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文化翻译观角度谈英汉影视翻译研究
2016-05-14白雪
白雪
摘 要:影视翻译是观众理解西方影片内容,增强影片对观众的吸引力的重要媒介。本篇文章从文化翻译观对影视翻译的指导意义入手,对英汉影视翻译中应该注意的问题进行了一定的论述。
关键词:文化翻译观角度;英汉影视翻译;翻译研究
随着数字电视、多媒体技术的发展,国外影片的不断引进还是让中国观众欣赏外国影视作品的机会得到增加。受到国人英语水平的影响,外国作品的翻译工作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提高影视翻译质量、加强对外国影视作品翻译工作的监督指导成为了有关部门需要解决的问题,因此我们有必要从文化翻译观的角度对英汉影视翻译工作进行一定的研究。
一、文化翻译观对影视翻译的指导意义
(一)有利于增强外国影视作品的吸引力
在从文化翻译角度谈论英汉影视翻译工作之前,我们首先要对文化翻译观有一定的了解,文化翻译观是一种将文化看作是决定信息核心的关键因素的翻译理念[1]。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首先,文化应该成为翻译工作中的基本单位,未来翻译工作应该逐步摆脱传统翻译思想中的注重语篇的翻译流程。第二,翻译不仅仅是一个语言的重组过程,更是一个促进文化交流的过程;第三,翻译工作不应该受到原文表述的影响,要敢于结合不同的文化环境对所要翻译的原文进行同义替换。第四,再文字翻译过程中实现译文中的文化与原文中所表述的文化之间的融合是翻译者的一项重要的职责。在这种翻译观念的影响下,文字翻译工作成为了一个对异域文化进行诠释的过程,它要通过语言的转换实现文化的融合,这就可以让外国影视作品中所描述的文化以一种深入浅出的方式被本国观众所接受,这就对增强外国影视作品的吸引力有一定的帮助。
(二)有利于促进影视文学翻译规范的形成
在文化翻译观的的影响下,异域文化成为了决定翻译质量的一个重要因素。同小说、诗歌散文、学术论文相比,外国的影视作品是一种将声音、画面、文字三者融为一体的艺术,如果说小说是靠读者对小说人物的代入感(小说中的人物角色所表现出的性格往往与现实中一些人的性格有着相似性,因此读者在阅读小说的过程中会把小说中的人物看作是自己或者自己身边某一类人的化身,这就是笔者理解的所谓小说的代入感)来增强自身的吸引力的话,那么影视作品则是通过一种强烈的现场感来增强自身的吸引力。因此,为了更好地表现这种现场感,影视作品的翻译工作就对翻译语言的逻辑性、艺术性以及感染力等方面提出了严格的要求[2]。因此在影视作品的翻译过程中译者应该重点考虑观众对台词的接受性,而不是机械地运用大量的书面语言来对台词进行翻译,经过翻译的台词只有在被观众接受以后才能真正实现文化交流的目的,文化翻译观刚好跳出了以语义作为翻译目标的传统翻译模式,因此文化翻译观对影视文学翻译工作的规范性的形成起到了促进的作用。
二、影视翻译过程中应该注重的问题
(一)片名翻译问题
不论是中国影视作品,还是外国的影视作品,都存在着用人名和地名作为片名的情况,中国文革时期的样板戏《沙家浜》,20世纪80年代的经典影片《芙蓉镇》,电视连续剧《余罪》《开国元勋朱德》《任长霞》《插树岭》,国外影片中的《末路狂花》(Thelma & Louise)《热泪伤痕》(Dolores Claiborne)都是以人名地名作为片名的典型例证。但是由于中国观对国外的地名人名感到陌生,在这些以人名地名为片名的外国影视作品的翻译过程中,如果译者对片名进行职业,就会在以一定程度上让观众对这些西方影视作品失去观赏兴趣。因此,同网络小说创作相似的是,在翻译西方影视作品的过程中,译者如果能够将影视作品的名称翻译成既符合语言规范和影片主题,又具有一定艺术魅力的题目,就会使得影视作品的吸引力得到增强[3]。我们以好莱坞影星Julia Robert2000年出演的电影《永不妥协》为例,这部电影的英文名字叫做《Erin Brockvich》,它是以影片中的主人公艾琳·布罗克维奇的名字来命名的,译者在翻译过程中通过对影片中的人物形象进行分析,将影片名称翻译成了“永不妥协”这四个字,如果我们按照字面意思把《永不妥协》翻译成《艾琳·布罗克维奇》的话,人们会感觉这个名字难以记忆,也会让观众感觉作品名字就缺少了一定的艺术感染力,这样这部作品也就不会像同是以影视作品中主人公的名字充当题目的中国影视作品《余罪》那样受到中国观众的欢迎了。
(二)对文化因素的处理
对影视作品中的文化因素进行处理是对西方影视作品进行深层形象化翻译的表现。在影视作品的翻译过程中,影视台词中的文化因素是一种难以把握的因素。译者对影视台词的翻译工作与翻译人员对相关文化因素的理解有着重要的关系。受到自身体裁特点的影响,影视作品无法像小说译本那样通过注释来让观众对西方文化进行了解,因此,在对影视作品台词进行翻译的过程中,译者应该努力把英文台词翻译成中国观众能够接受的语言形式。例如西方影视作品中经常出现诸如“XX犯了第七诫”这样的话语。这里面所说的第七诫就是基督教《圣经》之中的不可杀人之诫。而在中国,因为大多数中国人对《圣经》缺乏了解,杀人行为在国人眼中只是一种触犯刑律的犯罪行为,因此在翻译过程中,译者往往把“XX犯了第七诫”翻译成“XX犯了杀人罪”这样,就使得影视作品的台词表现出了一种通俗易懂的特点。
三、结论
影视作品的翻译工作是一种艺术性与技术性相结合的再创作过程,以文化翻译视角作为翻译工作的指导是提升英汉影视翻译水平的重要手段,在未来的影视作品翻译过程中我们应该借助文化视角对东西方文化差异造成的隔阂进行灵活处理。
参考文献:
[1]胡庆平.从文化翻译观角度谈英汉影视翻译研究[D].合肥工业大学,2010.
[2]傅海燕.从文化角度进行影视翻译研究[D].山东大学,2007.
[3]李颜.从文化翻译观的角度谈影视翻译[J].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03:8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