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发展瓶颈探析
2016-05-14刘永贺
【摘要】随着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推广,商业汇票签发、流转和兑付实现了全程电子化处理,有效降低了商业汇票的风险,改善了支付服务水平,提高了支付服务效率。然而经过六年的发展,电子商业汇票业务仍存在开通和办理业务的金融机构网点偏少、业务量小、客户认知度低、流通性差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电子商业汇票的发展。本文通过分析湖南省怀化市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发展现状,深入研究制约业务发展的瓶颈,并提出相关意见建议。
【关键词】电子商业汇票 发展现状 制约因素 对策
一、怀化市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发展现状
(一)开通和办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银行机构偏少
截至2015年年末,怀化市10家银行机构中,开通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仅为3家,占比30%;其中开通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银行机构网点仅42个,占开通电子商业汇票业务银行机构全部网点的16.41%。
(二)电子商业汇票业务量处于“零”状态
调查显示,怀化市地处欠发达地区,目前尚无银行办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由于推动力度不够、配套设施不健全等多种原因,湖南全省的电子商业汇票业务也仍处于起步阶段。2014年1~9月,湖南全省办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也仅为6401笔,金额230.56亿元,全省13个市州(长沙除外)人民银行,仅8家开通了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功能。
(三)企业电子商业汇票使用率很低,但潜在需求较大
调查了解,虽然电子商业汇票在企业中间的使用率企业不高,但潜在的需求很大,有很深的挖掘空间。参与问卷调查的29家中小企业和4家大型企业的财务会计人员中,100%仍在继续使用纸质商业汇票办理相关业务,但73.12%的财务会计人员想了解并尝试使用电子商业汇票办理相关业务,可见电子商业汇票的推广空间很大。
(四)社会认知度不高
近年来,虽然各家银行机构对电子商业汇票业务进行了广泛宣传,但效果并不明显,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社会认知度仍然较低,企业对没有实体介质的电子商业汇票的安全性仍然存有较大疑虑。调查显示,由于主导观念所致,目前企业依旧习惯于应用传统纸质商业汇票办理业务对电子商业汇票具有的资金周转效率高、资金风险低等诸多优势认识不足,对其便利性、安全性不甚了解。
二、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发展的制约因素分析
(一)受配套设施建设制约,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接入率不高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由三个功能组成,分别为业务处理功能、纸质商业汇票登记查询功能和商业汇票公开报价功能。怀化市地处欠发达地区,经济总量偏小,基础设施的落后导致辖内各银行自身资源和科技实力与东部沿海地区差距较大,绝大多数银行机构尚未开通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处理模块,因而不能为客户提供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服务。二是已开通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处理模块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中,由于营业网点地理位置、客户的业务需求量以及设备差异等原因,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也仅仅局限于部分营业网点。
(二)企业接受度较低,进一步束缚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发展
一是习惯于纸票业务,接受电子商业汇票存在一定困难。以怀化市为例,辖内多家企业对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便利、快速和高效等特征了解不够,对其安全性、复杂性和流通性也存在一定疑虑。二是电子商业汇票的无纸化形式,操作涉及的环节较多,复杂性和难度较大,除网银端要及时处理外,还需要经过线下各种流程和审批程序,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操作难度,降低了企业财会人员的接受意愿。三是进入门槛较高。企业办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需要开通企业版网银,签约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功能,并配备专门的业务人员进行线上操作,进入门槛较高,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企业选择电子票据的意愿。
(三)流通性的不乐观也遏制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发展
一方面电子商业汇票转让市场不甚活跃。中小银行业金融机构是贴现、转贴现业务的主体,而调查显示,怀化市内大部分中小银行机构并没有开通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处理功能,这就影响了电子商业汇票的流通性,导致电子商业汇票业务量发展的缓慢。另一方面,银行开展这项业务网点的较少性也进一步收窄了电子商业汇票转让、贴现、转贴现的渠道。再次,价格较高。电子商业汇票的贴现利率通常会比纸质的商业汇票贴现利率高,这也是制约电子商业汇票发展的重要原因。
(四)银行机构对电子商业汇票业务不太重视
一方面了解不够具体,宣传不够到位。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管理人员对电子商业汇票的理解依然停留在理论层面,对电子商业汇票的功能、特征等认识不清晰。在宣传上,通常的手段依然是宣传小册子、横幅以及展板等传统手段,宣传的针对性不足,宣传效果大打折扣,无法提高对客户的吸引力。二是虽然电子商业汇票业务能为银行带来一定的收益,但与商业银行贷款业务相比,后者显然更加吸引,出于对利益最大化的追求,银行推广运用电子商业汇票的积极性并不高。
(五)相关法律法规的滞后也影响到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发展
首先,电子签名没有明确的法律地位。电子签名的法律地位没有被明确,这也成为了电子商业汇票的重要法律障碍。其次,争端解决机制尚不健全。电子商业汇票的出票、转让均通过系统完成,没有纸质数据留存。在处理企业和银行的责任和义务,以及如何留存相应的电子证据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争议和分歧,相关权益不能得到充分的保护进一步限制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发展。
三、推动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发展的对策
(一)提高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覆盖范围
首先,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加强对相关业务人员的培训和技术支持,提高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系统的接入率,降低系统的技术门槛。第二,将开通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银行的业务发展情况纳入考核,并督促符合条件的网点尽早开通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处理功能,加大推广力度。第三是简化操作流程。建议取消电子商业汇票贴现交易中对发票和合同的审核程序。
(二)加大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宣传推广力度
一是银行机构要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电子商业汇票对提高融资效率、促进资金周转的重要意义,宣传其安全性、便利性,提高企业对电子商业汇票的认可度,扩大客户群体。二是有针对性的开展宣传。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根据企业的实际需求,制定有针对性的电子商业汇票推广策略。对于具备独立办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企业,要重点引导其转变观念,并跟进配套的培训、技术等支持。三是依托代理模式处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对于没有具备办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条件的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通过委托代理协议等方式,代为办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以促进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推广和普及。
(三)加强对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政策引导
人民银行作为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系统的主要推动者,要充分利用再贴现政策对电子商业汇票给予一定的支持和倾斜。以怀化市为例,人民银行怀化市中心支行应尽快申请开通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功能,并积极办理再贴现业务,以提高管辖范围内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积极性,从而提高企业使用电子商业汇票的意愿,进而推动电子商业汇票市场发展,缓解企业融资困难,加快社会资金周转。二是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推广应用情况纳入基层人民银行的业务考核范围,充分调动一线推广人员的积极性。
(四)健全法律法规,构建宽松优化的法律环境
一是尽快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和《支付结算管理办法》中的过时条目,重新定义和明确电子商业汇票的电子签名,增加规范电子商业汇票应用主体的权利、义务等法律地位,真正发挥法律和法规对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指导作用。二是依托电子签名的技术特点,制定电子签名应用规范,提高电子商业汇票在风险管理过程中的法律规范性。
作者简介:刘永贺(1988-),男,汉族,河北顺平人,大学本科,初级经济师,从事教育培训及组织综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