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亟须监管的“网络直播”

2016-05-14韩丹东廉颖婷

浙江人大 2016年5期
关键词:网络直播色情主播

韩丹东 廉颖婷

作为一种新兴媒介,网络直播深受年轻人喜爱。然而,极低的行业门槛和足不出户就可赚钱的诱惑,使得网络主播队伍迅速膨胀,陷入野蛮增长的“怪圈”。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以“博眼球、送礼物”为核心模式的网络直播亟须监管“撒手锏”。

“月入六位数”“打赏”……万花筒般的网络直播,让主播们名利双收。但与此同时,一些主播为了“出位”而不择手段,原本干净的直播间被搞得乌烟瘴气。

一个名为“play有喜”的网络男主播闯入南京某学校,公开直播骚扰女生。更为吊诡的是,当这名网络男主播的行为被校内保安阻止后,其粉丝未谴责该主播反而在网上辱骂师生。2016年2月28日下午,一网络主播在杭州城站火车站做网络直播,他拍了警车和持枪的警察,然后变了个魔术,变出一把“手枪”,最后被警方带走……

网络主播,这本该是一个既娱乐大众,又延伸“互联网+”的新兴行业,在靠窥私欲和荷尔蒙激活的“网红经济”下,成为惹是生非的“低俗麦克风”。

行业准入门槛低

作为互联网爆发式发展的时代产物,风起云涌的网络直播降低了“走红”的门槛,让众多“草根”有了一夜成名的可能。一个麦克风、一个摄像头成了网络空间里的掘金工具。

在某平台做游戏直播的“七七”告诉记者:“注册一个网络直播账号很简单,根据系统提示填写资料,之后验证手机,然后上传身份证照片进行实名认证,最后完成银行卡认证。这些认证之后提交审核,一般只要年满18周岁都可以通过。”

据“七七”介绍,审核通过后就可以开播了,但前期类似于“玩票”性质,当关注度达到一定数量后就可以申请和平台签约了。

“网络主播主要分为线上和线下两种,线下是由平台提供场地和设备,需按时上班;线上需要有自己的直播场地和设备,只是和平台签有协议而已。不论是线上还是线下,都没有一个明确的招人标准,只要你愿意做,基本都可以。”据介绍,做主播,要有才艺,要敢于大胆秀出自己,对身高、年龄、颜值没有太多要求。

极低的行业门槛和足不出户就可赚钱的诱惑,使得网络主播队伍迅速膨胀,陷入野蛮增长的“怪圈”。

华东师范大学大四女生安桃是一位音频主播,她告诉记者:“我一直坚持做音频主播,没有做视频主播,一方面是出于我对声音的喜爱,另一方面是希望别人喜欢我是因为我的能力、我的才华,而不是太表面的东西。当然,并不是说所有的视频主播都没有才华,但我相信他们第一眼吸引粉丝的,大多不是才艺。”

安桃介绍,她周边也有同学做视频主播,他们中有些人为了吸引粉丝、赢得关注,可谓花样百出,有些言行举止确实有些过,有些主播为“上位”更是各种底线全无。

网络主播在经纪人的劝说下,或在网友的追捧声中,往往选择游走在掺杂色情、违法的灰色地带。

对于隔三岔五爆出的“主播事件”,“七七”直言:“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其实,在这种事情上,最受害的就是我们这些女主播,虽然偶尔卖个萌,唱个歌,但我们的尺度一直很严。随着一系列事件的曝光,知道我做女主播的朋友看我的眼神都怪怪的。”

“现在网络主播的准入门槛太低,在实名制的基础上也应考虑规定一些相应的条件。”中国传媒大学政治与法律学院法律系副主任郑宁在接受采访时说,比如探索建立网络分级制度,“因为现在未成年人观看网络直播的太多了,在这种情况下,禁止不良信息在更大程度上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

对于鱼龙混杂的网络主播圈,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认为,“互联网低俗化是国内外共同面对的问题。低俗化对弘扬正气、提升正能量、引导正确舆论观都有很大挑战。”

畸形的盈利模式

据媒体报道,在斗鱼、歪歪、一起秀等网络直播平台上,年收入上百万元的人气主播满把抓,有的最高年收入甚至超过1000万元。网络主播当真是暴利行业?

一名网络直播平台的工作人员透露,网络主播的收入主要靠网友“打赏”。所谓“打赏”,即会员在直播平台通过充值方式购买道具或礼物,主播收到的“礼物”,一般不会折现直接进入主播个人账户,而是被其所在的直播平台抽成,不同等级的主播拿到的底薪和提成比例也不一样。如果主播拥有海量的粉丝、等级也高,那他的收益就会很高,可以轻易将粉丝的关注和支持“变现”。

“靠‘打赏获得收益,是典型的关注度经济和粉丝经济,这实际是过时的经济模式。未来的互联网经济业态是意愿经济,市场主体并非是主播或网站,而是用户。通过对用户特殊习惯和需求的直播,将是未来黏连用户的重要途径。未来的经济模式,还是将互联网免费模式进行深化,平台将依靠大数据、精准广告来获取利润,而非‘打赏的分成。”朱巍说。

按现在的准入标准,谁都可以当网络主播,但要成为真正的“网络红人”很不容易。“颜值”高者,往往会发现有数不清的更高“颜值”者;有才艺、智商“爆表”的人会悲催地发现,“学霸”太多,想脱颖而出也很难。

“于是,炒作便成了网络主播跻身更高层次、获取更高关注和更多资源的最基本手段,但炒作的人太多,就越来越考验独特性、稀缺性。空前的竞争压力,催生了网络主播的炒作方式不断推陈出新。”一位业内人士透露。

“在主播的粉丝中,‘土豪比比皆是,他们可以为心仪的主播一掷千金,连眉头都不会皱一下。主播为了让粉丝开心,收获更多的‘打赏,自然各显神通,尽情尽兴地表演。”上述网络直播平台工作人员说,有的网络主播应粉丝要求,不该脱的也脱,不该露的也露,不该做的也做,不该说的也说,目的是让“金主”得到所谓的刺激和快感。因此,原本干净的直播间被搞得乌烟瘴气。

对此,郑宁分析认为,这种盈利模式是不能持久的。“平台靠色情、低俗信息来获取利润有很大的法律风险,所以网络平台和网络主播应重新去定位、去思考到底靠什么吸引粉丝。”

朱巍认为,规范网络主播的行为势在必行。“规范有两种途径,一是对主体进行规范。这主要是指,网络直播平台应对真实身份尽到核查义务,同时应对主播进行一定的法治培训。二是对行为进行规范,国家网信办规定的‘七条底线应是网络主播行为的底线。”

监管需要“两手抓”

网络直播江湖草莽丛生。“网络主播”这一本属中性的词语,也因此蒙受污名。

2016年3月底,《中国青年报》通过问卷网,对2000人的调查显示,28.5%受访者表示经常在网络直播平台上观看直播节目,58.6%受访者认为网络直播平台节目良莠不齐,58.2%受访者建议直播平台完善监管体系。

相关人士分析说,隔三岔五的“主播事件”已说明,在这个领域,有市场、有平台、有创富的热情,有逐利的冲动,唯独没有制衡的技术、没有监管的“撒手锏”。于是,千千万万个“直播间”,如同网络舆情中的定时炸弹,隔三岔五爆炸一回。

“现在的网络直播都是实时的,监管实际上具有滞后性。因此,需要探讨如何建立预防机制。网络直播平台一方面要加强对主播的审核;另一方面,平台要加强监管职责。”郑宁说,事实上,有些技术手段是可以在短时间内发现平台问题的。“如果在后台看到一个直播间粉丝特别集中,流量特别多,就要做重点监管,看看是不是存在违法问题。另外,要完善举报投诉机制,发动网友来制止这样的行为。”

近日,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表示,针对近期网络直播类平台出现的涉“黄”涉“低俗”情况,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深入查处,严厉打击顶风制作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的网络直播平台,进一步清朗网上空间。

安桃说,规范视频主播行为应该有一个规范化的制度,有些人打“擦边球”就是因为这个规范化的制度不存在。在一些网络直播中,虽然会有一些色情或者暴力的东西,但是怎样才算暴力、怎样才算色情,应该有明确的界定。

“对于互联网平台传播色情淫秽信息,我国法律是有规定的。比如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对相关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有处罚措施,同时,刑法中也规定了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还有互联网信息管理服务办法也对互联网平台传播淫秽色情信息规定了相应的措施。”郑宁说,之所以现在有这么多主播打“擦边球”,关键在界定怎样的行为构成淫秽色情还比较困难。

“现在的问题并非是无法可依,而是执法不严。相关部门对网络直播平台的专项治理工作应该建立长效机制,应制度化和常态化。”朱巍说,“网络直播平台应严格按照司法解释、约谈十条、账号十条、微信十条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网站社会责任的承担。”

2016年4月13日,北京网络文化协会组织百度、新浪、搜狐、爱奇艺、乐视、优酷等20余家从事网络表演(直播)的主要企业负责人共同发布《北京网络直播行业自律公约》。

“监管部门的能力和手段确实很有限,虽然最近‘扫黄打非办要重点查处,但这种运动式执法往往是一阵风的,因此,长效的监管机制还是要靠平台来建立。如果平台不去完善监管机制,监管部门可以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郑宁表示。

对此,朱巍表示:“第一步,要落实网络实名制,特别是对网络主播的身份核实工作;第二步,要落实在线举报机制;第三步,要叫停一些涉黄、涉赌为主要内容的网络直播平台;第四步,要尽快成立适用于全行业的自律机制;第五步,要加强网站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提升网友整体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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