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城县花园式单位创建活动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探讨
2016-05-14马春梅
马春梅
摘要:介绍了霍城县花园式单位创建取得的成效,提出了开展创建活动采取的措施,探讨了花园式单位创建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并从合理规划、加强园林行业管理、调动社会力量等方面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与建议,以期为今后的工作提供参考。
关键词:花园式单位;创建;绿化美化
中图分类号:TU98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944(2016)09017302
1 引言
“花园式单位”创建活动作为一项绿化美化庭院的建设活动,主要依托政府领导,同时也离不开单位、群众的广泛参与。这一创建活动有助于调动各方积极性(包括单位、市民和各团体),并可使人们的工作、生活环境得到有效改善,促进城市绿化整体水平的提高,将可持续发展战略落到实处。同时花园式单位的创建有利于构建和谐单位,和谐城市,为城市创造出更加适宜的良好环境,从而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霍城县花园式单位创建活动自开展以来,受到了各单位领导和部门负责人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近年来该县共评定了霍城县江苏中学等“花园式单位”42家。在县绿化委员会指导下,各创建单位成立了“花园式单位”创建工作小组,制定了相关规章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落实了专(兼)职绿化技术人员,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从提高部门绿化水平入手,栽花种草,营造了良好的工作环境,极大地推动了该县的绿化水平。
2 霍城县花园式单位创建活动取得的成效分析
花园式单位的创建有效改善了各机关单位的办公环境和人居环境,不少单位也由此步入了文明单位的行列,为全县文明建设起到了较好的推动作用。
(1)创建单位庭院由单纯绿化向美化方向发展。改变早期色彩单调、美化不足的现象,因地制宜配置园林小品和游憩设施,最大限度发挥园林生态的综合效益。
(2)创建“花园式单位”活动由县城扩展到乡镇,惠远镇、三道河乡、伊车乡等乡镇的一些单位也纷纷开展“花园式单位”创建活动,积极开辟小游园、小绿地、小休憩园,丰富乡村园林景观,美化生产生活环境。
(3)创建“花园式单位”活动由机关事业单位延伸到工矿企业,电信公司、县汽车运输公司等单位也纷纷开展花园式单位的创建活动,并兴起了“比、学、赶、帮、超”的竞赛热潮。
3 花园式单位创建活动的具体评分标准
综合评分总分100分,综合考评得分在85分以上为达标单位,评分标准如下。
能够积极组织单位职工将植树义务落实到实际行动上,把所在地绿化委员会分配的法定绿化任务保质保量的完成,义务植树尽责率高于95%。
单位领导将绿化、美化建设当做重点工作来抓,不仅对管理制度予以完善,更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管护、管理人员。
单位立足于“普遍绿化”或“绿化合格单位”,增加美化范围,提高绿化率,绿地面积与绿地率分别接近单位总面积和商业居住小区的一半,而单位庭院内道路绿化率更是达到100%。
绿化主题符合单位性质,将行业文化内涵充分体现出来。如工厂厂区绿化要以“优质创新”为主题;机关大院则不能过于花哨,应给人以“简朴廉政,为民服务”的印象;学校校园绿化则应将“环境育人”的功能体现出来;军队营区绿化则应展示“钢铁长城”的严肃形象;居住小区绿化则应以“安居乐业”的繁荣景象为主。
要以新颖、独特的视角设计庭院园林绿化规划,既要做到合理布局,层次感丰富又要突出特色,彰显总体景观的效果。
根据单位实际建设相应的活动场地与小花园,供人休息与体育锻炼,同时庭院内配置一定的园林设施、建筑和艺术小品,但要求总体比例适当;且居住小区配备有一定的公共绿地,人均公共绿地不低于7 m2。
不论是庭院中的可绿化地域,还是零散空地均覆盖有花、草和树木,建筑物四周均有相应的花、木相称。
工、矿、仓储以及训练基地等场所的生产、办公和生活分区具有较高质量的卫生防护林隔离带,整体造型整齐,且生产区域可绿化地达到全部绿化标准,合理配置乔、灌、花、草等植物,使生活、办公区域的绿地率均超出38%。
管护合理,没有发生各种病虫害;且杂草、残花败叶等均不存在于绿地内,没有任何堆砌物;花坛图案达到清晰可见、呈现出鲜艳色彩;不论是园林设施、建筑还是艺术小品均有较高艺术品味,没有遭到人为破坏。
4 花园式单位创建活动中采取的具体措施
4.1 以领导小组负责,各部门协调配合
县绿委专门成立单位工作领导小组,用以具体负责“花园式单位”创建活动的实施,领导小组在县林业站进行实际办公,主要负责创建相关事宜,并对整个创建过程进行监督与指导。
4.2 加大选出力度,广泛动员
为了大家充分认识创建花园式单位活动对生态环境建设及招商引资的重要作用和意义,县绿委办利用3·12积极宣传创建花园式单位的重要意义,积极宣传、报道创建过程中表现优异的集体和个人,树立先进典型,让创建工作成为大家共同关心、共同参与的活动。
4.3 加强创建指导,抓好落实
各创建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县绿委办、县绿化管理站工作人员为创建单位提供规划设计、技术等方面指导,从绿化规划到实施全程跟踪服务,使创建工作保质保量的进行。
5 花园式单位创建活动中存在的问题
(1)一些单位缺乏绿化意识,忽略庭院绿化建设,尤其是工矿企业在绿化建设的投入更是不足,只有少部分单位达到绿化先进与绿化达标。
(2)部分单位没有对庭院进行合理设计,导致高容积率、低绿化率的现象普遍存在。许多名为“花园”、“花苑”的小区,绿化率远远不够。
(3)相关总体计划与绿化计划在一些单位沦为空谈,整个绿化建设杂乱无章,毫无美感。
(4)一些单位的绿化管护工作稍显滞后,部分花园式单位绿化日趋下降。许多单位都缺乏专职绿化管护人员,有些即使有管护人员也不具备充分的绿化管护知识,管护程度较低。部分单位建成花园式单位后疏于管护,降低了绿化程度。
6 对策与建议
6.1 合理计划,发掘潜力,进行扩展单位庭院绿地面积
计划部门要严把计划关,各单位要将庭院内的总体计划与绿化计划落到实处,拆除无用的杂物房用以建设绿地,发掘潜力,将庭院内能绿化的地域均实现绿化,不断扩展绿地面积。
6.2 增强园林行业管理,规范园林绿化建设市场
建立健全园林绿化设计和施工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防止出现无证设计、无证施工的情况,保证园林绿化建设市场良好运营。
6.3 调动社会各方力量,提高参与积极性
花园式单位创建活动是一项集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于一体的系统工程,其有助于为加快我县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步伐,提高城市建设管理水平,提高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因此,在领导思想的创立上应将“群众受益、群众参与、群众满意”突显出来,调动单位与群众积极参与创建。同时将将花园式单位的创建活动与各机关单位创建精神文明单位直接挂钩,与机关单位年度考核挂钩等措施,厂矿企业花园式单位的创建活动与各项优惠政策挂钩,促使各单位积极主动的参与创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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