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意实现中国梦:创客时代大学生创客组织的发展现状研究
2016-05-14黄珂
黄珂
摘要:“中国制造”怎样变成“中国智造”?创客时代下的大学生创客们正在用自己的创意实现这样一个中国梦。当前“创客”作为一种新兴的互联网创业模式受到了国家的大力重视,但政策尚未普及所导致的部分高校创客的启动较晚、高校大学生创客组织发展不均衡的问题延缓了国内大学生创客组织的发展进程。在此背景下,本文对全国大部分高校的创客组织进行分析,首先统计国内大学生创客组织的数量和规模,接着总结出国内所有大学生创客组织的发展存在的问题,最后将研究成果上升到国家政策层面,对如何完善国家对大学生创客组织的政策支持提出建议,针对大学生创客组织的发展不均衡、体系不完善等问题提出有参考价值的大学生创客组织的发展建议。
关键词:大学生创客组织;创客教育;政策建议
经调查,截止到2015年11月底,我国高校现有大学生创客组织203个,211、985院校的创客组织达到132个,其中设备完善、体制健全的创客组织达到120个,而在其他普通高等院校的组织中,设备完善、体制健全的创客组织仅有39个。在调查中还能发现,相对健全的大学生创客组织一般成立时间相对较早,能作为独立的体系进行各项活动。
一、大学生创客组织发展现状的初步分析
根据上述数据对比可以发现,我国高校大部分重点院校已经建立创客组织,且其中组织体系完善的组织占绝大多数,不乏有优秀成果产出及与企业合作成功的案例,而普通高校创客组织体系完善、成果优良的创客组织较少。这样的对比,一方面,说明各级政府对于发展大学生创客组织的政策落实程度参差不齐,政策普及程度有所差异,另一方面,说明部分高校对发展大学生创客组织的政策参与度不够,参与力度不足。
二、大学生创客组织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无论是现有数量、规模,还是产出成果,都是创客组织发展的表面现象,真正导致大学生创客组织发展不均衡等的问题有更为重要的内在因素。
有着鲜明的创业导向的大学生创客组织,普遍存在创业过程中的资金不足、成本过高、经验缺乏等问题,由这些问题导致的创客组织过早瓦解和发展瓶颈现象屡见不鲜。而区别于普通创业组织的大学生创客组织,还存在特色不足、缺少技术资源、平台缺乏、成员能力不足等问题,这也将使一个年轻的大学生创客组织走向失败。
综合这些问题,可以将大学生创客组织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归纳为运营问题、平台问题。
(一)运营问题
现有大学生创客组织的运营主体分为学校、政府、企业三大类,不同的运营主体对大学生创客组织的引导作用明显不同,其所引导的大学生创客组织的发展前景也不尽相同。
1.以学校为主体
现阶段创客理念的宣传极为重要,但是有完善校内创客组织的高校,大多数却将其创客空间交由协会(社团)、就业指导中心或者各学院团委管理,这样虽然能做到应有的管理、运作,但由于其不能独立运作,宣传受众就大多限制在本校,甚至会由于本身各种管理团体的其他事务繁忙,参与创客组织的对象又因此减少。并且,这种管理下的创客空间,容易变成一味只强调创客的创业导向的指导,而忽略了该有的创新精神、创造意识的日常学习、渗透,这样违背其原本内涵的创客组织,只能为已有创业打算的学生服务,不利于在高校内形成“众创”氛围,传播真正的创客思想。
而校内未建立创客组织的高校不具备创客空间,而其为宣传创客思想开展的创客研讨会、创客比赛等各项创客活动,只能作为兴趣分享,缺乏实际的指导和培训,是不具备实际产出作用的,当然也不利于创客组织的发展。
2.以政府为主体
政府对大学生创客组织的引导是政府服务职能的体现。政府的支持为大学生创客组织提供了充足的初始资金,也为其提供了合理化、合法化的存在身份,政府提供的各项针对大学生创客的优惠政策也毫无疑问地为大学生创客组织的建立、运营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全方位的支持。
但这种类型的创客组织往往存在缺乏竞争、经济效益欠佳、市场化不足等现象,而缺乏竞争意识也会是大学生创客们失去创新、进取的意识,长此以往,只能使政策优惠“明珠暗投”。
3.以企业为主体
以企业为运营主体的大学生创客组织,很大程度上以企业意愿作为项目的主导方向,即创客组织的产出成果必须能够满足企业的投资需求。这一点是由企业自身的盈利导向决定的,但这样的做法有时很难把握分寸。若企业投资的目的性过强,不能在给予大学生创客们一定程度上的自由空间,也不能在一定程度上允许产出成果不佳的问题,那么这样的合作不仅难以达到双赢,对于新兴大学生创客组织的发展也是一种障碍。
(二)平台问题
一个功能完善、体系明确的大学生创客组织必须具有实体空间和在线平台,实体创客空间可以看作大学生创客组织的项目实施平台,而其在线平台主要包括创客课程在线平台、创客团队项目管理平台、创客活动管理平台,可以看作大学生创客组织的对外窗口。
1.实体平台发展不均衡
国内现有创客空间大多依托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厦门、武汉等科技基础较好的中心城市而存在,这些区域本就具有国家政策的良好支持,其中的大学生创客组织也可以借助以成熟的创客平台学习宝贵经验,但是其他地区相比之下具有的地区劣势使得本地区大学生创客组织的发展踌躇不前。
2.在线平台未受重视
互联网时代,由“互联网+”带动的各类创业必须与时俱进地将互联网要素融入创业的每个环节,大学生创客也不例外。但截止到2015年11月底,我国正式注册域名的创客组织仅有21个,这与现有创客组织的数量大相径庭。无论是创客组织的培训教育,还是项目监督及反馈,都应有专门的平台对外开放,而反观国内现有大学生创客组织,在线平台只存在于校园主页的分支,各类创客项目审批、监督、反馈只出现在通告的字里行间,这就完全无法做到创客组织应有的对外沟通和自媒体式宣传,不利于大学生创客从“精英创客”走向“大众创客”。
三、对大学生创客组织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推行“四位一体”的组织运营模式
“四位一体”即由学校主导、政府扶持、企业支持、大学生充分参与,这其中的每个角色都应找准自身位置,履行自己在其中应有的义务。
1.学校
高校应该就大学生创客组织发展的平台问题,一方面完善创客空间的建设,准备充足的技术资源,另一方面完善线上平台建设,加强与外界的沟通,发挥创客组织的自媒体作用。
在保证大学生创客组织的独立运行的前提下,直接由就业指导教师完善对其的管理和监督,在对其提供合理的经济支持的基础上,提倡创客组织在合理程度上自负盈亏、优胜劣汰,每年定期对创客组织的每个项目组进行成果考核,真正做到对大学生创客组织的有效管理。
2.政府
政府在提供给大学生创客组织运作资金的同时,也要有效监管创客组织的运作,对创客组织的经济效益、市场化程度做出一定的要求;政府授予高校对创客组织的准入、运作、终止的自主权,同时也要监督高校对于推动创客政策的实施情况;政府与投资企业的沟通和指引过程中,要始终处于主导地位,保证企业投资需求的合理性、合法性,规范企业在大学生创客组织合作项目中的纳税行为。
3.企业
企业在项目孵化的过程中要大力协助创客组织的产业化,以引领为主,不能过度参与其项目的组建及成果化,保证大学生创客组织的自主性,而非仅是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同时,这种对大学生创客组织的引领也要具备一定的监督力度,促进项目的市场化,重视合作项目的可持续发展前景。
4.大学生
作为大学生创客组织的主人翁,大学生首先要提高自身本领,做切实可行的创科项目,其次要保持积极的创业态度,完善与学校、企业的双向沟通,做到与企业的成果双赢,另外,积极配合运营模式中其他角色的项目监督,不过分依赖其他角色而存在,在现有条件下,自主寻找资金支持,自主开拓用户市场,用团队合作的力量自主实现创客目标。
(二)大力发展创客教育
规范入门教育,完善教育基础设施。为每所学校设置创客空间或者创客实验室,并要求学校做好其建立和维护工作,向学生提供创客线上平台、实体空间的体验,激发学生的创造热情;提倡将创客教育加入高校学分制教育,促进高校的创客教育普及,将创客内涵融入基础学科,将创客提倡的创新精神融入每个课堂,激发众创意识;号召高校建立专业的创客教师团队,设立专门的创客教师岗位,要求高校完善对其的评价、激励体制,鼓励其在校园创客教育中的理论研究、创新实践。
四、结束语
创客就是用创意进行发明创造,用创意实现梦想,这是一种极具时代特色的创业模式。在“中国制造”逐渐变为“中国智造”的今天,全社会全领域内的创新创业都在有条不紊地进行着,在“众创”的当下,国家推动大学生创客的发展,也就是鼓励当代大学生把握时代脉搏,利用创新创业,实现人生价值,用创意实现自己的中国梦。虽然大学生创客组织的发展前方路阻且长,但相信在政府大力支持、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广大学生努力奋进的今天,成功实现全国高校的普遍“创客化”就在眼前,“大众创客”的明天也不再遥远!
(作者单位:安徽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