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外P2P网络借贷制度比较
2016-05-14陈依闵克琴孙祝冰管洪亮
陈依 闵克琴 孙祝冰 管洪亮
【摘 要】面对国内不成熟的征信体系、监管体制以及投资理念尚处于教育阶段的个人投资者,纯线上信息撮合平台并不是目前最合适的P2P模式。但随着P2P行业的不断发展以及相关机制的完善,在今后的研究中,可以通过建立合理并适合我国P2P行业发展实际情况的模型,对我国P2P行业的发展做更加全面、细致的研究。
【关键词】宜人贷;Lending Club;Prosper;制度与环境;风控
一、P2P网络借贷的产生与发展现状
2005年3月,世界上第一家P2P贷款平台Zopa出现,次年Prosper网贷平台在美国成立,如今这两家P2P贷款平台已经成为欧美最典型的P2P贷款平台。此后,P2P网络贷款平台迅速在国际上广泛传播。2007年网络贷款正式进入中国,拍拍贷是国内第一家注册成立的P2P贷款公司,同期还有宜信、红岭创投等平台相继出现。从2011年的10家P2P网贷平台增长到2013年年底的800家,年化增长速度是每年400%。
目前全球P2P网络借贷中美国交易额为第一位。以美国为代表的P2P网络贷款走纯粹的平台模式,既不承担与贷款有关的信用风险,也不进行流动性或期限转换,而且投资者的风险足够分散,所以对P2P平台本身不需要审慎监管。投资者和借款人之间不存在直接债权债务关系,投资人购买的是P2P平台按美国证券法注册发行的票据,而给借款人的贷款先由第三方银行提供,再转让给P2P平台。借款人每个月对贷款本息偿付多少,P2P平台就向持有对应票据的投资人支付多少。如果借款人对贷款违约,对应票据的持有人不会收到P2P平台的支付,但这不构成P2P平台自身违约。在个人征信(比如FICO)发达的情况下P2P平台不用开展大量线下尽职调查。所以在美国对P2P网贷的监管以证券监管为主,而且美国证监会的监管重点是信息披露,并非平台的运营情况。P2P平台必须在发行说明书中不断更新每一笔票据的信息包括对应贷款的条款、借款人的匿名信息等。美国证券法提供的资本工具收益权凭证既是P2P网贷运行框架的核心,也是对P2P网贷进行监管的“抓手”。
相比之下我国的P2P网借交易额暂居第二,而且有很大的特殊性。我国的个人征信系统并不完善,线上信息不足以满足信用评估需求,所以普遍开展的是线下尽职调查。而且中国的老百姓习惯了“刚性兑付”,没有担保很难吸引投资者,所以P2P平台普遍会划拨部分收入到风险储备池用于保障投资者的本金。中国主要实行的模式是“专业放贷人+债权转让”,目标是更好得连接借款者的资金需求和投资者的理财需求,能够主动、批量的开展业务。但是这同时带来的风险也是很大的,金融消费者的保护亟待加强,总的来说,我国P2P网贷更接近互联网上的民间借贷。网络借贷平台的发展参差不齐,有些网络借贷平台非常受人欢迎,其投资甚至出现“秒杀”,而其中90%的网贷平台都在亏损。
二、国内外P2P网络借贷的比较
以宜人贷为例,对比美国Lending Club和Prosper的典型模式。
首先,P2P对于大部分借款人来说意味着更低的借款成本。以LC为例,其仅向FICO分660分以上的借款人提供服务,并且其利率对于评分较高的用户来说低于信用卡逾期利率。这意味着LC的用户并非是那些饱受“融资难”问题困扰的人,并且LC也在侵蚀着传统银行的利益。其次,更高的运营效率。从麦肯锡公布的富国银行与LC的数据对比可以看出,LC的运营成本开支比率在2.X%的水平,富国银行需要6.X-5.X%,比LC高出两倍多。高运营效率使得LC的规模化扩张更易实现,且在这个过程中不受资本金限制。
实际上,包括宜人贷在内的国内大部分P2P平台在现阶段来看都还不是LC模式,而是更接近于OnDeck的思路——不仅提供信息撮合,而且承担了一定的信用风险。这与中美金融市场在成熟度上的差异有直接关系。最重要的一点是信用体系的成熟度存在巨大差异。相比美国FICO信用分的普及和商用程度,国内可接入央行征信中心的机构只有银行、持牌照的第三方征信服务商以及部分小贷公司,包括P2P在内的互联网金融公司并没有接入资格,在全国形成一个完善的个人信用评价体系尚需时日。
除了信用体系的缺失,金融机构长期以服务大客户为主的定位也使得大量长尾型金融需求得不到满足,融资端面临融资渠道匮乏、资金成本高等问题。宜人贷要做的首先是在有效的风控之下解决“融资难”的问题,使得金融服务能够覆盖到更多人群。
面对国内不成熟的征信体系、监管体制以及投资理念尚处于教育阶段的个人投资者,类似LC的纯线上信息撮合平台并不是目前最合适的P2P模式。而事实上,在宜人贷的模式中也可以看到LC和OnDeck的影子:虽在线上交易,但却借助线下获客和风控;虽赚取的是平台类的手续费和服务费,但也承担一定的信用风险。
(1)“线上+线下”的获客方式
在借款人一端,大部分P2P公司均主要依靠线下获客,渠道包括自有渠道、合作的小贷公司、担保公司等。宜人贷同样如此,只不过其通过线下导入的债权全部来自于宜信。线下获客被认为具有“中国特色”,而宜人贷的线下获客依靠的是宜信线下起家的优势。
线下获客的成本很高,尤其是资产端。但目前宜人贷仅需要将借款额的5%作为客户介绍费支付给宜信,从2016年开始提高到借款额的6%。可以说,宜信以低价把优质的债权输送给了宜人贷,降低了宜人贷的获客成本以及综合成本。与此同时,现在P2P线上获客的成本正在迅速攀升。
(2)“线上+线下”的风控方式
虽然互联网为金融业带来了“线上大数据”这个新的征信和风控方式,但完全通过线上数据来实现风控尚不成熟。在具备真正的大数据源、数据挖掘能力和数据系统架构能力之前,完全基于线上数据进行风控的风险会很高。而即使是对于阿里等互联网企业来说,其通过大数据征信所能支持的业务仍然以小额场景为主。
(3)用分级贷款实现利润与风险的博弈
将债权划分为不同的风险等级是P2P平台常用的做法。LC将平台上的债权划分为七个风险等级,投资回报率介于6%到25%之间。但是,平台收取的服务费是不变的,高回报以及高风险均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而宜人贷并不是这样的思路。宜人贷平台上的贷款被分为A、B、C、D四大类,借款人需承担的借款利率分别为16.9%、27.4%、33.5%和39.5%,而投资人不管投资哪类资产,其收益均在10%到12.5%之间,这其中的差价则是宜人贷向不同等级借款人收取的服务费。可以说,宜人贷承担了资产背后的信用风险,并通过高利润来覆盖可能产生的风险。这也是金融机构的常见做法。
(4)风险准备金下的风险担保
宜人贷与LC模式的差别还在于前者有自己的风险准备金,也就是通过拨备风险准备金来为贷款人的本息安全提供保障。目前,宜人贷风险准备金的比例设置为8.9%。宜人贷在路演中称自己为“在线消费金融平台”,除了指宜人贷在资产端定位于个人消费性质的贷款之外,是否有真正进军消费金融市场的意图?可以看到的是,宜人贷正在积极的与互联网公司合作,或是为了布局消费场景。
三、未来研究展望
随着P2P行业的不断发展以及相关机制的完善,在今后的研究中,可以引用更加权威、全面的数据,以及更多的其他资料,通过建立合理并适合我国P2P行业发展实际情况的模型,对我国P2P行业的发展做更加全面、细致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