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民族地区“村官”流失之困
2016-05-14刘希平陈彬
刘希平 陈彬
湖南部分民族地区村级组织带头人队伍,正呈现年龄老化、知识弱化、工作虚化等问题。让大学生“村官”安心农村工作,需要突破和创新选拔使用机制
“一批优秀的年轻村干部要走了,想挽留,但没有条件挽留,最终还是走了。”
“优秀的年轻村干部走了,留下的村干部年龄越来越大了,村里要怎么发展?”
“难发展!”……
这样的对话,对湖南省政协常委、省政协民族宗教委员会(以下简称民宗委)主任李壮丽来说,并不是第一次听到。
2015年4月到11月,湖南省政协民宗委组成调研组先后深入长沙、株洲、常德、益阳、湘西、邵阳等民族地区和非民族地区乡镇、村,就如何发挥民族地区村级组织带头人作用,走访了解情况。
“几乎每到一处都会有类似的反映。”谈及调研过程,李壮丽深有感触。
“民族地区村级组织带头人队伍年龄老化、知识弱化、工作虚化等问题已十分突出。”在李壮丽看来,由于经济落后、观念陈旧、待遇偏低,民族地区村引不来人、留不住人、缺乏产业和资金,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行和作用发挥正深受影响。
“三不对等”
在益阳市桃江县鲊埠回族乡,乡党委书记符赛龙一直苦于“村官”人才的缺乏,却又无可奈何。“因为条件艰苦、工作任务重、待遇差,没人来。”
鲊埠回族乡里的村支书,平均年龄56岁,且文化水平普遍不高,中专学历2人,高中学历5人,初中学历2人,小学学历1人。为此,符赛龙想了很多办法,乡里也出台了一些优惠政策,但效果仍不理想。
事实上,鲊埠回族乡所面临的问题在一些民族地区较为普遍。
调研组发现,湖南民族地区村级组织带头人大多为五六十岁,甚至还有“40后”,35岁以下的很少,且只有少部分为高中以上学历,大部分是初中学历,极个别还是小学文化。
更为严峻的现实是,民族地区九成以上农村优秀青年外出务工,村级组织吸纳优秀人才的难度大,缺乏新党员培养和发展的基础,后备力量严重不足。
“由于很多农村优秀人才长期在外,只能‘矮子里选高子,一些素质低的人也被选成了基层干部。”龙山县政协主席吴少叶说,这类人当选后不能公平任事,服务群众不到位,在贫困户确定、低保对象选择时往往优亲厚友。
除此之外,调研组发现,一些村干部对政策的理解能力以及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也相对薄弱,甚至部分村“两委”负责人自身都长期处于贫困状态,无法发挥带头致富的作用。
对于村(社区)干部的管理,同样面临困境。村(社区)干部亦“官”亦民,具有双重身份,一些责任心不强的村干部对制度缺乏敬畏之心,甚至随时准备“闪人”。
一直以来,对村干部的管理制度大多是乡镇一级制定,而乡镇受自身财力和职能限制,制定的制度深度不够,奖罚手段较少,难以发挥激励作用,对他们难以进行有效监管。有的村干部法治意识淡薄,利用职务之便贪污、侵占。而这与“管在平时的少、管在前头的少”息息相关。
李壮丽认为,民族地区村级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的问题具体表现为“三不对等”和“一个不适应”,即工作要求与队伍素质不对等、工作职责与手中权力不对等、工作待遇与工作量不对等,以及工作方法与形势变化不相适应。
留人难题
据笔者了解,为破解农村人才困境,湖南近年来采取了“两推一选”和“公推直选”等形式优化队伍结构。在调研组看来,这些模式的机制还不够健全。
“受传统思想和宗族势力影响,部分有文化、有能力的人才没有被发展为党员,而部分有文化、有能力的党员又长期在外经商务工。”李壮丽说,目前一些村(社区)干部的选拔仍然没有脱离“由少数人选人,在少数人中选人”的模式,缺少对选拔使用机制的大胆突破和创新,因此年轻、有文化、有能力的村级组织带头人不多。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是培养新农村建设骨干力量和党政干部后备人才、夯实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重大举措。去年,湖南调整了大学生“村官”政策,采取大学生“村官”与选调生并轨方式运行,即以选调生方式先行解决大学生公务员身份,再下到乡村任“村官”。
对此,湘西州政协主席龙德忠有些担忧。“并轨后的选调生任村官,各地分配名额总数相对较少,难以满足贫困地区农村对人才的迫切需要。今年并轨后,湘西州名额只有50名,与全州近2000个村的需求相差太远。”
大学生“村官”来了,能不能留住,也是一大难题。“地方政府对大学生村官缺乏硬性管理指标、奖惩措施,导致大学生村官队伍综合效应难发挥。”龙德忠说,部分大学生“村官”不安心农村工作,常常中途通过考公务员、考研、择优选拔等途径离开农村。
在吴少叶看来,对村级组织带头人队伍的培养教育,载体不够丰富,平台不够完善,措施缺乏针对性和常态性,也影响着村级组织带头人在农村的长期发展。
现实窘境
笔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经济待遇不高,也成了影响村干部队伍发展的另一大因素。
张梅生是鲊埠回族乡的一名村支书,每月工资1200元,村主任、妇女主任等村干部待遇更低,而外出务工每月收入可达三四千元。
“自从当了村干部,家里的农活我基本没有做过。”张梅生说,由于住户分散、事务多,村支书、村主任和会计基本天天都在忙村里的工作,自家的农活顾不上。
村干部的工作不仅繁重,而且烦琐。两口子吵架,找村干部调解;哪家丢了农具,也找村委会处理。除了这些,民族地区的村干部还多了一项维护民族团结稳定的重要任务。
近年来,政府服务“末梢”延伸到了村(社区),让群众得到更多更好服务的同时,却加重了村(社区)干部的负担。
还有一些村干部认为待遇低,出路也窄。比如,近年来,龙山县村(社区)干部进入公务员队伍的仅有9人,占村(社区)干部总数不足0.2%;激励效应不明显,特别是40岁以上的干部在出路上基本没了盼头。
有的村干部告诉调研组,只有当了4年以上的村支书,每个月才有几十元的生活补贴,而其他村干部的养老、医疗等保险都没有相关优惠政策。甚至有村干部自嘲说:“在职时像五保户,退休了不如低保户。”
调研组认为,缺乏完备有效的保障机制,村级组织带头人待遇偏低、保障偏弱,“政治上无奔头、工作上无劲头、经济上无甜头、离职后无靠头”的情况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导致部分带头人进取意识不强,工作动力不足。
如何解困
“民族地区要同步实现小康,难点在乡村。”李壮丽建议,各级党委要把培养、选拔农村基层组织带头人放在农村党建工作的第一位;将改革和调整过程中的党政机关富余干部选派到村任职,推动制度创新、鼓励干部分流,营造全社会重视扶持乡村工作的良好氛围。
湖南省政协委员、省供销合作总社监事会主任彭秀琍认为,在政府通过政策资金扶持,吸引优秀人才进入带头人后备队伍后,对带头人的培训工作刻不容缓。
如何培训?彭秀琍给出了三招。
一是“请上来”培训,每年有针对性地举办示范培训班和后进村强化培训班;二是积极“带出去”培训,学习其他地方做得好的经验;三是积极搭建省市县农村合作平台,组织专家对带头人进行现场培训指导,切实提高他们的实用技术水平。
龙德忠则认为,民族贫困地区基层农村组织带头人,特别需要大学生“村官”这股有生力量予以充实。
龙德忠建议,对湘西州、怀化市等民族贫困地区,在推行新的大学生“村官”与选调生并轨政策的同时,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增量、提升质量”的原则,继续聘任大学生到村任职;也可在政策与资金上支持民族贫困地区自主安排大学生“村官”,在选拔上体现“人岗相适应”“村官本土化”“选聘科学性”的宗旨,把有志向、有奉献精神的大学生选拔到贫困地区“村官”队伍中来。
龚海华是湘西州花垣县排碧乡十八洞村的一名大学生“村官”。龚海华认为,大学生“村官”既需要接触群众,融入农村一线,也需被安排到重点工作锻炼,应充分考虑大学生“村官”年轻、素质较高的特点,鼓励基层党委突破资历、台阶、平衡照顾等观念束缚,不拘一格降人才,大胆提用成长迅速、条件成熟的大学生“村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