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人大工作焕发生机
2016-05-14胡国强林龙赵晓思
浙江人大 2016年5期
胡国强 林龙 赵晓思
一头连着党和政府,一头连着百姓。乡镇人大,是我国五级人民代表大会中的最基层组织,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近些年来,浙江省各地乡镇人大紧紧围绕“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同时,浙江省各地乡镇人大不断探索,勇于创新,打造了“政府实事工程代表票决制”“参与式预算”“代表联络站”等众多“浙江品牌”。
2015年6月,中央转发《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成为新形势下党中央加强基层人大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为乡镇人大发展注入了活力。之后,浙江省委下发了《中共浙江省委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了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目标、任务、要求和一揽子政策举措,全方位推动和加强我省县乡人大工作。
乡镇人大的宪法和法律地位决定了它的职责和使命。在新形势、新机遇面前,浙江各地人大乘势而上,探索创新,乡镇人大工作焕发生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