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毛泽东在湖南《大公报》的编撰活动
2016-05-14李文邦
李文邦
[摘 要] 1919—1922年,毛泽东以“馆外撰述员”的身份参与湖南《大公报》的采写与编辑工作,这是青年毛泽东早期新闻活动和编辑实践的重要内容之一。他在《大公报》的编撰活动,既对当时湖南的社会、政治、民生产生了重要影响,也反映了他从民主主义者向马克思主义者转变的心路历程。
[关键词] 青年毛泽东 湖南《大公报》 编辑实践
[中图分类号] G23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5853 (2016) 06-0120-05
[Abstract] Working as an “outside writer”, Mao Zedong wrote and edited articles for Da Kung Bao from 1919 to 1922, which is an essential part of his early editorial practice. By writing and editing for Da Kung Bao, Mao Zedong exerted great influence on the society, politics and peoples livelihood in Hunan Province, and this experience also reflected his soul course changing from a democrat to a Marxist.
[Key words] Young Ma Zedong Hunan Ta Kung Bao Editorial practice
1 民国时期的湖南《大公报》
湖南《大公报》1915年9月1日创办于长沙,1947年12月31日停刊。该报存续时间约为32年,中途因政治、战乱等原因被查封或被迫停刊,实际出版时间不足27年,但它仍是民国时期湖南地区时间跨度最大、实际出版时间最长的报纸之一[1]。湖南《大公报》的主要创办人员有刘人熙、贝允昕、李抱一、龙兼公、张平子、朱矫、李晋康等人。他们大多是原《湖南公报》社的成员,因为不满袁世凯的统治,在社长贝允昕的带领下决定集体辞职,另组新报——湖南《大公报》。可见湖南《大公报》的班底来自《湖南公报》,这些人后来大都以办报为终身职业,是民国时期湖南的第一批职业报人。之所以取名《大公报》,一则是表明了与《湖南公报》的渊源,其二是表明了办报的宗旨,含“大道之行,天下为公”之意。另,湖南《大公报》和1902年创办于天津、至今香港版仍在出版发行的《大公报》并无任何“亲缘”关系。
湖南《大公报》从创办之日起,就秉持约法赋予的言论出版自由权利,针砭时弊,监督政府,代表民意,诱导社会。早期的湖南《大公报》,不但记录了发生在湖南、中国乃至世界上的许多重要事件,忠实反映了中国社会各方面的剧烈变化,而且富有批判精神,在许多大是大非问题上敢于坚持自己的主张,无所畏惧[2]。在五四运动前后,它对湖南的影响最大,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公共舆论中心的作用。北伐战争以后,湖南《大公报》在政治上日趋保守。1928年以后,开始刊有攻击中国共产党的言论[3],尤其是1929年5月起,湖南《大公报》违背当初“不党不卖”之诺言,接受了当时湖南省政府每月1600元的津贴,逐渐转向为政府代言。1947年底,在国民党政权行将覆灭之时,湖南《大公报》担心不见容于新兴政权而自动停刊[4],以后没有再复刊。
从形式上看,湖南《大公报》为对开日报,创刊初期每日3张共12版,但广告即占了一半的版面,主要的栏目有“国内新闻”“国外新闻”“本省新闻”“社论”“时评”“艺海”等,后来,报纸的栏目和版面有过多次调整。
2 青年毛泽东参与湖南《大公报》编撰的缘由
1919年11月8日至10日,湖南《大公报》连续三天刊登特别启事:“本报添约毛润之先生为馆外撰述员。”此后的三年中,毛泽东同湖南《大公报》建立了良好关系,为该报撰写了不少文章[5]。这一时期的湖南《大公报》也成为研究毛泽东早期革命活动及其思想的重要文献。青年毛泽东为什么选择《大公报》作为他发表言论的阵地?主要原因有三方面: 第一,早期的湖南《大公报》在省内享有盛名,无论是在反对袁世凯称帝、反对张勋复辟以及反对军阀黑暗统治的斗争中,还是在传播新文化、宣传新思想的过程中,都起到过积极的作用。其公正、敢言、开放的风格与青年毛泽东的个性非常相合。1916年7月25日,毛泽东在给萧子升的信中写道:“湘城报纸近无虑七八家,《大公报》殊有精神,以仄于篇幅,不能多载新闻。”[6]以此可见,湖南《大公报》是一份有思想、敢说话的报纸。第二,毛泽东主编的《湘江评论》《新湖南》先后被查封之后,毛泽东暂时不能通过自己主办刊物来宣传新思潮,动员人民群众与反动军阀作斗争了。但湖南的五四运动正在深入发展, 人民群众还有待于继续宣传发动,这样的客观形势和环境促使毛泽东决定利用湖南《大公报》这一宣传阵地[7]。第三,《大公报》的很多工作人员都是湘潭人,如主笔龙兼公、张平子,编辑龚介眉,总经理朱矫等,毛泽东与这些同乡交往甚密,他们之间的良好关系也是毛泽东加盟湖南《大公报》的重要因素之一。从实际情况来看,一方面,毛泽东充分利用了《大公报》这个阵地发表了自己的见解;另一方面,湖南《大公报》也因毛泽东的参与而影响更加深远。
3 青年毛泽东在湖南《大公报》编撰活动的主要内容
青年毛泽东充分利用“馆外撰述员”的有利条件,在湖南《大公报》,发表了大量文章,包括消息、时评、杂感、通信等等。这些文章的写作、发表和早前主编《湘江评论》《新湖南》的新闻实践活动构成毛泽东早期新闻活动的主要内容[8]。毛泽东在《大公报》留下的文字材料,反映了这段时期的心路历程。这段时期毛泽东的思想正处在由资产阶级民主主义向马克思主义转变的状态。后来,随着毛泽东转变为早期马克思主义者,由于志不同道不合,他的《大公报》撰述员的身份就此结束[9]。
现将毛泽东1919年至1922年在湖南《大公报》各日刊发文章列表如下。
根据上表统计得到,毛泽东1919年在湖南《大公报》发表文章13篇,1920年18篇,1921年1篇、1922年2篇,一共34篇。其中主要是围绕两个大事件展开的:即1919年的“新娘赵五贞自杀事件”和1920年的“湖南自治运动”。现将这两个事件简述如下。
(1)新娘赵五贞自杀事件。1919年11月15日, 也就是在毛泽东被聘为“馆外撰述员”几天之后,湖南《大公报》刊登了一条令人震惊、痛心的新闻:《新娘舆中自刎之惨闻》。报道称,11月14日,长沙大街上走过一队非常气派的迎亲队伍,可当花轿抬进男家准备迎新妇出轿时,只见新娘“仰面而卧,颈项割有刀痕,宽约寸余,血如泉涌,奄奄一息”。原来,新娘在迎亲路上因不满父母包办婚姻用剃刀自刎了,这位新娘子叫赵五贞。
这件事发生在五四运动之后,又正值湖南新文化运动蓬勃开展之时,激起了湖南人民的公愤。作为《大公报》的馆外撰述员,毛泽东看到消息后,义愤填膺, 立即让刚刚加入新民学会的周南女校学生李思安等前去调查。得知事件的详细情况后,在毛泽东的发动和组织下,《大公报》关于赵五贞自杀的讨论随即迅速展开,发表的新闻、论文达到39篇之多[17],其中毛泽东撰写了9篇文章。在湖南《大公报》的带动下,自1919年11月16日至28日将近半个月的时间里,许多教育界、新闻界的人士以及部分青年学生先后撰写文章,积极参加了这场关于“赵女士自杀”事件的大讨论,形成了一次对封建社会及其不合理的婚姻制度的大宣战。在这场大讨论的过程中,绝大多数人所论仅限于对婚姻本身不合理现象的批评;还有人认为赵女士的自杀是软弱的表现;有人在改革婚姻制度的问题上提出折衷的办法:“儿女自行择合,经父兄鉴定”,或“由父母择合,经儿女的许可”,等等。针对这些观点,毛泽东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指出,赵女士的死固然与母家和夫家有关,但罪恶的根源是当时的社会制度[18]。毛泽东将自己的立足点放在对于整个社会制度的批判之上,这正是他的独到之处与可贵之处。各界人士口诛笔伐,使得这一大讨论很快从长沙城扩大到湖南地区,讨论的内容同时扩展至男女交际、妇女生计、妓女改造、禁止蓄婢等有关妇女解放的现实问题[19]。
(2)湖南自治运动。湖南自治运动是毛泽东、彭璜等人发起,希图通过人民制宪、实行湖南人民自决自治的一种政治制度改革尝试[20]。“驱张运动”取得胜利之后,毛泽东回到湖南做的第一件大事是创办文化书社,第二件大事就是与“驱张运动”一脉相承的湖南自治运动。
1919年底至1920年初,毛泽东和彭璜就讨论过驱张以后湖南如何改造的问题,计划成立湖南改造促成会。1920年5月,毛泽东也和陈独秀探讨了湖南建设问题,并就“湖南改造促成会”征求了陈的意见。1920年6月14日上海出版的《申报》正式发表了《湖南改造促成会发起宣言》,湖南改造促成会成立于上海,后随着毛泽东、彭璜等人归湘迁回长沙,参加这个组织的成员新增加了许多教育界、新闻界的人士。1920年7月6日、7日,湖南《大公报》以《湖南改造促成会对于“湖南改造”之主张》为题,发表毛泽东复曾毅书。在信中,毛泽东主张湖南应实行自决自治。从1920年9月3日起,《大公报》特辟“湖南建设问题”栏目,面向社内外征稿,以期达到共同研究、共同商讨之目的。一时间,湖南自治问题成为《大公报》的热门话题。
毛泽东第一个在“湖南建设问题”栏目中发表文章。从1920年9月3日到10月7日,毛泽东连续在《大公报》发表了11篇文章。在这些文章中,毛泽东系统地提出了湖南自治的具体主张。他认为,湖南在驱张成功以后,已经摆脱了北洋军阀的统治,刚好有机会率先建立一个完全自治的“湖南共和国”。在这个“国家”里,废除了军阀统治,取而代之的是以民为主的新政府。自办银行、实业、教育,健全县、乡自治机关,成立工会、农会,保障人民集会、结社、言论、出版自由的权利,等等[21]。
在毛泽东等人的努力下,湖南自治的舆论声势已经造成。张敬尧离开湖南以后,新任湖南督军谭延闿以及1920年11月逼走谭而成为湘军总司令的赵恒惕,一开始还是装作顺应民意的要求,先是于1920年7月发表了“祃电”,宣布湖南自治,后又于1920年9月召开了所谓的“制宪会议”。然而,一旦触及他们的既得利益,他们就露出了本来面目,他们从心底就没有打算“还政于民”。他们口中的湖南自治只是“湘人治湘”而不是“湘人自治”,省宪法草案也没有遵循广大民众的意愿,而是由省政府、省议会包办。
1920年10月10日,湖南自治运动达到高潮。当天,在毛泽东等人的组织下,长沙各界近一万名群众冒雨举行了自治运动游行请愿,他们高呼“打倒旧势力”“湖南自治”“建设新湖南”等口号,浩浩荡荡开往督军府。请愿代表向谭延闿递交了毛泽东、龙兼公起草的《请愿书》。《请愿书》呼吁召集人民宪法会议,并提出了6点建议,最后说:“博采大多数之意见,制成完善之宪法,以增进湘人幸福,树立全国模范。……以湖南一省完全自觉自主,不依赖中央,不依傍各省,铲除旧习,创建新邦。至此后制治精神,宜采取民治主义及社会主义,以解决政治上经济上之特别难点,而免日后再有流血革命之惨。”[22]谭延闿接下了《请愿书》,但对所提各项要求却在事后断然拒绝。一场以和平请愿方式进行的好似与虎谋皮的自治运动,也从此一蹶不振,最后是不了了之[23]。赵恒惕上台以后,其所作所为与“湖南自治”愈发相去甚远,湖南自治运动以失败告终。湖南自治运动的发起,虽然带有浓厚的政治幻想,但也不失其为毛泽东改造社会的一种富有胆识的政治尝试[24]。期间,显示了青年毛泽东过人的智慧和杰出的组织才能。
尤其值得一说的是,毛泽东还参与了《大公报》1920年“湖南学术演讲会”的报道。1920年10月26日至11月2日,由湖南省教育会主办,在长沙举行了一次盛况空前的演讲会。这次演讲会除了邀请国内名人蔡元培、章太炎、吴稚晖、张东荪、李石岑、杨端六等人,还邀请到了两位声名显赫的世界级大师——杜威和罗素。这次演讲会规模宏大,堪称湖南学术界和思想界的一次盛会。毛泽东作为《大公报》的馆外撰述员,是这次演讲的记录人之一,他主要记录了吴稚晖、蔡元培、杨端六的讲演[25]。蔡元培一共演讲了12次之多,其中两篇是毛泽东记录的,都在报上刊登,署名“蔡孑民讲,毛泽东记”。一篇是《对于学生的希望》,一篇是《美术的价值》[26]。这次演讲,给毛泽东留下了深刻的印象,1936年他在给蔡元培的信中仍无限感慨地回忆道:“五四时期北大课堂,旧京集会,湘城讲座,数聆先生之崇论宏议,不期忽忽二十年矣!”[27]
在这次演讲会中,来自西方的两位世界大师更是引起时人关注。这是一次与西方文化直接对话的难得机会。毛泽东虽然不是杜威、罗素演讲的记录者,但他非常关注他们演讲,尤其是罗素的演讲对毛泽东产生过重大影响。罗素在长沙演讲的专题是游俄经历及布尔什维克与世界政治,这也是他在苏俄之行后踏上中国土地所作的关于布尔什维克主义的第一场演讲[28]。此时,毛泽东刚刚经历了湖南自治运动的失败,罗素的演讲给了正在寻求政治方向的毛泽东很多的启发和思考。经过反复比较,他最终得出了自己的结论。1920年12月1日,在致蔡和森、萧子升等在法诸会友的信中说,“罗素在长沙演说,意与子升及和笙同,主张共产主义,但反对劳农专政,谓宜用教育的方法使有产阶级觉悟,可不至要妨碍自由,兴起战争,革命流血。但我于罗素讲演后,曾和荫柏、礼容等有极详之辩论,我对于罗素的主张,有两句评语:就是理论上说得通,事实上做不到。……我看俄国式的革命,是无可如何的山穷水尽诸路皆走不通了的一个变计。并不是有更好的方法弃而不采, 单要采这个恐怖的方法”[29]。这里,我们可以看到毛泽东更加坚定了对马克思主义、共产主义的信仰,他的思想发生了质的飞跃。他已经从一个激进的民主主义者转变成一个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
注 释
[1][2][3][4]黄林.近代湖南报刊史略[M].长沙: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13:53,55,59,61
[5]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毛泽东年谱(一八九三—一九四九)[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53
[6]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共湖南省委《毛泽东早期文稿》编辑组. 毛泽东早期文稿[M].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2008:46
[7][18]宋素琴.“傍着活事件来讨论”社会与人生——从湖南《大公报》所发文章看青年毛泽东理论宣传的一个重要特色[J].贵州社会科学,1992(8):46,47
[8][19]韩爱平.毛泽东早期以《大公报》为轴心的新闻活动论略[J].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5):249,250
[9][17][25][28]喻春梅.青年毛泽东与长沙《大公报》[J].求索,2008(2):208,208,210,210
[10]本文未被《毛泽东早期文稿》收录。
[11]本文于1920年8月3日、4日连载于湖南《大公报》。
[12]本文于1920年9月6日、7日连载于湖南《大公报》。
[13]本建议书系毛泽东、彭璜、龙兼公共同提出。
[14]标题应为“毛泽东之辩诬函”。最后落款为:“第一师范附属小学主事毛泽东启 九年十二月三日”。
[15]本文1921年4月25日、26日、27日连载于湖南《大公报》。
[16]本文1922年12月15日、16日、17日连载于湖南《大公报》。毛泽东当时系湖南全省工团联合会总干事,文章未署名,但可以推测由他起草。逄先知、金冲及等一些学者也持这一观点。
[20][24]高菊村,刘胜生,陈峰,等.青年毛泽东[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8:171,182
[21][23]逄先知,金冲及.毛泽东传(①)[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67,68
[22]《国庆日的游街运动》,见1920年10月11日湖南《大公报》。
[26]李锐.三十岁以前的毛泽东[M].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2009:211
[27]中央文献研究室. 毛泽东书信选集[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3:57
[29]中国革命博物馆,湖南省博物馆.中国现代革命史资料丛刊 新民学会资料[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148
(收稿日期:2016-0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