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与自律并重 法制保障不偏航
2016-05-14
6月25日和28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先后发布《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管理规定》《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分别从立法理由和依据、管理对象和性质、监管主体、法定义务、用户权益保护等方面做出了科学而全面的规定。
国家网信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出台这两个《规定》,旨在规范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和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信息服务,促进互联网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
让搜索引擎更美好
百度、搜狗、360等搜索引擎在对网上信息进行整合、方便用户查阅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同时也存在不少问题。部分搜索结果含有谣言、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主义等违法信息;部分搜索结果有失客观公正,违反行业道德和规范,误导和影响公众判断。“魏则西事件”便是沉重的教训。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行业存在的种种问题,破坏了网络生态,扰乱了互联网信息传播秩序,侵害了公众利益,广大网民对此深恶痛绝。
“《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管理规定》从酝酿到出台,至少用了两年时间,此刻出台,至少有一点是明确的,即从目前暴露出来的该类服务存在的问题来看,已经到了不出手不行的地步。”中国传媒大学教授王四新在接受《网络传播》记者采访时说。
网民所指,即为最大的民意。《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管理规定》的出台,为广大网民的利益,提供了制度保障。
《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管理规定》第四条首次将“建立健全行业自律制度和行业准则”写进了搜索服务法律文件中。“由他律为主,逐渐转变为以行业自律为主,这是标志性改变。”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认为,这甚至可以称得上新时代网络搜索服务法制化的里程碑事件。“这既是对这些年我国互联网搜索服务领域发展实践规律性和经验性成果的总结,也是对广大网民合法权益保护呼声的回应;既极大维护了我国互联网生态圈法治发展的秩序,也是保护公共利益的知情权与传播法治的利器。”
让App成为社会舆论新引擎
据不完全统计,在国内应用商店上架的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超过400万款,且数量还在高速增长。App已成为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的主要载体,对提供民生服务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与此同时,少数App被不法分子利用,传播暴力恐怖、淫秽色情及谣言等违法信息,有的还存在窃取隐私、恶意扣费、诱骗欺诈等损害用户合法权益的行为,社会反应强烈。
2016年4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领导干部要学会通过网络走群众路线”,这对各级党政机关发展政务新媒体、密切党群关系、干群关系是一个有力的鼓舞和推动。而此次《规定》明确提出,鼓励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人民团体积极运用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推进政务公开,提供公共服务,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可以说,今天的社会舆论相当程度上在每个中国人的手机上生成,移动端动辄10万+的阅读量,成为社会舆论的新引擎。”人民网舆情检测室秘书长祝华新非常清楚移动互联网的力量,他评价道:“《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的出台是移动互联网管理与时俱进的体现。”
相比PC端,移动端的类型更多样,使用人群更具流动性,其管理也更复杂。中国网络空间安全协会秘书长李欲晓认为,“明确的处置权力、措施和流程,使《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汕头大学国际互联网研究院院长、互联网实验室创始人方兴东则从用户角度出发表示,《规定》针对应用程序市场中的难点和痛点,比如让普通网民防不胜防的诱导式安装、过度收集用户信息、过度获取功能权限,甚至可能遭遇的恶意扣费和被盗等安全问题,都给出了明确规定。对应用程序提供者与应用商店服务提供者也提出了基本的底线和准则。
“更难能可贵的是,还为网民解决了经常遭遇问题而投诉无门的尴尬和困境,投诉的便捷性和高效性,以及处理机制的有效性,是法律法规能否真正见成效的关键所在。”方兴东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