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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创”时代小额信贷企业的发展模式探究

2016-05-10杜晓明

商场现代化 2016年8期
关键词:私募股权投资风险投资双创

摘 要:自2005年联合国提出构建普惠金融体系的要求以来,普惠金融已在我国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作为其中重要组成部分的小额信贷企业在飞速发展的同时,逐渐演变为具有高利贷性质的民间借贷机构。为了促进小额信贷企业健康发展和我国的创新创业事业的不断前进,本文将在借鉴PE、VC等市场经济中创新创业企业主要金融支持方式的基础上,结合小额信贷企业的自身特点,从介入、运作、退出三方面探索新型的民间小额信贷企业发展模式。

关键词:小额信贷企业;创新创业;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

一、文献综述

目前关于小额信贷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小额信贷企业的运营效率的量化分析。董晓林,高瑾(2014)以江苏省227家农村小额信贷企业为研究样本,运用含有不良贷款作为“非期望”产出的DEA模型评估小额信贷企业运营效率,并采用Tobit模型实证分析小额信贷企业运营效率的影响因素。研究结果显示:资金规模、贷款利率对小额信贷企业的运营效率具有显著正向影响;小额信贷企业的贷款利率水平目前没有导致逆向选择;小额信贷企业贷款存在规模效应,多元化经营有利于其运营效率的提升;平均贷款额度与运营效率间存在倒U型关系。杨虎峰,何广文(2014)从治理机制对小额信贷企业财务绩效和社会绩效的影响入手,通过对169家小额信贷企业调查数据的分析研究,认为外部监管和市场竞争等外部治理机制对小额信贷企业财务绩效和社会绩效的影响均不显著。完善小额信贷企业的治理机制,应重点关注其内部治理机制。二是小额信贷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的制度研究。周孟亮,李俊(2014)从监管体制方面入手,认为目前小额信贷企业监管主体不明确,监管手段不健全,直接影响小额信贷企业发展前景。由于小额信贷企业是“只贷不存”的微型金融组织,更加适合采取非审慎监管模式,同时还应该建立中央和地方分层监管体系,发挥行业自律作用。杨林生、杨德才(2014)从小额信贷企业发展的制度性障碍入手,认为制度的不健全使其金融业务有实无名、融资压力有增无减、财税负担挤压利润、运营风险难以规避,严重地制约了小额信贷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有的甚至行走在法律的边缘。因此,必须尽快完善小额信贷企业的制度顶层设计,明确发展方向,提高融资能力,加强财税支持,完善制度监管,充分释放制度绩效。三是小额信贷企业的风控管理。吴倩(2013)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小额信贷企业为研究对象,在借鉴现有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风险评价模型的基础上,结合小额信贷企业自身的特点,采用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相结合的方法,建立了囊括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的评价风险评价体系。舒骋(2015)以小额信贷企业的信用风险为切入点,认为其自身缺乏危机意识,内部管理不完善和社会征信体系不健全是构成小额信贷企业信用风险的主要原因并提出了对应的措施建议。刘文芳(2012)针对小额信贷企业“只贷不存”的现状,提出通过负债提高杠杆比率扩大经营,实现小额信贷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并在分析成长期和成熟期不同杠杆效用的基础上,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通过对已有研究的分析整理可以看出,目前关于小额信贷企业的研究多侧重于对现状的分析研究和宏观的制度建设,缺少与时代背景、国家政策相结合的出路探索。本文将在以前专家学者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普惠金融建设的大背景和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的政策导向,对小额信贷企业支持创新创业的模式进行探究。

二、民间小额信贷企业的发展现状与创新创业企业资金需求现状

1.民间小额信贷企业的发展现状

小额信贷企业在我国经历了两个阶段的发展,2005年以前,我国的小额信贷均是以国家内部组织的整体行为为主要特点,并没有太多的商业性质参与其中,2005年12月在山西省平遥县成立的两家小额信贷企业才标志着我国商业性小额信贷企业的诞生。由表1可以看出,近年来,我国小额信贷企业取得了迅猛的发展,不仅在数量上不断增加,而且在从业人员、实收资本等指标上也呈现出稳步上升的趋势,表明其在规模上也取得了质的进步。因此,小额信贷企业有能力为数以万计的小微企业提供资金支持。

数据来源:历年中国人民银行小额信贷企业数据统计报告。

然而小额信贷企业在迅速发展的同时,其问题也开始不断涌现。目前,我国民间小额信贷企业的发展主要面临两方面的风险,一是经营风险,小额信贷企业将有限的资金投向单一的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风险过于集中。二是信用风险,小额信贷企业的贷款利率通常高于银行贷款利率,其在解决企业资金困境的同时,也加重了企业的财务成本,加大了信用风险爆发的可能性。因此,针对以上两种风险,小额信贷企业应该调整业务类型,在国家政策的导向下积极探寻新的出路。

2.创新创业企业资金需求现状

目前,我国正处于深化改革开放的关键时期,要想实现我国经济的转型升级,就必须发挥创新创业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由下图可以看出,作为创新创业主要形式的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数量从2012年到目前为止呈现稳步上升的趋势,表明我国正在逐步推进的“大众创新,万众创业”战略取得了显著的成果。

然而根据伊查克·爱迪斯的生命周期理论,处于创新创业发展期的企业多为小微企业,与其自身的快速发展相比,其融资渠道和规模则相对有限。从表2可以看出从2012年至2015年前三季度小微企业贷款无论是总量还是占全部企业贷款比例都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但是其同期新增额度占同期总增量的比例却不稳定,在2013年达到了高峰的43.5%,而在2013年后却出现下降趋势,从图1可以看出,2012年至2013年小微企业呈现逐年上升趋势,结合两者可以看出新增小微企业具有很大的资金缺口。

三、小额信贷企业支持创新创业的模式

创新创业企业中的企业除了一部分高新技术产业外,还有数量庞大的普通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这部分企业既无法从商业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取得资金,也无法获得风险投资(Venture Capital)和私募股权投资(Private Equity)的支持,成为双创背景下最为迫切的资金需求者。小额信贷企业应该以公司所在区域内进行创新创业的小型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小微市场主体为目标客户,借鉴PE和VC的运作方式和企业生命周期理论,从介入、运作、退出三方面构建小额信贷企业对创新创业企业的支持模式。

1.小额信贷企业介入创新创业企业的机制

(1)介入时机的选择

根据企业的生命周期理论,小额信贷企业介入创新创业企业的最佳时期应该是出生期,该阶段企业处于起步阶段,风险较大,风险投资者较少介入该时期,使得该时期成为企业发展最艰难的时期,而且,该阶段一般资金需求量较小,小额信贷企业可以通过自身的资金满足其资金需求。小额信贷企业一般位于县域内或者农村地区,对该地区的实际发展情况较为了解,在对区域内小微主体项目进行筛选时具有特殊优势。

(2)构建项目评价体系

小额信贷企业在开展相关业务后,必将面临众多的项目申请要求,因此,小额信贷企业应该按照表3所示的评估体系,选择最优价值的项目。

(3)介入的方式

小额信贷企业将资金借给企业,必将与企业产生两种关系,一种是债权债务关系,一种是权益关系。如果单纯的采用传统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能从最大程度的规避企业的经营风险和违约风险。相反,如果小额信贷企业选择与企业构建权益关系,则作为股东的小额信贷企业有权对企业的经营管理进行干预,有利于避免因企业发起人个人原因造成企业的经营困境。

2.小额信贷企业在企业发展中的运作机制

小额信贷企业不仅要在放贷之前进行事前调查,也要借鉴风险投资的运作方式,参与到企业的实际运作中,主要是向企业提供管理经验和财务经验。使得企业能够以最有效方式利用和管理资金,通过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来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最终实现小额信贷企业的盈利目标。

(1)资金使用的监管

资金适用问题是小额信贷企业参与企业管理的核心问题,资金使用过程中经常产生产生委托代理问题,项目管理者可能从自身满足自身需求的角度出发而资金运用于享受型消费而非实际经营,造成资金的浪费。小额信贷企业对企业的资金支持应该采用第三方托管方式保存,小额信贷企业应当扮演大型企业监事会的角色,对企业的经营觉得决策进行监督,在涉及资金尤其是大额资金适用时,对资金使用的合理性进行评判,只有持有企业负责人、小额信贷企业相关负责人共同证明的情况下,企业才能从托管银行提取资金。

(2)利润分配的监管

企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是企业实现自我发展的重要环节,除按照一般企业经营原则,弥补以前亏损,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外,还应按照一定比例计提用于偿还小额信贷企业债务的专项偿债基金,此后,才应该向股东分配利润。专项偿债基金计提的比例和期限由双方商议决定,而且应在其额度满足小额信贷企业投入资金后停止计提。

(3)发展规划的制定

小额信贷企业由于其在区域内的特殊地位,使得其能够对区域内经济发展状况有更为全面深入的了解,从政策发展规划、区域经济发展、行业发展前景、企业自身竞争力等角度综合分析企业的发展前景。若政策规划与区域经济发展等宏观环境不利于企业发展,则企业在今后的发展过程中应该转型或者创新。若整体宏观环境利好,而企业自身竞争力不足,则应借鉴优势企业的发展经验提高企业竞争力,或者实现企业的重组或者兼并,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3.小额信贷企业退出创新创业企业的机制

小额信贷企业与风险投资公司一样,其与创新创业企业之间构建的权益关系,并不是为了最终占有公司,而是选择在合适的时机卖出股份,获取收益。由于小额信贷企业所选择支持的企业多是区域内的小微企业,只有其中的极少部分可以通过在资本市场上市交易,实现利润退出经营。多数企业无法满足上市要求,对于这些无法上市的企业,小额信贷企业可以采取以下三种形式退出企业经营,实现盈利。

一是在区域内寻找愿意接手的投资者,采取协议商定的方式确定出售价格,这样的方式主要需要花费巨大的信息寻找成本,而且最终价格并不一定符合小额信贷企业的预期目标,使得小额信贷企业可能面临部分损失。二是在资金投入期 与项目发起人签订股份回购协议,协议中应明确规定回购的条件及回购的方式与价格。该种退出方式可以最大程度的保护作为投资者的小额信贷企业的利益,同时,为了防止在企业亏损时回购公司股份,企业所有者在经营过程中会非常谨慎小心,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委托代理问题的出现。三是借鉴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运行方式,与目标公司签订转换协议,若债转股,则必须持有一定的期限,防止小额信贷企业转股后立即撤资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期满之后小额信贷企业可按当时的公允价值将股份出售给项目发起人,最终退出公司经营。当目标公司经营状况较差时以债权人的方式存在,在债券到期时退出公司经营,当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时,实行债转股,并在持有期满后按当时的公允价值将股份出售给项目发起人,退出经营。该种方式的最大特点是灵活性较强,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债券股比例的确定则较为困难,而且小额信贷企业为获得转股权必须付出一定的利息收益,若企业经营不善,小额信贷企业将只能获得较低的利息收入,若企业经营良好,小额信贷企业实行债转股后,又无法避免委托代理问题,使得其在最终退出时面临损失。综上所述,本文认为采取股权回购的方式最为合理,既可以充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又可以推动公司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董晓林,高瑾.小额贷款公司的运营效率及其影响因素——基于江苏227家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的实证分析[J].审计与经济研究,2014(1):95-102.

[2]杨虎峰,何广文.治理机制对小额贷款公司绩效的影响——基于169家小额贷款公司的实证分析[J].中国农村经济,2014(6):74-82.

[3]周孟亮,李俊.普惠金融视角下小额贷款公司监管模式研究[J].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1):84-89.

[4]杨林生,杨德才.小额货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制度约束与对策建议[J].经济问题,2014(2):79-84.

[5]吴倩.小额贷款公司信贷风险评价指标研究[D].重庆:西南财经大学硕士论文,2013.

[6]舒骋.小额信贷企业的信用风险管控研究[J].商情,2015(14):29.

[7]刘文芳.小额信贷企业的风险及发展建议分析——财务风险[J].现代经济信息,2012(6):172.

[8]李玲钰.普惠金融视角下小额信贷的发展与完善[D].河北:河北大学硕士论文,2013.

作者简介:杜晓明(1993- ),男,汉族,山西省晋中市人,金融硕士,单位:西北民族大学经济学院金融专业,研究方向:金融产品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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