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案现场血迹勘查与分析
2016-05-14贾卫国石仲山
贾卫国 石仲山
摘 要 对命案现场血迹的勘验和分析是法医分析研究现场的重要内容,通过对现场血迹的研究和检验鉴定对判断案件性质、现场重建、刻画嫌疑人等具有重要价值。
关键词 命案现场 现场勘验 血迹分析
作者简介:贾卫国,山西省神池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技术中队;石仲山,山西省五台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技术中队。
中图分类号:D91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6)03-135-02
血迹是现场重要的证据之一,现场血迹兼具生物学特性和痕迹学特性,在命案现场分析中具有其它痕迹、物证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一、命案现场血迹勘查
(一)通过现场血迹判定罪犯的行动轨迹
1.血滴形状反应罪犯的行动路线。不管是罪犯还是受害人只要发生冲突都会在移动的过程中留下血滴痕迹,血滴在自由落体后落到地面或者其他固定物体上都会呈现星芒状的椭圆形血滴,而星芒状的一端就是罪犯或者受伤者的移动方向,罪犯或者受傷者移动速度越快,血滴椭圆的长短比越大,而且星芒状突起也越长。
2.观察现场拖拽过程中擦蹭血迹的形状。很多案发现场都会有罪犯拖拽伤者的痕迹,我们通过分析擦蹭血迹起点、终点和拖拽过程中遗留下来的线条轨迹来进一步确定现场的移动方向。
3.血迹的位置,形状来确定罪犯的行动路线。命案现场的血足迹以及血手印往往能反映出罪犯的行动路线。例如我们通常在房间出口(门或者窗)出找到血迹,这个地方的血迹可以明显的反映出罪犯或者伤者是从出口处进来或者出去的;门把手或者窗口的血手印可以反映出血印是进来或者出去的时候留下的,进而进一步确定犯罪时间和犯罪轨迹。
(二)命案现场血迹显示动作行为
1.命案发生时的动作分析。案发现场喷溅血迹的形状以及分布情况反映出案发时罪犯的杀人动作和搏斗情况。动脉血管在遭到破坏后的瞬间喷射轨迹的尖端就是血液的喷射方向,这也反映出了罪犯杀人时的动作方向。如果现场有大量的甩溅血迹,反映出案发时发生过激烈的搏斗过程,而甩溅血的高度往往可以反映出搏斗双方的力量是否悬殊,可以为罪犯人数以及罪犯的体型提供依据。
2.案发后的动作行为分析。凶手在行凶之后往往会因为自己受伤,或者担心被发现,或者心理极度的恐惧为掩盖犯罪事实往往会有一些动作,主要有以下几种:
(1)一般罪犯在行凶后的第一想法就是掩盖罪行,这样的想法导致他们一般都有清理和擦洗血迹的过程,我们可以通过对卫生间或者厨房出水口周围观察,通过血迹和水渍来确定罪犯是否有清洗过程,并通过血滴的多少来确定罪犯停顿的时间和清洗的时间,进而为确定犯罪时间和罪犯的行动轨迹提供依据。
(2)罪犯为了掩盖犯罪事实,有时候会脱下犯罪时的服装,手套和鞋袜等,我们可以通过观察衣柜和鞋柜附近的血迹和是否有带血的衣物等来确定罪犯是否有换鞋和换装的行为。
(3)罪犯的自我治疗。如果罪犯在行凶的过程中受伤了,会在行凶后进行自我包扎,用于包扎是常用物品有剪刀、纱布、胶带等,在罪犯包扎伤口的地方会存在大量血迹,有时候也回存在临时包扎的手帕,或者衣服碎条等。
(4)寻找和翻腾贵重物品。结合现场抽屉,衣柜书架,箱包等地方的翻动情况和遗留血迹,可以确定是否存在寻找财物的行为,进而为杀人动机提供帮助。
(5)破坏现场。为了掩盖犯罪事实,罪犯往往会有擦拭血迹,清洗血迹的行为,以扰乱现场,提高了破案难度。主要表现在有明显的拖洗和擦拭痕迹,让血迹模糊不清,指纹不完整或者消失,有大量水渍。卫生间也有较明显的血腥味。但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只要我们足够细心,总能在现场找打蛛丝马迹。
二、命案现场血迹分析
(一)血迹凝血过程
血迹刑事案件的许多活动发生在已经流血和血液开始凝结之后,血液部分凝结或完全凝结及分布指明在流血和导致血迹分布的行为之间有一个间隔。这个间隔的长短取决于凝结的程度、血源和血量、当时的环境条件(气温、风速、湿度)、血痕载体等因素。血液离开人体后开始凝结一般大约要3-15分钟,这个时间可以被看作为最小的间隔。医学上测定凝血时间是将静脉血放在玻璃试管内,观察自采血至血凝所需的时间(参考值4-12Min)。
血液从人体流出后,经过一定的时间,红细胞逐渐会受到破坏,血红蛋白变为正铁血红蛋白,再变为正铁血红素,因此颜色会由鲜红色—暗红色―红褐色―褐色―带绿褐色―黄色―灰色,最后是黑褐色、黑色。血迹颜色变化的时间和变化顺序会受到特定环境的影响,因此,根据现场血迹的颜色估计它的颜色改变过程要十分的谨慎。据相关研究,在非直接阳光下, 鲜红的血迹经1 小时左右后观察,颜色明显变暗,再放置数周至月余,仍保持暗红色至红褐色,数年变褐色以至灰褐色。在弱阳光下,鲜红的血迹经半小时左右后观察,颜色明显变暗,数周后呈灰色。在阳光直射下,鲜红的血迹经10 分钟左右后观察,颜色明显变暗,数小时即呈灰色。腐败血痕由于形成硫化血红蛋白而呈淡绿色甚至污绿色。
(二)血迹检验项目和出血量计算
血迹检验的项目包括:是否血痕;是人血还是动物血;出血部位(创口出血、鼻出血、消化道出血、呼吸道出血、引导外商出血、月经出血等);血斑的血量;血痕形成的时间;是何种血型;血痕性别;血痕DNA指纹图。血痕检验的顺序一般为:肉眼检验;预备试验;确证试验;种属检验;血型检验;DNA和PCR检验。
血迹出血量计算方法:剪取含血和无血检材各一块,大小相等。在室温干燥后,再放入干燥器内使呈恒量。准确称量每块的重量,两者相差就是干血量。由于鲜血变为干血的比率是1000:211,血量可以利用如下公式计算:血量=干血量?000/211。这是剪下的血痕血量,计算血痕的总面积为剪下的血痕面积的多少倍,那么,总出血量=血量妆妒?
(三)血迹出血时间的判定
出血时间是指血液流出人体在现场形成血迹到现场被发现所经过的时间,亦即血痕的陈旧度。判断出血时间就可以推断出损伤的形成时间,为确定或排除犯罪嫌疑人提供依据。在现场判断血迹所经过的时间,主要是从其颜色、干燥程度来进行。现场初步判定出血时间后,还要在实验室进行更进一步的精确测定,以验证初步的判定结果,常用下面几种测定方法:①血清氯的渗润;②溶解度;③分光光度计测定法;④其他方法。
1.血清氯的渗润:血痕中的氯随时间的经过,逐渐向血痕周围纸及布基质渗透,可用硝酸银测定氯渗透的范围,从而推断血痕经过时间。试验时,取1%硝酸银加数滴浓硝酸, 血痕浸人3min,再用1%HNO3洗3次,每次2min再用水洗,再浸入碱性福尔马林液,可见血痕周围有黑色的氯化银析出,测量黑色斑痕的宽度。室内保存的血痕纸,其黑色斑宽度如下:1-3日1mm,15-30天2-2.5mm,1-3月3mm,6-12月4-5m,湿度高可促进血痕氯向基质渗透,而与温度及阳光作用关系不大,有汗液浸渍的布上血痕的反应不明显。
2.溶解度:血痕随时间经过,溶解度逐渐变弱,据此也可推断血痕的陈旧度。①以亚砷酸(1:120)作溶剂。新鲜血痕数分钟内溶解;1-2天血痕15min;3-8天血痕30min; 2-4周血痕1-2h;4-6个月血痕3-4h;l年或年余血痕4-8h。②以水作溶剂。新鲜血痕很容易溶解;2-3天血痕较难溶;2-3周血痕,甚难溶。③其他溶剂。2-3周血痕可溶于2%氢氧化钾;l个月血痕,可溶于15%-20%氢氧化钾;极陈旧血痕,要在浓盐酸,浓硫酸中才能溶解。
3.分光光度计测定法:陈旧血痕因其中血红蛋白发生改变故浸液的吸收光谱也发生改变。在可见光部分的光密度 (541、577nm)经2个月便减少,在紫外区(275、345nm)到1-2个月也减少,吸收峰移至短紫波区。在近紫外区,l个月内光密度就减少,而吸收光谱完全移向短紫波区则在3年以后。斑痕暴露于室内比放置于暗处更快发生这些变化。
4.其他方法:尚有白细胞过氧化酶的检查,血痕的过氧化氢酶活力的定性及定量测定,血清蛋白质变性程度 (免疫电泳法)的测定,抗原抗体活性 (沉淀反应、凝集反应)的测定,以及红细胞酶活性降低率的测定等。
三、通过血迹解读罪犯的人身信息
(一)通过法医认证学可以知道血迹所反映的罪犯人身信息
在法医的物证鉴定和检验过程中,通常用到法医物证学。而血迹是法医物证鉴定过程中常用的证据之一,血迹的验证过程主要是针对红细胞酶的鉴别以及红细胞血型的鉴别,这其中包含了A、B、O血型的鉴别和MN血型的鉴别;另外更精确的鉴别就是对DNA的鉴别。DNA作为最新的鉴别方式,可以说是在法医鉴别史上一个空前的飞跃,因为DNA血型的鉴别可以精确到具体个人,这往往对破案起到一个决定性的作用。
(二)通过血液痕迹来确定案发现场的罪犯
1.针对案发现场罪犯留下的血指纹来确定罪犯。大部分罪犯在犯罪后精神紧张,急于逃离现场,这样就会在案发现场留下带血的指纹,对于清晰的指纹,我们可以通过计算机犯罪系统对比来确定罪犯。
2.对于案发现场带血手套印,足迹、袜印的鉴定。很多谋杀案罪犯都会在作案时带手套,我们可以通过对带血手套印和血足迹、袜印的大小及形狀来跟踪和对比相关证物来确定罪犯信息,有经验的刑警可以通过足迹就判断出罪犯的年龄,身高及性别等,对破案提供决定性的帮助。
四、结语
命案现场中血迹为最普遍的痕迹物证。如何从现场血迹中获取更多的犯罪信息,是现场勘查的关键和重点。勘查人员要养成“全、细、准、狠”特点,这样才能不断提高现场痕迹物证的提取率,提升现场勘查的质量,提高现场勘查的分析能力。
参考文献:
[1]张承平、窦大斌、杨忠.论命案现场勘查中血迹勘验和分析.甘肃政法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06,3(62).
[2]吕侠、王云彪.命案现场血迹勘查与分析.警察技术.20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