监管工作能够与实际情况同步;科研经费的使用应与预算保持一致,确实需要调整的,应上报有关部门审批。
三是事后监管环节。财务部门应及时了解科研项目的进度,在结题后及时着手经费结算工作;项目结余资金应按照《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与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要求来使用,高校应做好该方面的监管工作;相关部门还应积极构建科研信用体系,对科研经费的使用单位进行信用评级;各大高校应根据有关法律及政策要求,积极推出本单位的结余经费监管制度。
(三)推出科研经费绩效考核机制
高校应从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两方面来构建科研经费绩效考核体系,全面提高科研经费的有效利用度,加强科研经费的监督管理水平。科研经费的监管工作应趋于规范化,科研人员应合理利用科研经费,杜绝浪费。针对表现突出的科研人员应给予必要的奖励,提高其积极性。对于那些浪费与挪用等不良现象,应坚决惩处相关人员,发挥教育警示作用,引导并规范各种科研行为。
参考文献:
[1] 娄自强,柴路.民办高校科研工作的困境与应对策略[J].高教学刊,2016(01).
[2] 江林,蒋玲芝.基于内审视角的高校学科建设经费绩效管理研究[J].西部经济管理论坛,2016(01).
(作者单位:中国民航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