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实施民办教育立法后评估
2016-05-14郑军辉
浙江人大 2016年6期
郑军辉
为加强现行地方性法规的监督,宁波市人大常委会日前部署实施了《宁波市民办教育促进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为推进民办教育改革发展和立法决策提供参考。
据介绍,本次评估由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委托第三方机构独立评估,通过向有关单位和社会公众发放问卷调查、上门走访、针对重点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和论证、组织利益相关人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就该条例的立法质量和实施绩效等进行评估,回顾总结条例实施后的主要成效、存在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并形成评估报告。其间,要求教育、人社、民政、财政、发改、市场监管等单位,通过撰写自评报告、提供数据资料、反馈实施意见和组织开展调研等方式,做好立法后评估的协助配合工作。同时,还将向全体市人大代表征求对该条例实施的意见建议,并向社会发布评估通告,引导和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评估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