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乡镇人大“实起来”
2016-05-14叶照平
叶照平
2015年8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地方组织法修正案,明确了乡镇人大主席团在闭会期间的职责,在法律上推进了乡镇人大主席团在闭会期间的常态化、规范化,是乡镇人大“实起来”的关键一步。
在取得了长足进步的同时,我们应看到,当前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的开展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其作用的有效发挥。一是乡镇人大主席团的法律地位不明确。乡镇人大主席团不是乡镇人大的常设机构,没有实质的监督权、决定权和任免权,所做的是协调性的工作,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其作用的发挥,无法进一步协助乡镇人大履行更多法定职权职责。二是乡镇人大主席团的人员配置不合理。目前,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致使有些地方乡镇人大主席团构成中,党政班子成员在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中占有很大比重,呈党政化趋势。三是闭会期间乡镇人大主席团活动少。目前,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团并未按法律规定开展会议和活动,成了名副其实的“空架子”。
针对上述情况,建议从以下几方面着手进一步促进乡镇人大主席团闭会期间作用发挥,全力推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一是着力加强党委对人大的领导。二是科学合理配备主席团成员。建议优化主席团成员的年龄和知识结构,严把“入口关”,减少党政班子成员比例,保障人大主席团工作的自主性和高质量。三是切实加强主席团的预算监督职能。根据本年度乡镇人代会批准的财政预算,在闭会期间,主席团要积极组织代表有重点地进行监督,特别是人代会上通过的预算修正议案,通过实地考察、研究账目等方式,及时掌握预算执行动态及信息,发现预算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四是着力发挥主席团助推中心工作的作用。围绕镇党委政府确立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在闭会期间制定详细工作计划,对涉及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工作、重点工程,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按计划组织代表采取听汇报、实地考察、明察暗访、调研等方式开展督查,并积极向政府建言献策,以促进问题的解决,助推中心工作开展。
此外,还要大力加强乡镇人大主席团规范化建设,积极发挥代表联络站的作用,大力提升代表综合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