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小学数学教学
2016-05-14张莉莉
张莉莉
摘要:教育的终极目标是为了学生有全面的发展,在小学阶段,为学生以后的成长打下坚实的基础。在数学教学中,教师要关注学生的成长,关注教与学的关系,运用合理的教学方法,贴近学生的学习实际,引导学生走进数学学习活动。
关键词:小学数学;教学中图分类号:G623.5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2-1578(2016)08-0247-02新课程标准明确提出:使数学教学面向全体学生,实现"人人学有价值的数学,人人都能获得必需的数学,不同的人在数学上得到不同的发展"。新课改下的数学教学不再是为了教而教,为了考试而教,而是站在素质教育的高度,高屋建瓴地去展现教育的内涵。
1.优化教材内容
1.1抓牢基础知识的学习。基础知识是学习的基础,是培养学生学习能力的前提。我们不能过分重视抽象数学概念而忽视掌握必要的数学基础知识和削弱计算能力。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出版的《数学教育新趋势》中明确指出:"小学阶段算术仍是数学教学的中心科目。"数的读写和运算是大纲核心的基本知识,加强算术基础知识和四则计算的基本训练,不仅要增加练习题,而且计算的数目也应适当增加。应重视切实学会基础知识,熟练掌握基本技能;强调算术是初等数学课程的基础,给小学生进一步掌握数学知识、技能和技巧打下良好的基础。制定各年级的基本数学教学要求,如高年级需要对学过的数学知识进行概括和发展,增加低年级的教学时间,加强基本加减法和乘法表的训练。
1.2切实减轻学生负担。我们要根据小学生的接受程度来调整教学内容,一些过于复杂、困难的教学内容可以进行删减。特别是对于1~3年级的学生来说,其接受能力还比较弱,应尽量减轻他们的学习负担,如只需学完乘数、除数是两位数的乘除法,对需要用两步运算来解的方程不做要求。教学上注重学生的年龄特点和接受能力,不强调学生的早期学习和不提倡高速度、高难度,对比较抽象和难理解的内容不必过早出现。实践表明,不超出大纲、课本的范围和难度,只要教材组织得当,教法运用得当,同样可以促进学生智力的发展和能力的提高。过于难的内容,不仅会增加学生的负担,而且会降低大多数学生的学习兴趣,更不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
2.采取各种形式,让学生发展数学语言
2.1小组讨论。小组讨论是课堂中常用的一种方式。在每个小组中选出小组长、记录员等,当学习中有疑难时,便可请学生以小组形式进行讨论,讨论后请一名代表交流。这样做,可以使每一个学生都有发言的机会,也有听别人说的机会;既有面对几个人发表自己见解的机会,又有面对全班同学说的机会。学生为了表达本组的意见,更加主动地思考、倾听、组织,灵活运用新旧知识,使全身心都处于主动学习的兴奋中,同时也增加了课堂密度,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2同桌交流。同桌交流非常方便,也是课堂教学中让学生发表见解、培养语言能力的好方法。特别是新授课时,学生掌握了一定的方法,需要用语言及时地总结。如名数之间的化法:2米6厘米=( )厘米,可让学生叙述:2米就是200厘米,200厘米加上6厘米等于206厘米。简单的两句话,通过同桌间的互相交流,使学生掌握思路,并能举一反三,灵活运用。而班级中的学习困难生,也可在同桌的带动下,逐步学会叙述,正确地解答。
2.3让学生小结。小结是课堂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小结能提高学生的综合概括能力,清晰地回忆出本课的要点。小学生虽然表达能力有限,但只需正确引导,学生便能正确地概括。如在学习了小数的大小比较之后,课堂小结时,我问学生:"通过这堂课的学习,你有什么收获?"学生在回忆整理之后,纷纷举手发言,而且连平时不爱说话的和一些后进生也很积极。有些学生话虽简洁,却抓住了本节课的学习重点,不仅加深了对知识的理解,也发展了学生的学习能力。而且,经常进行有目的的课堂小结,可以提高学生的分析,概括、分类等逻辑思维能力,达到智能并进,全面育人的目的。
多种形式的训练,使每一个学生都有发言的机会,同时,学生把思维说出来,会有一种愉悦的感觉,也是自我表现和实现自我价值的需要。
2.4在操作中强化学生的数学语言。操作是学生动手和动脑的协同活动,是培养和发展学生思维的有效手段,而语言是思维的外化,是思维的物质形式,知识的内化与相应的智力活动都必须在伴随着语言表述的过程而内化,因此,在教学中要重视学生动手操作。在指导学生动手操作时,要注意多让学生用数学语言有条理地叙述操作过程,表述获取知识的思维过程,把动手操作、动脑理解、动口表达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促进感知有效地转化为内部的智力活动,达到深化理解知识的目的。
3.正确看待教师在教育过程中的地位
教师站在教育的第一线,关系到教育的成败,是教育的关键。这就要求教师能正视自己对学校、对学生的重要性,摆正自己的位置,有高度的责任感。有关教师在教育过程中的地位问题多年来一直有着许多的争议,正确看待教师在教育过程中的地位是为了充分发挥教师在教育过程中的作用,为了正确对待教育对象,也为了更好地处理各方面的关系。
我们认为教师和学生是共同参与教育活动的主体,教师在教育过程中要引导学生的学习,要设计与实施教育活动,同时还要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这种作用的发挥是学生的能力所不及的,因此教师在教育实践活动中的主体地位是不可忽视的。但并不能就此否认学生的主体地位,教师在教育实践中的主体地位要体现在对学生的发展负责上,也就是说要体现在调动学生这一认识及发展主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上。当然,强调教师的主体地位并不排除教师与学生双方具有平等的独立人格,教师和学生处于一个教学的共同体中。教师不是学生学习的主宰和权威,不能以高高在上的姿态俯视学生。教师应充分认识到在教育过程中人与人关系应是民主、平等的,教师不能因为社会赋予的权利而忽视学生的人格和个性差异,要以服务学生的心态与学生友好相处。
总之,教育的终极目标是为了学生有全面的发展,在小学阶段,为学生以后的成长打下坚实的基础。在数学教学中,教师要关注学生的成长,关注教与学的关系,运用合理的教学方法,贴近学生的学习实际,引导学生走进数学学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