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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 流动 建构

2016-05-14杨高鸽

人民音乐 2016年9期
关键词:音乐学女性主义建构

世纪70年代,受第二次女性主义运动的影响,音乐领域开启了女性主义的音乐研究。女性主义理论为探究音乐的社会文化意义开辟了一个全新的视角,推动了音乐理论的发展,现已发展成为西方音乐学术界极为热门的话题。因此,西方的女性主义音乐论文与著作也逐步被译介到国内。1997年,译文《女性主义的学术成就及其在音乐学中的情况(上、下)》{1}首次向国内的音乐学者介绍了女性主义在国外的学术成就,并对女性主义在音乐学中的运用提出了建议。1999年郑苏在其《近十年EML在西方的新发展与女性主义研究》{2}一文中介绍了西方民族音乐学的发展路向以及女性主义的专题研究状况,并列举了一些可以运用女性主义理论视角进行研究的中国音乐课题。2003年女性主义音乐批评的开拓者麦克拉蕊的专著《阴性终止:音乐学中的女性主义批评》{3}也被翻译成中文出版发行,该著主要对西方古典音乐以及部分流行音乐进行了分析,通过运用女性主义批评理论对音乐文化作品中的社会性别问题进行了阐释。2011、2012年美国西雅图大学谢锺浩教授所翻译的两本社会性别研究论文集《音乐学与差异——音乐研究中的社会性别和性》{4}(Musicology and Differrence-Gender and Sexuality in Music Scholarship)与《音乐和社会性别》{5}(Music and Gender)相继出版。其中《音乐和社会性别》是第一部被翻译成中文的民族音乐学社会性别问题研究的论文集,{6}对国内学者了解西方民族音乐学的社会性别研究前沿动态、研究方法、开拓学术视野具有重要的意义。

“社会性别”(gender)是与“生理性别”(sex)相对的概念,强调人的性别并非由生理决定,而是在成长中获得性别认同的,通过社会的建构而成长为男人或女人。如法国著名的女权主义者西蒙·波伏娃在其女性主义名著《第二性》中所说:“女人不是生成的,而宁可说是逐渐形成的。”{7}“社会性别”这一概念的提出使人类对性别的认识产生了质的飞跃。因此运用社会性别理论对历史文化进行研究成为西方学术界一个重要的分析范畴,其研究的核心是“揭示社会性别体制的状况,分析导致其产生和再生产的社会机制,以最终实现两性平等”{8}。《音乐和社会性别》这部论文集由加拿大约克大学的贝弗莉·戴蒙德(Beverley Diamond)和芬兰埃博学术大学的皮尔蔻·莫伊萨拉(Pirkko Moisala)两位音乐人类学家合编,她们都曾在女性主义音乐研究方面有过理论建树,其中皮尔蔻·莫伊萨拉自1993年以来,一直担任国际传统音乐学会音乐和社会性别研究小组的共同主席。该文集汇集了14篇来自来自美国、加拿大、芬兰、德国、克罗地亚、爱沙尼亚等国的音乐家和音乐人类学家的文章。全书分“音乐表演和音乐的表演性”“讲述生活的故事”“处于民族国家重大历史时刻的性别化的音乐场所”“社会性别化运作中的现代技术”四部分,充分展示了社会性别认同、音乐认同如何在特定的语境脉络中纵横交错、关联交织、互相影响。

该论文集建立在之前音乐学界有关社会性别的一些研究基础上{9},但又有所不同,两位编者在“导言”中对此做如下介绍:“这里的研究对象不仅在互相关系上而且在自身内部都具有文化上的多元性,这里的音乐交流是不同文化间的交流,是互动的,也是对目前影响每一个人类社会的势不可挡的种种巨大变化作出的反应。”{10}同时,编者强调该文集与之前的研究成果大多为描述性、定义性以及主要以补偿性的民族志为主等主要特点相较,《音乐和社会性别》在提供解释性的见识以及对理论模式的探讨上前进了一步,对一些问题的反思也更加深刻。音乐人类学社会性别研究领域的创始人之一马西娅·赫尔顿在为这本论文集所写的“跋”中做如此评价:“这本文集作为一个良好的开端,终于把社会性别作为音乐诠释和分析的一个主要工具放在一个妥当的地位了。”{11}

现从如下几个方面对《音乐和社会性别》这部文集的特点进行概括:

一、多样化的课题与流动、多元的社会性别

社会性别研究原本就不是铁板一块而是一个开放的体系,一个四通八达的网络,本文集首先汇集了多样化的研究课题,为读者展示了世界多个地区、多个民族、多种音乐文化以及当代数字音乐技术中的社会性别问题;地理区域涵盖了北美洲、欧洲、非洲、西亚多个地区,其中不仅有欧洲乡间的婚礼、非洲的公共广场还有北美的教室或者工作室、克罗地亚的电台广播;研究领域涉及音乐文本、音乐表演、音乐社会活动、音乐创作、音响混音工程、音乐教育等多个领域;所涉的音乐类型不但有民间音乐还有古典艺术音乐、流行音乐、电子音乐;既有常态化的日常生活状态中的音乐社会性别问题,也有当国家和社会在发生战乱这种波及全社会的重大事件中的音乐的社会性别表现。其次,受到后现代主义思潮中不定型、非同一、去中心等理论话语方式的影响,本论文集中所展示的社会性别并不是固定不变的模式,而是具有流动性、可塑性的特征。如皮尔寇·莫伊萨拉在其《芬兰作曲家凯雅·萨利亚霍社会性别身份的调整适应:作为流浪者的女作曲家》一文中运用了布瑞道梯有关社会性别流浪变迁的认识论,揭示了这位芬兰的著名女作曲家自身内部与社会外界的互动过程中社会性别认同与主观立场如何根据情势和社会文化环境的变化而发生的变化以及在此过程中所采取的诸如否认自己的女性地位使其中性化,或者掩盖、伪装自己的社会性别,利用“权力”等多种策略调整适应的过程。本文集第三部分的三篇文章均是探讨当国家“共同体”在经历危机、稳定性受到挑战和威胁的历史关头所表现出来的音乐社会性别调整、变化与建构的过程。如奈拉·塞里巴希克的《战争时期男性和女性的定义:1990年代克罗地亚流行音乐中的形象》探究处于战争时期的塞尔维亚和克罗地亚为达到不同的目的如何运用运用社会性别的隐喻和象征来表达各自的民族文化模式,建构社会性别的界定,以及战后音乐中的社会性别关系所发生的变化。另外,女性主义研究从来就没有一致确定的研究模式,多元并置一直是其主要的潮流,研究者使用多种不同的方法各显神通为女性主义研究开疆拓土。加之本论文集各位作者不同的学术背景以及广阔的研究视域,文集兼收并蓄来自音乐人类学、音乐历史学、女性主义研究、音乐创作学、音乐教育、流行音乐研究、音乐技术研究和社会学等学科专业的方法,呈现出多元化的特点。女性主义音乐研究先驱者之一的埃伦·考斯考夫在其为本书作的序中也如此评价:“《音乐和社会性别》大概是第一部结合了各种不同的反映近期女性主义研究和音乐研究方法论的音乐人类学文集。”{12}如安德拉·麦卡特尼的《赛博格经验:海德格·韦斯特坎普的作品〈喘息的空间〉中表现的技术、自然和人体之间的矛盾和紧张关系》在分析这部电声作品的音乐文本时与传统的依赖乐谱分析的方法不同,她采用了詹姆斯·坦尼(James Tenney 1992)的分析方法,该方法所依据的是格式塔认知理论,通过聆听来获得对作品的分析,将听众的理解也纳入其中。通过对聆听的分析,作者展示了不同的听众对该作品的性别化反应以及技术、自然和人体之间的矛盾关系。凯伦·裴格雷的《社会性别、话语权、地点:学生在“音乐技术”课程中的互相调整沟通》一文,虽然属于音乐教育的范畴,但却用运用了人类学家玛格丽特·罗德曼所提出的“多元场所”的理论框架探讨技术如何影响了音乐教室的空间,以及参与课程的男生和女生在不同的空间中为达到自我实现的目的而采取的各不相同的性别化调整适应策略;简·鲍厄斯的《一位女性黑人布鲁斯歌唱家的传记写作》一文则是引用了多种理论来对杨西妈妈的行为和经历进行多方面的解读,其中包括生活叙事、自传文学、男性布鲁斯歌手的叙述、布鲁斯乐人的社会角色、黑人妇女的历史以及女性传记写作等理论与方法;米歇尔·吉斯柳科的《巴阿卡俾格米人的表演和现代性:仔细探查平等主义的雨林觅食者的奥秘》运用音乐表演的研究方法。众多不同的研究方法使读者更加深刻地理解各种不同的语境中社会性别的表现。

二、将日常音乐生活纳入研究之中

日常生活通常被主流的学术传统所忽视,然而“作为人们生活的最重要场所,日常生活世界的重复性恰好实现着其个体再生产的功能。性别角色规范作为个体再生产的重要内容内容之一,就是在日常生活世界不经意地通过长期重复活动建构并固化的。”{13}因此,以反思和批判精神为己任的女性主义研究自然将日常生活纳入聚光灯下进行探析,从细微之处体察日常生活的点点滴滴,发现那些平时我们熟视无睹的两性关系。“通过日常世界活生生的个体经验来揭示组织现有统治秩序的社会关系,它提供一种从‘个人的走向‘政治的以及理解制度因素对个体生活影响的方式。”{14}《音乐和社会性别》的第二部分就以“讲述生活的故事”为标题,但几位作者对生活故事的聚焦点各不相同。贝弗莉·戴蒙德的《爱德华王子岛居民音乐生活故事里有关社会性别的诠释》选取加拿大爱德华王子岛上居民的音乐生活故事作为研究对象,探讨个人和社区如何通过音乐选择、美学价值以及音乐风格的取舍来建构他们的身份认同。简·鲍厄斯论述了他在为杨西妈妈撰写传记的过程中所遇到的困难。皮尔寇·莫伊萨拉则以芬兰一位女作曲家为例探讨社会建构的问题,通过对这位作曲家的调查与访谈揭示她在日常生活以及职业生涯中如何根据情势及文化环境的不同对自己的社会性别及身份认同做出调整适应的策略。玛格丽特·迈尔斯的研究对象是由于音乐学界的忽视与贬低而“藏匿”于1870—1950年间这段历史中的欧洲女子乐队,填补了这一时期音乐史中女性音乐活动的空白。

然而在此需要强调的是其中一些文章不仅仅关注日常的音乐生活的“事件”本身,而是探析这些生活故事如何被“讲述”的问题。如贝弗莉·戴蒙德在她的文中强调的那样:“我们的意图是研究话语,探索社会性别以及其他身份认同如何通过话语得到清楚的表述,而无意激发对这些身份认同问题的直接讨论和分析,也不对这些问题作过分强调。”{15}由于口头叙事本身并不是纯粹反应式的,而是必然隐含一定的立场,因此面对口头叙事时除了了解叙事者获得了什么成就,作了什么事情之外还要了解他们的目的与意图,甚至他们讳莫如深的事情。对于生活故事的“讲述”,作者们运用了不同的方式,其中贝弗莉·戴蒙德的文章主要涉及解读这些故事使用的框架,她提出将本质主义与建构主义相结合的“双读”的诠释框架,他认为不应该将本质主义与建构主义对立起来。因此他在文中前半部分运用本质主义的解读方式寻求音乐生活故事中的相似性与呈现出的某种“模式”;后半部分则运用建构主义通过3个个案的展示,致力于揭示社会性别的偶然性,探究这些个案中的主体如何在调整和应付社会环境和坚持个性时所采取的策略。然而作者同时又强调所谓的本质主义又是建构的,可变的。同时她的文章对于讲述生活故事时“话语风格转化”以及“话语里创造性的对话”等不同的讲述方式中所隐含的性别与身份认同问题的探讨也颇有见地。简·鲍厄斯的《一位女性黑人布鲁斯歌唱家的传记写作》则涉及讲述的“真实性”以及叙述主体对一些问题避而不谈的选择等问题。皮尔寇·莫伊萨拉对芬兰女作曲家音乐生活故事的探讨则侧重于音乐生活故事环境的变化。

三、以语言为切入点探究音乐中的

社会性别问题

在传统的学术研究中日常的谈话往往被当作“闲话”或琐事的表达将其排斥在外,然而后现代主义者却提出一套“话语建构论”论的观点,他们认为现实世界在很大程度上是语言的建构物,因为语言决定了对现实世界进行思索的方式,并用语言将其表达出来。因此福柯提出的著名的“话语分析”理论被文化研究者们广泛应用。因此对某一社会现象的研究也可以将其看成话语的建构物,揭示其在特定话语系统的制约下建构出来的机制和过程。关于语言与社会性别之间的关系,后结构主义者们强调“语言在交流、解释和反映性别角色中有重要地位(后结构主义者认为,语言不仅指词语,而且指意义系统,它决定了讲话、读书和写字)。”{16}因此对语言进行分析为社会性别的研究提供了一个特殊的路径。上文中所述日常生活的“讲述”方式的问题也应属于这个范畴,只是笔者为叙述之便将其分开论述。《音乐和社会性别》这一论文集中海尔密·贾维洛玛的《一个芬兰帕里曼尼民间音乐家群体的社会性别建构》一文为我们提供了利用语言分析社会性别的范例。作者运用社会学家哈维.塞克斯(Harvey Sacks)的“成员类别机制”这一话语分析模式,以芬兰一个小镇上的帕里曼尼业余民族乐团的音乐活动为例,抽取其中关于节目选择的互动交流、有关女性表演视觉形象以及排练活动中煮咖啡等琐事的互动对话,揭示了在音乐活动的过程中如何运用语言微妙地对社会性别机制进行建构的过程。同时作者对录音的记录使用了多种不同的符号来表示谈话中省略、停顿、发出的各种声响等,这种描述方法使记录获得了一种“现场感”,这一方法在我们对录音资料进行整理时也可以借鉴。

四、纳入研究者的经验

随着实证主义的衰落,追求“客观”“科学”的研究逐渐受到质疑,个体的自我意识和主体性被重新审视。研究者逐渐意识到在研究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充斥着主观性。20世纪七八十年代民族志的写作方式也受此影响由科学式的民族志转换为实验民族志(或称反思民族志),将研究者自己放到了探索问题的中心点。“人类学家对自我进行反思的意识已经成为其关注他者自我的重要手段。”{17}女性主义研究不仅接受研究者的主观立场,“有些女性主义者甚至强调,就女性主义研究而言,如果在研究报告中没有任何研究者的个人经验,就肯定是研究者在隐藏自己,或者没有认知到个人经验的重要性,这样的报告就是不完整的或者说在学术上不真诚的。”{18}《音乐和社会性别》一书突出了研究者的主体意识。首先,在书中每一个部分的介绍中对研究者主观个人的视角进行了剖白。本书的导言部分,编者还将学者们对“社会性别”的含义、欧美白人中产阶级女性主义者的观点可能会遮蔽他者的声音以及她们各自在“田野”过程中或在工作中亲身经历的一些遭遇等问题的讨论用互动的对话方式公示出来,使读者切实地了解她们认识中的碰撞。在民族志中加入研究者的身影使读者能够体会到研究对象在社会生活及音乐表演中所表现出来的变化性与丰富性。如米歇尔·吉斯柳科在其《巴阿卡俾格米人的表演和现代性:仔细探查平等主义的雨林觅食者的奥秘》一文中所描述的因当地妇女邀请她跳舞的经历使她获得了了解巴阿卡文化中有关社会性别关系的意料之外的经验。波敦·桑斯特朗的《女性混音工程师》则直接以自己的职业经历作为研究对象。其次,一些论文中还有作者对研究过程的介绍。如玛格丽特·迈尔斯的《寻找欧洲1870—1950年间女子乐队的历史资料》一文作者详细地介绍了她的研究过程,使读者充分地了解她在研究中搜集资料的经验,遇到的问题以及解决方法,这对读者来说也颇具参考价值。

以上虽列举了该论文集的众多优点,但它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首先如本书的译者谢锺浩教授所言,“当今的社会性别理论话语建构归根结底是西方的,从本质上讲是一个欧美族群中心主义的理论建构,是一个在当今作为世界强势语言的英语里壮大起来的、集中反映了欧美白人中产阶级价值观的建构。”{19}这本书即是如此。因此音乐的社会性别研究仍要听到“他者的声音”。另外,“女性主义社会学家莉丝.斯坦利和苏.怀思将女性主义研究视为一种具有女性主义意识(feminist consciousness)的研究,这种女性主义意识植根于女性独有的具体的日常生活经验之中,是女性对社会实在的独特观念的表达,因此他们强调只有女性才能成为女性主义者、具备女性主义意识并进行女性主义的研究。”{20}然而,自从女性主义研究进入“社会性别”的阶段后,不仅“社会性别”的概念更加客观、中立,而且也非仅仅研究女性的问题,已将研究范畴扩大到了两性关系,自然也就包含了男性。本论文集的研究者全部为女性,缺乏了男性研究者的立场,从而缺少了理论上的对话与碰撞,长此以往则有推翻男性中心论的同时又陷入女性中心论的泥潭之嫌。

国内的民族音乐学学者也开始了以女性主义的视角对中国音乐进行研究,并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21}从现有研究成果来看,研究的范围主要集中在仪式、庙会等具有特殊意义的重大事件中的女性音乐活动或女性乐人这些课题上,另外由于中国正处于转型发展的历史时期,同时又受到了西方文明的冲突,在这样的历史语境下,多数学者在运用女性主义视角进行研究的同时对于社会性别的变迁问题也较为关注。那么,国内的民族音乐学学者是否也可以将女性日常生活中的音乐及相关事件纳入研究之中?由于历史及文化的一些原因,女性的音乐活动往往都被局限在日常生活中,因此如果关注女性日常生活中音乐活动的考察,同时在对访谈中关注她们对自己的音乐生活如何“讲述”的问题加以剖析的话,应该能进一步推进我国民族音乐学的社会性别研究。

虽然音乐的社会性别研究在西方进行得如火如荼,但马西娅.赫尔顿在她为本书写的“跋”中说道:“把社会性别研究作为一个不可或缺的方面包括在音乐人类学研究中还远远未成为现实。”{22}因此音乐的社会性别研究仍然任重而道远!

{1} [美]珍妮·鲍尔斯《女性主义的学术成就及其在音乐学中的情况》(上),金平译,《中央音乐学院学报》1997年第2期,第61—68页; [美]珍妮·鲍尔斯《女性主义的学术成就及其在音乐学中的情况》(下),金平译,《中央音乐学院学报》1997年第3期,第84—91页。

{2} 郑苏《近十年EML在西方的新发展与女性主义研究》,《中国音乐》1999年第4期,第8—11页。

{3} 苏珊·麦克拉蕊《阴性终止:音乐学的女性主义批评》,张馨涛译,商周出版社2003年版。

{4} [美]露丝·索莉编《音乐学与差异——音乐研究中的社会性别和性》,谢锺浩译,洛秦审校,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2011年版。

{5} [美]贝弗莉·戴蒙德,皮尔寇·莫伊萨拉编《音乐和社会性别》,谢锺浩译,洛秦审校,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2012年版。

{6} 《音乐学与差异》与《音乐和社会性别》这两本论文集虽然前者中也包括人类学的研究论文,后者中又包含了一些西方电子音乐作品的分析以及西方女性主义作曲家的研究论文,但从总体上看前者更具西方音乐史学中的新音乐学特征,而后者则属于民族音乐学的范畴,本文所涉及的著作与论文主要侧重于民族音乐学中女性主义研究视角的研究成果。

{7} 西蒙·波伏娃《第二性(全译本)》,陶铁柱译,中国书籍出版社1998年版,第309页。

{8} 佟新《社会性别研究导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8页。

{9} 在此之前,西方关于音乐的社会性别研究成果主要有:埃伦·考斯考夫主编的《跨文化视野中的妇女和音乐》(Ellen Koskoff edited,An Inruoduction toWomen,Music and Cuiture,Women and Music in Cross-Cultural Perspective,New York:Greenwood Press,1987.);赫尔顿和齐格勒主编的《音乐、社会性别和文化》(Herndon,Marcia,and Susanne Ziegler,eds.1990.Music,Gender ,and Culture .Intercultural Music Studies,I.Wilhelmshaven,Germany:F.Noetzel Verlag.);《音乐世界》也发表了标题为《音乐和音乐研究中的女性》的专刊,其中个收录了有关音乐女性的参考书目表、5篇关于音乐和妇女研究书籍的评论、4篇论文(Herndon,Marcia,and Susanne Ziegler,eds.1991.Wonmen in Music and Music Research.Special issue of World of Music33,no2.);露丝·索莉主编的《音乐学与差异》等。

{10}{19} [美]贝弗莉·戴蒙德,皮尔寇·莫伊萨拉编《音乐和社会性别》,谢锺浩译,洛秦审校,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2012年版,第3页。

{11} 同{10},第336页。

{12} 同{10},第4页。

{13} 郑丹丹《女性主义研究方法解析》,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58页。

{14} 同{13},第30页。

{15} 同{13},第105页。

{16} [美]琼·W·斯科特《性别:历史分析中一个有效范畴》,李银河《妇女:最漫长的革命,当代西方女权主义理论精选》,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162页。

{17} 刘珩《民族志诗性:论“自我”维度的人类学理论实践》,《民族研究》2012年第4期,第43页。

{18} 同{13},第16页。

{20} 同{13},第24页。

{21} 这些研究主要有:余咏宇《土家族哭嫁歌之音乐特征与社会涵义》,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修君、鉴今《中国乐妓史》,中国文联出版公司,2003年版;李娟《民族音乐学中的社会性别研究——一个新颖独特却依旧边缘的研究视角》,《中国音乐学》2006年第1期,第134—137页;吴凡《阴阳鼓匠——在秩序的空间中》,文化艺术出版社2007年版;周凯模《民间仪式中的女性角色、音乐行为及其象征意义——以中国白族“祭本主”仪式音乐为例》,《音乐艺术》2005年第1期,第64—72页;荣英涛《庙会仪式音声与性别身份认同——河北井陉县东头村农历七月十九观音老母庙会个案研究》,中央音乐学院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康平《鄂西北丹江口丧葬仪式中的女性解读》,《艺术探索》2010年第3期,第52—54页;杨采芳《山东聊城礼俗乐班的女性乐人研究》,《歌海》2011年第1期,第10—18页;张益琴《女性在少数民族音乐文化传承中的角色定位与价值——以甘肃文县白马藏族为例》,《艺术探索》2010年第3期,第54—56页。

{22} 同{10},第336页。

杨高鸽 运城学院音乐系讲师,中央音乐学院在读博士生

(责任编辑 金兆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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