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
2016-05-14
对行贿犯罪不该“网开一面”
王威
据《民主与法制》杂志2016年第2期《受贿官员被判刑,行贿人为何逍遥法外?》一文介绍,法院认定上海市松江区副区长王军收受包某贿赂100万元并为其谋利,受贿的王军受到了法律制裁,但为不法目的行贿的包某至今没被立案追究刑事责任。其实在司法实践中,这种对行贿犯罪网开一面、“罚酒三杯”的现象并不少见。
正如有学者指出,重打击受贿轻打击行贿就如“一方面我们枪毙感冒患者,毫不留情;另一方面却放任各种病菌的蔓延,去感染健康人群”,其结果就是,行贿越来越盛行,贿赂犯罪也随之愈演愈烈。受贿者应予严惩,但这不能成为放纵行贿行为的借口。行贿和受贿存在着一大不同,有资格受贿的人只是拥有权力资源的一小部分人,而可以行贿的人则几乎是全部社会成员。如果行贿成为被默许、不被严惩的行为,社会中的所有成员都可能卷入,腐败就很可能在社会中广泛蔓延,最终的结果必然是腐败渗入了每个毛孔,道德底线全面溃败。
近年来,葛兰素史克行贿案等引起社会的高度关注,让人们看到了行贿犯罪的“主动性”以及腐蚀公权力的严重社会危害性。不久前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就加重了对行贿犯罪的处罚,包括对行贿犯罪增加“并处罚金”规定,对行贿犯罪从轻、减轻、免除处罚的条件予以严格规范等。
依法严格惩治行贿犯罪,加强刑罚威慑效应,是有效遏制腐败的必然选择。一方面,行贿罪的刑事立法还应继续加以完善,如取消行贿犯罪中的“谋取不正当利益”要件,增设“追缴行贿犯罪所得”条款等;另一方面,还要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确保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制定实施了,并不代表它就能自动发挥作用,司法者要带头认知、遵守法律,准确把握法律的界限,使违法犯罪活动一定受到制裁和惩罚,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严格公正司法、严肃追究行贿犯罪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更是关乎国家法制的权威、关乎社会公众对法治的信心。
官员喜欢“打招呼”实乃贪欲所致
池墨
《民主与法制》2015年第36期刊登的《环保局长为何总给排污企业打招呼?》一文,对九江市环保局原局长、党组副书记黄先才的腐败问题进行了报道和剖析。黄先才担任九江市环保局局长后,多次为下属企业“打招呼”,让一些污染企业免遭罚款和减轻处罚。投桃报李,这些受到黄先才关照的污染企业,为他送上了一份份厚礼,结果,也将他送进了监狱。
环保局长为何总给排污企业“打招呼”?笔者认为,这其实是贪欲所致。因为在“打招呼”中,自己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钱财物甚至色,仅凭自己一张嘴,就全部可以纳入囊中,可以说是得来全不费功夫。官员喜欢“打招呼”,这其实正是官员的敛财之道。
“打招呼”的实质就是权钱交易,官员利用手中的权力,为他人办事,而受到官员关照的人则拿钱财来孝敬官员,二者是各有所需、各取所需,这是典型的狼狈为奸。
为别人“打招呼”,这其实也是很多官员都喜欢和擅长的。官员们明白,只要自己一句话,一来可以为别人办事,二来也可以让自己捞到好处。所以,很多握有实权的官员,就利用“打招呼”来换取自己想得到的东西。
那么,我们就不难理解环保局长为何总给排污企业“打招呼”了。环保局长为何总给排污企业“打招呼”?这是敛财的一种手段!环保局长为何总给排污企业“打招呼”?这是贪欲使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