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企應自負盈虧還是接受外來資助?
2016-05-13洪曄娟
澳门月刊 2016年5期
洪曄娟
近年來,社會企業日益成長,並成爲新型的商業發展模式,無論是西方國家還是臨近的香港、台灣、內地,均已經形成一股社會企業的熱潮,而澳門的社會企業,似乎仍處於剛剛起步階段。社會企業雖然有多種解釋,但傳統上仍是指兼顧商業目標及社會目標,賺取利潤令自身得以繼續營運的同時,又要帶動社會價值及解決社會問題的企業,這就如平衡天秤的兩邊,絕非一件易事。
過去10年,社會企業亦成爲一種新型的發展趨勢。遍佈世界各地湧現不少社會企業,它們獲得資金支持,成功建立知名度,更重要的是對社會產生良好的效益影響。澳門特區政府早在2009年提出了要推出具有本地區特色的“社會企業”計劃,也啓動了《殘疾人士就業發展資助計劃》用來幫助社會企業起步,但至今爲止,澳門的社會企業發展仍然有限,且遠不及周邊的發達地區,這是否意味著社會企業在本澳缺乏發展條件又或者不符合澳門的發展戰略呢?
本期時事辯論,邀請到了澳門扶康會總幹事周惠儀,理工學院社會學助理課程主任劉秉權,澳門明愛總幹事潘志明以及科技大學訪問教授謝燦霖一起圍繞澳門社會企業的發展,探討如下議題:社會企業在發展過程中是重在盈利還是重在公益?二者誰更重要?社會企業發展應該自負盈虧還是接受政府資助?澳門是否具備了社會企業發展的環境與條件?政府又應該如何平衡社會企業與市場企業、公益團體三者間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