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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校地“双主体”合作办学利益共同体运行机制

2016-05-14梁方正蒋婷

中国校外教育(下旬) 2016年6期
关键词:防城港市双主体校地

梁方正 蒋婷

校地“双主体”合作办学作为高校合作办学的新模式,有效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实现高等教育规模扩张,带动地方发展,获得地方与高校的“双赢”,在校地“双主体”合作办学的深入发展和实践中,亦在合作指导思想、办学条件、办学管理上显现出一些问题。本文以实现校地“双主体”合作办学的基础——“利益共赢”为着眼点,提出构建校地“双主体”合作办学的利益共同体,并结合防城港学院的办学实践,从构建利益共同体的意识理念、组织框架、管理机制、育人机制上,探索校地“双主体”合作办学的长效运行机制。

双主体合作办学利益共同体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校企合作在职业教育的发展中贡献突出,校企“双主体”合作办学成为职业教育发展的必然产物。我国进入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后,高等教育与社会的联系与互动愈益紧密,实现办学主体的多元化是高等教育与社会经济共同发展的战略选择和必由之路。校地“双主体”合作办学进一步拓展办学的“主体”范围,将高校与地方政府作为办学主体,优势互补,实现区域范围内更大限度的资源共享和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促进高等教育与地方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校地“双主体”合作办学作为一项新生事物,在体现其积极意义的同时,亦须在办学方式、运行机制、人才培养模式等方面不断探索。本文以广西财经学院防城港学院为实例,分析其办学情况,探索构建以利益共同体为核心的校地“双主体”合作办学长效运行机制。

一、抓机遇,“双主体”合作办学的校地“双赢”

我国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发展后,社会对高等教育的需求不断增长,高校扩张的需求与政府对高等教育投入不足的矛盾日益凸显,由地方(省级以下地市)政府出资,高校办学的“双主体”合作办学模式在此背景下应运而生。一方面,地方资源缓了高校办学的资金压力的同时,更为高校的拓展提供了平台,另一方面,高校的人才支持与智力支撑成为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坚实后盾。

稳抓发展机遇,2010年,广西财经学院与防城港市人民政府签署合作办学协议,联合举办广西财经学院防城港校区,校区占地600亩,位于防城港市江山半岛科教园区内,2012年9月入驻首批高职高专学生,两年多以来,校区稳步发展,其所带来的“双赢”效益初步显现。

(一)促进资源的整合与优化,实现优势互补

广西财经学院是广西区内唯一的财经类本科院校,具有50多年的办学历史,在学科体系、专业结构、师资队伍、办学条件、社会影响力等方面皆具备良好的基础。在防城港学院的建设运行中,广西财经学院充分利用自身优质的教育资源,负责开展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教育,负责学院师资队伍的组建,教育教学活动的开展,学生事务的管理及招生就业等相关工作,并为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学生颁发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防城港市位于中国大陆和海岸线最南端,是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新兴的港口工业城市和重要门户城市,伴随经济腾飞同时迅速增长的是对高层次教育、高素质人才的需求。防城港市政府以教育投资,负责向防城港学院提供办学必备的场所及基础设施,负责合作期间办学场地及相关配套硬件设施的维护、维修和管理,负责校园治安消防、后勤服务和物业管理,负责公共教学资源的调配管理,以及其他的公共管理和服务,保证教育教学活动正常开展。防城港学院集办学双方主体的优势资源,互补互惠,实现了资源的有效整合。

(二)带动地方社会、经济、文化持续发展,实现高校社会服务职能

广西现有高校中,近四分之三分布在南宁、柳州、桂林三大城市,结构与布局极不合理,2011年,广西教育厅在全区高校中开展高校服务广西新发展系列活动,制定了《教育服务广西新发展行动计划》。防城港学院的建立,实现了作为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建设重镇的防城港市高等教育零的突破,提升了防城港市的整体教育水平及层次,营造了社会的教育文化氛围。而教育作为一种投资,高校作为所在地区的重要经济体,对当地经济的拉动作用显而易见,防城港学院现有3500余名学生,维持学校日常运转所需的产品及服务一定程度上拉动当地内需,增加就业机会,促进经济发展。此外,以主动适应防城港市经济发展需求及区域经济结构战略调整的需求为出发点制定人才培养方案,设置专业结构,为防城港市的经济发展提供更具针对性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也为地方企业技术创新提供创造基地。防城港学院运行两年多以来,与防城港市各企事业单位往来交流70余次,更承办参与如“魅力东盟·走入中国”文化之旅系列活动之东盟文化进校园活动,“中越青年大联欢”活动等国际性活动,防城港学院作为防城港市的一张新名片,带动着防城港市社会、经济、文化的持续发展,另一方面也反映着广西财经学院在服务范围与社会服务能力上的不断加强。

(三)创新办学,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实现高校规模扩张

防城港学院目前采取“2+1”的专科培养模式,即专科学生前两年在防城港学院学习,最后一年在广西财经学院本部学习,在合作办学初期,创新灵活的办学模式既有利于实现高校人才培养与地方需求的对接,又能保证学生所受教育质量不下滑,促进学生就业。在学院管理上,防城港学院具有相对独立的教学、人事、财务、后勤等管理自主权,使合作办学中具体事务的处理更具实效。另外,亦能促进办学双方及时有效的沟通,使学校加强与用人单位的联系,在学校专业设置和建设上更能与市场需求有机结合,人才培养更具针对性,同时通过与企事业单位的合作,加强实践教学,提高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提升人才培养的质量。目前,防城港学院已设置会计、国际商务、市场营销、金融与保险等26个高职高专专业,2013年根据地方发展需求,增设港口物流专业、财务管理和金融管理与实务等紧缺专业,人才培养上注重实践技能和动手能力的培训,签订5个实践教育基地,与中国建设银行防城港分行、国税局、武警防城港边防支队等单位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或联教协议。办学两年多以来,防城港学院目前已拥有全日制在校生3500余人,人才培养的效益初步显现,亦有效实现了广西财经学院的规模扩张。

二、迎挑战,“双主体”合作办学的现实困境

为办学主体双方带来“双赢”的异地合作办学,在办学过程中也逐步显现出一些问题和困境,尤其是在今年来才刚刚发展起来的新型中、小城市办学,所面临的挑战不仅来自客观限制,更有来自办学双方的主观影响,

(一)办学思想上,对合作利益的认识不清,缺乏合作的共同愿景

合作办学的共同愿景是指校地合作双方共同接受和认同的,对合作办学未来发展所勾画出的远大理想和宏伟蓝图,建立在合作双方及其成员一致的目标、责任感和使命感的基础之上。而实际上,高校与地方政府在合作办学中怀有不同的利益诉求,高校“面向未来”,注重办学对教学发展、人才培养的教育价值,地方政府“注重现在”,追求教育投资所产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及时回报。合作共同愿景的建立和维护需合作双方突破诉求冲突,找到合作利益的契合点,并进行自我调整,形成战略协同关系。若双方任何一方在合作办学过分追求单方利益,便会引起利益的失衡而破坏合作办学的大局。随着防城港学院办学的深入,问题显现愈多,教育投资回报漫长与追求立竿见影的经济效益之间的矛盾,一定程度的影响了防城港市政府的办学热情。另外,广西财经学院在办学过程中,主动融入地方社会、服务地方发展的意识较薄弱,在缺少对合作长远利益的清楚认识、缺少合作愿景的情况下,办学双方在利益的博弈中,甚或出现敌对情绪,严重影响着合作办学的深入。

(二)办学条件上,办学投入不足,师资队伍建设困难

基本办学条件是开展教学活动的前提,地方政府在校地合作办学中扮演着投资者的角色,负责办学所需相应硬件设施建设及后期使用过程中的维护保养,实际上,结合当地经济发展状况,考虑到投资回报率,地方政府对合作办学高校的投入多不能完全满足学校的发展需求。防城港学院基础设施建设以防城港市政府投入为主,总占地面积600亩,校区分两期建设:第一期建设用地200亩,基本满足在校生3000人的需求;第二期用地400亩,基本满足学院长期发展的要求。实际上,办学两年多以来,校区已表现出水电基础设施保障能力不强、配套生活服务设施不完善,实践教学条件亟待加强,学生文化活动场地急需等问题。防城港目前在校生3500余人,至2015年预计在校生规模达到5000人,目前学院的办学条件已不能满足办学规模的扩大,预计2015年建成的二期工程,至今亦未见动工。

另外,异地合作办学选址大多在新兴发展的中小城市,由于城市文化底蕴欠缺,加之在教学科研条件,生活工作条件上的限制,难以吸引高层次师资人才。防城港学院现有专任教师21人,皆为硕士、青年教师,师资结构极不合理,教学基本依托广西财经学院本部教师。

(三)办学管理上,合作机制尚待完善,缺乏有效的监督保障机制

校地合作办学的深入推进,长效的合作机制的建立和运行是保障,在合作办学初期,由于认识上的局限及合作动力的缺乏,尚未能形成完善的合作机制和健全的管理体制。防城港学院的运行管理,以“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广西财经学院合作办学联席会议制度”为领导机制,市校联席会议在市校的共同领导下,由市校相关职能部门组成,共同负责管理、协调和指导防城港学院的办学工作。在办学具体事务上,由校区办公会沟通议定。虽建立起办学的领导机制,但与办学长远发展相关的发展动力机制、保障机制、监督机制尚未有效建立。合作双方在管理上各自为阵,虽签订《广西财经学院与防城港市合作办学协议》《广西财经学院与防城港市合作办学细则》为办学纲领性文件,但仍出现因办学双方“责、权、利”不明而导致的管理推诿与滞后现象,更因无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无法保证合作办学的持续性、稳定性和长久性,不利于合作办学的深入推进。

三、寻路径,“双主体”合作办学利益共同体的构建

校地“双主体”合作办学之所以出现以上问题,究其根本,源于合作双方在自身利益与合作利益上的不同选择。合作办学因利益需求实现合作,因利益冲突产生问题。以“利益”出发点,构建校地“双主体”合作办学的利益共同体运行机制,有效推进合作办学深入发展。

(一)利益共同体--基于“利益”考量的校地合作新模式

利益相关者理论认为,“任何能够影响公司目标实现,或者受公司目标实现所影响的团体或个人”皆为公司利益相关者,对利益相关者利益诉求的回应,有利于实现利益最大化,推进组织发展。“利益共同体”源于校企合作,是指“学校或学校的一个强势专业或专业群选择区域内相关行业领域内产业链长、成长性好的企业集团或多家企业,共同成立一个人才培养的实体,开展丰富的多元合作。”拓展校企利益共同体的外延,将合作办学一方的地方政府纳入利益共同体的主体范畴,构建校地“双主体”合作办学利益共同体(以下简称校地利益共同体)。校地利益共同体以办学主体双方的共同利益为基础,以人才培养的目标及合作办学的愿景为指引,以合作双方各自的优势为支撑,建立起主体双方“利益共享、责任共担、相互依托又彼此制约”的紧密合作联盟,以期真正实现“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的合作办学新模式。

(二)校地利益共同体的价值取向及基本特征

校地利益共同体坚持“双主体”的合作理念,以最大限度的满足共同体内合作主体双方的利益诉求,建立校地融合的合作生态,追求高效优质的服务水平为其价值取向,通过强化合作组织结构、创新合作机制、优化制度管理,保证合作办学的持续稳定运行。

1.以共同愿景为前提,以文化共融为基础

利益共同体以合作双方的共同利益为基础建立起来,共同愿景是双方共同利益的具体表现形式,办学双方共同勾画出办学未来的发展方向、目标,此种发展理想与未来蓝图,激发办学主体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建立共同愿景的前提下,办学双方求同存异,地方政府改变经济效益追求的急功近利,尊重教育发展规律,高校结合地方经济、文化进行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活动,办学主体双方以融合包容的姿态形成校地利益共同体运行的集体文化。

2.以资源互补为内容,以利益共赢为目标

校地利益共同体开展深度合作的过程,是双方交换优势资源,谋求互惠互补、利益共赢的过程。在“双主体”合作办学的过程中,高校与地方政府分别代表着教育和经济两个不同的利益体,高校提供教育教学资源,利用地方的物质、文化、实践资源,实现办学规模的扩张,人才培养的高质;地方政府提供土地、资金、办学环境等资源,利用高校的知识与人才,实现地方整体实力的上升。整合优势资源,协调利益关系,实现互惠双赢,是利益共同体的主要工作内容及目标。

3.以多元形式为途径,以完善制度为保障

校地利益共同体框架下,坚持利益共赢的合作目标,可实现系统、多元的办学合作形式。从捐资建校到文化共融、合作兴校;从技术研发到科技服务;从人才培养的方案及模式改革,教师发展的企业实训及互助合作,到地方企业员工的职业培训、继续教育等等,加强合作双方全方位的交流互动。而为了保证校地利益共同体的顺利运行,完善的制度规范、组织机制是必要保障,校地利益共同体借鉴现代企业投资和管理机制,由校地双方根据需要整合相关部门职能,组成合作实体,组建“理事会”或“管委会”、专业指导委员会、驻地办公室等机构,组成职权体系,建立完善各项法律制度、执行规章、监控机制,对合作的具体参与者实行一体化建设和管理,保障利益共同体的规范运行。

四、促落实,防城港学院利益共同体运行机制的实现路径

结合防城港学院的办学实际,要改变目前合作中存在的松散、无序状态,推进合作深入开展,必须建立起更加紧密的校地“双主体”合作办学利益共同体。

(一)深度合作的意识理念

1.树立基于利益共赢的合作理念

建立校地利益共同体,首先要认识到利益共赢是维系校地利益共同体中主体合作关系的内核,树立以此为基础的深度合作理念,尊重正视对方的利益诉求,促进校地共融,增强主体双方彼此的价值认同。在防城港学院的办学中,一方面,广西财经学院要主动融入当地社会,增强服务意识,在教学环境、教育教学活动中体现地方特色。另一方面,防城港市政府要以发展的眼光,坚持正确的利益选择,合理定位,发挥政府在合作中的作用。

2.制定系统、整体的合作规划

在校地“双主体”合作办学中,诸如校区硬件建设、人才培养模式、专业设置、实践教学等工作,都需要校地合作双方,根据自身的优势资源与利益诉求,进行充分协商而议定。综合考虑双方的利益得失,制定系统、整体的合作办学规划,有利于增强办学的计划性,保障办学有序发展。《防城港学院发规划(2014-2020年)》中明确提出至2020年防城港学院的办学目标,制定与之相应的建设合作规划,形成校地合作的共同愿景,是有效推进深入合作的前提,同时,在办学深入推进的过程中,须分清主次,维护办学大局,建立和谐的利益共同体合作生态。

(二)完整有效的组织框架

1.建立完备的组织框架

正当构建的职权体系,可以释放出无穷的能力及创造力。[5]完备的职权体系在校地利益共同体中至关重要,承担着校地合作利益协调、资源统筹、合作规划等重要功能。防城港学院现以“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广西财经学院合作办学联席会议”(以下简称“合作办学联席会议”)为办学的领导组织,由市校及其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学院的运行管理,研究解决合作办学中的重大问题。下设防城港校区办公会,由广西财经学院及防城港市政府指定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参加,负责学院具体事务的议定、执行和反馈。为促进校地利益共同体对专业及教学实施的管理,还需重构教学科研组织,在目前防城港学院基础教研室基础上,拓展功能,或成立专业建设专家指导委员会,把教学与培训、教学与实验、教学研究与技术开发等功能结合起来。

2.严肃组织机构的权威作用

要构建高效的校地利益共同体,除需建立起完整的组织框架之外,更要赋予相应组织决策和管理的职能,并保证组织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首先要明确各领导组织的作用、职责及权限,在此基础上,严肃领导组织的权威,严格执行各项决议。在防城港学院的运行中,合作办学联席会议是办学的领导组织,统筹办学发展的大局,尊重联席会议的权威,对于保障办学发展方向,推进办学深度合作至关重要。

(三)科学高效的管理机制

1.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

地方政府与高校属于不同的组织形态,组织运行上存在较大差异,建立校地利益共同体,需以制度化、契约化的方式,完善运行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才能确保合作过程顺畅高效。防城港学院的办学在顶层设计上,办学之初双方即《广西财经学院与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合作办学协议》,制定《防城港市与广西财经学院合作办学模式及双方工作职责细则》,明确主体双方在办学中的“责、权、利”,在办学运行上、制定日常管理、工作规范等一系列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主体,明晰工作程序。

2.实行责任明晰的目标管理

在校地利益共同体中,责任明晰的管理是开展深度合作,维护双方利益的保障。在防城港学院的运行中行责任明晰的目标管理,将校地利益共同体的目标逐级分解,明确到各级,各成员,明晰合作运行中的双方的作为与不作为,建立合作评估制度,严格执行相应的考核、奖惩等管理制度,对办学双方实行标准统一的问责制或责任追究制,实行办学双方主要干部向联席会述职,并将其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指标。

(四)多元合作的育人机制

校地利益共同体在合作办学中坚持“双主体”的理念,共同成为人才培养的主体,一方面,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承担起育人的责任,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在专业学习、实践能力上使学生全面发展。另一方面,地方政府要切实认识到教育发展的规律,在办学上保持相对独立性,各司其职、各尽其能,保证校园文化的自主发展。防城港学院在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学院文化等方面传承着广西财经学院的特点和特色,在此基础上,融合防城港市当地的文化特点,必将形成防城港学院自身的办学特色,在此发展过程中,自主、独立的发展是保持其活力的重要条件。

参考文献:

[1]\[美\]R·爱德华·弗里曼.战略管理——利益相关者方法[M].王彦华,梁豪 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6.30.

[2]王振洪,邵建东.构建利益共同体推进校企深度合作[J].中国高等教育,2011,(3/4):61-63.

[3]王振洪.校企利益共同体的价值取向及其实现路径[J].中国高教研究,2014(02):78-80.

[4]史铭之.校企利益共同体:技术本科院校校企合作机制探析[J].职业技术教育,2014,(01):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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