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并购的筹资问题研究
2016-05-09刘佳
刘 佳
企业并购的筹资问题研究
刘佳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并购已经成为了现代企业发展的一个重要机制,企业要想成功地进行并购,得需要融资来获得充足的资金,但是我国在融资方面有很多问题,所以在经验少、市场不完善的情况下有效地解决并购融资问题对于我国企业的并购十分重要。
本文首先阐述了我国企业在并购融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然后针对这些问题的成因进行了详细的分析,最后提出了完善企业并购融资的对策。
关键词:并购;并购融资;并购融资成因分析
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并购越来越被企业重视,通过并购企业可以壮大自身的规模、提高市场的控制能力以及降低经营中潜在的风险,但企业要想达到这些目的,必须解决好融资的问题,因为在并购过程中融资对企业并购的成败起着关键的作用。
一、我国企业并购融资存在的问题
(一)融资方式单一。当前我国企业在并购过程中使用的主要的融资渠道包括内部融资和外部融资中的贷款、债券、发行股票等。但在国外的并购融资中已经被大多数企业所使用的获得并购资金的途径比如垃圾债券等,目前在我国企业的并购融资中几乎没有,并且有部分获得资金的途径如杠杆收购中的管理层收购等机制还不是很成熟。尽管企业在并购融资过程中经常采用从企业本身获得资金的方式以大程度地削减融资的成本和降低并购的风险,但是企业需要有很多的闲置资金才能采用内部融资渠道,目前我国企业并没有理想的经营业绩,所以企业的自有闲置资金是很有限的。另外,外部融资方式要想在企业并购融资过程中成为主力军,必须克服一切困难。当前,企业并购中所需要的资金我们仅仅可以从商业银行借款。但是因为我国在银行贷款用途方面规定了不能进行股票交易的限制,所以上市企业要想从银行中贷款面临着很多困难,银行贷款的使用也只能在非上市企业的并购融资过程中。
(二)非法融资活跃。虽然我国已经制定了许多有约束性质的法律法规来防止非法融资现象的发生,甚至有些法规严格要求并购企业一定要在其做出的报告书中具体说明资金获得的途径,但是有非常多的非法行为仍旧存在于实际的企业并购融资过程中。目前,我国的资本市场体系不完善,发展不成熟,并且在企业并购过程中,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很多并购融资方式都不能使用,这就导致了企业在融资渠道上面临着很多困难,所以企业不能采用合法的融资渠道来获取并购需要的资金,只能利用一些没有实施法律监管的地方,来避开合法的融资途径,以非法的方式来进行资金的获得,既采用缺乏规范性更可能违反法律的方式来获得并购所需的资金。正是由于这种现象的存在,我国资本市场的原有秩序已经混乱了。
二、我国企业并购融资问题的成因分析
(一)并购融资法律法规不健全。由于我国经济发展速度的加快,跟并购有关的法律法规正在朝着不断完善的方向发展,这些法律法规在我国企业的并购交易过程中发挥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但是我国建设市场经济体制的时间不长,并且我国还存在着需要很长的时间来制定与颁布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所以由于市场经济发展速度的加快和并购交易活动越来越复杂,目前存在的与我国企业并购相关的法律法规已经不能适应于企业并购交易活动的发展了。从一个角度来讲,原本以保护金融体系安全和投资者利益为出发点而颁布的一整套的法律,对国际上正在使用的占主体地位的获取并购资金的工具起到了制约。这样就把资金的流动范围局限于市场的某一区域,使我国企业的并购交易活动的发展受到了巨大的重创,并且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企业并购中融资方式的多样性。从另一个角度来讲,当前我国的跟并购融资相关的一些法律很少处于成熟的状态,这就使得我国的很多企业利用现存法律还没有实施监管的那些地方,来避开合法的获得资金的途径,采用不合法的融资途径来获取并购中需要的资金,使我国的市场经济变得越来越混乱。
(二)并购融资过程中银企关系不融洽。在企业获取并购资金的过程中,商业银行并没有推动并购融资的发展。出现这种状况的根本原因是有些企业为了逃避向银行偿还贷款而对自身实行债务重整,以至于商业银行借出的贷款并不能全都收回来,这样商业银行就很不愿意参与到企业的并购融资当中去。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商业银行和企业之间的关系一直处于紧张的状态,因此在这种不合理的银企关系下,银行对企业的并购融资不再积极地支持。
(三)资本市场体系不完善。虽然很多企业并购融资的主要融资渠道是发行证券,但是我国证券市场相对来说发展的比较晚,作为融资渠道的证券融资仅仅处于开始探索和运用的阶段,证券市场发展状况的制约对于企业并购融资渠道起到了限制作用,进而造成了企业并购融资渠道狭隘的后果。导致这些后果的原因是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不够规范,其中流通股所占的比重少、数量不多,这就使得并购融资的资金需求被人为增加了。因此,并购企业的并购成本一般要比非流通股转让方式的成本高出好几倍。
三、完善我国企业并购融资的对策
(一)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制度。对于企业的并购交易活动,不仅仅要制定强而有力的相关法律来确保企业的并购融资能够向正常的方向发展,而且还要消除那些不合理的限制条款。除此之外,还应该采取国外常常使用的方式,在税收中为企业提供优惠,并且让其它的合法资金作为并购所需的资金来源。另外,对于没有法律监管的地方,应该实施新的跟并购融资相关的法律,并且要对这些违法行为进行惩处,来杜绝企业为获得并购资金而进行非法行为的现象。
(二)改善银企关系充分利用银行贷款。我们应该以政府为出发点,使法律的监管力度得到加强,同时要颁布相关的法律法规、使有关的借贷法律体系不断得到完善和成熟,让商业银行的债权能够被承认是合法的并得到有效的保护。除了这些以外,我们还要大力发展信贷风险组织的建设,使商业银行识别各种风险的能力得到提高,使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机制能逐渐完善、成熟。我们必须要改善银企之间的不合理关系,让企业可以从银行中贷款来满足企业并购的资金需求。
(三)建立相对完善的资本市场体系。我国的资本市场在企业并购融资的审批方面仍然存在着一定程度上的困难,受到政策上的限制,而且资本市场体系相对来说不是很完善,所以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必须打破各种政策上的制约,拓宽并购资金来源的渠道,逐渐完善企业并购市场的制度,并且要以改善风险防范水平和提高风险监控能力为前提,允许企业从各种正规的融资渠道获得资金。企业并购的融资渠道的多样性被金融市场的成熟度和市场经济的完善程度所影响着。因此,我们应该向西方学习,并且从西方成功的经验中获得启示,以便于能够不断地完善我国的资本市场。与此同时,我们应该清除各种政策上的阻碍,对金融工具进行改革创新,推出可转换债券、优先股和股票等可以使用的金融工具,使金融工具的范围不断地扩大,种类不断地丰富,以至于企业并购的融资渠道变得多样性。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在企业并购过程中并购融资具有重要的作用,要想企业的并购能够成功,必须要解决好融资的问题。但是我国在并购融资方面还存在着很多的问题,这得需要我们借鉴西方的成功的经验并要进行不停地探索,来找到问题存在的根本原因,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最终让并购融资在企业并购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作者单位:河北经贸大学)
参考文献:
[1]周培,现代企业并购融资方式和发展策略探析,现代商业,2014,1:82-83。
[2]魏志伟,我国企业并购融资问题研究,经营管理者,2014,4:43-45。
[3]郝梦现,我国企业在并购筹资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经济管理,2014,6:32-35。
作者简介:刘佳(1991.11-),女,汉,河北唐山人,河北经贸大学,硕士,学生,研究方向:财务与管理会计。