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秘纵火犯的世界
2016-05-14卡特琳·埃尔格尔
卡特琳·埃尔格尔
热浪冲天,劈啪作响,狂野闪烁——熊熊燃烧的火焰令人着迷,然而玩火的乐趣何时变为了一种疯狂的嗜好?研究者们试图解释纵火犯的动机。
纵火案频发
每天,案犯都和他的狗一起在巴符州施瓦本格明德小镇上散步,仔细观察田地、房子和仓库,然后回到他位于志愿消防队设备房斜对面的家中。晚上他再次在街道上潜行,点燃一切他觉得易燃的东西——干草堆、垃圾桶、柴薪,火焰冲得老高,照亮夜空。
2015年4月的一个夜晚,他锁定离他的房子直线距离100米处的一座无人居住的农舍,火光照亮了他的客厅。灭火工作持续了数小时,周围的居民被疏散。“这个男人的目标越来越大,当地人陷入恐慌。”消防队指挥官爱德华·瓦穆斯勒说。附近的一个木材企业也遭了秧,火灾后工作人员运走了成堆的瓦砾废墟。
后来,尽管知道屋里可能有人——可以看到亮着灯,案犯仍然朝房子纵火了,屋里的两个男人及时撤离到了安全区域,为此警方派出100名救援人员,开着直升机,带着热成像摄像机。“简直太疯狂了。”瓦穆斯勒说。
几周前,他们捕获了这个男人,37岁的他因11起纵火案和2起损害财物案待审拘留。
在德国,这类诉讼正变得越来越普遍。据联邦刑事犯罪统计数据,2014年约发生了2万起纵火案,导致9人死亡。2013年案件数量相差不大,遇难者人数翻倍。
地方报纸每周都会刊登包含“纵火恶魔”、“纵火女巫”、“危险的纵火犯”等关键词的报道。今年7月底,警方在石荷州塞格贝格县逮捕了一名25岁的消防员,他在过去两年犯下了无数纵火案。7月中旬,黑森州比伯斯海姆镇的一名纵火犯炸毁了一个储气罐。与此同时,在汉堡附近的阿伦斯堡市,两个年轻男人坐上法庭,因为他们点燃了几十个干草堆。志愿消防队的4个年轻男人对他们进行了煽动,支付给他们报酬,并打算之后自己灭掉火。
“连环纵火案是个非常严重的问题,在德国仍未得到有效控制。”曼海姆火灾研究专家和犯罪学专家弗兰克·施托尔特说,“因此对调查人员来说,全面掌握关于作案者特征和动机的知识,非常重要。”
纵火动机
儿童就很喜欢玩火,青少年喜欢燃起篝火,成人则在壁炉中点燃火焰。传统的复活节火焰每年都能吸引无数游客,火焰越雄伟,派对就越狂野。
然而,这种兴奋何时演变成了对纵火的病态迷恋?在媒体报道中,只要有人引发了火灾,就马上会用到“纵火”这个词,而法医和法官们在使用这个词时要小心得多。毕竟他们必须判断,被告在引起火灾时是否理智,是否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对于专家而言,纵火癖是精神病法医学中最难研究的领域之一。
世界卫生组织将纵火癖定义为“没有可以理解的动机”的纵火行为,作案者的行为“常常伴随着纵火过程中不断增长的内心激动和纵火之后的强烈兴奋”。有些专家称之为“一时冲动下的精神错乱”或“对火焰的本能喜悦”。
然而研究表明,只有极少数的纵火犯是因为喜欢玩火而犯案的。动机也可能是报复、排解失意情绪、渴望出名,或是诈骗保险、掩盖犯罪行为等犯罪目的,或是如同最近频发的难民营纵火案一样,出于仇视外国人的情绪。多种动机和病症常常交织在一起,加大了判断的难度。
斯图加特精神病科医生莱茵玛尔·杜·博伊斯专注研究纵火犯的精神世界,去年他为4起纵火案出具了医学鉴定。博伊斯说,很多案犯都深受自卑情结和伤心痛苦折磨,一次人生危机、和女友关系破裂、家庭矛盾、一次没有通过的考试等等,都足以将他们的危机转变为灾难。值得注意的是,有些被捕的犯人很享受犯案后朋友和家人突然向他们投来的关注目光。
不久前发生的一起案件引发了巨大轰动,博伊斯作为专家参与了调查。在斯图加特附近的弗里肯豪森,一个20岁的年轻人先是将一座花园棚舍烧成了灰烬,然后闯入德国红十字会偷取了一辆救护车,在夜间疾驰,闪着蓝光,响着警铃,但是没有驾照。然后他回到红十字会,把汽油倒在沙发上,朝上面扔了一根点燃的香烟,造成了高达25万欧元的财物损失。
在案发前几个月,这个男人就表现出了明显的心理问题。他和一个伙伴一起开车行驶在当地街道上,用气动武器向停放着的汽车和一辆公交班车发射钢珠。
那之前,这个年轻人的沮丧不断累积:失业,家庭矛盾,加入青年消防队的申请被拒。在庭前,他说感觉自己被孤立了。“我和这个年轻人进行了深入交谈,告诉他不可能再成为一名消防员了,”博伊斯说,“他很快自己在小腿处纹上了‘消防队这个词。”博伊斯建议法院让这名囚犯进入一家精神病院,法院接受了这一建议。
美国精神病学家们为如同这个年轻人一样的被告创造了一个专门的概念——“火迷(firebuff)”,它描述的是对火和消防相关的事物过度热衷的案犯。他们常常在消防站点闲荡,有的是被志愿消防队拒绝的应聘者,有的甚至本身就是消防队的一员。
海德堡精神分析师温弗雷德·巴尔奈特领导进行了这个主题最好的研究之一:他分析了1911年到2000年海德堡大学校医院的119个法学鉴定案例,结论是70%的作案者都来自“有社会心理障碍的家庭”。他们中有约三分之一童年时遭遇成长障碍,其中13名纵火犯直到入学年龄还在尿床,12人和志愿消防队有某种联系,超过60%的案犯在纵火前喝了酒。
巴尔纳特认为,病人的动机常常是报复(占24%),很多人表现出“精神病或大脑疾病”的症状,或纵火是他们“沮丧情绪的表达”,以“喜欢火”为主要动机的纵火犯只占到了6.7%。
一位20岁的面包师说,他就是喜欢看火,包括其形状、颜色、光芒,散发出的浓烟。6岁时他就开始在地窖或院子里生火,这是他能感受到的“最大的快乐”。这名罪犯如孩童一般毫不掩饰自己对火的热爱。对他而言,生活中没有火,就像吸毒的人没有了毒品。
在海德堡研究中,研究者发现,其中两名案犯有性动机。1922年的一个案例中写道,一个23岁的工人在微醺着从酒馆回家的路上,突然勃起了。“在手淫失败后,他决定点燃点什么,并在将最近的一个仓库置入火海后获得了性高潮,紧接着他又点燃了另一个,因为他‘还没有完全满足。”
以前就有不少精神分析师宣称,在纵火癖和性冲动之间存在某种关联,尽管他们没有提出有效的科学依据。精神分析学派创始人西格蒙德·弗洛伊德曾肯定地写道:“纵火及一切与之相关的行为,从根本上说是种性符号。”火焰是男性生殖器的象征,炉灶则是女性生殖器的象征。
皮特·库尔滕是历史上最可怕的连环杀人犯之一,犯下了18起谋杀案和31起纵火案。“人们的叫喊声和火焰的光亮总是让我觉得很舒服,”1931年他这样说道,“熊熊大火总是能让我获得性高潮。”
纵火犯不只是男人
根据海德堡研究,超过90%的纵火犯都是男人,但是法医精神病学上最著名的纵火犯中有个女人:玛利亚·卡利诺夫斯卡,一名农场女仆,1794年在普鲁士王国最高法院出庭为自己辩护。她说她在一次舞会后才第一次有了纵火的欲望,那时她处于焦虑和恐惧的心理状态。
“我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我完全无法抑制放火的冲动。犯下罪行,是为了赶走我的恐惧。”法院作出判决,认为一定是跳舞产生的异常热量,对这个年轻姑娘的精神产生了不利影响,使得她的行动不完全受意志力支配。
而去年秋天出现在庭前辩护的那个40岁的达姆施塔特市女公民3次点燃了自己的住宅,2次点燃了熟人的房子。精神病学鉴定人哈尔特穆特·贝尔格尔虽然诊断她为人格障碍和纵火癖,但是不认为她没有刑事责任能力,因为这个女人的行为非常具有计划性。有次她提前把自己的猫放了出去,另一次她试图故意留下一个男人的痕迹,并宣称这个男人正在跟踪她。“如果一个人的行为如此有逻辑,那她必须被认定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医生贝尔格尔说。这个女人被判5年半监禁,法官建议她马上接受行为治疗。
对于纵火犯,适合的治疗方案有音乐疗法、角色扮演、小组会议和交流训练等。对于比较年轻的作案者,还需要把其父母考虑在内。但是精神科医生表示,不能排除很大程度的重犯风险,尤其是青少年:60%的纵火犯在出狱后又会点燃熊熊大火。
(摘自德国《明镜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