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创新集群下的人才培养模式
2016-05-14苗晓丹
苗晓丹
摘 要:自2006年《德国高科技战略(2006-2009)》出台以来,由企业、教育机构及科研机构组成的创新集群在德国创新政策中的地位日益加强。其中,以实施德国国家高科技战略为目标的区域研发网络——尖端集群,是目前德国规模最大的创新集群形式。除集群成员合作研发项目之外,对专业人才的培养是集群创新的必要保证。因此,异质性集群成员如何构建人才培养模式,从而实现研发、教育及创新的有机结合,是文章探讨的主要内容,以期为国内区域研发系统的人才培养模式的设计途径提供参考与借鉴。
关键词:德国;创新集群;尖端集群;人才培养模式
一、互动型创新模型下的集群政策
19世纪,受洪堡思想①的影响,德国形成了“自由大学”理念,主张高等教育在学习、教学、研究方面的自由。科学研究不应由政府规定,而应自由发展,不受时间及空间所限。此时期大学的科研理念立足于脱离区域概念的独立性及自由性。20世纪80年代,区域发展政策出现了新的定位,由政府通过补偿及协调机制发挥其在区域发展中的主导作用,逐渐过渡到以区域主体为中坚力量,通过发挥自身潜在优势,促进区域发展。20世纪90年代,出现了“学习型区域”及波特的“集群”理念,为上述区域发展政策设计提供了依据。尤其在波特定义的集群概念中,教育机构及科研机构,尤其是高校,构成了区域集群的基本要素。2000年,德国弗劳恩霍夫研究所构建了互动型创新模型,为创新集群的实践提供了理论支持。此模型认为,创新过程被视为在不同方面推动下的进化过程,其源头在于解决问题的需求与解决问题的潜力之间的互动、创新主体行为与外部环境变化的互动。例如,由于市场信息或政策调整,出现了解决问题的压力,使得创新主体实施了别出心裁的举动,二者之间的互动导致了创新的产生。这种互动性不仅体现在创新主体与外部环境之间,还存在于创新主体之间。在互动型创新模型中,所涉及的3类创新主体,即政府、高校及非高校科研机构、企业与市场构成网络系统,彼此影响,各司其职(见图1)。政府的功能是通过其作为政策决定者、高校研发的促进者、创新的需求者,以及立法者(通过构建教育体系及规范市场,制定规范创新行为的法律框架)得以体现;高校及非高校科研机构是主要从事基础研究的创新执行者;企业根据自身在产业链中的位置,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扮演着从事应用研究的创新执行者的角色。由此可见,国家创新系统模式是一个复杂的具有多重循环性的非线型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各创新主体组成了一个互动网络。从这个意义上讲,创新产生于网络化的合作活动,其中异质性群体之间的学习、知识交流和转化起到了核心作用。
由此模型出发,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于2001年提出了创新集群的概念。创新集群主要是由企业 、大学、研究机构、风险投资机构和中介服务组织等构成,通过产业链、价值链和知识链共同组成的战略联盟或合作形式,以集聚经济、知识转移为特征的经济及技术网络。与此同时,发达国家陆续推出了一系列的集群政策,如法国的竞争力集群政策、芬兰的“专家鉴定中心”项目、日本的“工业集群”项目,以及德国在国家高科技战略框架下的“尖端集群竞赛”项目。上述集群政策无一不把高校嵌入区域性创新系统之中,其根源在于高等教育政策方向在此阶段的变化,即由单方面强调高校的教学角色及其学术研究的独立性,转变为促进高校与经济领域的合力研发,进而提升高校专业研发能力。以创新为着眼点,此类新政策视高科技为研发对象、科技成果商业化为实现途径、高校为区域创新系统的核心参与者。
2005年,联邦政府、州政府与大型研究机构共同签署了《研究与创新公约》。该公约的目的在于促进科学界与经济界的联合研究,推动创新平衡。在此公约的框架内,2006年,弗劳恩霍夫研究所根据其分散在德国各地的专业研究所特点,围绕某一研发主题,开始组建创新集群。联邦政府借鉴其模式,于2007年在高科技战略框架下推出了“尖端集群竞赛”项目,以课题竞争的形式,支持由科学界和工业界组成的国际尖端集群,提升区域创新潜力。联邦教研部是竞赛的负责机构,于2008年、2010年及2012年共举办了3次竞赛,每次从参赛的20多个集群里选出5个尖端集群。到目前为止,共选出15个围绕高科技战略下某一主题的尖端集群(见表1),其覆盖的产业有生物及医疗科技、电动化技术、机械制造、软件开发、化学、物流及能源。优胜集群可在5年内获得总计4000万欧元的经费支持,同时集群也要自筹相同数目的资金。资金分配比例按成员类型而有所不同:高校占20.6%,高校外科研机构占11.5%,大企业占33%,中小企业占28.7%,其他机构占6.2%[2]。资金用于合作研发项目、推动集群国际化、专业及后备人才的培养和集群的日常管理。在15个尖端集群中,10个集群的组织形式为“登记社团”,并设立论坛,加强集群的网络交联功能。在集群管理机构的法律形式上,11个集群成立了“有限责任公司”;3个集群则在“登记社团”的框架内完成管理工作;软件集群的管理工作则由位于其集群成员的达姆施塔特工业大学的集群协调中心负责。由此可见,集群管理机构既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又是集群组织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二、 德国四级教育体系概况
在分析德国创新集群人才培养模式之前,先对德国四级教育体系概况做简单的梳理。德国的教育体系基本结构如图2所示。初等教育在第一级下的小学完成,学制4年,学生年龄为6~9岁。小学后经过第一次分流进入第二级初阶,此阶段相当于我国的初中,学制5年,学生年龄为11~16岁。学生根据本身的学习能力进行择校,学校类型如下:文理中学,适合文理成绩突出者,为第二级进阶教育下的文理中学高年级(11~13年级)做准备;主干中学,适合实践能力较强者,为下一阶段的职业教育做准备;实科中学,适合学习能力介于上述两者之间者,此类学校既有普通教育的性质,又具有职业教育的性质,为高中或职业教育做准备;综合中学,是上述3种中学的合校形式。此阶段后,经过第二次分流,进入第二级进阶,相当于我国的高中阶段,学生年龄为15~19岁。此次分流使一部分学生进入文理中学高中,相当于我国的普通高中,毕业后进入高校深造;另一部分进入类似我国的职业类高中,如双元制职业学校、全日制职业专科学校。此阶段的结束标志着德国12年义务教育的完结。第三级教育为高等教育,2012年数据表明,经第三次分流后,高校入学率为51.4%,明显超过联邦政府既定指标40%[4]。第四级教育为继续教育,职业继续教育是其重要组成部分,主要的学校类型为高等专科学校,培养“师傅”和“技师”,生源主要为具有2~5年职业经验的双元制职业学校毕业生。[5]
三、 尖端集群下的教育模式
目前,位于尖端集群下的教育模式涉及德国四级教育体系下的普通中小学教育(位于第一级和第二级初阶)、职业教育(位于第二级进阶)、高等教育(位于第三级)和继续教育(位于第四级)领域(见图3)。高校与企业在集群下的协同合作,为构建以创新为导向的教育模式提供了便利条件。考虑到尖端集群在人才培养上侧重专业性的特征,下文通过典型案例,主要对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及继续教育中的校企合作型教育模式予以描述及分析。
(一)第二级进阶教育(职业教育领域):双元制中等职业教育模式
位于德国萨克森州的冷硅集群在第一轮尖端集群竞赛中胜出,目前已成为欧洲纳米电子技术的领导者,而且对后备人才的培养是其核心竞争力的体现。萨克森州在自然科学领域下的基础教育享有盛名,其工程技术毕业生比例为全德之首。德国2007年城市排名调查报告显示,州府德累斯顿的高素质就业人员占比为20%,仅次于慕尼黑。这些都为集群后备人才的培养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条件。在对中等技术后备人才的培养上,双元制中等职业教育模式起着重要的作用。此模式的特点在于企业和职业中学的联合培养。《联邦职业教育法》规定,所有联邦州的青少年在完成第9年或第10年全日制学校义务教育后,若没有进入全日制中学,就有义务接受为期3年的双元制中等职业教育。企业作为一元,其施教侧重点在于培养学徒的动手能力、独立工作及处理事务的能力、熟悉企业的工作程序、促进人格修养。职业学校作为另一元,属于公共教育的一部分,承担着普通教学及专业教学的任务。专业课程大约占60%~70%,普通教育课程大约占30%~40%。当提供职业教育的企业无法完全履行其教育义务时(与学徒缔结的职业教育合同中所规定的义务),《联邦职业教育法》第10条规定,允许自然人及法人通过联合教育的方式共同参与职业教育。其优势在于:减轻了那些尚无教育经验的企业的负担;使得技能培训的内容更全面;通过操作企业外的新型机械设备,降低企业适应新技术的成本。基于此,相对于前两元而言,这种参与到联合教育中的自然人及法人也被称为“第三元”。例如,作为与冷硅集群中的25个企业联合实施职业教育的法人(即“第三元”),德累斯顿芯片学会是德国教育和手工业财团③控股下的子公司,具备教育学徒的资质,并在与企业缔结的合作协议框架内为企业寻找学徒,促使双方签订《职业教育合同》,并接管合同所规定的企业需承担的实训教育义务。实训教育所涉职业包括机电工、显微技工、自动化技术电工、工业电工、设备电工及工业机械师。
德累斯顿电气技术职业中学作为集群企业的合作伙伴,设有电气技术、信息技术、电子机械及纳米技术专业方向,涉及13种职业(手工业领域2种,工业领域11种);采取集中教学的形式,2周的企业实践教育与1周的职校教育轮流更替。以手工业领域下所涉职业“能源及楼宇技术电工”为例,学制为3年半④。课程规划与设置以德国各州文化教育部长会议制定的教学大纲为准则。其中,普通教育课程包括德语、社会常识、宗教(伦理)、体育、经济常识,每周12课时。专业课程的设置以工作流程为导向,共计13门(见表2)。在第1学年,课程的重点在于传授专业基础知识,随后逐渐加深专业度。第7学期尤其注重培养学生在解决复杂任务的情况下,对专业知识的应用。第4学期末,学徒参加由手工业行会组织的结业考试第一部分,考试成绩占毕业成绩的40%。第7学期末,参加结业考试第二部分,成绩占毕业成绩的60%。考试通过,学生获得由手工业行会颁发的“电子机械师”证书。
(二)第三级教育(高等教育领域):双元制学士教育(大学理论学习与企业实践相融合)
汉堡航空作为第一轮竞赛中的获胜集群,位于世界第三大民用航空工业基地汉堡。该集群的核心技术覆盖了飞机的整个生命周期,包括航空运输系统的设计、制造、安装和维护回收。集群拥有空中客车公司、汉莎航空技术公司、汉堡机场和其他300多家集群伙伴企业、四大高校(汉堡应用技术大学、汉堡科技大学、汉堡联邦国防军大学和汉堡大学)及两大研究机构(德国航空太空中心和航空应用研究中心)。目前,该集群凭借其竞争优势已跻身世界领先的航空技术产业集群。为航空产业输送短、中、长期的专业人才,是该集群保证创新能力的关键。由集群主力企业空中客车公司、汉莎航空技术公司与汉堡航空技术高等专科学校共同开发教育模式。为满足汉堡航空集群对机舱研发人员的需求,2005年,汉堡应用科技大学在飞机制造专业下开设了机舱及机舱系统方向的课程(见表3),空中客车公司针对此专业方向设立了基金教席,承担相应费用。此专业设置的特点在于将大学理论学习与企业实践相结合,学制为3年半,入学前提为具有德国高校普通入学资格及与企业签订的实习或培训合同。毕业时,学生获得大学本科证书。与传统学士教育相比,此模式课程设置所含的实践比例至少要高出50%。
此模式要求在学生入学前须完成为期7周的企业实践,前三个学期着重于基础理论的学习;第四至第六学期学生可选择专业方向,深入性学习专业知识。其课程安排具有明显的实践性,冬季学期的企业实践周为7周(其中5周安排在寒假),夏季学期为9周(其中7周安排在暑假)。第七学期,学生须在企业内完成为期16周的实践及12周的毕业论文撰写。⑤
(三)第四级教育(继续教育领域):职业进修教育模式
鉴于汉堡在航空技术系统方向雄厚的中等职业教育基础,汉堡航空技术高等专科学校开设了以服务集群的专业方向“航空技术”,教育对象为就职于集群企业的、受过双元制中等职业教育的在职技术人员,其可根据相应的工作时间带薪进修。学制为2年半,6个月为一个教学周期,企业实践与在校学习轮流更替。毕业后,学生获得航空技术员证书。此模式每年为集群企业输送国家承认的技术员40~50人。同时,汉堡航空技术高等专科学校对集群外的学员开放,为集群企业获取新的中等技术人才提供了途径。另外,由德国联邦教研部资助,汉堡应用技术大学、汉堡科技大学共同参与的“并行工程师培训”项目为集群输送高等技术人才。在此项目下,汉堡航空集群内高校和工业界合作,为集群在职工程师量身定制继续教育模式。其中,由空中客车公司与汉堡应用技术大学联合打造的飞机制造专业下的在职硕士教育模式,最具代表性。此模式的特点是大学学习在半脱产或脱产的情况下进行,以受教育者与学校和所属单位签订合同为入学条件。
四、对我国的启示
欧洲近些年推进的高校现代化赋予了高校在研发、教育及创新所构成的知识三角框架下更重要的角色。高校与经济界的合作,尤其是在以集群为形式的区域研发系统下的合作日益加强。德国尖端集群的核心功能是在研发的基础上,实现创新。借助集群成员合力,把研发、创新与教育相结合,有利于加强此核心功能。
目前正是我国由劳动密集型产业向技术密集型、知识密集型产业转化的关键期。在高端制造业、信息技术、生物技术、节能环保等领域,应着力打造战略新兴产业集群。这些新兴产业集群的发展不仅需要有强烈的创新意识和创新环境,而且需要大批掌握技术的高素质专业人才支撑。如何培养理论与实践兼备的应用型人才,使其成为集群技术创新的中坚力量?德国尖端集群下的人才培养模式为我们提供了相应的借鉴。
第一,构建产官学区域创新网络。政府扮演着环境创造者的角色,对创新集群的知识转移及人才培养起到了调控的作用。因此,政府应积极探索发挥此作用的机制,在政策、法律、资金方面制定相关办法,激励教研机构及企业参与到创新网络。例如,在政策制定上,可以把集群政策与产业政策、区域政策及创新政策相结合。在资金获取上,可通过项目竞争选拔的方式,选择重点发展地区,通过竞争得到政府资助,进而达到显著成效。在对集群的管理上,并非由政府直接参与管理,而是由集群自发组建的运营结构承担管理任务,使市场经济自组织的特性得以充分发挥。
第二,在产官学一体化模式下,企业是创新网络中的主体,由技术创新带来的经济利益是企业追求的根本目标,获取实现技术创新的应用型人才是企业发展的根本途径。因此,教育机构应从集群企业用人的具体要求出发,制定培养计划,从而不断满足创新型企业对新知识、新技术及应用型人才的需求,尤其针对工业产业集群的升级更新,着力培养具有技术创新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的较高层次的多样化人才。
第三,在以集群为形式的产官学模式的设计上,要以加强创新能力为目的,既要使教育与研发、创新相融合,又要促进各教育类型的衔接。目前,德国尖端集群下的人才培养模式可归结为三类:基于问题的学习模式、基于研发的学习伙伴关系、基于工作的学习模式(见表4)。基于问题的学习模式使得研发与教育紧密结合;基于研发的学习伙伴关系以特别的方式把研发与创新连接在一起,并为在高校和企业的个人提供学习机会;基于工作的学习模式,为教育和创新搭建了桥梁。除参考上述学习模式之外,还需考虑的则是通过成绩折算体系和贯通性课程研发保证教育类型之间的衔接。成绩折算是实现各教育类型衔接的中心因素,尤其是职业实践对高等教育相关专业的折算。位于集群中的高校在向集群企业提供继续教育课程的同时,可以借助成绩折算,使具有从业资格的在职人员参加此类课程的门槛降低。贯通性课程研发,即职业教育机构和集群中的高校及企业在课程研发上的合作,可以使在职人员由参加中等职业教育向职业进修教育以及高等教育下的不同课程体系逐层迈进,实现各个教育阶段在课程内容上的对接。例如,西门子技术学院(Siemens Technik Akademie)与柏林工程应用技术大学(Beuth Hochschule in Berlin)的合作使得西门子技术学院的特定毕业生可直接就读柏林工程应用技术大学短学制的课程。
注释
①1810年,时任德国教育厅厅长的威廉·冯·洪堡提出教学与科研双轨并重的新型大学理念,一改以往的教学型大学模式,主张大学肩负传播科学(教学)和发展科学(科研)两种职责。
②图中数字序号与表1尖端集群的序号相对应。
③财团是《德国民法典》所规定的一种法人形式,跟社团相对。不排除有些财团法人采取基金会的名称,但财团的外延不限于基金会。
④《联邦职业教育法》规定双元制中等职业教育亦可以非全日制的形式进行。若学时达到最少20小时每周,则学制可至少延长6个月,至多延长12个月。若学时达到或多于5小时每周,则学制保持正常,为3年。
⑤第六学期无暑假周,第七学期于8月份开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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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Bundesministerium für Bildung und Forschung.Bildungsbericht[EB/OL].http://www.bmbf.de/de/6204.php, 2015-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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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Globisch S. et al. Innovative und durchl?覿ssige Bildungsformate in Cluster[M]//Globisch S. et al.Bildung für Innovationen-Innovationen in der Bildung. Münster: Waxmann Verlag,2012:156-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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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HAW Hamburg.Praxis integrierende Variante (7 semestrig)[EB/OL].http://www.haw-hamburg.de/fileadmin/user_upload/FakTI/Dokumente/dual/Studienverlaeufe_Praxisintegriert.pdf, 2015-11-06.
[9]Hartmann E A. Gestaltungsfelder für die Integration von Lernen,Forschung und Entwicklung sowie Innovation in Cluster[M]// Globisch S. et al.Bildung für Innovationen-Innovationen in der Bildung. Münster: Waxmann Verlag,2012:130-155.
编辑 吕伊雯 校对 潘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