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闹分配or依法治国?
2016-05-14南方周末
甘肃永昌县一名初一少女自杀,在新年之交搅动了舆论场。经警方调取监控录像与调查取证,时间线如下:2015年12月28日13时许,少女赵某进入超市;13时31分,赵某过安检门时触发警报,在其身上发现德芙巧克力等物品,价值127.8元;14时15分,赵某母亲到场,协商后向超市支付了95元,其间还对女儿进行责打;在母亲与超市营业员协商处理时,赵某于14时33分自行离开;14时55分,公安局接到报警称有人跳楼,正是赵某。此后,一份在当地街头和网络传播的“超市逼死13岁少女”控诉书,引发对超市打砸的群体事件(30日)。另据当地百度贴吧信息,该超市负责人已签字赔偿家长85万。谁害死了这名少女?是超市老板为富不仁,抑或母亲管教不当?这样处理是“我弱我有理”,按闹分配,抑或依法治国?
正方: 一名13岁小女孩,因为肚子饿,徘徊在超市琳琅满目的零食周围,拿了几块巧克力,有多大的罪过?超市老板有仁慈之心的话,送给她吃又如何?这样也就没有如花生命凋零的悲剧了。雨果《悲惨世界》中的冉·阿让因为孩子挨饿去偷面包,被法官判处19年苦役。出狱后,走投无路的他被好心的米里哀主教收留,却偷走银器潜逃,后被警察捉回。主教声称银器是送给他的,使他免于牢狱之灾。他后来洗心革面,做了各种善事。须知:一个人为钱犯罪,是这个人的耻辱;为面包犯罪,是这个社会的耻辱;为尊严犯罪,是所有世人的耻辱。
反方: 那我们就看看警方的调查是怎么说的。“2015年12月28日中午赵某放学后,给其父亲赵某送了牛肉面,赵某告知其父亲不想吃饭想喝饮料。”请问,这是吃不上饭饿的吗?“(超市营业员)在赵某身上发现了藏匿的80克德芙巧克力3块、40克德芙巧克力7块、喜之郎果冻1个、衣帽挂钩1个、盒装心形巧克力一盒等商品,价值127.8元。”这十块巧克力就超过一斤!这个小本经营的超市不是慈善机构,能经得住这样偷吗?叫赵某父母过来,相对于报警处理,难道不是仁慈之举吗?以后超市经营者长个心眼吧,遇上这样的事直接让警方处理。
正方:一个贫困家庭的女孩子,看到家境优裕的同学吃巧克力,很艳羡,很想尝一尝,一念之差伸出了手,这种心情我们难道不能体会吗?不就是因为穷吗,有钱买谁会去偷?有那么多穷人说到底还不是因为体制有问题吗?穷人也有尊严。只有冷漠的社会,才会践踏穷人的尊严。
反方:“我穷我有理”“我弱我有理”,这种穷横的逻辑真是没有底线。侵犯别人产权的人,有什么尊严可言?在某些自由派眼里,什么都是体制的错,便秘与月经不调都要怪体制。这种民粹主义的论调如果成为主流舆论,必然导致秩序的崩溃与社会的瓦解,民粹是大洪水的先兆。
正方: 超市老板不愿给这个小女孩吃几块巧克力,结果赔了85万,回过头来看必定后悔不迭吧?给别人方便就是给自己方便的道理,现在有更深刻的体会了吧?跟一个小孩子过不去,结果自己倒了大霉。即使从功利的角度,仁慈之心和与人为善也是最优策略,为富不仁撞大树。
反方: 在这个事情中超市老板有什么过错?这个女孩自杀的直接原因也是母亲的责骂,该负责任的也是母亲;至于拿女孩自杀来逼超市老板赔偿,如果涉嫌敲诈勒索,法律应该追究。让无辜的人担责赔钱,只能助长不要脸的民粹逻辑,令产权得不到保障,并让社会越来越不稳定。
(摘自《南方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