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企业督查督办工作的探索与实践
2016-05-14姚杰孙明
姚杰 孙明
【摘要】督查督办是推动工作落实的一把“利剑”。只有构建“上下联动、齐抓共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大督查格局,不断完善督办机制、提升督办效率并运用好督办成果,才能打通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最后一公里”。
【关键词】督查督办;探索;实践
督查督办,所谓“督”就是监督指挥,“查”就是检查调查,“办”就是处理惩治,是抓决策落实的一种管理行为。就企业而言,督查督办工作要紧紧围绕企业中心工作,推动战略发展规划、重要会议精神、重大决策部署的全面落实而开展的事项交办、督促检查、跟踪反馈、情况通报、考核评价等工作。
近年来,国网九江供电公司逐步构建了全方位、多层次的督查督办工作体系,促进了以流程为核心的专业、部门、层级间的协同运转,推动了公司重点、难点问题的有效解决。督查督办是检查、督促落实上级指示、领导批示、会议纪要和重要工作执行情况的重要抓手,是决策后的一系列反馈、追踪、督促活动。然而,就当前情况看,督查督办工作仍存有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督查督办工作流程不精不细,指标弹性大,没有配套的跟踪督办流程。二是督查督办工作处于被动应付状态,办理部门协同不力,偶尔出现互相推脱的现象,导致工作收效甚微。三是督查督办工作质量不高,查阅书面材料多,实地掌握情况少,工作中存在“表面、表层、表演”现象。四是督查督办工作缺乏足够的“严肃性”,没有完全与绩效挂钩、与问责衔接,不能达到“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效果。
一、明确职责分工,确保督办落实
建立覆盖各部门、业务支撑机构和所属单位的督办工作体系。明确办公室是督察督办的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事项立项、交办、督办、检查、考评以及建章立制等工作,并督促指导各部门执行落实,及时通报事项进展情况和工作质量。督察督办实行承办负责制,承办部门依据事项内容和业务职能确定。明确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承办事项第一责任人,对承办事项全过程负责。办公室全程跟踪公司各项重点工作进展情况,不定期组织调研检查,做到重要事项全程督办、紧急事项迅速督办、一般事项定期督办,并通过月度工作例会、督办专报等形式及时通报事项进展情况。
二、明确分级管理,提升督办效率
在实践中,国网九江供电公司基于职责、流程、制度、标准、考核“五位一体”强化督查督办管理,根据各类督办事项的轻重缓急,全面实行三级督办管理,不断提升督办工作水平,确保各项重大决策、重要任务、重点工作的推进和落实。
一是一级督办通常为上级单位下达的重要工作任务、督办事项;公司职代会、年中工作会议决定的重点工作任务;公司领导班子周例会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公司主要领导部署的重要工作等。一级督办事项由办公室下发督办单,实行全程督办。
二是二级督办通常为公司月度会、领导班子周例会、专业工作会议明确需要进行督办的工作;公司分管领导交办、需要督办的工作事项等。二级督办事项由办公室下发督办表,承办部门及时将工作情况报办公室备案。
三是三级督办通常是指公司常规工作事项、“二十四”节气表、各部门工作要点、月度工作计划事项等。三级督办事项由承办部门定期月度反馈。
三、理顺工作流程,闭环督办管理
(一)立项交办。根据工作任务,办公室确定督办内容、时限要求和承办部门。
(二)事项办理。承办部门接到督办通知后及时办理,在限定的时间内将办理情况反馈至办公室。
(三)跟踪督办。办公室全程跟踪事项进展情况,做好分析评估,及时发现和反映问题,做好协调服务,必要时通过办公系统、电话催办或派专人现场督办。
(四)办结考核。督办事项办理结束后,遵循“一事一评价”原则,对承办部门提交的反馈意见进行审核,提出办结意见并纳入考核。
四、把握四项原则,提升督办质量
准确把握督办工作的规律特点、关键环节,把握四项原则,做好统筹协调,调动各方力量,形成整体合力,持续提升督办实效。
一是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督办工作要从实际出发,准确掌握公司决策层的工作思路和决策意图,敏锐地捕捉新信息,掌握新动态,弄清新变化,及时调整督查方向;同时及时了解承办部门的工作动态,报告落实情况要客观全面,对相关信息进行必要的筛选、识别、整理和加工,获得全面、深入、真实的进展情况,不夸大,不缩小,既要报喜,更要报忧。
二是注重统筹协调的原则。搭建环环相扣的“责任链条”,坚持“统一管理、突出重点、分工协作、务求实效”的原则,涉及多个部门共同承办的事项,明确牵头部门主动承担责任、协同部门积极配合,形成左右联合、上下联动的督办工作格局。
三是发挥锲而不舍的原则。坚持问题不解决不放手,工作不落实不收兵。多搞“回头看”,多杀“回马枪”,以真查实办促真抓实干,采取跟踪督办、重点督办、联合督办的形式,运用电话核查、暗访调研等方式,督促办理单位快办、快结、快反馈,实现督办工作期到必成。同时建立促落实的长效机制,及时把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固化为制度,以制度管人理事,用制度推动落实。
四是落实闭环考核的原则。将正面激励与反面警示结合,既善于发现正面典型、推广成功经验,又敢于抓反面案例、严肃问责。建立健全定期督办考评和通报机制,将督办结果与问责紧密结合,用问责考核传递压力、用压力推动督办工作落实,让自觉落实成为督办工作的新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