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职“双师型”师资队伍保障体系建设探究
2016-05-14王若霞
王若霞
近年来,随着职教攻坚计划的逐步推进,如何建设一支思想素质好、学术水平高、教学能力强、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的“双师型”教师队伍,是摆在各中等职业学校面前的一个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提出,“以‘双师型教师为重点,加强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教育部《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行动计划》进一步明确:“以创新‘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政策机制为突破,以‘校企合作职教师资培养培训体系为保障,以教师队伍数量补充和能力提高为重点,全面提高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但是,从目前的实际效果来看,“双师型”师资队伍的建设还存在需要化解的矛盾,如中职“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工学矛盾,培训内容与教师教学实践脱节,政府缺乏对“双师型”教师的资质认定机制,采用的激励机制不完善,培养形式、渠道过于单一,挂职流于形式,等等。如何解决这些问题?笔者认为,“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长期工程,首先必须搞好“双师型”教师队伍保障体系建设。
一、建立和完善职业教师培养体系
中职学校教师,原来基本上都是从普通教育本科院校、大专院校毕业的学生,从事中职教育有些“先天不足”。目前,国家加大了应用型本科院校、大专院校的建设和应用型研究生的培养建设,这样就可以从源头来保障未来中职教师的双师型素质。
职业师范院校进行职业教师培养,要培养集普通教师素质和工程师素质于一体的教师,也就是说,应该把培养理论与实践并重的高素质复合型职业教师作为培养目标。
在课程设置上,要改变过去偏重于理论教学的状况,增强职业教育实践课程、职业工种操作实践课程、人际交往与行业职业道德素质课程等方面的比重。
在毕业设计与实践环节,要强化企业实践和动手能力的培养,强化行业领域的具体操作程序的培养。
二、建立和完善中职学校教师培训机制
近几年实行的国培项目、省级骨干教师的培训,从实际效果来看对提高教师的“双师型”素质有效果,但还不是很明显。造成这一现状的主要原因,是国培、省培项目更多侧重于教学方法的运用、专业常规操作能力的培养,而与企业密切相关的行业专业操作技能培训涉及很少。中职“双师型”教师的培训,必须建立在与企业密切合作的基础之上。
1.建立中青年教师校企轮岗培训制度
轮岗培训是指中职学校结合开设专业的发展方向,联系专业对口的企业,把中青年教师分成两部分,一部分留校教课,一部分深入到企业实践,半年或一年轮换一次,而且要把这种轮岗形式常态化,形成固定培训机制。通过轮岗培训,教师的实践教学能力和职业岗位操作技能得到很大的提高,专业教师也能掌握所教专业相关生产领域中应用的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这样就能更有针对性地开展教学,讲起课来不但能更好地联系生产实际,而且能更好地开展实训,从而成为真正的双师型教师。
2.建立顶岗实训培训制度
中职学校在三年级学生实习之际,可以选派教师与学生同步进厂。学校与企业达成协议,明确教师在企业的工作岗位与职责,接受与工厂的工作人员同样考核,逐步形成教师到企业单位顶岗工作或实践锻炼的长效制度,使教师熟悉和掌握本专业、本行业前沿发展态势。教师顶岗实践既可以指导学生的企业实习,也可以成为联系企业、学校以及学生的纽带,实践能力也得到了锻炼。
3.完善“产学研”相结合的“双师型”教师培训机制
中职教育也试行过“产学研”相结合的“双师型”教师培训模式,但实行起来很困难,原因是专业教师没有能力参与到具体的行业中。笔者认为可以在轮岗培训、顶岗实践的基础上,完善“产学研”相结合的双师型教师培训机制。学校可以鼓励专业教师到相关企业兼职,帮助那些具有“双师”素质、能在“产学研”中创造较好效益的教师先动起来,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积极参与到合作企业的生产、设计、开发、经营中,进一步加强校企真正的合作。
三、健全“双师型”教师管理机制
1.建立“双师型”教师单独考核制度
为了保持“双师型”教师队伍的稳定, 笔者建议对“双师型”教师采取单独的管理办法。例如,每隔两年对“双师型”教师的业务素质考核一次,对业务能力差的实行淘汰,限期进企业进修培训,合格后再恢复“双师型”教师资格。这样也可以调动中职教师到企业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良性循环的实践学习氛围。
2.建立培训管理制度
近年来,各地十分重视在职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并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来支持强化这一工作,但从实施的情况看,教师走进企业还有很多的障碍。由于教学工作量大,平时没有时间下企业,而假期中教师又不愿用业余时间下厂学习,最终专业课教师的挂职锻炼往往流于形式。
有鉴于此,我们提出顶岗、轮岗形式的中职教师培训制度,对于这些培训制度,学校必须建立对应的培训管理制度。最好是实行双层管理模式:一是执行与企业员工相同的纪律、工作考勤制度,二是学校针对培训的目标进行监督管理,建立个人培训人事档案。
四、完善“双师型”队伍建设的保障体系
1.学校应制订“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保障制度
对轮岗到企业实践培训的专业教师,学校要有制度支持,解决教师生活上的困难,解除教师的后顾之忧。例如,对于教师参加职业资格鉴定的费用、培训费用给予全额报销,并从评优评先、职称晋级等方面给予照顾。
对于“双师型”教师的课时费,要比在校一般教师的课时费上浮一定的比例;在政府没有统一“双师型”教师待遇前,学校可制订出“双师型”教师的津贴补助标准,对取得不同等级的“双师型”教师发放不同的津贴。
2.建立企业接受教师实践的法律制度
为了鼓励企业接受中职教师的实践,政府财政可以考虑向企业免除部分税费、给予相应补贴,并建立相关的法律制度。比如: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企业支持职业教育的义务,对履行义务的企业在税收上给予优惠,对不履行义务的企业加收职业教育附加税。
3.改革用人机制,多渠道解决“双师型”教师来源问题
目前一些中职学校引进人才难度较大,存在无人可进或有人难进、有人无编或有编无人的现象。这就需要政府人事部门改革中职学校人事制度,比如,对于担任兼职教师的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允许其转为学校事业编制,形成企业、事业人事编制的流动制度;设立专项资金,建立吸引人才的有效体制。
(责编 周继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